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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宠娇色 第16章 第 16 章

作者:乔安笙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3-01-13 22:48:37 来源:文学城

一想到南州,江崇煜心里就更不踏实了。

他打算去西边村口看看,或许还能“路过”南州家,看看郁小年是不是在他那里。

也巧,刚出门,就碰上了赵大娘。

于是,他便开口询问:“赵大娘,你有没有见过小年?知道她去哪里了吗?”

赵大娘打量他急躁的神色,眼里闪过了然的笑,点头说:“嗯。见了。往西边村口去了。估计是去找南州了吧?”

后面一句是她故意说的。

其实郁小年根本没去找南州。

她确实往西边村口去了,却是背着竹篓,说是去山里采些草药。

那时天色还早,她正在菜园子摘菜,恰好就看到她了。

她还特意向她打听一种安神助眠的草药。

郁小年是个苦命孩子,猪窝狗窝里都能睡着,从没听她说睡不着。

显然这是给江崇煜采的草药。

不过,她不会告诉他,还打算替郁小年遮掩一番,也好瞧瞧江崇煜这小子对小年到底是个什么想法。

江崇煜不知赵大娘心里的小算盘,一听她说的话,就蹙起了眉头:又是南州!这阴魂不散的家伙!

赵大娘看出他的烦躁,知道他多少还是在意郁小年的——那么个漂亮媳妇,只要是个男人,怎么可能不在意?

这么一想,再看江崇煜,便有些幸灾乐祸,打趣人了:“怎么,一会瞧不见,就着急了?”

江崇煜强作淡定:“没有。我只是好奇她去哪里罢了。”

赵大娘看破不说破,只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哦。那希望你永远不着急。”

江崇煜:“……”

他告别赵大娘,快步去了南州家。

南州家的木门紧锁。

他人不在家。

去哪里了?

郁小年也不见了?

两人一起去哪里了?

他越想越狂躁,仿佛饥荒年里最后一块肉,他小心翼翼珍藏着不敢吃,只敢偶尔拿出来闻闻味道,却被人全部抢了去。

可恨!

他握着拳头,压抑着怒火。

就在这时——

隔壁的门开了。

一个留着络腮胡的青年男人走出来。

他生得粗狂,比南州还像个猎户,却是个好吃懒做的。

这会嘴里咬着个细小木棒,正剔着牙缝里的野鸡肉,待看到江崇煜,眼前一亮,笑道:“是小虫子啊。你来找南州?”

江崇煜闻声看去,是村里出名的懒汉,叫赵富顺,人都三十多了,看那家徒四壁的,估计也没娶妻生子。

他向来厌烦这类社会蛀虫,懒得多说,只点头问:“对。他人呢?”

“去山里打猎了。”

赵富顺跟南州是邻居,平时没少蹭南州的猎物,又是卖又是吃,生活水平都好了很多,就很关注他的行动:“他说要多打些猎物,给小年多置办些聘礼。”

江崇煜:“……”

他亲耳听南州说过这些话。

不想他还跟别人说。

仿佛在故意做实跟郁小年的关系一样。

他还没松口呢!

可恨!

实在可恨!

他心里酸妒的难受:孤男寡女一起进山,都还没嫁娶呢,就这么不避嫌的吗?

“喂,小虫子——”

赵富顺拿手肘捅了捅江崇煜的胳膊,问道:“你真舍得让小年嫁给别人啊?”

他总觉得南州在诓骗他。

郁小年那般漂亮的媳妇,傻子才不要呢!

傻子江崇煜恨恨点了头:“嗯!”

“草!真的啊!”

赵富顺惊得趔趄一下,然后上下打量江崇煜,尤其是他脐下三寸,盯了好一会,显然是多想了:该不是战场受了伤,不行了?所以那么漂亮的媳妇,白白便宜别人?

江崇煜看穿他的心思,忍着怒火道:“我很正常!”

赵富顺听了,半信半疑:“哦,那你的心真大!小年那么漂亮,身段又——”

“你闭嘴吧!”

江崇煜听不得后面的话,直接打断了他的话。

他目光凶狠,狠狠瞪过来,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赵富顺看着人高马大,实则外强中干,也就敢口头占点便宜,收到他的眼神警告,立刻就闭嘴了。

江崇煜不想跟赵富顺这种废物浪费口舌,抬脚就走。

赵富顺多年来不务正业,还喜欢贪人便宜,在村里很不受待见,平时说话的人都没有,因此,见了江崇煜,就想多说几句:“哎,你等下,小虫子,说实话,我有些想不通,小年本来就是你媳妇,随时要了她,都没人说你的不是,可你偏偏把她往别人怀里推,你这是咋想的?你不在家,可是不知道,十里八乡有多少人惦记着她呢。如今倒是便宜了南州。”

