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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辟珠记 第67章 第 67 章

作者:饭卡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2-15 21:02:11 来源:文学城

戾太子冢已经荒废,但地上地下都是夯土建筑,有许多动物在这里打洞做窝,是一个天然的猎场。宝珠箭无虚发,一会儿就拿下七八只猎物,只恨没带着猎犬和鹘鹞,放手一搏也拿不了许多。

眼角忽然掠过一个浅红色小身影,快速窜进视线之中,她拉弓欲射,等看清猎物模样之后,又松开了弦。

韦训刚拎回一只中箭的长尾雉鸡,见她第一次放过猎物,觉得有些奇怪:“是嫌瘦吗?”

宝珠说:“那是一只狐狸,我阿兄的乳名叫做小狐,所以我向来是不会杀狐狸的。”

十三郎忙着帮她捆绑猎物,听到这话,突然笑出声来:“小狐和狸奴,都是些毛茸茸的小动物,还有点儿像。”

宝珠咯咯笑了起来:“你说得是,看来以后我也得手下留情放过山猫,免得误伤了你师兄的气运。”

韦训不知该说些什么,低着头摆弄雉鸡,把那鸡尾巴上的漂亮长羽一根一根地拔下来,片刻间就给揪秃了。

十三郎笑着说:“看来九娘和兄长关系很好,事事为他着想。”

宝珠眼中放光,骄傲地说:“那是当然,我俩一起长大,阿兄有多么贤德就不再说了,他是谦谦君子,聪敏过人,温文尔雅,待人和气又体贴,还长得特别漂亮。由他继承大统,必然是一位仁厚的明君。”

一提起韶王李元瑛,宝珠就说个不停,十三郎望着她想:他虽不懂什么是明君,但是聪明和气、温柔体贴、长得漂亮,倒像是在描述九娘自己。他问:“你兄长那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有小狐这样的乳名?”

宝珠略觉惊讶,问:“‘白狐引路’的故事,你们没听过吗?”

韦训和十三郎都摇头表示不知。

宝珠来了兴致,说道:“正好今日闲来无事,我就给你们讲一讲。那年泾渊兵变,叛军因给养匮乏突然攻进长安,父亲那时还是梁王,当天正好率几十个侍从出城打猎,身边只带了嗣子李承元,一行人没法回长安王府中,就直接走马嵬坡往蜀地方向逃难,一府的妻妾儿女都在战乱中失去了联系。

十多天颠沛流离,只能夜宿荒郊野外,有天半夜,侍卫发现有一只白色的灵狐钻进营地,怎么赶都赶不走,不停鸣叫,像是要引人出去。大家啧啧称奇,父亲就带人跟着狐狸走,过了几座山头,在一处隐秘的山洞外,白狐鸣叫了一声,站着不动了。

父亲好奇进洞一看,竟然是阿娘孤身躲在洞中。她被一位跟薛家有故交的道姑所救,那道姑身有神通,把她从乱军之中背出来藏在这里,又派白狐去通知父亲来迎接。

长安死于兵变的人数万之巨,皇亲宗室的府邸多被掳掠一空,阿娘竟然毫发未伤,仍穿着失散当天的石榴裙。这桩旧事宫中都知道,我阿兄的乳名唤作小狐,就是为了纪念当时引路救贵妃的白狐。”

宝珠讲故事生动有趣,十三郎听得津津有味,韦训却皱着眉头,心想:有武艺在身的道姑确实有救人的本事,倒也不是狐狸的功劳。只是这梁王身边带了几十个武装侍卫,不说见到敌人望风而逃,竟然把自己的妻女全都扔给乱军摧残蹂躏,当真是胆小懦弱至极。

他虽然心里这么想,不想伤了宝珠的心,忍着没有说出口。

当年乱军杀人如割麦,专门寻找亲王贵胄的府邸洗劫。梁王府除了后来的贵妃薛氏死里逃生之外,其他妻妾儿女无一幸免,连王妃都蒙难了。因此后面韶王李元瑛出生时,已经跟长子差了十岁之多。

宝珠并不知道宗室女子落在心怀宿怨的叛军手中会是什么下场,才能把这些陈年旧事当做有趣故事讲出来,韦训却是心知肚明,只是不想告诉她。

世间惨事无穷无尽,八苦九难,众生涂炭,何必事事都要知道?

这一天宝珠将箭囊中的羽箭全数用光,折损到一支不剩,满载而归。没有杨行简在旁边唠叨扫兴,三个人都觉得很尽兴。

离开戾太子冢时,韦训回首远远望了一眼刘据陵墓的封土,心想这还是第一回探访别人坟墓却不用计划如何偷盗的,只单纯为了游玩,心境又是别样轻松。

箭矢是一种损坏率很高的消耗性武器,大唐军中以一囊三十羽为标配,从离开翠微寺到今天打完猎,箭囊中已经找不到一支完好的箭了。

让十三郎先牵着毛驴把猎物带回客栈,宝珠和韦训在县城寻找补给,找到一家口碑最好的铁匠铺,购入一筒新箭,一个能承装上弦角弓的皮质弓囊,又逼着韦训买了把餐刀。

宝珠见铺子里摆着各色刀枪剑戟,其中宝剑的装饰比别的兵器尤其繁复华丽,她随手拿起一柄把玩,觉得很是帅气,问:“给你买把三尺长剑如何?诗句中写‘宝剑黯如水,微红湿馀血;白马夜频嘶,三更霸陵雪。’当真潇洒豪迈极了。”

