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圣夜活动是学校组织的,岑高杰有朋友在场,自然是去找朋友了,而余安林嘴上说着幼稚,可沈凌衣说要去买万圣节装饰的时候他其实还更兴奋一点。
学生搭的卖场虽然是公益性质,但售卖价格并不低,沈凌衣盯着一众小物件,拿出手机又放下,喜欢是喜欢,但更像是舍不得。
他闲逛了一圈,最后选择先去化妆。化妆也是要钱的,简单化一下也要三十块钱,沈凌咬咬牙,把钱付了,让学生随便给他画好看一点,然后化妆的同学就在例案图里给他选了一个猫咪妆。
基础色调用了粉色,又在他脸上画了胡须,鼻尖也点缀上,打了点粉色亮粉,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看例案图的时候并不觉得这个妆容有什么问题。
那点粉色画在他脸上却显得很暧昧,沈凌衣张了张嘴,叶之巍甚至出现了幻听,以为他在学猫叫。等回过神,才知道沈凌衣在问他好不好看。
粉色的小猫儿看起来很好欺负,脸上软软的,很好捏。
叶之巍的目光止不住落在他那粉色的小鼻尖上,等到沈凌衣拉拉他的衣服,他这才说了句好看。
学生没忍住在他们二人之间打量。
叶之巍倒是不介意,也不在乎别人会说什么。他是不上论坛的,但岑高杰给他发信息,说是论坛上已经顶了高楼。
标题清一色和他有关。
【点进来看叶教授男朋友!】
【叶教授男朋友只有十八岁!还是大一新生!】
叶之巍认为有必要澄清一下,以免别人说有辱师德,像个禽兽。
等完全画好了妆,沈凌衣没看到叶之巍的身影,刚想打电话来着,突然头上带过来一个东西。
沈凌衣抬起头,眉目含情,“你给我买的什么啊?”
猫耳朵,粉色的。
沈凌衣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胡须随着笑意而微微上翘,鼻尖因为涂了亮粉的缘故,看起来鲜嫩欲滴,就像是有粉色的水珠挂在鼻尖,引人遐想。而头上的猫耳,他虽然没有对‘情趣’之类的东西有过太多了解。
但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
他还是看过带着猫耳元素的小视频或者图片,总之,有那么点色气在里面。
沈凌衣轻咳了两声,“原来叶教授喜欢这种。”
他严肃道:“我明白了。”
叶之巍顿时觉得心脏像被捏了一下,至于辩解,他看着那对猫耳,估计解释唯一的作用就是越描越黑,然后被小猫儿抓住把柄。
有点后悔……
他看着沈凌衣又从货架上取下一个毛绒手环,挂着小铃铛,软绵绵地说:“教授,我可以买这个吗?”
等到叶之巍反应过来自己在做什么的时候,钱已经付过去了。
算了,其实也不是太后悔。
还挺好看。
·
万圣节活动在之前开办迎新晚会的操场举办,学生成群,大多都是在拍照。抽奖活动要待会儿才开始,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小活动。
余安林不愿当电灯泡,早不知道跑哪去了。
唯一真正对万圣节活动感兴趣的是沈凌衣,放在以前,他的娱乐活动寥寥,毕竟酒吧连跨年夜都是开门的,他忙着赚钱,没时间娱乐。
于是看到这些,他就跟小孩子似的,见到什么都新鲜。
叶之巍寸步不离地跟着他,怕人太多,小猫咪走丢了,那就不太好了。买的铃铛手环随着沈凌衣的动作而不断发出声响,这点声音在吵闹的活动现场听起来算不上什么,但叶之巍却觉得很清晰。
声声悦耳。
学校摆了一台自动棉花糖机,或许是因为太过幼稚,很多学生都只是围观,其用户群体就成了老师带来的小孩儿。全是丁点大小,左不过七八岁,因此就算有学生想去凑热闹,也因为看到小孩子太多而却步。
可有人实际年龄二十一岁,心智可能也就七八岁。
沈凌衣一看到,哪管周围全是小孩儿,直接挤到最前面去了。
他看着电子屏上的价目表。
“啊——最便宜的都十五。”沈凌衣有点丧气了,嗓音里透着点委屈。
同时觉得十五块的一点也不好看。
他喜欢二十五的那个。
可不管怎么想,二十五的棉花糖都太贵了,他有点犹豫,舍不得。
“哥哥你要买吗,不买就该我了。”一个小孩叉腰看着他。
沈凌衣犹豫再三,最终选择了让位置给他,可等到机器发动,他又舍不得走,就蹲在机器面前,把脸都快贴在机器上了,和边上的七岁小孩儿一起发出惊讶的声音。
一个很简答的棉花糖机,随着白砂糖变成絮状,裹在纸棍上,在随着程序而变成各种各样的形状。
沈凌衣眼馋地看着小孩从机器里拿出漂亮的棉花糖,是说不出的羡慕。
“要哪个?”
