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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揽九重天上月 第1章 第 1 章

作者:麻雀闹山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5-01-11 01:51:11 来源:文学城

上古混沌时代,星辰乱序,因果不继,神、魔、巫共称“混沌三遗族”,三族共享浮荒。

后来神族开始孕育天道,天渐清,地渐实,万灵始生。然而魔族以灵质为食,灵质乃是灵魂的本源。无数新生的种族成为魔族的口粮,堕入无边炼狱,永世不得超生。

神族自此觉悟,天道诞生的前提是旧族覆灭。他们开始诛杀魔族,封印巫族,从而引发神魔大战。

此战起无时,终无影,打得天地凋零,万灵萧瑟。只有人族因为神族庇佑,越发昌盛。诸国林立,遍布浮荒。

只是这靠神庇护才有的繁荣,又能维持多久呢?如今千年过去,历史成为传说,传说被人遗忘。殊不知,混乱的种子已经落土,正待发芽......

越国帝都,常家。

“快开门!常宁你这个贱人!不要以为躲着就没事了......”

门外女子骂得越来越狠,单薄的木门被拍得咚咚急响,整个屋子都颤动起来。。

常宁抱着脑袋缩在床上瑟瑟发抖,嘴里不住呢喃着:“救我!求求你,救我......”

一声窃笑幽幽响起,余下两个字:“好的!”

话音一落,常宁眼中晃过红光,再没有了之前的害怕。

“嘭!”单薄的木门还是没挡住门外怒火。

推门女子生得娇俏可爱,但举止却无半点可爱姿态。她领着一大帮丫鬟婆子涌入狭小的房间,大步跨到常宁面前,横眉怒斥道:

“常宁!要嫁给夜王的人是我,你居然敢抢我的东西......”

那些丫鬟婆子们,面上是来劝的,但都立在女子后面,没一个上前阻止。

女子是常家最受疼爱的嫡出五小姐常欢。而常宁,不过是常老爷在外偷生的偷欢子。

越国风俗,最忌无媒苟合。常老爷因为常宁,被人参了一本“私德有亏”,自己官职被贬不说,连带着常公子也仕途无望。

常家人不敢恨常老爷,只能把所有怒气都撒在常宁身上。连下人都可以随意欺负她。

常欢骂了几句,又见常宁无动于衷。她只当这是挑衅,气得当即一巴掌扇过去,却被眼尖的嬷嬷拦下来:

“五小姐,这可使不得呀!今日是三小姐出嫁的日子,若是留了印子,怕是夜王府那边不好交代!”

一听“夜王府”三个字,常欢更加气愤。去年上元灯会,惊鸿一睹。常欢就对那烟花流光下的夜王芳心暗许。听说陛下赐婚时,她简直开心极了。可父母却认了常宁做嫡女,嫁与夜王。

朝堂上的阴谋算计,哪是常欢这个深闺女子能理解的。她只知道常宁抢了自己心上人,光是打骂都不足以泄恨。

然而常宁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唯唯诺诺、任人欺凌的偷欢子了。她缓缓走到激动的常欢面前,凝着眼盯了片刻,突然咧嘴一笑,带着几分诡异:

“姐姐自该照顾妹妹,今日这桩婚事就送给你吧!”

“诶?”

众人愣住了,都瞪大眼睛望着常宁。为首那个包着头巾的朱衣婆子,显然不是等闲之辈,她来到常宁面前,肃容提醒道:“三小姐,婚姻不是儿戏,莫要玩笑!”

“我没玩笑!”常宁一副谦逊作派,好声说道,“妹妹想嫁,就让妹妹嫁吧!”

朱衣婆子赶紧甩给身后丫鬟一个眼神。丫鬟会意,立马小跑出去。

常宁是被人欺负大的,所以总是缩着身子,低着脑袋。虽是中人之姿,有几分清秀,可因为性格怯弱,姿容中不免带上几分嫌气,甚是不耐看。

可如今的常宁,神色中不见懦弱,形容举止,反透露出几度从容潇洒,衬托得那张清秀面容越发明丽。仿佛是春阳和风中,摇曳生姿的小白花,与以前简直判若两人。

这是自然,如今“常宁”这副皮囊里装着的,哪里还是那个苦难灵魂,早就被一个随性妄为的魔取代。

魔无名,亦无善,最喜争斗杀戮,也只会杀戮争斗。但她附身常宁,却不是为争斗。

究其原因,还是她比较倒霉,身为上古混沌三遗族之一的魔族,居然到混沌劫的末期才苏醒。马上神族孕育的天道就要诞生了,里面压根儿没他们这群旧时代遗老的位子。到时候她只要敢现身,立即就会被天谴劈死。

大好魔生才开始,怎能夭折于此!

