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笑问这世间离别苦啊。”
“道不尽的薄情郎。”
“盼不得的长相思……”
女子轻愁的吴侬软语隔着庭院婉转传来,琵琶声声,携着千丝万缕的闺怨,酿成了醉人的烈酒,浇到心里,愁断了肠。
“乡野狐媚子还有脸听这样的评弹,真是厚颜无耻!”
一辆马车停靠在巷子外,与那哀愁的吴侬软语仅隔一墙。
嘴里骂骂咧咧的女郎捏着手帕站在马车旁,一身茶色春装,梳着圆髻,五官凌厉,一看就知不好惹。
她厌烦地瞥向高墙大院,心里头憋着气,却不好发作,只能不满地啐骂了一句,以示不平。
院里的评弹还在吟唱,声音软软的,带着江南女子特有的嗲,情绪里含着说不清又道不明的嗔怨,令人酥到了骨子里。
侍女芳凌早就听不下了,马车里的主子却无动于衷。
崔文熙端坐在车里,静静地听着那闺阁中的愁绪。
评弹讲述的是一个闺阁女子等待良人归来的情形,与情郎分离得太久,让女子相思,却又胡思乱想。
独守空闺令她一会儿欢喜,一会儿又自怜。
伴随着如泣如诉的琵琶声,把女子缠绵的心思展现得淋漓尽致。
崔文熙已经许久没有听过评弹了,今日意外听到一曲,倒觉得挺不错。
她一直保持着端庄的姿势未曾动过分毫,背脊挺直,两手放在膝上,就连耳饰都没怎么摇动过。
也不知过了多久,崔文熙才道:“回罢。”
外头的芳凌愣住,诧异问:“娘子就这样回去了吗?”
崔文熙没有答话。
芳凌无奈,又狠狠地剜了一眼那庭院,才命马夫御马回府。
路上芳凌到底不痛快,皱着眉头走到马车窗口处小声道:“娘子为何不进去看那乡野狐媚子一眼,教训一顿也好。”
马车里的崔文熙缓缓垂首,视线落到自己的一双手上。
十指不沾阳春水造就了细嫩如葱,指骨纤细修长,戴着一枚精巧的红宝石指环,被保养得极好。
她细细审视指甲上浅淡的颜色,觉得被宝石指环衬得有些黯淡,遂道:“回去了替我染指甲,挑赤色的好。”
芳凌:“???”
崔文熙慢条斯理地扶了扶发髻上的花钗,继续说道:“以后休得再提。”
外头的芳凌没有吭声。
她知道自家娘子持重,可庆王都已经把怀了崽的乡野女带回京养在别院了,做主母的竟然还稳得住,不吵不闹的,委实叫人看不明白。
“娘子……”
“此事休要再提。”
芳凌只得窝囊闭嘴。
马车里的崔文熙似乎有些疲乏,绷直许久的背脊一点点缓了下来,她安静地靠到车壁上,脸上没什么表情。
方才那评弹当真吟唱得好,入了她的心。
到底是她天真了些,在这样的封建时代,哪能一生一世一双人相守到白头呢?
与庆王成婚七年,她也曾欢喜过,得了这么一个良人,视她如珠似宝,处处疼爱呵护,体谅她作为女子的不易。
她原以为这一生算是顺遂了,毕竟胎穿成镇国公府的嫡长女就已经算得上人生赢家,又在适婚的时候遇到庆王求娶,且还在双亲面前立下一生一世一双人誓言。
到现在那份誓言书都还放在她阿娘手里呢,字写得极好,力透纸背,一言一语皆含着真情实意。
当时可把京中的高门贵女们羡煞了。
这门亲事父母满意,她也很满意。
遗憾的是月盈则亏,上天给她开了一个玩笑——成婚七年没有子嗣。
这对于女子来说,或许对于这个父权社会来说都是一场灾难。
她没有生育,娘家求医问药始终不得法。
七年无所出是她作为女人最大的过错,而现在,她的夫君庆王从魏州带回来一个女子,怀着身孕,被偷偷安置在别院。
她原是不知情的,还是贴身侍女芳凌从别处探听来的消息。
她到底有些坐不住,好奇是怎样的女子能上自家夫君的心,故才过来瞧瞧。
哪曾想才到别院后门,她就失了兴致。
去看一眼又如何?
