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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斯的重生 第154章 她的过去

作者:不如闲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5-20 06:55:22 来源:文学城

丹妮斯让威威飞往圣者之森。

她的心像是被放在油锅上煎,浑身上下都被情绪填满,七窍毛孔却被淤泥堵住,无处发泄,双眼被高空的风吹得干涩,茫然地望着远处云山,嗓子也发紧,懒得讲话,懒得动一动手脚。

“丹妮斯?”威威又叫她一次,要不是后背的重量不变,她都要疑心是不是自己哪个转弯把丹妮斯甩下去了。

丹妮斯用尽全身力气抬手,拍了拍威威,以示自己还在。

“你懒得说话就算了,我自己猜。”威威俯冲到云层下方,山川河流高低错落,广袤的大陆一览无余,“你肯定喜欢山啊林啊的,那儿不错,那儿也有一片林子......你需要的话,咱们就搭个木屋,反正我是睡在空地上就可以啦。”

“等咱们待腻了,下一站就去海边吧,不知道赛温德附近有没有好的沙滩,我喜欢那里的阳光。”

“你不说话,我可就替你决定了,等一切尘埃落定,咱们就先去森林里隐居一段时间,再去赛温德附近住上一段时间,之后的行程,到时候可以在沙滩上慢慢想。”

“丹妮斯......”威威平稳地向圣者之森飞着,“你会回来的吧?”她不再是胚胎,而是独立的生命体,神憩庭园会拒绝她,这次她无法跟着丹妮斯一起过去了。

丹妮斯感知到了威威的不安,她想抛下一切,留在神憩庭园吗?连丹妮斯都没意识到自己还有这样的想法,但威威在因此而惶惶。

丹妮斯用力支起身来,挪到威威脑袋旁,抚摸小龙宽大的头顶,“我当然会回来的。”

“好吧,那我可信你了。”威威悄悄松了口气,“我说也是,神憩庭园那么小,克里斯又老又无趣,你肯定在上面待几天就腻,还是凡世好玩啊,有的人你看着烦,咱们总能找到没有他们的地方,凡特斯不好,咱们还能去卜瑞茨或龙岛呢。”

“卜瑞茨......”丹妮斯心思稍动,很快又懒得细想,“我也想去卜瑞茨看看,以后再说吧。”

不久,一人一龙飞到大陆中心位置,下方便是如凡特斯心脏般的圣者之森,笼罩在迷雾中,看不真切。

丹妮斯为威威指出湖水的位置。

“那我在外边帮你搞定那些难缠的精灵,顺便练练斯通家的天赋魔法。”

“好。”

威威收起膜翼,螺旋下降,像从天上坠落的流星,穿过过浓魔力构成的迷雾。

在看到湖水的波光时,丹妮斯从龙背上一跃而下。

——————————

湖水将她包裹,几曾何时,她害怕水底的深渊,现在却觉得无比安心,如同回到了生命最初的地方,她静静地向湖底下沉,石蛇的双眼通红,像灯塔上的指示灯,引导孤舟前往。

丹妮斯停在蛇的眼睛边。

石头不会张嘴,也没有发出声音,话语还像上次那样,直接出现在丹妮斯脑海里。

——丹妮斯。

——我为你准备了礼物。

石头没有动,而是用思维向丹妮斯的脑子印出一个微笑。

音节一声比一声小,只说了这么短短的两句话就失去了活力,红灯似的眼睛眨巴眨巴,复又熄灭,变回毫无生命迹象的石雕。

丹妮斯不于此纠结,轻车熟路地打开大门,下潜,上浮。

湖水泛起涟漪,黑色的身影像是镜子上的裂痕,阳光和暖,绿树婆娑,繁花似锦,浓郁的魔力让丹妮斯适应了好一会儿。

湖边无人等候。她和克里斯只能见面三次,她已将最后一次机会用掉,这个时间点上,克里斯还不认识她,想必自我介绍会花费一些时间。

丹妮斯察觉到不对,按照克里斯的说法,这次见面,她陪克里斯待了很长时间,可她这次来,纵使心中千头万绪,但只想从克里斯那得到一个问题的答案——

等会见到她,无论如何要先把那个问题问了再说。

丹妮斯朝岸边划水,手刚接触到岸边的鹅卵石,眼前突然一片漆黑。

不是吧?在这里?

