晴华语塞,难道她要说,她准备用银票买点人,将来一旦城破,她也有点依仗。
尽管晴华记得清楚,那一日是中秋节后第三日,后来她也隐约记起来,那日夜里,她明明听到了纷杂的声音,只是,她头一天夜里喝了点酒,殿里点的熏香令人沉迷,她怎么也起不来。
此时,她突然想起来,春草姑姑一向睡得轻,一点儿响动她就醒了,那一夜为何也和她一样怎么也醒不来?她貌似是被一块湿巾给捂醒的。
晴华突然握住了宋迟的手,“宋迟,你知不知道有没有一种药,会让人一直想睡,醒不来?”
宋迟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晴华的手,又不动声色地反手将晴华的柔软的手握住,“当然有,这种药多了,软筋散,蒙汗药,都是常见的两种,怎么了?你先迷谁?……”
宋迟突然想起来什么,瞪大了眼睛看着晴华,“你不会是想迷那谁,驸马都尉林柚?你想对他做什么?”
宋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告诉晴华,如果男人用了这种药,是做不成那事的。他突然想到,林柚已经有两个小妾,四个通房,一定是经验很足,所以晴华才对他有兴趣的吗?
晴华倒是想不到宋迟都脑补了什么,她猛地抽出手,没好气地看了宋迟一眼,起身走到了桌边坐下,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看宋迟又是一身夜行装扮,“这么晚了,你不会就只是来给我送银票的吧?忠王殿下的银票你还回去吧,我也不要。”
“你怎么知道忠王殿下给了你银票?你怎么不说都是我给的?”
晴华柳眉一竖,“你承认你在哄我了,是不是?”她也懒得再追究了,“明天的踏雪赏梅是去不了了,不过,如今雪下的不大,那梅花开得应该也不盛,附近有好几个赏梅的庄子,要说最好的,我还是喜欢城东的那个腊梅庄子,我喜欢腊梅,香气馥郁,且一向都是雪压得最大的时候开,满树的淡黄,娇嫩清雅……”
宋迟心想,在我眼里,你也是娇嫩清雅,他见晴华说起腊梅来,顾盼生辉,一扫他记忆中的沉闷阴郁,是他从未见过的活泼的样子,一时间,宋迟不由得看痴了。
晴华回过神来,朝他斜睨一眼,手指头儿戳着宋迟的眉角,“你要是再这么看着我,我就把你的眼睛!”她后面的话到底没有说出来,宋迟笑了一下,他起身,转过身去,有些别扭,声音也沙哑,“夜深了,我先走了!”
说完,宋迟便一跃朝外跃了出去,晴华跑到窗边看他,见他没有回头,几个起跃,就在她的视线里消失。晴华站在窗口,一页纸朝她飘了过来,她抓过来一看,是一张三万两银票。
估摸着从宋迟的怀里飘出来的。
宋迟一路狂奔回了他在京城的宅邸,根本没有来得及回屋,便将衣服一剐,在院子里的井口边上,舀起一桶水,当头就淋了下来。
“哎哟喂,我的爷,您这是在做什么?这不是大热天了,您这么淋,仔细淋出病来,老夫人知道了又要担心坏了!”常伯听到了动静,从屋里出来。
宋迟朝他瞥了一眼,“你怎么来了?”
常伯给他行了个礼,“属下是奉闹夫人的命来的,眼看要过年了,爷连封家书都没有写回去,听说爷在这边一直很忙,老夫人很担心,让属下快马加鞭过来,看能不能帮爷一把。”
“哎呀!”宋迟连忙将方才脱下来的衣服拿起来,里面一大堆银票飞了出来。常伯连忙过来帮他捡,疑惑地问道,“爷取这么多银票出来做什么?”