大闹一场又如何?
除了让他人看笑话外,她又能讨到什么?
委实不得劲。
崔文熙百无聊赖地把玩腰间的五彩玉穗子,把它一圈又一圈缠到手指上。
那些光洁丝滑的穗子犹如束缚在她身上的世俗枷锁,它们看起来光鲜靓丽,着实惹人喜爱,却紧紧地把她缠绕,不得挣脱。
外头的芳凌怕她伤心难过,轻声道:“娘子莫要气坏了身子。”
听到这话,崔文熙“嗯”了一声,便再也没有了动静。
芳凌欲言又止,却不知说什么好。
她伺候了崔文熙好些年,自然也知道她的性子,喜怒不形于色,多数都藏在心里,此次庆王的所作所为,必定是伤到她的。
待马车抵达庆王府,马夫放下杌凳。
芳凌撩起帘子,伸手搀扶自家主子下车。
崔文熙款款下来,仍旧保持着离府之初的姿态,背脊挺直,走路的姿势不疾不徐,头上的步摇极少摆动,腰间的玉佩也服帖,通身都是高门贵女的优雅从容。
门口的仆人恭敬行礼。
他们从未见过自家主母有过任何狼狈,好比现在,众人都心知肚明,可是这个回来的女郎一点都看不出伤心难过的样子。
她仿佛永远都是这般,不论遇到多大的事情,头颅总是高昂,背脊总是挺直,不卑不亢的,骨子里有股宁折不弯的傲劲儿。
在回瑶光园的途中,仆人皆向她行礼。
崔文熙跟往常没什么两样,看起来和颜悦色,丝毫窥不见愤怒。
她还惦记着手上的红宝石与指甲颜色不搭配,吩咐芳凌等会儿要染指甲,挑最明艳的赤色。
芳凌挺无奈。
回到瑶光园,婢女端来铜盆供崔文熙净手。她取下宝石指环,递给芳凌放到精致的木盒里,随后细细清洗了一遍。
一块干净柔软的帕子递了过来,她接过把手上的水渍轻轻擦拭干净。
婢女送来香膏,一点点涂抹到青葱玉指上,仔细揉按。
待香膏的滋润彻底润养了肌肤,崔文熙才满意地看了看白腻的手背。
也在这时,芳凌上前来问:“娘子要换一身家常服吗?”
崔文熙“嗯”了一声,说道:“挑藕荷色的。”
她特别偏爱藕荷色,这个芳凌是知晓的。
婢女伺候她去更衣室。
芳凌按她的意思挑藕荷色的诃子裙,外罩丁香色缠枝纹大袖衫,颈项间则戴上一串玛瑙珠,整个人顿显娇柔淡雅。
崔文熙站在衣冠镜前打量自己。
她的身量高挑,皮肤白皙,纤秀身段儿被诃子裙衬得窈窕淑雅,就是头上的发髻与这身穿搭不太匹配。
嗯,需换个发型。
于是梳头的婢女又把她头上的花钗和步摇一一取下,换成搭配衣裳的堕马髻,发中别上一把玉梳栉,发髻上则戴了一朵精致小巧的雏菊绒花。
这样搭配下来既淡雅又风情,崔文熙很满意。
芳凌很多时候想说什么,却又忍下了,不敢坏了自家主母的好心情。
些许阳光从窗外映射进来,崔文熙慢条斯理地走到窗边看外面的日头。
现下开春天气日渐回暖,万物复苏,到处都是绿油油的,生机勃勃,就如同她的头顶,泛着绿。
她想吃点甜。
得知主母想吃碗桂花酒酿丸子,小厨房的厨娘立马揉糯米粉煮上了。
崔文熙坐到榻上,吩咐芳凌备染指甲用的器具。
现在凤仙花还未开放,染指甲用的是蔻丹粉。
蔻丹粉是去年备上的,采摘新鲜花朵捣碎,用清水过虑熬煮,晾干后再用青瓷罐密封存储,随时可用。
芳凌取来蔻丹粉,轻轻开启,一股浓郁的花香顿时扑鼻而来。
