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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穿越重生 > 繁华落尽 > 第56章 第十四章(一)刀剑厮杀见军魂,君臣相对只论事

早在诸位将军离去时锦兰轩已经回神,她当然不会认为齐靖宇会把他一手打造的神骑弃之不用,只是有些好奇,传说中的疾风闪电骑到底是何等风采才会引得各国传颂?齐国的疾风骑、闪电骑,金国的金凤骑、金鸾骑,以及秦国的铁甲骑、飞弩骑,皆是闻名天下的神骑。疾风、闪电不逊其名,以飞快的速度著称;金凤、金鸾名扬天下,以默契的配合扬名;铁甲、飞弩威名赫赫,以强大的装备驰名……顿时,锦兰轩产生了如未明一般的疑问:这样一只奇兵为何不早早到来?

要知道,这对燕国来说可是强大的威慑。

未明笑笑,问出了她心中的疑问:“攻城是不需要骑兵,可我们不总在攻城,为何疾风闪电不早早到来?”未明认为,哪怕不用于攻城,双骑本身也是强有力的震慑,他说:“闪电骑与疾风骑早早出现,并非全无利处,最起码碍于其威名,燕国不敢轻易分兵,以骑兵耗住对阵齐国的燕国主力,其余全线铺开快速占领燕国的领土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

闻及此言,齐靖宇失笑,“在没有燕王割让平野郡之前确实如此,以骑兵攻城熟为不智,能做到保存骑兵实力的同时耗住对阵齐国的燕国主力,这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但平野郡已经是我的了,自然不存在这个问题,禹山之后,一马平川的原野更适合骑兵突进。”

未明再次开口:“可燕国割让平野之前,你也未曾这样做。”这才是兰轩和未明自始至终的疑惑,难到这之前齐靖宇就料得到燕王会割地?

“我只是更愿意赌一场,索性这结果出乎意料的令人满意。”齐靖宇进一步解释:“疾风闪电两骑来的太早的话,平野郡就不会这么容易就拿到手了,燕闻毅也不是个傻子!”

确实如此,平野郡被割让,难道仅仅只是因为燕王昏庸吗?不见得罢——秦国已经来势汹汹,一个秦国已经锐不可当,更遑论一个与秦国齐名的齐国呢?然而,不比燕闻毅与谢瑜已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最起码明面上看来齐燕之间起冲突仅仅是一场误会。尽管齐国已经以大军压境,但比起声名在外的疾风闪电这等神骑而言,对见识过秦国铁甲骑和飞弩骑的燕闻毅来说压力相对小的多。若是战争还未开始就出动疾风闪电,哪怕有秦国在前吸引仇恨值,昏庸如燕王,怕也不是这么容易看轻齐国的。

但即便如此,你又怎知燕国会一如你所愿?

这样想着,再次开口发问的却是兰轩:“燕王在我眼里只是昏庸的代名词,燕国已经是强弩之末了,面对一个弱小的敌人和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一般人都会看看轻敌人而重视对手。看似没有错,只是本末倒置了,竟然连最基本事情都忘了,此刻,我们的对手是燕国,不是秦国。只是你又怎么会肯定燕王最终会如你所愿?”此刻,她不曾察觉,她说的那句‘我们的对手’,完完全全是站在了齐国的立场上。关于齐国的事务,以兰轩的见识,在齐靖宇的步步逼迫下她真的很难如她所愿避开。那些她想知道的,不想知道的,不曾避讳的向她全面展开。

“我不在乎,”齐靖宇顿了顿,语气透着势在必得,他说:“骑兵与攻城本身作用不大,我不需争这一时之锋,也不曾心怀侥幸,只是没想到这结果比我预想的还要好。”

锦兰轩微怔,未明沉思,许久,他们同时看向齐靖宇,神色皆是复杂难辨。

单以结果观过程,平野郡的得到颇有几分戏剧,但是不要忘了公子靖并非是螳螂之后的黄雀,平野郡并非秦国所让,而一早就是他的盘中之餐。这世上从来不曾有那么多侥幸,有的是那幸运之下的一个又一个的必然,平野郡的安排未曾用的上,只是没有机会而非计划不行,而最初骑兵不曾排除在外。

