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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辟珠记 第132章 第 132 章

作者:饭卡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6-20 22:16:51 来源:文学城

常言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韶王的头风恶疾缠绵反复,宛如钝刀割肉,将他折磨得形销骨立,几乎命丧病榻之上。然而自驿使霍七郎携鲤鱼函到来后,病情竟似春日融雪般,徐徐有了些许起色。

或许是因为夜夜安眠,被头风折磨到亏欠的气血得以积蓄,胃口也随之好转。安寝以养神,饮食以养生,整个人气色都变好了。

渐渐地,李元瑛能暂时离开病榻,坐在案几前看会儿书,写几个字;偶尔头疼没那么厉害的时候,还能披着大氅去庭院中站上片刻。虽然不复昔日之健朗,但也让关心他的人没那么整日提心吊胆了。

医药无效的情况下,韶王的病情竟能强行逆转,众人暗自揣测,要么是万寿公主死而复生的强运通过鲤鱼函传递给了兄长,要么是霍七这个命硬的游侠为他挡下了无形煞气。数不清的人对他寄予厚望,暗道冥冥之中,天命气运,不可言传。

这一日,家令接到节度使刘昆的拜帖,亲自送到李元瑛手上,原来是每年一度演武会的邀请函。

幽州镇位于大唐疆域的最北端,与契丹、奚领土相接,不仅要警惕河朔其他二镇,还要防范好战的游牧异族,承担戍边之责。节度使每年都会举行一次盛会,以此达到炫耀武力,稳固外事的目的。

自长安送来外刺补贴之后,皇帝对韶王态度改变人所共知,故而即便知道李元瑛尚在病中,刘昆依然恭敬地送来请帖,希望他能以李唐皇子的身份,而非幽州刺史的下属身份出席盛会。

厉夫人担心地道:“郎君去年刚到幽州时身体健朗,参加过一回,今年就不要去了吧。”

家令李成荫却道:“各州刺史如有军务不能亲临的,也都会派副手前来,如果见不到大王,恐生疑窦。”

霍七在旁插嘴:“演武会是那种各军出几个厉害精兵悍将来比武的场合吗?我倒是可以易容代替大王参加。”

众人将目光聚集在她身上,她意气风发地道:“军阵骑射功夫非我所长,比不上九娘箭无虚发,但开个三石五石的力弓,又或是角抵、抗旗之类较量,都不在话下,一定让大王拿个魁首,扬名幽州,震慑番邦。”

众人面面相觑,袁少伯直接下令:“你先闭嘴。”

霍七一愣:“怎么,大王不是想出席吗?”

李元瑛淡然道:“首先,我去年参加过击鞠项目,然后就被禁赛了;其次,我不擅长军阵功夫,作用就是坐在旁边当一个象征朝廷的吉祥摆件。你一出手,便让人看出蹊跷了。”

霍七郎愕然,家令李成荫满脸骄傲地道:“去年大王骑着玉勒骓,带领宇文让他们对战契丹击鞠队,五人对十人,以寡敌众大获全胜,番邦认为击鞠是大唐皇子天生擅长的项目,所以今年干脆不肯参赛了。契丹可汗想用八百匹马来交换,被大王断然拒绝。”

霍七郎百思不得其解:“那番酋是想迎娶大王不成?可是和亲不都是送公主过去吗?”

袁少伯脸色隐隐发青,道:“是拿八百匹马交换玉勒骓。”

霍七郎幡然醒悟:“哦哦哦!咳,我还以为……假如我真有八百匹马的话……”

李元瑛缓缓闭上眼睛,微不可察地轻叹一声。

霍七郎尬笑了一会儿,定了定神,瞥了李元瑛一眼。他卧床养病时总是躺着靠着,给人纤弱易碎的错觉,如今能够暂时离开病榻,便能看出身材颀伟,是少有站着能跟她目光齐平的男人。击鞠是一种危险激烈的对抗比赛,他能在这个项目上打赢擅骑射的游牧胡人,可见技艺甚是超群。

霍七郎不禁幻想李元瑛生病之前驰骋马球场所向披靡的模样,想来跟病中的清癯病弱之感相比,又是另一种美态。

她又问:“九娘子的骑射功夫出神入化,大王是不喜欢吗?”

众人皆不言语,李元瑛平静地道:“身为皇子,擅长军阵功夫,对天子便有些令人不悦的威胁感了,因此最好不要精通热衷。斗鸡、击鞠、乐舞之类纨绔爱好才是安全的项目。宝珠身为公主,离权力中心远些,反倒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爱好。”

霍七心想这些人虽有无边富贵,却玩儿都不能玩儿个痛快,还得时刻琢磨皇帝老子的心思,真是无趣至极,遗憾地道:“那么易容成大王,不过是骑着骏马亮相,之后就坐在那里发呆罢了。”

李元瑛凝视她片刻,冷冷地对其他人道:“就算外观差不多,她言行破绽百出,实难取我而代之。”又严肃警告霍七郎:“你休想打玉勒骓的主意。”

因她那些荒唐孟浪的发言,以及不怎么可靠的举动,袁少伯李成荫等家臣立刻附和:“臣等亦认为如此,此乃外事活动,让替身去太过冒险了。”

厉夫人坚持道:“天气凉了,坐在露天吹那么久的冷风很不妥,身安而后道隆,郎君好不容易有些好转迹象,再受风寒,坏了根基,得不偿失。”

李元瑛思忖片刻,对家令道:“回复说我不参与演武会了,只出席赛后的宴会。”