若要上色好,需得用白矾与蔻丹粉调制,且严格按比例搭配,方能染出上好的颜色。
在她调配蔻丹粉时,婢女送上桂花酒酿丸子汤。
青天色的瓷碗里只有十多粒小指大的丸子,汤色呈米汤的洁白,里头放了少许酒酿和桂花露,还添了蜂蜜调味。
淡淡的桂花香弥漫在鼻息,一点点嫩黄的桂花点缀其中,颇有几分俏皮。
崔文熙平日里是不怎么吃甜品的,因为会长胖,今日心血来潮,又忍不住尝了尝。
小厨房送来时就已经放凉了些,入口的温度刚刚好,知道她不喜甜食,添的蜂蜜也少,刚刚有甜味就足。
桂花露的香,夹杂着丸子的软糯,吃起来似乎还不错。
她拿着勺子一点点送入口,细嚼慢咽,动作文雅,颇有几分享受。
不远处的芳凌忍不住偷偷瞥了她两眼,心里头愈发忐忑,每当自家主子一声不吭的时候,她就知道,肯定憋着大招。
把酒酿丸子用完,婢女送来茶水供崔文熙漱口。她漱完口,取帕子擦拭唇角,看向芳凌问:“蔻丹粉调好了吗?”
芳凌答道:“调制好了。”
崔文熙:“那便替我敷上。”
芳凌把木托端到她面前,先用温水净手。
她的指甲前阵子才修剪过,无需塑形,芳凌拿帕子擦干水渍,取腕托垫上,随后用鹅毛蘸调制好的蔻丹一点点涂抹到指甲上。
整个动作细致入微,几乎没有染到指甲边缘。
崔文熙看着她娴熟的举动,笑道:“芳凌染指甲的手艺是顶好的,只怕连宫里头都比不上。”
芳凌道:“只要能哄得娘子高兴,奴婢就心满意足了。”
崔文熙打趣道:“瞧你那点出息。”
她的心情似乎还不错,在芳凌取布帛缠手指时还说小厨房里也给她留了一碗桂花酒酿丸子。
芳凌试探问:“平日里娘子极少食用甜食,怎么今日想着要用了?”
崔文熙淡淡道:“偶尔用一次,倒是不错。”
芳凌没再说话,她专注地把染上蔻丹的十指缠好,说道:“这蔻丹原本是要隔夜才好。”
崔文熙:“无妨,颜色不够明艳,就多染几次。”
芳凌很是担心她,欲言又止道:“娘子……”
崔文熙:“嗯?”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那双清澈如明镜的双眸,芳凌竟然说不出话来。
相信不论是哪个女人得知自己的丈夫从外头带回一个女子,心情都是糟糕的,且还是怀有身孕的女子。
她的心情一定糟透了。
芳凌既心疼又无奈,一早庆王就进宫叙职去了,估计要到傍晚才回来,到时不知两口子会如何收场。
想到这里,芳凌就如热锅上的蚂蚁,窝囊地想着,要是她不知情就好了。
至少能有短暂的平和。
她的心思一点点落入崔文熙眼里,选择了无视。
去年秋天的时候庆王领命去魏州办差,到昨儿才回来。
男儿总不能像妇人那般困在后宅的四方天地,她体谅他外出奔忙的不易,把府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从未让他操过心。
哪曾想,他其实前儿就回京了,先把那女郎安置到兴安坊别院,而后才回的府。
今日一早他就进宫叙职,多半要到傍晚才归来。
作为一名贤妻,夫君的饮食起居皆要打理得妥当,故而下午很早崔文熙就命小厨房备上庆王爱吃的菜肴。
她染了指甲,十指上缠着布帛,许多动作都不便,但只要与庆王有关的一切,多数都会亲力亲为。