哪怕是闻名天下的闪电骑已经向着渝城聚集,并且渝城城门前不时有从宛城赶来的兵甲前来探看,叶九歌依旧满不在乎。不,也不能说不在乎,她摩拳擦掌兴奋的要命。与之相反的是渝城县丞方邕一脸衰容,表现的如同死了亲妈似的,由不得方县丞不着急,要知道,截止到昨天,齐军已经连破三城。要不是他的家眷都在上京,他都在考虑要不要叛变了,毕竟宛城县丞的下场着实算不上好。闪电骑威名在外,他想不出一丝赢的可能,好在,他的身侧是叶九歌,一个曾让虎豹骑吃了大亏的女人,这勉强让他感觉到了一丝心安。

“你能不能别跟着姑奶奶我了?”哪怕即将一展所长,若是身后坠着一条跟屁虫叶九歌也高兴不起来。叶九歌觉得一定是刚到时她让阿福给他的下马威太厉害了,厉害到他从委曲求全的言听计从发展到了寻求庇护的如影随形。

方邕诺诺开口:“我害怕。”

叶九歌杀气腾腾的直盯的方县丞双腿直打哆嗦,她忍无可忍的开口:“你是个男人!”

尽管方邕对着一身兵甲的叶九歌也怵的慌,但是他更害怕城下的齐军,害怕即将到达的闪电骑,反正叶将军是自己人,又不会杀了他,他还是跟着她好了。听了叶九歌的话方县丞一张老脸烧的通红,然而,这并不能改变他亦步亦趋的跟在叶九歌身后的决心。

当叶九歌再次抬脚,再一次听到紧随其后的脚步声,也只能无奈的摇摇头。换个角度想想,这方县丞仅仅只是胆小怕事而已,若是来个不懂装懂又拿着鸡毛当令箭的人她怕是更受不了。起码,现在全城两万兵马全部由她指挥,不存在桎梏,可以完完全全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行动,这未尝不是一种幸运。

红日西沉,玉钩东升,天渐黑,人将眠,而叶九歌的眼眸却亮如星辰耀比日盛。

当叶九歌在距渝城二十里外的柏树林中歼灭闪电骑近一万人马的消息传到齐靖宇跟前的时候,一向沉着冷静的齐靖宇在锦兰轩面前失手打碎了他手中的茶盏。

疾风骑和闪电骑是他一手打造的神骑,他为此付出了巨大心力。骑兵花费巨大配置艰难一向是众所周知的事实,配置骑兵不仅仅是财政的问题,马匹、兵甲和骑手更是缺一不可。纵使财力,马匹,兵甲都不是问题,唯有骑手很难做到一蹴而就,一个优秀的骑兵最起码要经过三五年的训练才能学会全部的技巧。闪电骑总共只有十万人,这一万兵马的损失让齐靖宇再也无法做到心平气和。

“司徒严呢?”齐靖宇这话说的尤为咬牙切齿,“不是让他小心叶九歌不要贸进吗?”他吩咐司徒严强攻渝城本以为万无一失,根本想不到司徒严会贸然追击从而中了叶九歌的埋伏,虽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但是损失如此惨重,这由不得他不怒。

锦兰轩不语,等待他的是一室的寂然。至于司徒严,他左臂受了箭伤,还在宛城养伤。

事已至此,齐靖宇也知道现在根本不适合追究责任。况且,司徒严也已经尽力,要不是他拼死奋战,两万闪电骑恐怕要尽数覆灭。虽说是因为司徒严急于立功才造成这样的后果,但叶九歌的计谋不可谓不高明,至少面对当时的局面司徒严是无法发现破绽的。就司徒严而言,他是将才,却不是帅才。

“叶九歌——”这三个字环绕在齐靖宇的舌尖,盘踞在他的心头,久久不散。许久,久到锦兰轩以为齐靖宇不会再说些什么了,她的耳畔又传来了他低沉的叹息:“就让本世子去会会你!”

兵临城下,大军压境。

攻城之战迫在眉睫,然而,城楼上的叶九歌身上却没有丝毫的紧张感。她摸着下巴,饶有兴致的看向离城楼一二百尺的椅子上的人,她伸出一只手,遥指椅子之上的人,“方县丞,那个就是公子靖了?”

方县丞结结巴巴的说:“应、应、应该吧?”他全身抖得厉害,可是,现在他倒是想跑,可是他也得跑的了啊?再说了,这两日叶九歌已经将城中的百姓悄无声息的尽数迁走,他要是现在躲起来,万一一会儿叶九歌撤退他不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了?再说了,叶将军这么张狂的一个人会打没有准备的仗吗?没看闪电骑一下子就灭了近万人吗?

“应该?”叶九歌笑的张狂,“姑奶奶看就是!”

