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穿越重生 > 改嫁邪神后我靠刑法修仙 > 第11章 011.魔王乌琨

改嫁邪神后我靠刑法修仙 第11章 011.魔王乌琨

作者:萱草妖花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2-06-24 07:48:20 来源:文学城

赵黑虎皱眉,一脸嫌弃看他:“黑狼,你在胡言乱语什么?谁是你二十六师弟!”

他觉得狼妖是在侮辱他,故意激怒他。

狼妖“嘿嘿”笑了一声,唇角的笑意颇有深意。

谢溪摆了摆手,狼妖立刻朝后退了一步。

狐姬盯着谢溪,声音透着狐族独有的柔妩:

“谢溪,你不要耍花招,这个结界营地内无人能破。外面的人越攻击,它吸收的灵力也越多。论你有什么法宝,也难破解我们的结界。我劝你束手就擒,交出升阶之法!”

谢溪盘腿坐在榻上,脊背打得笔直,故作高深道:“哦?那我倒要看看,你们的结界有多厉害。”

狐姬:“谢溪,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谢溪笑道:“哦,我这人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吃点酒。”

赵黑虎没什么耐心,手里出现一柄锋利的骨刀。

整刀腾空,朝着谢溪飞驰而去,堪堪落在她脖颈前。

刀架在谢溪脖子上,她稳如泰山:“你们这行为,叫什么知道吗?《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赵黑虎的刀刃往下压了一分,紧贴谢溪的脖颈:“臭三八,你在教我做事?”

而狐姬像是get到了什么知识点,这条她背锅!

狐姬灵魂一震道:“黑虎!她这是在提点我们!”

赵黑虎一脸懵地转过头看狐姬:“??”

却见狐姬锤掌,恍然大悟的摸样:“我悟了!”

她脑子里当即蹦出“非法拘禁罪”条例,用手结印,念出律法咒决!

狐姬因领悟了《刑法》真正实用的意义,蛊惑技能成功升至2阶,结出了一个2阶蛊惑咒。

意识到咒法变强,她仿佛明白了什么。

若是赵黑虎对她出手,还会再触及其它咒决。只要她准确念出并且结印,应该就能成功进阶!

为了证实猜想,狐姬将手中的咒印朝赵黑虎打了出去,打算试试威力。

狐姬念咒之声清朗,声音里带着一丝丝妖媚入耳,这咒打出去,地面的细沙卷成结界,将他罩在里面。

赵黑虎在结界里被控制,捶地重复咒决。

等他的结界消失,想起刚才发生什么,一掌锤地,飞身而起,大喝一声“刀来”,架在谢溪脖颈上的刀重新回到他手中。

赵黑虎举刀就朝狐姬劈砍而去,狐姬立刻又结咒印:“故意伤害罪!”

她高念咒决,成功打出3阶咒法!

狐姬感觉到自己的力量越来越强,惊喜万分,恨不得赵黑虎再多砍她一阵。

她也化为魔族暴走状态,长发披散,万种妩媚糅合于如丝的媚眼中,呈现绝美容颜。

狐姬飘至空中,蓬松的九尾微微摇晃。

赵黑虎被狐姬彻底惹恼,身躯变成两倍大,进入暴走黑化状态,一刀落下,地面被砍出一个巨坑,刀刀致命!

她唇角勾出绝美一笑,修长的十指缓缓结印:“故意杀魔罪。”

谢溪最近在系统允许的情况下,改动了不少刑法,让他们对魔而言,更加清晰易懂。

狐姬的3阶咒法打出去,被赵黑虎的黑刀劈开,地面瞬间就炸出一个巨坑。

两妖堪堪落下去。

狼妖和谢溪坐在榻上盘腿吃瓜子,看见两位当事妖落入巨坑——

狼妖把瓜子皮丢出去:“师尊,还看吗?”

谢溪继续嗑瓜子,点头,一本正经教育:“看。给你个作业,两位师弟师妹触犯了多少刑法,你都总结下。”

狼妖点头:“好好!”

谢溪又问:“幻影做了吗?”

狼妖摊开手心,露出一颗记录影象的夜明珠:“做了做了。”

谢溪点头:“恩恩,待会拿给其它师兄弟们一起看,这就是你们今晚的作业,明天都要交给我的,知道吗?”

狼妖点头:“谨遵师尊法命!”

……

黑色结界外,大家已经急如热锅上蚂蚁。

石妖集合众小妖,用尽方法,也无法破开这个结界。

言乌乌趴在胖橘柔软宽大的脊背上,一脸无语道:“一群蠢蛋!这是用魔族一品法宝融合而成的聚灵结界,你们越攻击,它的灵力也越强,难道你们都没发现,这结界越来越大了吗!”

众妖的目光朝着言乌乌投射过来。

石妖一脸焦灼:“小师弟!该如何救师尊,你倒是想想办法!”

言乌乌在胖橘松软的脊背上翻了个身:“没有办法。这种结界,只能等它自己散去。可它的灵力越来越强,持续的时间也越久。”

他话音刚落,里面传出“轰”地一声。

石妖惊呼:“这……这是!几近元婴修为的澎湃妖力!”

这结界可以融合多人的灵力,赵黑虎与狐姬皆是金丹大妖,两人灵力中和便是元婴修为。

石妖内心震撼:“狐姬和赵黑虎也只是金丹大妖,那么这元婴修为……”

有小妖道:“一定是师尊的力量!师尊竟已步入元婴修为,怪不得,怪不得!”

众妖心中惊叹,同时忍不住抹了一把额头的汗。

——他们先前居然想过伤害师尊!真是无知妖匪!

言乌乌一脸无语,心想这些小妖都是什么阅读理解,那明显是两妖修为的结合好吗!