沈凌衣依旧蹲着,只有脖子朝后扭动,眼巴巴地把叶之巍看着,也不说话。路过的小朋友提着南瓜灯,烛火映出他的脸,粉嫩的鼻尖让人产生了想要捏一下的冲动。
叶之巍屏住呼吸,趁自己还能克制住,直接选了最贵的那个。
沈凌衣高兴地捂住脸,毛绒绒的手环晃响了铃铛,叶之巍看得有些出神。
他不喜欢这些幼稚的东西,不喜欢参加学校这些于他来说毫无意义的活动,更不想把时间浪费在等抽奖环节上面。
可看着沈凌衣随着棉花糖成型而像小朋友一样开心地跺脚,郑重其事地从机器里拿出那个于他来说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棉花糖。
“好!神!奇!”沈凌衣撕下第一块棉花糖,送到了叶之巍唇边,“我们一人一半好不好?”
叶之巍看着沈凌衣的眼睛,这双眼睛已经很久没有散发出这么纯粹的目光了,之前或多或少,带着点忧伤和颓唐,时不时会走神。
可至少现在,这个时刻,沈凌衣把那些不愉快全都忘记了,只记得开心的事情。
那一刻,叶之巍突然觉得特别值得。
他希望,他的小猫儿能永远这么开心。
“衣衣。”叶之巍没有立刻吃下那一块棉花糖。
沈凌衣:“嗯哼?”
“律所最近有点忙,想再招一个人。工资可能比不上酒吧,工作也很琐碎,也许是买饭,也许是浇花,也或许是让你给客户端茶送水,你……”
沈凌衣抢过话,“你希望我去吗?”
叶之巍不动声色地点点头。
沈凌衣笑着把棉花糖塞到了他嘴里,“吃人嘴软,拿人手软,我吃了你的,又拿了你的东西,我哪都软。但我这个人还是很硬气的,我不想去的地方谁都不能让我去。”
棉花糖化在口中,叶之巍以为这是拒绝。
“但你想让我去,那我就去。”
话音落下,沈凌衣忽然看到舞台上开始了最终的抽奖环节,拉着叶之巍就往前凑。
那句话像是一句魔咒,不停地回响在叶之巍的脑海里。他不断地暗示自己,不断地让自己克制。
他其实很想上去把人抱住,告诉沈凌衣,说自己很喜欢他。
可是不行,现在还不行。
手机上收到一条未读信息,发信人发来了一张照片,是广场上沈凌衣搂住他脖子的那张照片。
暧昧,像极了情侣。
所以发信人对此毫不怀疑。
赵元舒:【让你相亲你不去,背着你老母亲偷偷谈恋爱?】
叶之巍:【还没。】
赵元舒:【是还没追到吧,也难怪,你这人一点情趣没有,人家能喜欢你才怪。V我50,教你怎么追人。】
叶之巍:【犯不着。】
叶之巍:【用你追我爸的那套。】
赵元舒:【?亲儿子。】
赵元舒:【V我5w,不揭发你。】
·
中奖号码一个个报出。
四张抽奖券!一张没中!
一群非酋!这脸也太黑了!
“我真的超想要一个电动车!”沈凌衣气不打一处来,走到路上越想越气。
身后余安林和叶之巍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忽然看到沈凌衣站在前面盯着他们。
怪渗人的。
余安林没忍住打了个哆嗦,“衣衣?”
“包吃包住吗?”沈凌衣问。
余安林愣愣地点点头。
沈凌衣忽然换了副面孔,低着头小心翼翼地说:“我可是很厉害的哦,我做饭很好吃的,以后你们不用到外面买饭了。”
余安林听了半天,不知何故。
“我以后每天给你们做饭,我还可以给你做鲜榨果汁,就是,就是……”
沈凌衣憋了半天,艰难地说道:“可不可以给我配一辆电动车啊?上下班嘛是不是,我还可以去买菜!有车会很方便!”