他承认南州很好,吃苦耐劳,踏实肯干,为人也仗义,豪爽大方,跟他是完全相反的极端。

正是如此,他哪怕得了他很多好处,还是见不得他好。

有些人便是这样,只敢妒忌近在咫尺的人。

江崇煜不知他那些阴暗心思,正琢磨着他的话:是啊。她从小就是他的童养媳,是他娘花二两银子买来的。从六岁到十八岁,在他家养了十二年。她就是他的媳妇。

这乡下有不少童养媳。

有的女孩买来后,甚至都不会举办婚礼仪式,长大后直接过日子。

赵富顺见江崇煜似乎在沉思,觉得自己能说动他,便继续说:“哎,南州这个人啊,怪神秘的,也不知是哪里人,问他几次,都支支吾吾,像是在遮掩什么。”

他这话也不算乱说,跟南州做邻居也有一阵子了,除了知道他叫南州,今年二十岁,其他一无所知。

“他那打猎的功夫,也不像个猎户,倒像是专门学过的。我有次见他拉弓射箭,那架势,乖乖,三箭齐发,怕是你这样上过战场的人也比不了。”

他这话也不算夸大,确实有次偷偷跟南州进山,想着学点打猎功夫,结果,就瞧见他三箭齐发,射中了三只大雁。

那准头,没谁了。

江崇煜本来是不想听赵富顺废话的,但他废话说着说着就吸引了他的注意。

原来南州还有这样厉害的一面。

他果真不是个简单的猎户!

那他是谁?

来西桥村这穷山僻壤做什么?

正想着,就听赵富顺话头一转,笑嘻嘻八卦起来:“哎,小虫子,你跟小年天天住一个屋檐下,你说你是咋忍住的?要是我啊,非得先办了她。自个享受腻了,再扔给别人!”

说最后一句时,他脸上浮出猥/琐的笑。

他说的是自己的想法。

但某种程度上,正切合了江崇煜心底卑劣的念头。

因此,仿佛心思被人看穿,江崇煜怒了。

他怒目切齿,冷冷吐出一个字:“滚!”

“哎,小虫子,你、你,我是为你着想好吧。”

赵富顺觉得江崇煜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他看不上南州小白脸的劲头,现在也看不上江崇煜的窝囊样。

怪不得混了那么多年,还是给人看大门!

想到江崇煜就是个看大门的,他的胆子也大了起来,说话也更难听起来:“自己媳妇自己不疼,非得便宜南州那小子,真是丢尽了男人的脸!你要是不行,没那本事,就让老子——”

“砰!”

赵富顺话没说完,人似乎被提了起来,还没反应过来,下一刻,脑袋就重重撞向了木门。

江崇煜出手如电,掐着他的后颈,再次重重撞向了木门。

“啪!”

木门破裂。

直接被撞出个大洞。

周边木板染上大片的血迹。

江崇煜出手狠戾,带着要人性命的杀意。

“啊!疼死老子——”

赵富顺满脸是血,疼得痛哭流涕,惨声求饶:“小虫,不,江崇,江哥,我错了,我不敢了,江哥饶命——”

江崇煜冷着脸,松开手,却是一脚踹在他的膝盖上。

赵富顺膝盖一麻,直接跪了下来。

“啊!”

他惨叫着,鲜血模糊了双眼,却在血色中对上江崇煜杀意森然的血瞳,那绝对是杀神的眼睛,也是这一刻,他才知道江崇煜是这么多年从战场上活下来,并唯一四肢健全回家的人!

不是幸运!

而是实力!

他意识到这一点,吓得魂飞魄散,只知求饶:“江哥,饶了我,饶了我,我不敢了,真不敢了——”

在绝对的武力值面前,本就怂蛋一个的他,不敢有半点反抗。

江崇煜没有收拾废物的兴趣,给了他点教训,便收了手:“赵富顺,管好你那张嘴!要是再管不住,那就我来替你管!”

“是。是。是。”

赵富顺忙不迭地点头。

等脱离江崇煜的桎梏,就哆哆嗦嗦爬起来,踉跄着跑进了家。

江崇煜没再丢他一个眼神,迈步朝着西边村口的山道而去。

他要去寻郁小年!

路上

他控制不住地胡思乱想:赵富顺虽然说话不干净,但有些话也没说错。郁小年是他的童养媳。他要了她,也是天经地义。别人惦记她,他何尝不惦记?既然如此,为什么非得干干净净地留给别人?她从小来到他家,做他的童养媳,是缘分,也是命中注定,那她就是他的。即便不娶她,即便将来嫁了她,甚至弃了她,但在那之前,她也必须属于他。

江崇煜忽然想起了回家第一晚做的那个荒唐纵情的梦。

他真切地意识到,他期待那样,渴望梦里的一切成真。

就这么一瞬间的期待与渴望,心里的堤坝轰然崩溃,欲/望的洪水决堤而出,再也收不住场。

江崇煜驻足回头,瞥了眼南州家的木门,眼睛微眯,似乎看到了那只被割喉放血后、奄奄一息的野鸡。

无论南州是什么人,都不能肖想他的人。

否则,他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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