宝珠沉浸在侠客诗词的快意幻想中,韦训却笑嘻嘻地摇头:“我不会使那个,跑跳起来磕磕碰碰,碍事得很,况且我也没有马。”

宝珠心里疑惑,虽说几乎每首描写侠客的著名诗句都会提到宝剑,然而她所见这些江湖中人,还真没有一个随身带剑的,韦训干脆只揣着把餐刀大小的匕首就闯荡江湖了。

她困惑地问:“是你师父不懂剑法么?你的师兄弟似乎都不用宝剑。”

韦训直言道:“师父倒是什么兵器都很擅长,但除了他,道上其实没几个人喜欢用剑的,这兵器入门难,专精更难,也不如刀结实,容易损坏,装饰作用大于实际用途,不信你去问问那铁匠。”

宝珠真的拿着宝剑去问了店家,答案果然如韦训所说,买剑的人多是富贵人家用来挂在墙上点缀或者辟邪用的,那些装饰朴素、构造简单又易于维护的兵器才是将士和侠客们的优先选择。

这让她颇觉失望,把宝剑放了回去,心想诗人们这么写是因为剑比别的字好入韵,还是单纯因为剑挂在腰间更好看呢?话又说回来,温八叉这首诗描写侠客三更半夜骑白马出行,姿态是很潇洒,但目标也太过明显了,在她这样的射手看来,确实是个活靶子。

宝珠一边想着事实和诗词的区别,一边朝着门外走去,还没跨过门槛,就觉得店里的光线突然黯淡下来,仿佛什么东西把太阳给挡住了。

门槛外面是一双小船似的巨大僧鞋,她缓缓抬头往上看去,脖子越仰越高,目光一直浮到门框顶上,才望见一个身量巨高的庞然大汉的全貌,正是这人站在门口,把阳光挡得严严实实。

此人披头散发,满脸虬髯,头戴紫铜戒箍,手持一根旗杆般的粗长锡杖,看装束是一个带发修行的头陀,粗豪面容和肌肉虬扎的小臂上星星点点遍布烫伤痕迹,看起来凶戾可怖。

一进一出,两人正巧堵在店门口。

这头陀外貌天生犷悍凶暴,又有许多狰狞烧疤,令人望而生畏,行走江湖一贯都是别人自觉让他;然而宝珠天生至尊至贵,除了在天子銮驾面前,从不知让道为何物。她曾接见过不少外貌异于常人的骁勇悍将、军中力士,并不害怕这样的大块头。

两个人谁也不让谁,一时间僵持住了。

头陀见这小姑娘一动不动,还以为她是吓傻了,便想伸出手把她拎起来放到一边儿去。然而低下头仔细打量,见她穿着一身颜色娇嫩的鹅黄色裙子,昂首挺胸直视过来,神态骄傲至极,仿佛她穿的不是黄裙,而是皇帝老儿的黄袍似的。

瞧着这个又娇又傲的小黄鸟,头陀只觉得十分有趣,倒也不想吓唬她,侧过身给她让了半扇门出来,小黄鸟满意地点了点头,跨过门槛出去了。

头陀再度要进铁匠铺,又见里面走出一个容色苍白的青衫少年,头陀心头一惊,当即脚步一错闪身躲避,将整扇大门都让给了这青衣人,庞大的身躯没有丝毫笨重,动作骁悍灵活。

韦训抬头瞧了他一眼,似乎也有些讶异,“你在这里干什么?”

头陀垂手而立,低声答道:“洛阳有人订了一大批火药,是单好生意。”

韦训嗯了一声,没再过问,紧紧追着宝珠的步伐走远了。

宝珠用一只大雁和一对漂亮的金冠红腹锦鸡作为新婚贺礼送给庞家。庞良骥高兴极了,传统婚仪六礼中,纳采、纳吉、请期、迎亲都要用大雁作为送给女方的礼品。

世间总有人要结婚,却没有那么多大雁给**祸。况且雁生性警惕,飞行高度极高,有能力射雁的猎户极少,有钱也不一定能弄得到,因此民间一般都用鹅、鸭、甚至木雕禽鸟来代替大雁在六礼中的作用。

庞良骥之前悬赏百金才仅仅弄到一只,已经在纳采时用掉了,结婚当天本来要抱着一只大白鹅去接新娘子的,如今有真雁可用,自是喜不自胜,赶紧拿缎子包好了,让家丁拿回家去剖开填上盐防腐。而庞总管已经暗自将宝珠列入能够进入青庐观礼的贵宾之一了。

至于在婚礼诗词上捣鬼的教学先生,庞家当天就派人去砸了他的授业馆,逼问之下,竟无人授意,那穷酸儒只是因笃信儒学对妇人贞洁的要求,认为新娘就应该为前夫守节不该改嫁,阴暗处又藏着对富贵人家的嫉恨,才在诗词之中暗埋机关,以为暴发户家满门白丁,无人能察觉,没想到会被揪出来打个半死。庞家即将举办喜事,图个吉利,才没要他狗命,将人臭揍一顿赶出玉城。

按照一些史料记录,应该是要用活雁,架空剧情的些微变化不再赘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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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第 6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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