幸好,天无绝魔之路。神族有一律,能化因果,孕天道。巫族同样有一言,能碍因果,不受天道束缚。

凡间越国的夜王——凌晔,就是那个怀有“言”的巫族人。

只要她拿到言,什么天道神灵,统统奈何不了她。到时候,天地之间,诸般恶行,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一想到这儿,常宁这朵小白花儿开得更灿烂了。

也是这会儿功夫,常老爷领着常夫人以及几个小厮,风风火火赶来。他油腻的脸上,挂着纵欲过度的虚浮,进门就是劈头盖脸的怒骂:“不孝女!婚姻大事,岂由你说了算!来人啦,给她把嫁衣穿上!”

几个丫鬟立刻捧着嫁衣走来,又被一声“且慢!”定在原地。

常宁姗姗来到常老爷身前,规规矩矩行了个礼,这才慢悠悠说道:“爹,是妹妹来我这闹着要嫁给夜王,你就算要劝,也该去劝妹妹吧!”

常老爷微微一愣,似是没想到常宁敢反驳他。不过他很快又反应过来,拉下脸道:“你妹妹我自会去劝,你快些收拾,莫让夜王府的花轿等急了!”

“今儿我若是不嫁呢?”常宁带着一丝浅笑,如同看戏一般看着常老爷。

常欢趁机说道:“爹,不如我替她嫁过去吧!”

“混账!”

常老爷一声怒喝,吓退了常欢,却没吓退常宁。她迈着碎步,悠悠来到桌前坐下,为自己倒了一杯茶水,一边品着茶,一边说道:“我若不嫁,爹还能把我绑着去吗?那到时候夜王府可有好戏看了,毕竟越国内,五花大绑的新娘子,确实难见!”

常老爷不知道这副皮囊已经易主,还把她当成原来的常宁厉声呵斥:“常宁!”

“爹,宁儿耳朵没问题,你用不着这么大声。”常宁端着茶杯,漫不经心。

常老爷一怔,脸顿时涨成猪肝色,一口气堵在胸口,死活哼不出来。常宁却是好颜色,转动着手里的茶杯,好声提醒:“现在是你有求于我,这不该是求人的态度吧?”

“我是你爹!”常老爷咬牙说道。

“抱歉,这两件事有关系吗?”常宁一副不解的模样。

“你!”

常老爷气极,却又无可奈何。

夜王是越国唯一的异姓王侯,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乃至先帝国丧,夜王府依旧喜事不断。

常老爷虽不在朝堂了,但“捧杀”二字还是明白的。所以得知陛下要赐婚时,第一时间把常宁记在了夫人名下,成为常家的第二个嫡女。

而常宁,一生都在被人欺负的常宁。直到结婚前一天,才知道这桩婚事。她听下人提起过,夜王是修罗转世,战场上所向无敌,性格暴烈,一发怒就要杀人。

她害怕自己的未来,伤心自己的父亲。原来这个世上真的没人爱她,只有黑暗中那个魔听到了她的愿望,于是她跪在漆黑的夜里,双手合十,闭目低泣:

“只要有人能爱常宁,不管是身体也好,灵魂也好,你都拿去吧!”

魔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好歹答应了别人,现在的常宁自然要帮过去的自己出一口恶气。

那常夫人倒是会装好人,见常老爷被堵了话,便笑盈盈上前道:“哎呀!长幼有序,哪有姐姐还未出嫁,妹妹就出嫁的道理!”

“越国没有,我这里有!”常宁虽然还是一副好脸色,可声音明显疏离了几分。

常夫人的笑容凝住了,她没见过几面常宁,只是偶尔听下人提起过。对于常老爷的风流韵事,常夫人向来想得开,只要不闹出人命,污了常家脸面,连带自己孩儿受累,任凭常老爷在外花天酒地。

只是常老爷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常夫人自此对常老爷再没半点感情,她把自己所有的指望都投在了一双儿女身上。对于那些庶子庶女都冷冷淡淡的,更不用提常宁了。

常夫人眼神一暗,声音跟着低了一分:“常宁,孝敬父母,人伦基本,这都忘了吗?”

“娘,是你忘了,我没念过书,哪里晓得什么人伦纲常,礼义廉耻!”常宁笑得十分好看。

随后又道:“时间不早了,你们确定还要拿孝顺来压我这个不孝女吗?”

常老爷听着前院的吹锣打鼓声,犹豫片刻,还是妥协了:“宁儿,算爹求你!此刻你还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常宁一笑,看着躲在嬷嬷身后不服气的常欢,缓缓说道:“适才欢妹妹吵到我了,还没和我说抱歉呢?”

“你个野种,居然妄想本小姐和你道歉!”常欢立即跳出来,三个丫鬟都拦不住她。

常宁立即接道:“不管野种家种,都是爹种的。你当然该和我道歉!”

常老爷听得脸都绿了,可现如今无法拿捏常宁,他只能向常欢怒吼:“够了!常欢,向你姐姐道歉!”

常欢吓了一跳,身子颤抖下,望着父亲的眼里就盈满委屈的泪水。常夫人在一边小声劝着女儿,她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拖着步子走到常宁面前,不服气道:“抱歉,常宁......姐姐!”

“没诚意!跪下再说!”

