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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混世魔王变成小白鼠后 第10章 【10】混世小魔王

作者:哆啦荔荔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0-04-07 01:11:32 来源:文学城

红烧茄子油焖鸡:“因为女孩的脸好看。”

唐观呵呵,不禁回忆起了她的样子,漂亮是漂亮,是那种张扬的漂亮,给人一种明媚的感觉,特别是她的嘴唇,粉粉嫩嫩的,看着就想咬一口。可是这个世界上好看的女生千千万,为什么他独独就想对她好呢?

浪子天涯:“没有原因,就是愿意,这个女生有值得你对她好的地方。”

忧郁的程序猿:“两个理由:一是因为她对你好,二是因为你懂得她的好。”

唐观觉得两个回答是走心了,虽然第一次见面,他觉得她张扬跋扈,像个小老虎似的,浑身上下都是缺点,可是越相处越觉得,她很好,连缺点看起来都那么可爱。

仰天大笑出门去,出门撞上电线杆:“大胸弟,又来问问题了啊!”

竟然是“杆君”,唐观回他:“好久不见,小湿弟。”

仰天大笑出门去,出门撞上电线杆:“卧槽,再叫小湿弟我翻脸了啊!”

唐观:“彼此彼此。”

仰天大笑出门去,出门撞上电线杆:“哈哈哈,开玩笑的!其实对她好没有理由吧,如果非要找的话我只能说是多巴胺控制的。”

这位“杆君”继续说:“因为你不对她好,她就跟人跑了。”

唐观一愣,她会吗?

一想到以后,她如果和别人在一起了,他就有些烦躁,连自己也说不上这是什么感觉。他想起以前看过一个漫画,有人问小怪兽:“奥特曼总是欺负你,你不疼吗?”小怪兽挠挠头说:“疼。”那人又问:“为什么不离开他呢?”小怪兽用小爪子拍拍心口,傻呼呼笑:“那样会更疼。”

也罢,如果她想做奥特曼,那他就做她的小怪兽,一辈子被她欺负,还不成吗?

而此刻,因为那个医生是刚来医院实习的,叶岚沫的血管又太细,他找半天还没找到,这可把叶岚沫憋坏了,她本来就想上厕所,从唐观的指缝里往外看,这医生磨磨蹭蹭的,简直要把她急死了。

终于,她实在憋不住了,拨开唐观的手,对医生说:“唉呀妈呀,你倒是戳啊!”

唐观的思绪被拉回,像风筝突然断了线。

叶岚沫见自己装淑女的计划失败了,不禁在心头大骂自己,她以为唐观会冷脸,可是抬头,却见他目光沉沉地望着她,带着一抹温柔的神色,像天边的云,软绵绵的。

随即,他对医生说:“请轻点,把她弄疼了,我会心疼。”

……

直到检查完毕,叶岚沫都沉浸在那句“我会心疼”里。

她去洗手间的时候,扫地的大妈问她:“小姑娘,你笑什么啊?”

“我笑了吗?”叶岚沫摸摸自己的嘴角,嘿,还真是。

最后的结论是她有些营养不良,唐观让医生给叶岚沫开了很多补药,叶岚沫眼睛都发直了,她问唐观:“我会不会营养过剩啊?”

唐观只是摸摸她的头,让她在医院旁边的停车场等他,他去缴费取药。

***

“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我只爱你,you are my super star……”因为心情大好,叶岚沫竟哼起了歌,而她一开心就喜欢自拍,她对着医院的盆景自拍,对着出口的电梯自拍,就差对着“省人民医院”的招牌自拍了。

医院楼下有个咖啡馆,叶岚沫有点渴,便打算去咖啡馆买杯咖啡,进咖啡馆时,她又对着咖啡机自拍,谁知这一拍,就拍出了问题。

刚拿出手机,另一人从她身边经过,叶岚沫手一抖,没握紧,手机竟然掉了。那人笑笑,十分绅士地捡起她的手机,就在四目相接的时候,两人同时惊呼:“竟然是你!”

叶岚沫先开口说话:“林叔叔,你怎么从加拿大回来了?”