“你是爷还是我是爷?”宋迟没好气地问道。
他淋了个澡,心里仅剩的那点冲动,在看到常伯的那一瞬间烟消云散。回到床上,宋迟将银票清点了一下,少了三万两,看来,他离开的时候,留下的那张银票是三万两面额的,应是够用了。
夜里,宋迟做了个梦,还是和新婚夜一样的梦,他梦到晴华说他的技巧差爆了,连林柚的十分之一都赶不上。宋迟气晕了,想把林柚给砍了。早上醒来,亵裤上湿了一片,用手一摸,黏糊极了。
金枪也依然不倒!
宋迟把忠王的五万两银票送了过去,难得,李成韶没有喝得晕头转向,他抖了抖银票,递给孙安国,“你给衮国公主送过去吧!”
孙安国将他打听来的事说了,“昨日,公主从宫外回来,在蓬莱殿,贵妃娘娘给了公主一匣子银票,公主都没要。”
李成韶笑了一下,“她还是小孩子性子,大约是惦记了十五万两银票呢,真是傻孩子,以为皇上说是她的就一定是她的。你去跟她说,就说,她如今小,钱财太多了不是什么好事,再,女孩儿家,有份嫁妆就不错了,别惦记太多了。”
孙安国将银票叠好了,收在怀里,袖着手就出去了。去了晴华殿,才知道,原来,晴华去了蓬莱殿。他正琢磨着要不要等,晴华已经回来了。
公主明明阴沉着脸,但看到孙安国,晴华的脸上顿时就绽开了笑容,她快跑两步,过来,笑着道,“是忠王殿下让你过来看我的吗?”
孙安国心想,总算是不再喊“七哥”了,叫人听到了,不定又怎么在笑话呢?他不由得打量公主,原来那般小的人儿,如今长得这么大了。他犹记得当年他和忠王殿下第一次在大福殿的附近遇到了正由宫人们陪着捕蝴蝶的公主,小公主看到了殿下,就迈开两条小短腿朝殿下扑了过来,指着那蝴蝶,“父,父,要,要!”
殿下从不出门,偶尔出门,也经常会到太液池旁边转转,有时候能遇到小公主,有时候遇不到,要是那样,殿下就会回去,只背影会愈发萧瑟。
孙安国是在李成韶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在他身边伺候。太监乃无根之人,但也并不乏那些,去了根但没有去人性的。孙安国比李成韶大了十来岁,如果说,这世上还有谁,最心疼李成韶,与李成韶最贴心的话,那就只有孙安国了。
他看到晴华这般,眼圈儿都红了,但宫里的人,首要学会的技能就是能忍了,他笑着道,“公主猜对了,正是忠王殿下让奴来的。”
“公公快进来吧,公公来的时候,忠王殿下在做什么?他身子可还好?是不是又喝了很多酒?公公能不能跟他说说,不要一直喝酒,这样对身体不好。”
孙安国笑道,“公主的话,奴一定会带到的。奴也劝过殿下,殿下说他想不出除了喝酒他还能做什么了?”
晴华的鼻子一酸,“是啊,每个人其实都用最适合自己的活法在活着,我们干嘛非要干涉别人的生活呢?”只不过,忠王殿下能够做的选择比别的人要少,能走的路也更窄。
孙安国是来送银票的,晴华接过来看了一下,是张五万的,与昨晚那张三万不是一个钱庄出来的。看来,昨晚那张三万的,是宋迟的。晴华没有再拒绝,先留着,以后再说吧!
“殿下说,公主府那十五万两银票的帐,公主就忘了吧!若皇上觉得这些该给公主,公主不用说,皇上就给公主主持公道了。既然不属于公主,公主就忘了,或许还会开心一些。”
晴华的眼泪还是忍不住滚落了下来,她点点头,“我知道了,我都知道了,我会听殿下的话,不会再提了!”
孙安国走后,晴华让春草姑姑将晴华殿所有人都聚拢起来,清点了一下人数,唯独少了一个叫袖红的宫女,在晴华殿约有十年了,但年纪不大,也才十八岁。
晴华从来不知道自己宫里还有个叫袖红的宫女,她问道,“知道去哪儿了吗?”