晚些时候庆王赵承延从宫里回来,头戴乌纱,身穿紫色襕袍,腰束玉带,脚蹬**靴,一派英挺悍利。
他才进府门,就见一婢女上前,向他行了一礼,说道:“郎君,主母请你去瑶光园用晚膳。”
赵承延“嗯”了一声,朝那婢女挥手,“待我换身衣裳再过来。”
婢女应声“是”,便毕恭毕敬回去复命。
赵承延背着手朝自己的听雪堂去了,他的身姿挺拔,五官浓眉大眼,生得极其端正,又打小在宫廷里熏陶教养,品性沉稳,颇有一股子老干部的贵气派头。
伺候他的薛嬷嬷早就备好了便服,待他归来,婢女端上铜盆供他净手。
薛嬷嬷呈上帕子,赵承延接过。
前往更衣室换襕袍时,薛嬷嬷忽然压低声音道:“郎君,老奴有些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赵承延脱下襕袍,里头穿了白色的中衣,“嬷嬷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薛嬷嬷接过乌纱,轻声说道:“今日早晨娘子曾出过府。”
赵承延愣住。
薛嬷嬷细细观察他的神色,“她似乎去过兴安坊的别院。”
赵承延没有答话。
薛嬷嬷也没有吭声。
也不知过了多久,赵承延才皱眉问:“她回来了可曾说过什么?”
薛嬷嬷摇头,“老奴差人过去探听了,娘子跟往常一样,看不出什么来。”
赵承延轻轻的“哦”了一声,放下心道:“我会同她说清楚。”
薛嬷嬷不再多言,伺候他把浅灰色圆领窄袖袍衫穿上。
哪怕只是家常服,衣料皆是出自江南织造府的上等锦缎,宝相纹精美细致,做工裁剪考究,穿到身上大气沉稳。
薛嬷嬷替他系上玉带,一点点抚平皱褶,直到把衣冠正好没有纰漏,才满意放他去瑶光园。
路上赵承延的心思千回百转,他今年已经二十六岁了,还没有一个子嗣,说不着急肯定是假的。
催生这个话题已经困扰了他许久。
遗憾的是他虽然娶了全京城最好的女郎,却七年没有动静,这事委实叫人难办。
怀着复杂忐忑的情绪,他心事重重地去了瑶光园。
崔文熙已经把缠在手指上的布帛去了,染甲的时间太短,上色得不够艳,是温柔的浅粉,晚上还得再染一次。
得知庆王过来,她满怀期待地迎了出去。
赵承延走进庭院,见到她站在树下,一袭丁香色大袖衫,温婉大气的银盘脸上写满着娇柔。
她的眉眼生得极其婉约,弯弯的柳叶眉,有一双会说话的杏眼,鼻梁挺直,唇小巧且有唇珠,笑起来时脸上有两个小小的梨涡,令人莫名舒心愉悦。
按说这样的女郎在京中数不胜数,可是她崔文熙却是那个唯一的,受高门大户公认的贵女典范。
她的五官算不得出挑,气质仪态却极佳,属于初见不够惊艳,但越看越耐看,越看越有韵味的那种。
这样的女郎,赵承延自然是爱到骨子里的。
崔文熙缓缓行了一礼,像往常那样唤了一声四郎。
赵承延上前牵她的手,她并未拒绝,而是温顺地搭到他的掌心。他轻轻握住,仔细观察她的神色,丝毫未见不快。
“今日一早就进宫叙职,没来得及陪元娘,可有生气?”
崔文熙乖巧地走在他身边,回道:“四郎去魏州办差奔忙已是不易,今日进宫叙职,可顺利?”