“当然是想你了。”林峥嵘还是这样没个正经,只是风度翩翩的将手机递给了叶岚沫,笑着说:“小沫,好长时间不见,又变漂亮了。”

“哎呦,你不会是想跟我借钱吧?不然无缘无故说我漂亮干嘛?”叶岚沫接过手机,打趣道:“别骗人了,还说想我?肯定是陪你的新女朋友回国旅游的。”

“哪有什么新女朋友,我现在是孤家寡人一个。”林峥嵘微微一笑,狭长的眸子闪了闪。

林峥嵘比叶岚沫年长十岁,大约三十出头,其实,叶岚沫本可以叫他“林大哥”或者“林先生”,可是她总打趣地叫他“林叔叔”。

叶岚沫在大一的时候曾经为社团拉赞助,而林峥嵘当时是那家公司的总经理,看完叶岚沫提供的活动方案,林峥嵘竟然慷慨地资助了他们一千加币。

活动过后,林峥嵘隔三差五的就请她吃饭唱歌打台球,叶岚沫还以为他对自己有意思,毕竟以林峥嵘的条件绝对称得上帅气多金、温柔体贴,是无数少女梦里的金龟婿,不可否认,自己对他也曾有过短暂的幻想,可是后来看到另一位身姿婀娜的妙龄女郎挽着他的手臂从五星级酒店出来时,她才发现自己真是想多了——

林峥嵘就是妇女之友,中央空调,他对每个女人都好,特别是美女。

你去做她们的盖世英雄吧,我可是混世小魔王啊,那时的叶岚沫心想。

而现在的叶岚沫却在想,我只喜欢暖我一个人的糖罐子。

林峥嵘看了眼时间,“我正好要去接个朋友,要不你先进去,我们等下再好好叙叙旧?”

“不用了。”叶岚沫礼貌地一笑,“我在等人。”她的笑意更盛,眼里像闪着星子,“在等我的男朋友。”

这是她第一次称呼唐观为“男朋友”,虽然他还没有正式的跟她表白,可是在她心里,她已经认定他是了。

林峥嵘的笑突然就卡在了脸上。

“好久不见啊,林花花!”

叶岚沫抬头,却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竟然是叶恒惜。

叶恒惜上下打量了叶岚沫一眼,抿嘴笑道:“林花花,也不给我introduce(介绍)一下,这位美女怎么称呼?”

林峥嵘没有回答她,只是整理了下表情,说:“我刚想去停车场接你,没成想你自己倒上来了。”

叶岚沫一怔,原来林峥嵘要去接的朋友竟然是叶恒惜,不过她不认得自己也是情理之中的,毕竟她上次见叶恒惜的时候还是只小白鼠呢。

叶岚沫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叶岚沫。”

“你也姓叶啊?”叶恒惜有些惊讶,但还是优雅地一笑,“我是叶恒惜,你可以叫我Sophie,法兰西玫瑰Sophie Marceau的那个Sophie。不过你要是孤陋寡闻没听过她也不要紧,知道我就行了。”

“幸会幸会。”叶岚沫脸上挂着笑,心里骂: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智障。

林峥嵘从善如流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小沫,要不和我们一起先去喝杯咖啡,我请客,你坐下来等人也无妨?再说了,就算你男朋友取完了药,让他等你也是天经地义的,我想一个合格的男朋友总不会反对女朋友和老友见面吧。”

和原来一样,林峥嵘还是那么巧舌如簧,他甚至能说出一百条道理让人拒绝不了。叶岚沫觉得,照他的话来说,男朋友不等女朋友倒不合格了,她可不想给唐观安如此莫须有的“罪名”,便和他们一道去了。

叶岚沫点了杯卡布奇诺,林峥嵘要了杯拿铁,到叶恒惜的时候,她摆摆手,说:“No、no、no!我要减肥,不能喝这些高热量的东西,就喝我朋友昨天从美国带回来的代餐粉吧。”她从包里拿出代餐粉,塞到服务员手上,提醒道:“谅你也不会英语,按上面贴的中文说明帮我泡好,当心点,别撒了,这很贵的。”

服务员脸色有点不好,不在我家点餐,还要我给你泡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这时,林峥嵘却对服务员展颜一笑,风度极好地说:“这家店生意很好呢,真是麻烦你了,等下送餐的时候还请当心点,别摔跤了。”

服务员小姐似乎有些受宠若惊,连忙说“是”,红着一张俏脸离开,不一会儿就将他们点的餐送来了,还在邻桌比他们先来的客人之前。

“林花花,没想到过了那么久,你还是那么……嗯,骚包。”叶恒惜睨了他一眼,似乎没找到合适的英文单词来翻译“骚包”两个字。

“林花花”是叶恒惜给林峥嵘起的绰号,在很小的时候林峥嵘就是他们院子里最受欢迎的男孩子了,招蜂引蝶的,活像一朵大红花,连扫地的扑克脸大妈看到他都嘘寒问暖半天。

这两人的渊源,还要从上辈说起。林峥嵘的哥哥林炎是叶霆之的学徒,在叶霆之还在叶家下面的工厂锻炼的时候就认识了,那时,两家住在一个院子里,关系十分密切。在叶恒惜还是小不点的时候就经常跟在林峥嵘后面玩,可以说是林峥嵘看着她长大的,只不过后来她爸爸叶霆之的软件申请了一项专利,赚了一大笔钱,叶霆之一家才搬离了那个院子,而林峥嵘也移民到了加拿大,这自然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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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10】混世小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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