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雨迷迷糊糊转醒时闻到了浓郁的白兰地香气,甘冽香醇,仅仅是闻着都让人心旷神怡,神魂颠倒,身体燥热。
酒里面她最喜欢白兰地,入口甘甜,回味绵长,重要的是还够劲儿。
她不用睁眼都知道,这么好闻的味道肯定是她珍藏许久的那瓶拿破仑XO……
想到此处,柯雨一个激灵,顿时困意全无,比喝了十杯意式浓缩都精神。
草,这么浓的味儿不会是家里进贼打翻了她的酒柜吧?
她猛地睁眼,然后,又闭上了。
她躺在床上,这没问题,但这张床似乎并不是她睡惯了的那张。她租的那间小一室不到四十平米,摆了酒柜、书柜、衣柜、电脑桌等必需品后就只能放下张一米二的单人床。但此刻的床,不仅是张双人床,还是张很大的双人床,因为除她以外还躺了另外一个女人。
她小心翼翼地睁开左眼,怯怯地偷瞄和她同躺在床上的女人。
对方背对着她,穿着淡粉色的吊带睡裙,裙子部分因为她肢体的扭动已窜到腰部,露出纤长白腻的双腿。乌黑浓密的长发凌乱地披散着,后颈若隐若现地露着一块樱花色的……蚊子包?
如果真的是蚊子包,大概也是毒蚊子咬的,毕竟那个凸起足有一朵五瓣樱花那么大,在女人如雪般白皙的皮肤上格外惹眼妖冶。
那朵粉红色的“樱花”仿佛有种奇怪的魔力,诱惑着柯雨伸手摸它。她拇指触上“樱花”的刹那,女人一声嘤咛,屋内白兰地的香气又浓郁了几分。
酒香扰乱了柯雨的意志,她不知自己为什么会舔舐刚刚触摸过女人的拇指,然后挪动身子贴上了女人的背。
火焰在胸腔内疯狂燃烧,烧到喉咙,蔓延至大脑,焚尽她最后一丝理智。她的双手如同被魔鬼操控着,娴熟地攻城略地,呼吸越来越急促……
屋内白兰地的香气越来越烈,混杂其中的还有浓浓的咖啡味,大概是深烘的咖啡豆,香醇苦涩、酸味淡薄。
女人后颈的蚊子包肿胀得仿佛热烈盛放的樱花,柯雨张口,咬了上去。
宛若啜了一口烈酒,难以形容的欣快让她加重了力气,牙齿又深入了几分。
女人在她怀里弱弱地挣扎了几下,轻轻啜泣着,像只讨食的小奶猫。
柯雨并没因为她的挣扎便松口,而是用舌尖轻轻舔舐樱花的边缘,试图缓解怀中女人的痛楚。
酒香在口中蔓延,醉意从大脑扩散到四肢百骸。
好快乐好快乐,柯雨身体的每个细胞仿佛都在雀跃,她的人生从来没这么快乐过,好想摩多摩多。
她紧紧地搂着怀中的女人,一秒都不想松开。
短暂的沉迷过后,柯雨彻底清醒了。
她做了什么?莫非她昨晚酒后上头迷迷糊糊地出去了,然后跟着一个女人回了家,最后419了?
不对,绝不是那么简单。她一个母胎solo的宅女,怎么可能第一次就如此轻车熟路,而且那啥就那啥,为啥要咬人家脖子?还是个“蚊子包”?
这一切都极度反常。
她从床上坐起,环顾四周。这是间无比宽敞且装修奢华的女性卧室,脏粉色的壁纸配着灰色和藏蓝色的家具,给人的感觉不像酒店。更重要的是,屋内没有酒也没有咖啡豆,连包速溶咖啡和医用酒精都没有。
柯雨有种不祥的预感。
就在她打算找到手机仔细探查一番时,身侧的女人蓦地起身扑了过来,把她按回床上。
不是风情旖旎的那种,是致命一击。
女人双手紧紧地箍着她的脖子,双目血红,仿佛恨不得将她生吞活剥。但即使表情凶狠,也无法掩盖她倾国倾城的容颜。
她是柯雨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女人,比电视上的明星还漂亮,更重要的是,还有几分难以形容的熟悉感。
沉迷美色的柯雨脑中一闪而过——就算被掐死,也是艳福不浅了。
但濒死的窒息感让柯雨迅速放弃了牡丹花下死的念头,本能地挣扎着掰开了女人的手。女人虽凶恶,但力气不大,很快就被她反压至身下。
柯雨头脑中有些凌乱,莫非俩人刚才的口口情节不是你情我愿?
不安感肆虐地笼罩着柯雨,她看着女人浓密乌黑的长发,即使素颜仍如画般精致的长眉,我见犹怜的杏目,红润欲滴的娇唇……
她俯身去闻女人的脖颈,女人激烈地挣扎,却无济于事。
柯雨确认,白兰地酒香就是来自那枚娇粉色的“蚊子包”,或者说,腺体。
她忽然想起那张脸为什么似曾相识了。几个月前,她熬了几个大夜为自己小说的女主画了张人设图,眼前的女人和她的人设图有四五分的神似。
柯雨颤抖着吐出三个字:“贝,可,秋?”
