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黑,风高,无月,雨停。
荒山上,一片尸地中。
泥泞的土壤在翻动着,从那土壤中间,伸出来一只白净的手臂。
但与之形成反差的,是另一只满是鲜血的手。
接下来从土壤里钻出来的,是一个女孩的头颅,披散的长发和满脸的鲜血让她看上去像是地狱中逃出来的幽灵。
她整个人艰难地爬出来后,倒显得更像是个无助的可怜少女。
尽管林飞燕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活着,但既然还活着,她就不想放弃一丝生存的希望。
那些迫害她的人,她迟早要让他们血债血偿!
她找到了荒山上的一处小水洼,水有些浑浊,天色也很黑,但她依稀能够看清现在的自己。
这不是她原本的样貌,而且她在死之前,也没有穿着这一身白裙子。
难道她……借尸还魂了?
她站起身来低头看了看,这身白裙子上落着很多血迹,一闻,还是比较新鲜的。
林飞燕一步一个泥脚印,在山上游荡着,是想寻找下山的路,同时,她也在回想以前的事。
她当过两年的兵,可惜练了身体却忘了练脑子……
在母亲葬礼那天,有一个男人来找她,说是她的亲生父亲。
从小没有父亲的林飞燕,对此人一开始半信半疑,于是和他一起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他们真的是亲父女。
那个男人只是稍微给了她些许好处和父爱,就成功挽回了她的亲情。
“飞燕,爸爸最近遇上一个大难处,你身手好,这事只有你能解决,到时我会请帮手帮你,好吗?”
他说他公司的核心成员被绑架了,绑架犯可能不是普通人,只有她这样身手的人最方便出手。
父亲这个理由,林飞燕现在一想,才觉得荒唐至极。
可是她信了,而且还义无反顾地去了,不听养妹的劝告和威胁。
谁知道父亲那群所谓的帮手,竟然将她杀了!而且杀法是将她的四肢活活地卸下来!
为什么?林飞燕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杀她。
既然重生了,林飞燕当然不准备放过他,顺便问问他为什么这么做。
不过现在摆在她眼前有一个很严峻的困难:她虽然活着,但很饿,身上还有好多伤……
天又开始下起雨了,更糟糕的是,在泥泞土地上走路更困难了。
林飞燕不知走了多久,忽然看到不远处好像走来两个身影,雨点挡住了她的视线。
“何道长,我好像看到了你说的会尸变的僵尸了。”那两人同样也处于黑暗,其中一个看起来高一点的人在开口说话。
“嘉泽,没想到你小子眼睛够尖嘛!走,过去瞧瞧!”另外一个人牵着一条大黄狗,跟叶嘉泽一同前去。
叶嘉泽看清了那女孩的大概样子,浑身是血,身材高挑瘦弱,皮肤白净,看她这身裙子,应该是富贵人家出生的娇娇小姐。
就这么死了,倒是可惜。
他正在观察她,她却忽然抓住他的肩膀,差点扑过来。
“我好饿……可以给我点吃的吗?我快饿死了……”
女孩的眼神清澈且水灵,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悯,即便这俩位已经不是活人。
何俊才这时候也跟上来了,看到叶嘉泽发愣,不由揶揄道:“臭小子,现在可不是搞什么一见钟情的时候,快,把她带回尸村,我牵着阿黄呢!不方便!”
叶嘉泽当然不像何俊才说的那样,他只是觉得这个女孩很奇怪,以往那些刚尸变的尸体不会有多少灵智,更不会像她这样表现得那么平静。
他正想握她的手臂之时,她的手忽然一松,整个人昏倒在他和何俊才的跟前。
“何道长,刚尸变的僵尸,身体这么弱吗?”叶嘉泽微怔地低头看着她。
何俊才挠了挠头,强行解释道:“人家生前就是个柔弱女子,女孩子嘛,怎么可能和我们一样身强体壮?”
叶嘉泽认同了何俊才的话,将地上昏迷的女孩横抱起来,由何俊才牵的狗领路,一起回到了尸村。
一路上风雨交加,甚至还时不时电闪雷鸣,但这两个男人和一条狗始终都很安静。
他们都已经习惯于黑暗,自然不会恐惧这些。
当然,怀里的女孩是根本感受不到这些的,不知道往后的日子,她会不会害怕呢?叶嘉泽忽然这么想。
荒山离尸村虽然不远,但路很难走,他们赶在天亮之前带着女孩回到了尸村。
所谓尸村,其实也只是一个俗称,真正的名字叫夜雨村,顾名思义,这村子晚上容易下雨。
林飞燕醒了。
却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环境。
不是荒郊野岭,而是一个简洁的房间,身上也没有血迹,更没有那件带血的白裙子,取而代之的,是一件单薄的睡裙。
身上的伤也都被处理过了。
她有些头痛,但身体明显比之前刚从坟地里爬出来要强,穿上地上摆好的脱鞋,她走到房门前。
“哟,小姐,你醒了?”没想到门被从外打开,迎面立着一位满脸胡子的男人。
林飞燕不禁皱了皱眉。
难道是这个男人救了自己?还帮自己换掉了衣服?
“是你救了我?”
何俊才感觉到,女孩的目光莫名的不善,于是马上祸水东引:“不不不,把你从山上抱回来的是我的同伴,他正在洗澡。”
林飞燕依旧拧着眉,“是他帮我换的衣服?”