突如其来的黑暗后是过于明亮的天光,丹妮斯被晃得连连后退,慌忙用手遮住眼睛,随即发现自己无法呼吸了,她闭上眼,蜷缩在地上,忍不住地抓挠脖子。

过了一会儿,她才意识到肺部正常运转,窒息感是因为她猛然从魔力浓度极高的地方转换到完全没有魔力的地方,尽管痛苦,丹妮斯还是挣扎着站起身。阳光刺眼,照得土地都发白,唯有墙根底下有块阴影,绿化带植物在里面热得半死不活,蔫吧地倒伏着。丹妮斯往阴影处走去。

到了较暗的地方,丹妮斯眼前一阵阵闪虚影,她又倚着墙缓了一会儿,方才看清周围景色。

另一面墙离她两米多,白墙灰上写着的标语因年深日久只剩个轮廓,墙底下是一排人工挖的简易排水沟,被盛夏毒辣的日头烤得干巴巴的。

丹妮斯背靠着墙,身体慢慢下滑,坐在枯了一半的草上,墙灰蹭了她满后背。

会被骂的——这样的想法不受控地出现。

她向后摸了一把,再将沾了墙灰的手放到眼前,两指搓了几下,是滑石粉的手感。

她不知道凡特斯要到什么时候才会发明出这种涂料来涂墙,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建设出长方形朴素的六层居民楼,也不知道耳边传来的叮叮当当的自行车铃声何时出现,但丹妮斯认得出对面墙上的字。

方方正正的,起源于象形字,用油漆刷出来的,一笔一划,一撇一捺。

她瘫坐在白墙的阴影下,不自觉地微张着嘴巴,连夏日蚊虫的侵扰都浑然不觉。

叮铃铃,叮铃铃,自行车在响,轮子转动的声音从胡同口掠过,她还听见少年们聊天的声音,用她既熟悉又陌生的语言。

她再次看向不远处的居民楼,茫然地在一模一样的建筑中寻找,已不知那栋是自己应该熟悉的。

沉重而缓慢的脚步声又在胡同口响起,一个人影兀地投到丹妮斯眼前,看起来那么长,丹妮斯顺着影子看,却是个干瘦的半大孩子,长头发梳成松垮的马尾辫,凌乱的发丝被汗水打湿贴在额前。身上穿着白色聚酯纤维半袖,说是白色,实则因为太薄而接近半透明,几乎能隔着衣服看清她嶙峋的骨头,瘦弱的肩膀上背了极大的一个书包,边角已磨出了洞,装得满满登登,拉链只能拉上一边,她时不时地怼一下没有拉链的一边,不然里面的书本会掉出来。

另一边的拉链坏了。丹妮斯知道。

少年下半身穿着深蓝色两边带白条纹的运动裤,也是聚酯纤维的,丹妮斯知道里面还有一层白色网,不透气,不吸汗,穿着很难受,坐着硌大腿。少年正是长个的岁数,开学时特意发大两码的裤子,学期末还是变得不够长,脚踝露在外面,小腿处被松紧带勒出红印。

她两双手还拎着两塑料袋书本,还有坐垫和水壶,走两步就要把东西拢到一只手上去,空出来的手好去怼一下书包,两个手心都是勒到发紫的印痕。对她的身板而言,这些东西太重了,但少年没有办法,她也没有自行车,也没有人会来接她。

少年的手很痛,肩膀也痛,但她习惯了,每个学期末都要这样把东西全搬回家,她那时,并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但丹妮斯眼眶发酸,止不住地想哭。

少年不开心,倒不是因为东西太沉,而是她不想放假,上学好啊,上学只需要学习就行了,要是那个女人让她干活,她就不写完当天的作业,第二天到老师那哭,说她在家得干活没空写,老师就会把那个女人叫过去吵架,那个女人从来吵不过老师,又最怕在外人面前丢面子,只好特许她上学的时候不用帮家务。