女人讥讽地笑了,红着眼眶,有一滴泪缀在眼尾:“柯雨,在床上何苦装得这么一本正经,还叫我的全名?不是应该叫宝贝,或者秋秋吗?”
看着她绝望难过,柯雨心中竟也泛起一波一波的酸涩。
随着酸涩涌出的还有一丝纳闷。
“柯雨?要不,你用普通话再叫一遍?”柯雨一愣,情节好像有点对不上。
“怎么,柯雨,要我在你身下喊你姐姐吗?求姐姐,狠狠地,标记我吗?”眼尾的那滴泪终究滑落,流入鬓间。
柯雨彻底乱了。
如果不是恶作剧,柯雨确定自己穿到了她写的火葬场文学《可遇不可求》里。当然,这还不是最糟的。更糟糕的是,她穿成小说里人品成迷,混迹于道德禁区,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极品渣A。
《可遇不可求》的攻贝可余是个名副其实的人渣。她是贝家的假千金,12岁时贝家把亲生女儿贝可秋,也就是本文的女主Omega接了回来。相比自小养在豪门的渣A,贝家人嫌弃贝可秋带了一身穷酸气。
贝可秋在家里饱受冷遇,唯独渣A对她关怀备至,于是贝可秋死心塌地地爱着渣A,最后嫁给渣A并让渣A名正言顺地谋得了贝家家产。
拿到家产的渣A立时原形毕露,公然把自己的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往家带,言语羞辱贝可秋不说还变着花地X虐待,甚至还害得贝可秋流产,贝可秋终于醒悟,远离渣A,搞事业的女人独美。
直到贝可秋离开,渣A才意识到自己其实一直爱着贝可秋,只不过是妒忌她真千金的身份才想尽办法折磨她,然后开始追妻火葬场。
可遇不可求嘛,贝可余和贝可秋肯定是官配。
以上是柯雨的第一版大纲。
实际写了十多万字后,柯雨发现这个渣A太渣了,实在不配破镜重圆,再加上评论区里很多读者都要求换攻,于是柯雨做了个非常草率的决定,她换攻改大纲了。
之后的十多万字,原本还有点良知的渣A彻底沦落为没心没肺的人渣,深情女二崭露头角,多次和贝可秋暧昧互动。
万万没想到,这么极品的渣A居然也有人站,评论区出现大量读者刷负分骂她文名文案诈骗。
看着评论区里自己不得安息的十八辈祖宗,柯雨方便面一样酥脆的精神崩溃了。
她开了瓶高度数的白酒,在酒精的鼓舞下她关闭了评论区甚至还偷偷写了个烂尾版结局——渣A用刀捅死了贝可秋。
写这个结局完全是生气报复,类似于班里有同学欺负她,她在日记本里写同学的坏话。
之后的事柯雨就想不起来了,再睁眼,作者躺在了笔下角色的床上。
可她不明白的是,按照她写的剧情,此时二人刚刚订婚,贝可秋还深爱着渣A,怎么可能刚**完抬手就卡她大脖呢?
柯雨勉强稳了稳情绪,放开了被自己压制的贝可秋,温柔地帮她拢了拢头发:“秋秋,我没弄疼你吧?是我不好,我不该在婚前就标记你。”
贝可秋推开了她的手,整理好早已凌乱得无法蔽体的睡衣。
柯雨瞥了眼放在茶几上空空如也的粥碗和几乎没动的流沙包,假装关怀地说:“早饭你只喝了点粥,不顶饿,陈阿姨今天早上烤了你最爱吃的榴莲酥,我去给你拿点吧。”
“我现在没胃口。”贝可秋冷冷地拒绝了她。
柯雨心中万马奔腾,草,完犊子了,贝可秋多半是重生了。
在小说的这个时间点,贝可秋是不吃榴莲的。她是婚后在渣A的“霸道宠溺”下吃了第一口,吃了几次发现还挺好吃的,打脸真香了。
此时此刻,贝可秋应该还对榴莲嗤之以鼻,但对柯雨“你最爱吃的榴莲酥”的说法她没有否认,只是说了没胃口。
柯雨直呼大事不妙。
如果说她穿到女主认清她真面目前,她还能靠舔苟下一条狗命,可现在她面对的是和她仇深似海的女主,要她怎么活下去?
柯雨张开手臂平躺在床上,如同烤冷面铁板上摊平的鸡蛋。
她想到了修改后的第二版大纲。
认清渣A面目的贝可秋专心事业,笼络帮手,筹谋许久,步步为营,夺回家产,将渣A的人渣事迹公之于众。最终渣A被挖了腺体喂狗、打断双腿扔桥洞里乞讨,落得惨死街头的下场。
柯雨揉了揉自己胀痛的太阳穴。
年轻的她终究不懂做人留一线的道理,才酿此大祸。
根据她既往遇到困难急流勇退的人生哲学,与其一番挣扎、不体面地被女主折磨致死,还不如趁着现在有钱有闲、得过且过、摆烂等死。
说不定摆烂的人生还能有意想不到的惊喜,毕竟这也是网文里常见的梗。
就在柯雨打定主意撒手摆烂之时,她的颅内想起了一个诡异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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