与袖红住同一间屋的宫女袖绿跪过来说道,“才袖红姐姐说肚子有点痛,大约是去如厕了。”
“那就散了吧,该干什么干什么去。”晴华说完,对春草姑姑道,“若是再要人就从外头要吧,都是些歪瓜裂枣,没一个生得顺眼的。”
春草笑道,“是,公主的吩咐,奴婢记住了!”
宫人们听得这话,松了一口气,听公主的意思,是要提拔一个人起来。虽说没有选中自己,有点遗憾,但总比出什么事了,受牵连要强,各人都下去了,也不敢议论,只当晴华召集人这事儿,不曾发生。
袖红回来了,袖绿寻了个机会,跟她把这事说了,拍着自己的小胸脯,“我快吓死了,幸好公主是在挑人,要我说,你刚才要是不走的话,兴许就被公主挑中了。”
“怎么可能呢?我生得又不好!”袖红心里还是有点遗憾的,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有点顾影自怜的意思。
袖绿摇摇头,不认同,“你又不是不知道,公主自己生得好,她也喜欢那些生得漂亮的。以前秋谷姐姐多好看啊,都说宫里要不是有贵妃娘娘,说不定皇上就瞧上了秋谷姐姐。”
“这话也是你这小蹄子能够瞎说的?”袖红捂住了她的嘴,左右看看,见无人,方才松了一口气,“秋谷姐姐就是因为生得好看,你要是想看她,你去东宫那口井里去瞧瞧啊,说不定还能瞧个影儿。”
“啊?她死了?为什么?公主怎么也不……”
“活该!听说,是公主故意把她送过去的,谁叫她跟着公主成日里想的是东宫那个主儿?咱们这位公主,你也别太小瞧了,指不定哪天把自己也给弄没了。唉,今日我不在,没被她挑中兴许也不是什么坏事。”
晴华歪在榻上,春草姑姑边给她捶着腿儿,边把话说给她听,说完,狠狠地啐了一口,“天晓得,这小蹄子背地里居然这么说公主。”
“不慌,先留着吧。你以后留意一点,瞧瞧她到底是和那边在联系?”晴华吩咐道,把袖红弄死了,还会来两个袖白,或者对方还会启用另一枚潜藏多年的棋子,是她自己都不知道的,还不如留着这个人呢。
能够在她的殿里用香的人,绝不是外面的。而且熏香这种,一向都是殿里多年的老人管着,很受信任的那种。如果不是今日临时起意,晴华还不知道要花多长时间,多少精力才能找出这人来。
但,她殿里的香,不是袖红在管的。不过,从内库领回来的时候呢?
晴华问道,“一向领香的时候,是谁在领?”
“多数时候是那边送来,如果公主哪一段时间惯常用的香没了,奴婢也会叫人去领,不过,一向都是可靠的人,公主,怎么了?是不是香出了问题?”
晴华摇摇头,这里头的漏洞够多的了,现在时间还早,她犯不着太过关注,把自己弄得跟惊弓之鸟一样。况且,她重生一世,从来没想到了那一日的时候,跟着皇上逃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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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后院直通上古》
文案:
被裁员的唐楚之回家继承了一家杂货店,后院直通山海经世界;从此,唐楚之的店里,不再卖烟酒副食,开始卖鸾鸟,肉质鲜美的灌灌鸟,一种叫萆荔的草能够治心绞痛;
易白珩发现,最近世面上又多了好些熟面孔,他几百年的努力白费了,他发现,这些老朋友都是从一家杂货店出来的。
唐楚之发现,有人经常在他店门口鬼鬼祟祟,既不买也不偷,他扶着门框,居高临下问,“你是看上了我,还是看上了我的杂货店?”
易白珩点了一支烟,深吸一口,烟雾迷了眼,“都看上了,怎么着?”
又名《我在山海经世界种地的日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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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第 25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