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节生物课让王勉感到异常漫长,因为她已经迫不及待的去和伯贤说第一句话,同时她也觉得这节课太短了,因为在脑中已经演练过无数遍的开场白总觉得不够自然。好不容易下课了,王勉便也不管自己脑子里那无数遍草稿是否成熟,反正只要到了伯贤跟前就算赢。
“那个,刚才还没有谢谢你。”王勉略带羞涩的掐着手指。
“我总不会见死不救吧。”伯贤弯起了他那皎月一般的唇角。
“你的书因为我撕坏了,我会赔你一个新的的。”
“这都是小事。”
“不不,我一定要赔你的,因为我也很喜欢这本书。”王勉生怕伯贤拒绝自己的赔礼。
“哦?你喜欢这书里的什么呢?”伯贤好像被这句话提起了兴趣。
“我们可能就是哈桑或者阿米尔,心中一直在追逐着那样一个让人心灵安定的风筝,只是很少有人能够真正追到风筝,但是总有人能够做到,也总有人兜兜转转以救赎的方式做到,能遇到哈桑,是阿米尔的三生有幸,为你,千千万万遍,不是谁都有运气遇到对这句话说到做到的人,但是我愿意对我爱的人说到做到,我愿意,为他千千万万遍。”
伯贤好像对王勉突然说出的一大串话,感到吃惊。王勉也才意识到自己第一次遇见伯贤说的太多了,马上捂住嘴。“对不起我讲太多了。”
“我觉得你讲的很好啊,如果是我的话,我可能不会对身边所有人都能做到这句话,但是如果有幸遇见那个肯让我做到的,就太好不过了。”
“真的吗?你真的这么想吗?我还以为是我太天真呢。”王勉松了口气一样。
每当王勉回忆起自己与伯贤的初遇情景时,她都会觉得很奇妙,两个初一的孩子怎么会这么成熟,但是她们对于这句话的理解终究还是不同的。伯贤是直到遇到那个他肯愿意付出所有的人,才为他千千万万遍。而王勉则是想要做到对自己爱的所有人都做到,王勉直到现在才觉得,自己是那么理想主义,分明就做不到啊。
直到伯贤离开王勉的时候,王勉才知道一个道理,那就是要把自己的爱,留给最值得的人,泛滥的爱要不然做不到,如果做到也是廉价的,就像路边的野草,而伯贤的爱,才是只有一人可以采得的高岭之花。
其实在那次有关《追风筝的人》之后,王勉和伯贤就没有什么沟通了,原因很简单,伯贤高冷,王勉害羞。平时能一直粘着伯贤的,只有嘻嘻哈哈的钟大,钟大不光自来熟,而且人来疯,经常在课间的区区十分钟里亮出他那嘹亮的嗓音,别说钟大真是天生的歌者命,不得不承认这是老天赏饭碗,一般人还真没有这个天赋加点。一次轮到王勉放学留下做值日,钟大开始利用这间人走便出回音的教室练歌,王勉一边扫地一边享受着天籁之音,然后由衷的建议钟大能走艺术路线。
“是吧是吧!你也觉得我适合当个歌手吧!”钟大好像遇见伯乐一般握着我的手。王勉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只当是钟大太兴奋了,“只是就算考艺术学校也要有一定文化课的功底啊,你也看到了,我对学习真是一窍不通,不如趁这个时候你帮我讲讲题吧。”说着钟大拉着王勉到他的位置,就在他们刚准备看题的时候,钟大突然感到有一股向后拉扯的力迫使着他向后仰。
“你要是想让人讲题,问我啊,跑去麻烦人家干什么。”伯贤拽着钟大的后脖领子往自己座位上带。
“哪次问你你不是嫌我笨,怎么突然转性子要教人家题啦!”
“以后我都教你,有不会的都找我,不许麻烦王勉,也不许抓人家手!”伯贤一脸没好气。
“什么意思?你是不是......”钟大刚要开口。
“闭上你的嘴,哪道题不会?”伯贤就马上堵住这个大嗓门的嘴。
王勉听的满脸通红,不确定是不是真的钟大握了她的手,让别人觉得有点过于亲密,总之她是完全不是想伯贤看见这个场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