她一直低着头走路,身板被重物坠得弯曲着,没看到阴影处还坐着个人,自顾自地往前走,越走腰越弯。

她不想回去。

十几岁时,她就已经意识到那个房子并不是她的家,那里有爸爸、妈妈和宝宝,而她是个外人,是个借住在人家家里的,一家人都在盼着她搬走的那天。

她慢慢地收拾东西,慢慢地跟同学道别,慢慢地走着,可她终还是来到这里。

突然干涸的水沟里几声鸣虫的叫吸引了她的注意,少年眼前一亮,几步走到水沟前蹲下,把袋子随手放到地上,背着瘤子似的大书包往沟里看。

丹妮斯就在她背后看着她。

少年全神贯注地蹲在那,腿麻了就错错脚,手里一会儿拿块石头,一会儿揪根草棍,玩得不亦乐乎。

丹妮斯知道那没什么好玩的,她只是不想回家,找点事做拖延时间罢了。

太阳将影子拉长又揉扁,夏日白天长,可还是有尽头的。

天气这样热,少年后脖颈晒得黑黑的,汗水从每一个毛孔中淌出,让她整个人像块融化中的冰,或许一会儿就消失在艳阳下,被土地吸收,再也找不着了。

反正也没人会找她。少年专心致志地做自己的事,胡同外,人们交谈声、篮球拍打声、自行车铃铛声......像隔着整个世界一般,与她毫无关系。

少年意识到太阳不那么晒了,说明下午即将结束,她再不回家,就会被狠骂一通。她终于将眼神从水沟中抬起,迷茫地望了一眼天空。

时间为何走得这样快呢?为何不多为她驻足一会儿?

她的心情转回低落,用胳膊抹了把脸上的汗,衣服湿漉漉的,已经被汗水浸透,手不自觉地拽了拽书包肩带——她紧张的时候就爱拽着什么东西,紧接着又叹了好几口气,缓慢地拄着膝盖,站起身来,身体重心前移,差点被过沉的书包带进沟里去。

少年晃悠着站起来,缓了会儿,等眼前的黑斑散去,拎起两大袋子书本,慢悠悠地挪腾脚步,驼着背往居民楼的方向走。

丹妮斯也随她从地上起身,墙灰和土粘得哪都是,她蹑手蹑脚地走到水沟那边,生怕吓到不远处的少年。

水沟底,是密密麻麻的虫子尸体,被碾碎、拆解,黏糊糊的汁液挂着还在抽动的腿。

丹妮斯转头,欣赏的目光落在少年背上,少年正停下怼书包。

原来,打那时起,她的本性便已现出端倪。

丹妮斯在期待着什么,又有些顾虑,最终还是期待战胜了顾虑。

就算违背了不要搅乱时间的劝告也没关系,不要太在意。①

在少年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之前,丹妮斯抬脚跟了上去。

——————————

刑侦界通常认为连环杀人犯有一个“金券”,他对凶手有着特别的意义,尽管凶手总是在受害人身上寻找他的影子,但他无法被替代,“取得金券”是凶手转变的重大节点,她很可能达到满足,就此收手,也可能彻底疯狂。

少年的身影走进单元门。

少年拖着沉重的负担摇摇晃晃地爬楼梯。

少年站到一扇防盗门前,重重地叹了口气,放下双手的袋子,怼下书包,从裤兜里拿出钥匙,又叹了口气。

少年拧开房门,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

少年拎起东西,走进房门,放下东西,一手脱鞋,一手拽着门把手关门。

一声闷闷的钝响,门夹到了什么东西,少年还以为是自己的塑料袋没放好,她转回身。

四根指头夹在门缝间。

①见第一百一十六章-一切早有预告1。

我想了很久接下来要怎么写,写了又删删了再写,后来决定还是不写的好,留白吧,又怕自己写的东西不够清楚,还是在作话跟大家交代一下。

主角的“金券”不是她弟弟,而是那个女人。从“那个女人”这四个字第一次出现,我就在写他跟主角的关系、主角对他的感情、他对主角的影响,对主角“有特别意义”之人非他不可,至于撒谎精丹妮斯自称的假金券弟弟,其实并没有体现牠对主角的人格产生过什么影响。那个女人是重要的,主角小时候爱他,长大了恨他,都意味着他在主角心里“有位置”。主角一直在找他的代替品,尔莎、格雷戈、母神都是主角期待中的“那个女人”,主角前期依恋甚至迷恋她们,尔莎说什么她信什么一点都不思考对不对,只看得见格雷戈对她好而选择性忽视格雷戈的问题,觉得母神完美无缺开始崇拜她......后来经过种种事情,主角又将她们仨一个个地否定,这是主角精神弑母的过程,如果她是个普通人,那么到这里或许就可以结束了,但她不是,她还有个杀人狂的属性。

主角跟踪少年薇薇回到那个房子,是为谁来的、干什么来的,应该无需我再多说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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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她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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