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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霸总变成哈士奇后 第72章 出去逛逛

作者:清秋烟雨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4-03-23 23:17:02 来源:文学城

第七十二章、

不知是新的事件吸引了网友们的注意,还是两份通报的威力,那些对叶秋雨的无端投诉也销声匿迹了。

特警队相关人员都不由得松了口气,叶秋雨也不用再接受上级部门的轮番询问。

只有黎昶之觉得有些无聊和寡淡,前几天因为叶秋雨被投诉,又加上警营开放日等活动,叶秋雨已经好多天没有单独给他做饭加餐了。

倒不是说他要吃什么山珍海味,那些东西他早就吃腻了。自从来了特警大队吃食堂后,他到像是在饮食方面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之前跟着叶秋雨出去执勤巡逻,看到那些充满人间烟火气的街边小摊,他也充满了向往。但那时鉴于他是狗的身份,只能看着别人吃。

在他跟叶秋雨自曝身份后,警犬比特警们多出来的伙食费,他基本都是让叶秋雨带他出去吃各种小吃,很少让叶秋雨在宿舍给他另做加餐。

自从表明身份后,他就对叶秋雨说:“别老做大骨头了,真把我当狗养啊。”

当然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觉得叶秋雨每天工作已经很辛苦了,也没有必要单独给他加餐。毕竟他不是真正的警犬,没有那么大的工作量,需要那么多的肉类补充体力。

叶秋雨看着他:“那你想吃什么?”

黎昶之笑道:“出去吃小吃。”

叶秋雨好奇地问:“你个大总裁也喜欢吃路边摊?”

黎昶之摇了摇头:“也不是。以前在国内的时候妈妈管得严,没有机会吃;后来出国了,确实是没人管了,但国外不具备美食条件;再回国,身上的担子就重了,整天忙进忙出的,还得注意身份,也没有条件。”

“现在好了,反正就是只狗。当人不能随心所欲,当狗还要那么讲究吗?”

叶秋雨虽然觉得自己月薪几千不应该同情一个因为太富有,家教严格不能吃路边摊的总裁,但还是莫名地觉得黎昶之不能做自己有点可怜。

但想到狗子不能吃太多人吃的食物,特别是那些重口味的食物,他又有点担心:“可是你现在这个身体,经常吃行不行啊?”

黎昶之道:“虽然我是一个哈士奇的外表,但我觉得我长的还是一个人类的胃。你看我在特警队吃了几个月,不是好好的吗?”

叶秋雨想想觉得也有道理,毕竟黎昶之还是人,也许真的狗子的禁忌对他没用吧,于是当即就带着黎昶之出去吃了顿宵夜。

从那以后,平时出外勤的时候,黎昶之看到路边想吃的,叶秋雨也会躲着同事和其他警犬买给黎昶之吃。

每到周末不值班的时候,黎昶之更是眼巴巴地看着他,然后他就带着黎昶之出去大朵快颐。

特警队附近的街边小店,路边摊,只要不拒绝黎昶之进入的店,黎昶之想吃的,他带着黎昶之去吃了好多店。

欠的那一千多元外债,就是那个时候跟何滨借的。

如今又到了一个周末,吃过早饭,叶秋雨伸伸懒腰问哈总黎昶之:“黎大总裁,周末要不要出去逛逛,顺便满足一下味蕾?”

黎昶之懒洋洋地看了他一眼:“纪检委的通报都说我把你吃穷了,还欠了同事一千多的外债,你还有钱请我?”

叶秋雨伸手从兜里掏出一把票子,在黎昶之面前晃了晃:“前几天大家伙给你的捐款,其中就有纪检委的捐款。去不去?”

黎昶之想起来那个贴着大红纸,写着“给王子买肉骨头”的捐款箱,不禁笑了起来。

他差点忘了这茬。

“去,当然去。”黎昶之一骨碌爬起来,精神抖数地,“走。”

叶秋雨笑了笑,拿起他逛街的单肩包,跟着出了门。

路上叶秋雨还征求了下黎昶之的意见:“虽然不是很多,但还是有一笔钱了,你想想要不要去你以往吃的那种高档餐厅改善一下生活?”

黎昶之问他:“为什么要去高档餐厅?”

叶秋雨笑道:“你现在天天跟我们吃平民餐,怕委屈了你。”

“那种餐厅现在应该也不让我进吧。”黎昶之道。

“我可以打包出来啊。”叶秋雨回答。

黎昶之“哦”了一声,随即问道:“你同事给我捐了多少钱买肉骨头?”

叶秋雨道:“一共五千八百三十块。”

哈士奇又“嗷呜”了一声,随即爪子在地上扒拉:“咱们一起逛街,总不能我吃你看着吧?真去我以前吃的那种餐厅,这五千八大概咱俩就能吃一餐,还得省着点吃。”

叶秋雨看着那一个个转瞬即逝的无影字,撇了撇嘴:“切,资本家。”

黎昶之可不干了,他扒拉着叶秋雨的裤腿讨要说法:“这话网友骂骂也就得了,你可是人民警察,能这样说我这个民族企业家吗?”

叶秋雨哈哈大笑:“民族企业家?你不是霸道总裁吗......”