此事就这么定下了,霍七郎的易容计划再度被排除在外。

她百无聊赖,散值之后特地跑到王府的马棚里,在独属玉勒骓的大开间,看见了那匹可汗也想要得到的顶级名驹。那是一匹毛色青白相间的骏马,体型优美匀称,肌骨坚实,修长的四条长腿步态轻盈,沉静中带着些许骄矜,气质与主人神似。

霍七郎双臂搭在栅栏上,看着美丽的玉勒骓高傲地仰起脖颈,让专职伺候它的仆人编织马鬃,她心中无聊地想:人都让骑了,马却不给骑,看来“嗣子”的绰号没错,这确实是李元瑛最宝贝的东西。

演武会七八天后才会举行,不急于一时。霍七郎终于迎来第一个休沐假,散值之后便兴冲冲地回到长屋,脱掉王府侍卫的袍子,换上自己的短打劲装,打算出去尽情玩上一整天。

却见同僚宇文让也换上了平民服饰,往她身边一戳,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霍七郎疑惑地问:“你有事?”

宇文让喜气洋洋地说:“多巧,今日兄弟我也休假。”

霍七郎眉头微皱,问道:“你该不会想跟我同行吧?”

宇文让笑道:“大王严以治家,自从跟他来到幽州后,我就鲜少有外出的机会,今日有幸与江湖豪杰同行,也想见识一下世面。”

霍七郎呵了一声:“我向来独来独往,不习惯跟人搭伙。”

宇文让收敛了嬉闹的表情,似笑非笑地道:“你是直爽之人,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你的假期跟我的假期是绑定的,倘若没有我作陪,你怕是难以迈出王府大门。”

霍七郎脸色一沉,冷笑道:“我若想走,翻墙走壁又有何难?你只要跟得上,尽管来追。”

宇文让不急不躁地道:“兄弟你别急,让我解释清楚。这是上司的命令,怕你在外面喝多了上头,说出些不该说的话,特地让我跟着招呼,你爱去哪里潇洒都成,我就是个小小跟班,绝不扫你的兴致。”

霍七郎心中极为不快,正想把他揍趴下,却见宇文让开了箱子,从中取出四匹白绢,坦然道:“只要带我同行,今日开销全部由内库支出,走府上公账。”

霍七郎看见那洁白的绢布,烦躁的心境顿时平和了。她抱着胳膊端详了宇文让片刻,心想这小子长得倒是眉清目秀,体貌端正,带出去不算丢人。

以前没有跟人搭过伙,因为同门不是烦人精就是穷鬼小孩儿,要么是练无情道的。既然今天有财主垫支,这津贴不花白不花。

她天性散漫,遇事从不深想,当即改口笑道:“好说好说,有酒同醉,有钱共享。”

宇文让便将绢布装进大口袋里背着,两人结伴出了王府,没有骑马,溜达着在里坊内四处游荡。

幽州是北方军事重镇,虽商贸发达,但娱乐活动远不及长安那般丰富多彩。霍七郎先在巷子里找了家果子行,进去跟卖货的铺主娘子聊了半晌,把人聊得笑逐颜开,心花怒放,顺手送给她两小纸包蒲萄干。

霍七郎捏着赠品出来,扔给宇文让一包:“打听到了,走,咱们去檀州街。”

幽州城和长安一样是里坊制度,城中划分成二十六个封闭的坊作为居民住宅区,坊门晨启夜闭,贸易活动则集中在城北的市。长安有东市西市,幽州则有北市,檀州街的北市段,便是最繁华热闹的商业街道。

见到鳞次栉比的商行店铺,来自天南海北的琳琅货物,两人仿佛回到了京城,愉悦之情充塞胸臆。

宇文让出身长安富贵人家,人既机灵,也颇见过些世面,受到上司信赖,奉命与霍七做伴。一方面是口头所说怕她酒后失言,惹出祸患;另一方面,这个游侠并没有完全得到韶王信任,他所执行的任务跟监军使督查地方节度使一样,要暗中查访她是否有接触敌方的不轨行动。

霍七郎向来心宽,既然有人付账,便毫不客气,直接带着宇文让进入一家豪华酒楼,在二楼雅座要了一桌上等酒菜,开怀痛饮起来。

她出师之后以接任务维生,当临时保镖打手,又或者担任男女傧相,什么活计都干,赚到钱便斗鸡走狗,博戏豪饮,直到挥霍一空,再身无分文地去接活儿。日子过得肆意痛快,还从未像在韶王府中这样逗留过那么久。

今日好不容易有一天假期,心里早盘算好了要怎么吃喝玩乐,宇文让看她喝酒如灌水的架势,心道怪不得上头要派一个人跟着,恐怕他不光要负责掏钱,最后还得把喝醉的人扛回去。

时间接近午时,酒楼中客人越来越多,权贵将帅、胡汉各族商人为了社交生意,不吝于在酒肆中挥金如土。霍七郎坐在二楼喝酒,跟同伴说说笑笑,忽然看见一伙儿豪商打扮的客人进门,其中有个圆白脸、络腮胡的中年男子看着有些面熟,不知在哪儿见过。

她是易容高手,一眼便看穿那部蓬松的大胡子是假的。不过此时男女皆爱美,有钱人为了修饰自己的外形煞费苦心,除了投资服饰以外,戴假发、染胡须的屡见不鲜,因此她并未放在心上。

酒楼主人见座位有七成满了,便命乐师弹奏时新曲子,又唤出一群美貌新罗婢在大堂中央献舞。这些新罗贩子带来的女子能歌善舞,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被吸引过去,霍七郎立刻将那个络腮胡男人忘在脑后。

不是青楼!大约等于有乐队女团表演的酒吧、餐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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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第 13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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