赵承延:“还算顺遂。”
夫妻二人走进厢房。
芳凌命人传菜,有五道菜品,分别是火脮烩春笋、凉拌蕨苔、豆腐肉丸汤、清蒸鲈鱼和烩虾仁儿。
两人净手后坐到桌前。
崔文熙亲自替赵承延布菜,知道他喜爱吃烩虾仁,便夹了一个到他的碗里,说道:“四郎尝尝这道烩虾仁。”
赵承延动筷尝了尝,入口鲜甜,幼嫩弹牙,是他熟悉的家常味道,“极好。”又道,“元娘也尝尝。”
他体贴地给她夹了一个。
夫妻跟往常那般和睦相处,她绝口不提兴安坊别院的女子,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说起这茬,怕影响她的心情。
芳凌在一旁伺候他们进食,心里头忐忑不安,生怕二人一个不慎就掀桌子吵嚷起来。
高门大户讲究笑不露齿,食不出声,两人都是出自贵族,打小就受严格的教养熏陶,处处行事周到,情绪也把控得很稳。
崔文熙细嚼慢咽,进食一点儿都不马虎,拿筷的动作文雅。
对面的赵承延同样如此,举动一如她斯文,只是心里却惆怅徘徊,不知该如何开口。
崔文熙全然无视他的纠结。
为了保持窈窕身段,晚上她吃得较少,只用了些许粳米饭,再食了一些春笋,鱼虾和半碗豆腐汤,且连一颗肉丸都没沾。
赵承延则没用些什么,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崔文熙看向他,问:“四郎胃口不太好,是不是有心事?”
赵承延回道:“没有。”又解释说,“许久没有回京,饮食反倒有些不习惯。”
崔文熙轻轻的“哦”了一声,垂眸放下碗,用往常平和的语气说道:“四郎,我有一件事想同你说说。”
赵承延:“什么事?”
崔文熙看他的眼神是柔和的,说话的语气也舒缓,轻声道:“我们和离罢。”
开新文啦,我是勤劳的小蜜蜂,撒花~~
崔文熙:世人都道,无所出是我最大的罪过。
赵玥:瞎说,那是因为庆王府没皇位继承。
庆王:???
我怎么感觉头上有点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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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亡国公主后》
现代富家女梁萤穿越了。
好消息是她穿成了一国公主。
坏消息是国亡了!
为了保住女眷名节,老皇帝亲手把一个个妃嫔和未嫁的闺女们送上黄泉。
梁萤被白绫勒得半死时老天开眼,叛军攻进大殿,老皇帝一命呜呼,她奄奄一息倒在死人堆里得以幸存。
后来她侥幸逃出皇城。
面对这个既没有抽水马桶,又没有空调西瓜和卫生棉的世界,她彻底绝望了。
走投无路时,屋漏偏逢连夜雨,不幸被一群猖狂土匪掠到山寨里干苦役。
土匪头子家的老太太一眼便相中了梁萤。
那小娘子脸嘴生得娇美,腰细臀圆,一看就好生养。
于是老太太拍板给她升职加薪,让她转岗干压寨夫人!
梁萤又惊又恐,吞吞吐吐道:“我以前家世极好,吃不惯粗茶淡饭……”
老太太:“没关系,我儿给你挣,让你差奴使仆,顿顿有肉吃!”
梁萤:“这里的居住环境……”
老太太:“没关系,我儿手下有几百号人,咱们立马打进丰州县,把县老爷的府邸挣来给你使!”
梁萤:“……”
从此土匪头子赵雉走上了追求事业(造反)的不归路,一不小心干到了中山王。
*
乱世当道,奸佞霸权,粗鄙糙汉赵雉落草为寇,成为一山大王。
原本小日子过得好好的,怎奈自家老娘偏要替他讨个压寨。
起初赵雉想着,他铁定是脑子被驴踢了才会去养那娇弱女郎。
后来见她饮食不好,便顿顿给肉喂养;
见她寝不安宁,便换大宅子给她享用。
但凡她要什么,他便给什么。
她想要空调,冰鉴可替代,可是卫生棉是什么鬼?
赵雉不由得陷入了沉思中。
#老婆说干土匪没前途不如咱们造个反吧#
#于是为了养她我从土匪干到了中山王#
#老婆还说她是个公主不能低嫁所以我又从中山王干到了皇帝#
#做皇帝一点都不爽因为要上朝#
#上朝好痛苦啊因为要早起而我只想抱老婆#
【贼有眼光贼会用人的弱质娇气包×又狂又帅贼能打的流氓糙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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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