“对,对,对,”方邕闻言紧跟着点头,“姑奶奶你说的对——”自从叶九歌歼灭闪电骑近万人后,他对她的信心立刻变得空前绝后。当然,若是他知道城下的公子靖是齐国的不败战神的话了,他也许不会这么盲目的自信了。

“对,对,对个头啊——”叶九歌嗤笑,“你怎么看出来的?姑奶奶我怎么看不出?”

“不对,不对!”方邕头摇的和拨浪鼓似的,真难为他一把年纪动作还这么麻利。他奉承道:“那个小白脸儿怎么会是公子靖呢?”

“那你告诉姑奶奶我,椅子上除了公子靖还会有谁?”

“啊?”方邕一脸的无辜。

另一方面——

城下,锦兰轩鸠占鹊巢,她坐在了唯一的那一把椅子上,说实话,她是不想来的,可是最后她还是被齐靖宇硬生生的拖来了。既然如此,就怪不得她占了他的位置。

当然,要是她知道后续发展的话,无论如何她也是不会坐在这把椅子上的,可惜,她不知道。正是因为她不知道,她才能如此理所当然,如此安之若素。她的手里拿着的正是未明给齐靖宇的那支独一无二的千里目,城楼上的主帅雌雄莫辨,着一身擦得锃亮的铁甲,“那就是火焰军中不败神话的叶九歌?倒是意外的英气——”

“应该是吧?”站在她身侧的齐靖宇有些许迟疑。

“咦?”因着他的不确定锦兰轩转头看他,“情报上不是说叶九歌驻守渝城吗?”

“我又没见过她,”齐靖宇转头问一旁的司徒严:“城正中的是叶九歌?”

司徒严立即回道:“禀世子,正是她。”虽然司徒严对金仲宣不屑一顾,但是面对齐靖宇他是百分之百信服的。

“果然是她,”听了这话,齐靖宇转过身来,“是她——”

司徒严眼睁睁看着世子转过身去和那个小白脸说起话来,他瞪大了眼睛,胡子一抖一抖的,气的他伤口都开始痛了。你说要是未明有这待遇也就罢了,金箔这个小白脸凭什么?现在的问题是未明都不曾有金仲宣的待遇,这小白脸儿还不知足,他还指挥起世子来了,要不是他刚刚吃了败仗,他一定跟世子进言。

锦兰轩当然知道司徒严的不满,可是那又怎么样?军中不满她的人多的是,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她又不会少一块肉,她当然是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了。

齐靖宇也知道有不少人对锦兰轩不满,可是只要锦兰轩一天未曾展现出她的实力,这样的不满便不会消失。不过,他也不以为意,快了,从她亲临战场那一刻,她就逃不了,他也不会给她逃避的机会。

须臾,战争开始——

号角声声,旌旗蔽日。

齐兵向着渝城发起冲锋,有的人倒下了,有的人还在继续。攻城之战,从来都是防守的一方更占优势,何况,攻城的话,骑兵根本无法发挥作用。

‘铛——铛——铛——’石柱撞击城门的声音嗡嗡作响,即使在这嘈杂的战场上依旧听的清清楚楚。一下又一下的撞击声仿佛敲在了叶九歌的心头,她知道哪怕攻城的一方不占优势,但十倍的人数差距依然使得齐军牢牢的占据优势,更何况训练有序的齐兵和兵力疲痹的燕兵又岂是区区人数的差距。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燕军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提升战力,而燕军此刻的士气开始低迷,原本因为大挫闪电骑从而强行提升上来的士气一旦崩溃,渝城顷刻间便可易主。哪怕她原本也是打算弃城的,但绝对不是现在。

叶九歌看一眼远处端坐在椅子上的‘齐靖宇’,最终做下决定,“拿我的弓来——”

他的身后阿福恭敬的把弓箭递给了她,至于方邕,战争一开始就吓晕了过去。

叶九歌的臂力不如姜维,但强于一般人远矣。一般将士也就拿五石弓,射百步;而她可以拿十石弓,灌注内力最远可射达三四百步处。哪怕她知道公子靖武功高强,这一箭他一定可以躲的开,但是,她还是要这样做。这不是侥幸,这叫兵不厌诈。战场形式复杂,到时候她喊一声公子靖受伤了,又有谁会不信?

叶九歌深吸一口气,上箭拉弦,灌以内力,弓弦被拉至满月,叶九歌的胳膊都有丝轻微的晃动,她微微调整方向,箭矢正对着椅子上的‘齐靖宇’,呼气放箭,‘嗖’的一声箭矢破空而出,直奔目标而去。

箭射出的一霎那,弓弦硬生生的被崩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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