何俊才的脸上露出半秒钟的奸笑,说了声:“是的。”
事实上是一个住隔壁的小妹妹帮忙换了她的衣服,还帮她洗了身子。
但是,何俊才刚才心想,叶嘉泽那小子也有二十出头了,帮这两位郎才女貌的粽子撮合一下,说不定是成了一桩美事呢!
于是,他就对林飞燕撒了个慌。
“你叫什么名字?是不是很饿啊?来吃饭吧!”何俊才憨笑着,领着林飞燕来到饭桌前。
“我叫林飞燕。”她观察了一下周围。
有灶台,看来是农村。
但是当她看到桌上摆放的三只碗的时候,美眸中不由闪过一丝惊愕。
这三只碗里,有两只放的都是鲜血,还有一只放的好像是猪肝?
这些食物都是何俊才弄来的,他当然不会像林飞燕这样惊讶。
他坐下来后,指着那碗猪肝对她说:“林小姐,这是你的食物。”
他看到她惊讶的表情,笑道:“我知道你可能还不习惯或者无法接受,但你就当是老天给了你一次复活的机会吧!吃吧,好不容易活过来,可不能饿死了。”
何俊才的话让林飞燕不禁深思起来。
是啊,好不容易活过来,可不能饿死了。
管它是什么,能吃就行。林飞燕看着碗里的猪肝,饥饿让她把这碗猪肝当成了天上美食一般,两三分钟就吃完了。
吃完后,她静静看着还在喝血的何俊才。
不过何俊才也正在偷偷观察她,换作其他女孩子,恐怕这时候已经吓得六神无主了,可这位林飞燕却只是有些惊讶。
林飞燕在思考,这个大叔和他那同伴肯定不是什么正常人,另外一碗血估计是那个同伴的食物。
“我叫何俊才,以前做过道士,我那还在洗澡的同伴叫叶嘉泽,说起来,他刚来时跟你的表现差不多呢!”何俊才抬眸道。
这大叔说他的同伴叶嘉泽,曾经也跟她一样?一样表现得很安静么?
她还记得,那男人看到她浑身是血,却仍然很镇定。
当时她并未细想,现在才觉得那个男人比何俊才更奇怪。
一般人看到浑身是血的女子,第一反应应该是会害怕的吧?
再加上他们还喝血……林飞燕心中有个惊人的猜测。
想到这,她决定去看一眼那个还在洗澡的救命恩人叶嘉泽。
反正他帮她换了衣服,她礼尚往来地去看看他身上有没有尸斑,也不亏了。
林飞燕兀自走到浴室的窗口外边,窗口有些高,她踩了个凳子才勉强看到浴室内的场面。
或许正是因为浴室的窗户装的高,才没有用那种模糊的玻璃。
虽然玻璃上有些水汽,但不怎么影响林飞燕偷看。
只见那人皮肤白皙,身材完美……
怎么说呢,这个男生在林飞燕看来,身材和长相都很吸引异性。
不过他不是林飞燕的菜。
不对,她是来看他有没有尸斑的啊!为什么要关注这些?
尸斑……
他四肢、前胸、后背上都没有。
总不至于在头皮上吧?
林飞燕紧眯着眸子,想要看得再清楚些,却倏地对上了一双透着凶恶的桃花眼。
明明该是多情的桃花眼,在这个男人脸上却显得无情,甚至像狼一样,凶凶的。
就算林飞燕是当过兵的女人,心里也不禁咯噔了一下。
哎呀,被发现了!
林飞燕一紧张,脚下的凳子被她踢倒了,幸好她反应快,没摔着。
不远处的何俊才看到这一幕,不由露出了姨母笑,这小姑娘反应挺不错的,是个好苗子……
浴室中,叶嘉泽皱着浓墨般的剑眉,擦干身子,穿上衣服,迅速从浴室里出来了。
只是,他的耳根上泛着无人注意的粉红色。
以前,他敢确定,这世上只有他母亲一个女性看过他的全身,现在,多了一个……
很好,这个仇他记下了。
“林小姐,这位就是我的朋友,叶嘉泽,你们说不定认识哦。”何俊才坐在长凳上,笑得有些意味深长。
林飞燕微微拧眉,看了眼叶嘉泽。
她讨厌他凶凶的目光,但是刚才那事的确又是她理亏,所以她干脆不提,只伸出手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林飞燕。”
叶嘉泽看了看何俊才,再看了看她,没有跟她握手,淡淡地说:“叶嘉泽。”
林飞燕收回手,并不在意他的无理。
预收:《俏金枝》
预收文案:前世,昭和公主嫁了据说前途无量的状元郎,最终却落得被夫君囚禁数年、发配充军的下场。
满天下的权门贵胄,无人敢救她。
重回及笄那年,渣男故技重施,她摇头拒绝:“蔡状元于我,并非良配。”
几日后,竟有人到皇宫门前提亲,此人是魏国公府的庶子王池,平日里玩世不恭,空有一张俊美无双的脸。
他提亲的理由是:“我与公主皆是世间美人,乃是绝配。”
公主的宫女们都忍不住皱眉:公主殿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这人除了外表,哪有配得上公主的地方?
可是所有人都没想到,昭和公主颔首一笑:“王公子言之有理。”
婚约诏书一下,世人都觉得公主疯了,放着状元郎不要,要个恶霸王孙,还是个庶出的。
殊不知就是这样的一个烂人,救了风雨飘摇的南燕国,也救了身心皆在地狱的昭和公主。
偏执阴狠公主*扮猪吃虎忠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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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