大概是他太得意忘形了,声音有点大,惹得边上路过的几个小年轻不断地朝他张望,还回头聚在一起窃窃私语。

没多久就有人走上前来问:“请问你是小叶警官吗?这个哈士奇是不是王子?”

叶秋雨也不好意思睁眼说瞎话,只得承认。于是被几个兴奋地尖叫着的小年轻拉着他和黎昶之合影留念了一番,又撸了好一会黎昶之的狗头,连狗耳朵都没被放过。

完了小年轻们离开的时候还跟叶秋雨说:“咱们王子的确很有霸道总裁范,小叶警官就是有眼光。”

叶秋雨讪笑着应付小年轻们,终于把人送走,回头又见黎昶之吐着他的长舌头露出一副看笑话的表情。

“你笑啥?你看你那样,傻不傻。”叶秋雨被人听见了自己的话,有点不好意思,转头黎昶之撞到枪口,可不得冲他吼。

“隔墙有耳。”黎昶之的爪子朝空中虚抓了抓,还是笑,“你见过我这么好的资本家?”

叶秋雨回想起自己之前没说完的话,放低了声音说:“真的哎,我想起来,除了极个别看什么都不顺眼的,我真没见什么网友骂你是资本家,都是管你叫霸道总裁。”

然后忍不住又笑了起来:“她们还有个资本家、民族企业家和霸道总裁的划分标准。”

“哦,还有这说法?这怎么区分啊?”黎昶之边走边写。

“为富不仁的叫资本家,长得不帅但有良心的叫企业家,更多够不上这两者的,都叫老板,基本上就这三类。当然,你例外,你叫霸道总裁。哪怕你死了他们都还这样认为,说从此以后生活中霸道总裁失去了原型,又只剩资本家和企业家了,哈哈哈哈......”叶秋雨忍不住又笑。

黎昶之甚是无语,他停下来,看向叶秋雨,爪子比比划划:“那你觉得我是哪类?”

“嘎?”叶秋雨一下脑子里短路,然后笑了起来,“你现在就是只傻狗。”

说罢松了牵引绳跑了起来。

两条腿当然跑不过四条腿,黎昶之很快追上去抓住了他。

被黎昶之扑倒在路边的草坪上,叶秋雨只得认输:“不跑了,不跑了。你这体力,在城里真是白瞎了,要是你一直变不成人了,有机会送你去北方雪原拉雪橇。”

“行啊,到时候拉你。”黎昶之泰然自若道。

看到黎昶之那么从容,叶秋雨到不会接话了,许久才愧疚地说:“不会的,你会变回来的。”

“尽人事,听天命。”黎昶之“嗷呜”两声,看着叶秋雨,“这什么表情啊,至于吗。”,

叶秋雨想想也是,又忍不住皮:“没办法,谁让你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呢,我又没车,只得委屈你走路了。”

黎昶之想了想:“没车的确很不方便,有机会我送你辆车吧,到时候你就可以载着我去兜风了。我记得你会开车。”

叶秋雨看着他:“得了吧,还真当自己是霸总呢。你现在还吃我的,花我的。”

黎昶之认真道:“我有钱啊,只是暂时取不出来。”

叶秋雨看着他:“你不会来真的吧?别,无福消受。你是想送我一顶受贿罪的帽子呢还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帽子?”

“怎么就来源不明了?”黎昶之问,“我送的呀,我就是来源。”

“别闹,你是嫌我死得不够快是吧。”叶秋雨盯着哈士奇的蓝眼睛看,“你说这话就让人诧异你是怎么当上总裁的了。”

黎昶之面无表情地道:“因为我有个当董事长的爹。”

“......”叶秋雨被噎了半晌,“好像真没毛病。”

又走了一会,两人,或者说一人一犬又来到距离特警大队不远处的大型集市,卖菜卖小吃的都有,人流特别旺。

周围是店铺,中间那块露天场所是临时摆摊点,摊位早到早得,这里经常有附近郊县的农民过来卖菜,也有各类简易搭建的小吃摊。

之前叶秋雨给他加餐,基本都是来这里买的菜。

站在集市入口,叶秋雨道:“真对不住啊,远的地方去不了,又只能带你来这里吃路边摊。”

黎昶之看着热热闹闹的集市,很开心地往里走:“哪有金主对蹭吃蹭喝的人说对不住的。赶紧走,我还想吃上次那个米虾、凉粉,还有那个油香粑。”

叶秋雨看着他:“想不到你一个京城人还爱上了我们江城的小吃。”

黎昶之道:“天下美食在C国,C国美食汇蓉江,喜欢上江城的美食有什么稀奇。对你的家乡要有信心。”

叶秋雨笑:“不是对我家乡的美食没信心,而是很好奇你的肠胃,竟然受得了辣。我记得京城不是不吃辣的吗,你这适应得挺快啊。”

“入乡随俗嘛。”黎昶之道。

两人说话间,在集市内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前几次吃米虾的那个小摊。

叶秋雨说:“可能今天张大叔没抢到摊位,我们在周围找找。”

一人一犬又从后门出了集市,在集市背街的路上终找到张大叔的小摊。

说是小摊,也不过是一辆改装的三轮小车。后面的车斗经过改制,就是一个小货柜,上面摆着售卖的米虾、还有凉拌粉。

在小摊旁边,张大叔还放了几张高高矮矮的塑料凳。

高的当桌子,矮的当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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