余安林表情抽了抽,“那个,衣衣啊,住的地方就在……”
他还没说完,突然被人踢了一脚,疼得把后半句给吞了回去。
叶之巍:“可以。”
“我就知道!相信我!我绝对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沈凌衣扑过来一把将他抱住,手腕上的铃铛叮铃作响。
余安林:“……我有事,先走。”
入职的事情叶之巍说不急,让他先回去收拾东西,但他的东西都很少,没什么好收拾的。就是突然又想到那盆兰花,想把它带上。
在操场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了另一种可能,也许兰花指代的是叶之巍自己。
是叶之巍怕他孤单,于是放在那里的。
就好像家里其实不是他一个人孤孤单单,其实是有人在陪着他,默默陪着他。
他知道叶之巍不会承认,所以他才懒得问。
江遇的离开让他觉得身边少了一个亲人,他觉得难过,可这种难过在叶之巍身边似乎会得到减轻。
他知道余安林想说什么,不就是律所安排的住所很近,不就是他压根用不上什么电动车。
但叶之巍会满足他。
哄小孩儿似的满足他。
所以他也想满足一下叶之巍。
他偷听到余安林说过几天要去钓鱼,他都已经想好了,要做一点好吃的带去。
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一个男人的胃。
“手机给我。”沈凌衣摊开手。
叶之巍没动。
沈凌衣不满道:“上次你让我把手机给你,我答应了,做人不能太双标!”
沈凌衣觉得自己很讲道理,这样下来他们就扯平了。
叶之巍的喉结上下滚了滚,表情波澜不惊,实际上手心出了好些冷汗。
之前他为了看沈凌衣的朋友圈,可又苦于之前删除了好友的缘故,只能登陆扮做雇主所用的那个微信号。
此刻,他的手机界面,依旧是那个微信号。
沈凌衣扮做生气的样子,可又因为妆容,看起来反倒像是在撒娇,他义正词严,一字一顿道:“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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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成为绿茶渣攻的病弱白月光》
音乐才子病弱美人受×年下绿茶富二代攻||双向救赎 追妻火葬场,非渣贱
和陆长野的又一次见面,他那双好看到让人心惊的手正握着一瓶冰镇啤酒,男人懒散地坐在阳台栏杆上,稍稍向外侧倾,一副随时都可能掉下来的样子。
仿佛是夏日的骄阳,张扬明艳地勾起笑意,举着酒瓶冲他挥了挥。
所有人都知道,陆家太子爷是个荒诞不经,嚣张跋扈的纨绔子弟,渣字当头,长着一副多情的皮囊,有着绝无仅有的优越家世。
和这种人谈恋爱绝对不亏,但一定倒霉。
江寻一直都清楚,陆长野是头关不住的野狼,他告诉自己不能动心不能当真,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自己是直男。
陆长野微微歪着头,碎发遮住他的眉眼,委屈巴巴地像只可怜的小狗,“哥哥歧视男同哦?”
所有固若金汤的防备在这抹骄阳下都会彻底溃散。
朋友们毫不意外,这世界上不可能有人在陆长野如浪潮般汹涌的爱意下岿然不动。
可江寻不知道自己能陷得这么深,陷到自己都快支离破碎了却还在一次次地为陆长野找借口。
“你不能……不能和别人有了孩子却还要让我继续爱你啊……”
陆长野望向他的眼神一如初见,热烈且多情。
“我的东西,除非我玩腻了,否则,死也要死在我手上。”陆长野抬起他的下巴,笑得温柔漂亮。
直到这个男人以为他真的死了。
再见的时候,江寻像是变了个人,冷得像深冬的雪。
他蹲下身,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勾住男人的项圈,眼睫微垂,美得惊心动魄。
“怎么办啊,阿野。”他拖长了嗓音,“我玩腻了。”
一向高傲的陆家太子爷狼狈地像条败犬,红着眼睛低声哽咽,“哥……别……”
ps
1.当然没孩子,双洁
2.槽多无口,狗血淋头。存稿十万,日更三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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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榕树横街(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