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在指缝里还没干透。
我站在警局对面那栋写字楼的消防通道里,透过积灰的玻璃窗往下看。十七
楼的风很大,吹得我的头发粘在脸上,黏糊糊的,像谁的手掌贴着我的侧脸。
下面那个穿警服的男人正在签收快递。他个子很高,肩膀很宽,签名字的时
候手腕会微微向内翻——我观察他三周了,这是他唯一的破绽,手腕内侧有一道
旧疤,像是被什么烫的。
“您好,这里有个快递麻烦您签收一下。”
“哦,好的,我看一下。诶!郑队,你来的正好,有你快递。这次又是哪个
案子的家属给你写的感谢信啊?”
“什么感谢信啊,一天天的,哪有那么多感谢信可收?这玩意儿还是少点比
较好,行我来吧。”说着便接过快递小哥手中的文件袋。
打开文件袋,一张对折的白纸安安静静的躺在里面,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
警惕的王队顿时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立即合上文件袋,快步走进局里大门,直
奔办公室。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右手掌心。那里还有一枚血手印的残痕,是我用左手
按着右手腕,一点一点压出来的。血是鸡血,混了一点点我的指甲屑,为了增加
真实感。
我伸出舌头,舔了舔食指指尖,铁锈味,甜的。
他此刻应该正展开那张对折的白纸,看见那个鲜红的掌印,然后读到那些字。
那些字我写了十七遍,每一遍都在练习怎么让笔迹颤抖得恰到好处——不能太稳,
太稳就不像遗书;不能太乱,太乱就不像挑衅。
郑队:
很多人生来就是被糖衣炮弹包裹着的,享受着万千宠爱,而我却需要用铜
墙铁壁自己去给自己安全感。我羡慕那些被糖衣炮弹包裹着的人,但他们却不
懂得珍惜!他们都该死!
凭什么世界是如此不公平?凭什么我要遭受到这样的待遇?
如果可以,我想换个地方跟她团圆,这辈子遇见她是我最幸运的事情。可
是,可是,可是为什么连她也背叛我!没错,是我亲手杀了她。
你们一直要找的凶手是我,不过,当你们看见这封的时候,我已经在这座
最高的大厦上一跃而下了,这可能是我最后可以为我自己做的事情了。
我要去跟她团聚了,再也不会有谁能将我们分开了。
我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了,更不会有什么该死的背叛了。
无能的废物,你们永远也抓不到我,永远!哈哈哈哈哈,我赢了。
郑队,再见。我会一直注视着你们这群失败者!
你永远赢不了的人
w “无能的废物,你们永远也抓不到我。”我无声地念出最后一句,嘴唇在玻
璃上呵出一团白雾,玻璃很凉,指尖更凉。但胸腔里某个地方是烫的,像有一颗
水果糖在慢慢融化。
郑队,再见。
我转身走进楼梯间,脚步很轻,楼道里有监控,但我穿着外卖员的黄色外套,
帽子压得很低,没有人会记住一个外卖员。
下到三楼时,我摘了外套,反折,塞进垃圾桶。里面是一件素色的连衣裙,
和我此刻脸上的表情一样,干净、柔弱、无害。
我走进医院大门时,保安笑着跟我打招呼:“小王,又来陪床啊?”
我点点头,露出那种疲惫又温顺的笑:“嗯,我妈今天状态好些了吗?”
电梯门合上的瞬间,我最后看了一眼玻璃门外灰蒙蒙的天。
雨要下了。
每个下雨天,都是我回来看你的日子......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