他正要开口,却见乌琨朝着那结界缓缓走去。

他立刻就从胖橘脊背上一跃而下,迈开小短腿朝乌琨追过去:“主人,这种结界,她应该能应付。”

乌琨走到结界前,眉头紧皱,问他:“没感觉到什么吗?”

言乌乌也跟着严肃起来,仰头望着他:“主人,怎么了?”

他话音刚落,他们身后的山坡处,传出“轰隆隆”的声音,那巨响越来越大,由远及近,导致地面开始震动。

紧跟着,在远处的小妖从山坡上直奔而下:

“不、不好了!”

“尸魔兽!是尸魔兽!还有魂血……魂血妖!!”

众妖脸色瞬时煞白。

尸魔兽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魂血妖!

石妖一脸震惊:“这里怎么会有魂血妖?”

最先进入他们视线的是魂血妖,一共二十九只。

他们通体红色,外面裹了一层血浆一样的半透明液体,脊后生出一双可怖的血翅,在空中“嗡嗡”震动。

他们手里持一柄血剑,锋利无比。

来通风报信的那只小妖被领首的魂血兽一剑刺穿心脏。

很快,被刺穿心脏的小妖从胸腔开始异变,浑身通体变红,生出一双血翅,自剜双目,带着一双空洞的双目朝他们冲了过来!

言乌乌下意识将乌琨护在身后,紧张地握紧了剑:“主人!金丹期魂血妖!是那些仙宗修士!”

“少了一个,”乌琨面无表情,语气淡淡:“他出手了。”

这是凌熠的师弟们,他们用相互诅咒的方式破开了骨林结界,灵魂不得自由,永世不得超生,变成了魂血妖。

他们现在的战斗力,会比生前更强。

被魂血妖杀死的小妖也会异化成它们的同类。

赵黑虎和狐姬的营地被血洗,要么被尸魔兽杀死,要么被魂血妖刺杀。

石妖双腿打颤,下令:“结阵!”

众妖利用“故意伤人”和“故意伤害”两条咒法打出了一个短暂的结界。

可石妖他们很快意识到,这两条罪对于他们的行为,都不太贴切,因此持续的时间也很短暂。

眼看结界就要消失,石妖一脸焦灼:“大师兄!还有什么罪是可以困住这些家伙的吗?”

他话音刚落,蛊惑结界迅速消失。

与此同时,困住谢溪的那个黑色球体结界,因里面有巨大能量波动,朝着那些邪祟滚了过去。

而后,那黑色球体结界,竟将二十九只魂血兽,全都吸了进去!

群妖:“!!!师尊!”

石妖:“!!!谢师尊救我狗命!”

剩下的尸魔兽就好对付了,言乌乌骑着胖橘,赤手空拳朝尸魔兽群冲过去,一拳带起飓风,砸出一个巨坑,直接埋了十数只尸魔兽。

言乌乌:“小爷可不是好惹的!”

在这里不比山洞,他可以尽力发挥,不用担心把山体砸塌。

石妖看着言乌乌流下了感动地泪水:“小师弟竟如此强悍!金丹起步啊!”

群妖对付尸魔兽也算有经验,很快将战场清理干净。

可那结界黑球,却加速移动,最后竟滚进了死亡之沙。

眼看着结界黑球就要没入沙海,杵在岸边撑伞的乌琨,耳畔却响起一道低沉稳重的声音:

“去救她。”

乌琨皱起眉头。

他再一次听见了这个声音,像他自己的声音,却又有差别。

也是这声音,让他步入魔兵营。

那声音再次响起:“若想破境邪神,便去救她。”

乌琨是老魔尊独子,天赋灵魔根,可五百年前乌琨坠入无底崖深渊。

所有魔都认为他必死无疑,他却在一年后从无底悬崖爬了上来。

小乌琨爬上来时怀里捧了一只乌鸦蛋,而他的灵魔根,也丢了一半,修为也丢了一半,无法破境邪神。

他本应该是魔界数万年以来,第一个可在成年之前破境邪神的天赋魔灵根。却因那场意外,成了魔族史上唯一一个,无法破境邪神的魔尊。

之后,小乌琨整日抱着鸟蛋,终于在五年后孵出了一只金丹一品坐骑——言乌乌。

黑色结界即将被沙海淹没,球只剩一个圆顶。

乌琨因竭力抵抗体内的声音,额间青筋暴突,渗出细密的汗。

石妖眼看着圆球即将被沙海吞噬,急得要往里跳。

他还没跳下去,就被乌琨广袖一挥,扇回了岸上。

乌琨周身白袍转为血红,脊背变得壮硕,再无瘦弱感。仅看他健硕的脊背,男人便给人无比的压迫感。

言乌乌背上生锈的铁剑“嗡嗡”一震,飞入他手中。

生锈的重剑刚落入他手,斑斑锈迹消失,转为白刃。

重剑溢出淡淡地红光,他一剑劈开沙海,露出了大半个结界圆球。

乌琨纵身一跃,腾于高空,言乌乌化作一只黑色巨鸦,接住了即将下坠的男人。

乌琨一身红衣立于鸦兽之上,手持魔剑,衣炮被吹得猎猎作响,气势逼人。

他又一剑劈下,沙海被劈开更深,整个圆球都露出来。

一品鸦兽带着乌琨冲刺往下,钻入沙海,将圆球顶了出来。

圆球落回岸边,“哐当”砸在众妖面前,地面出现数米凹坑。

群妖望着天上的乌琨,瞠目结舌。

男人转过身,绝美的容颜令群妖震撼,红色瞳仁肆虐着无限杀意,压迫感让他们双腿一软,纷纷跪地。

黑色结界球因为被乌琨的剑气所震,也逐渐开裂。

送20红包~~

-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1章 011.魔王乌琨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