常欢自小受尽宠爱,自是不愿向常宁服软,但夜王府的花轿已经来了,媒婆都快进院子了。常夫人一边派几个丫鬟去拖住媒婆,一边劝着女儿赶紧认个错。

最后常老爷又暴怒起来,硬是压着常欢跪在地上磕了一个头。

见着常家人一副憋屈至极的模样,常宁越发畅快,懒洋洋伸出一只玉手,悠然道:“娘,女儿出嫁你不送点什么吗?我看你那镯子就不错!”

常夫人赶紧剥下玉镯,甩给常宁,只图早点送走这个扫把星。

然而常夫人不知道,她手上的玉镯可不是一件凡物。

一进花轿里,常宁就掀了盖头,盯着手中玉镯:“辛柳,还睡呢!”

那翡翠玉镯本来平平无奇,可就在常宁说了这句话后,玉镯里突然响起一个清沉男声:“我是妖,当然需要休息!”

没错,玉镯其实是一只名为辛柳的玉妖,当年他渡劫时,意外被人拾去,挖了中间的心,做成一只玉镯。虽然保住了性命,修为却毁于一旦。

后来幸好遇见常宁这只魔。在常宁“热情”的招待下,他十分“感动”,马上供出了越国有巫族人的事。

于是乎,一妖一墨达成同盟,来到越国。

只不过凡间有神族监视,魔一入世,就得去地府报道。所以两人当初约定,一人诱惑常宁,得到一副人类皮囊。一人潜伏在常夫人身边,听点内幕消息。

辛柳缓缓说道:“夜王手握重兵,枭獍为心,豺狼成性。上不敬天子,下不尊群臣。为着一个女子,公然和皇帝群臣叫板。皇帝早想除掉他了。可惜,就是办不到!”

常宁轻笑一声:“真是没用!”

辛柳提醒:“你不要小瞧了凌晔。况且你现在是人身魔心,和凡人没差多少。”

人族身躯脆弱不堪,承受不住魔气的腐蚀,若要保持皮囊完好,就得谨慎使用法力。

“区区一个凡间将军能有多大本事!还用不着我使用法力。”常宁很是不屑。

辛柳默叹一声,可惜自己没有脑袋,不能摇摇头,只好说道:“希望你见了凌晔,还能这么自信!”

常宁懒得理他,悄然掀开窗帘一角。外面吹锣打鼓,欢声连天,好不热闹。

再看远处,澄明的天空没有一丝妖气魔气,却透着隐隐诡异。

看来凡人的太平日子也没多久了。

婚礼现场人多,常宁不好动手,只得在新房里等着凌晔到来。

天色渐暗,万家点灯。随着吱呀一声响,寂静的新房里终于响起了脚步声。那声音很轻,却重重叩在常宁心上。

常宁屏气凝神,悄然绷紧了身子。

脚步声越来越近,一双华贵的靴子映入常宁眼帘。她眼神一暗,立即动手,却没想自己的红盖头先揭开了。

顿时,天光大亮,惊得常宁心神一晃,呆愣愣地看着面前男子。红衣颀秀,俊雅出尘,深邃而薄凉的眼眸中,带着一丝惊讶。

凌晔同样愣住了,他望着那惊措的新娘,恍然若隔世。

然而,隔世空空......

他骤然回神,将红盖头随意撂在一边,转身来到放置酒水的小桌边,礼貌而疏离道:“男婚女嫁,你情我愿。这个夜王侧妃你想当就当,不想当也可不当。夜王府的大门永远开着,要走要留,无人拦你。”

常宁才回神,又陷入了呆滞状态。等等,剧本不对呀?夜王不是荒淫无道、凶残弑杀吗?这个时候不该扑过来吗?隔那么远怎么偷袭呀!

“妾身自然是想当的,王爷,天色不早了,我们休息吧!”常宁挤出一个笑脸,说得有些急迫了。

凌晔嘴角一提,露出一丝莫名的浅笑。他周身萦绕着幽幽寒意,让那本该温柔的笑容,凉如长夜。随后,大步离开了新房。

此时此刻,常宁脑海中只有四个大字“莫名其妙”!

“辛柳,你说那凌晔不会是有什么隐疾吧?”

玉镯闪烁:“我能保证,他很正常!”

那他为什么掉头就走呀!

常宁倒在大床上,把手放在胸前。原来的常宁是用灵魂换来她这个魔,所以这具身体已经没有心跳了。但常宁依然能感受到,留在这具身体里的悲伤。

其实按理来说,常宁这只混沌魔比这个世界还要古老,只不过那时她没有自我,只会觅食。但人的灵魂却有执念,混沌魔吃得多了,各种执念便揉成了魔心。自有心那一刻,魔便有了自我,即为“苏醒”。

有了心的魔,会变得和人一样,喜怒哀乐,憎恶惧怕。它们会比人类,更了解人类。

只是现在,常宁却看不懂凌晔那个浅笑。她想了许久,终于发出一声怒吼:

“感情他是在嘲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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