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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杀男主成功后 第114章 三十年后

作者:最是无瑕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3-06-08 20:09:31 来源:文学城

三十年后。

想要复仇,当然要先找到需要报复的人,只是从无情叛出的那一刻起,“绝天宫”便已然搬离。

所以在这三十年间,无情要做的是只有一件,那便是追查“绝天宫”的下落,而她从未停止过寻找。

第一个十年,无情打算从神霄三剑着手,不管是法篆、章草、亦或是顾八分,作为神霄剑府的弟子,无论去往哪里,都会惹人注目。

可是在这十年中,他们没再离开过神霄剑府,一直在宗门闭关,无情也并未听闻过有符合他们手法的暗杀。

神霄剑府的掌门乃是神霄剑尊,作为天下唯二的大乘境剑修,也是神州大陆上仅有的五位大乘境修士之一。

因此,无情难以靠近神霄剑府,不仅无法潜入其中,就连乔装打扮,也只能在外门打杂,甚至接近不了内门的边缘。

于是她更换了目标。

第二个十年,无情盯上了常无赦,作为九妖窟的老大,常无赦是与其他八个妖修一起修炼得道的,他们自还是野兽时便相依为命,情同手足。

因着常无赦来去无踪,所以一年一个,无情将那其他八个妖修尽皆杀了,她要逼问“绝天宫”的下落。

出于对无何的忠诚,常无赦最终也没有开口,他瞧着最后一个兄弟姐妹的尸首,只是单纯地发誓,要与无情不死不休。

但在这一点上,无情也是一样。

第三个十年,无情盯上了李银与他的妻子尘落,作为名满天下的开天山庄的主人,他们既不会像常无赦一般来去无踪,而自身的能力也不足以保证让无情寻不到任何机会。

可惜,李银本就不是倚靠“绝天宫”的花红过活的,就连他加入绝天宫本身,也只是因为佩服无何的修为。

而且,尘落当初受了飞白一剑,虽是靠着李银出手,总算活了下来,但其被剑气所伤,竟是三十年未曾愈可。

也正因此,无情埋伏在开天山庄,每日只见李银与尘落之间共挽鹿车,琴瑟和鸣,却始终没有找到任何机会。

所以,在这三十年后,无情来到了仙都城。

仙都城里,还有一位绝天宫的煞仙,他叫卜奎,是仙都城有名的刽子手,数百年间,一把鬼头刀下,已斩杀了四千多位修士。

在绝天宫时,卜奎便与无情关系不错,在无情眼中,卜奎已算得上十三煞仙里难得的好人。

况且,卜奎的身份牵涉到天下仙朝,她本不愿来此,可如今,她已是没了别的选择。

仙都城,火天大有区,大金镖局。

作为二掌柜兼食堂堂主兼房东的金小花刚送走新的一批红货,取得了约好的报酬,一日的生意作罢,正是打烊的时候。

“听说这里有房子租赁?”听得一声问话,声音清冷,却又似银铃般悦耳动听,金小花回过头去,只见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手持一张布告,她身着一身寻常的青衣墨裙,却遮不住那剪水双瞳,点绛樱唇的秀美容颜。

虽是眉宇之间带着一股清冷之气,但俗语有云,剪水双瞳点绛唇,任是无情也动人,即使同是女子,以泼辣闻名邻里的金小花也不由得柔声道:“姑娘,进来再说吧,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落红。”

毕竟,落红不是无情物。

当无情跟着金小花走入大金镖局的院落中时,嘈杂的酒令与夹杂着的谩骂型粗话便戛然而止了,镖师与趟子手们停下了进食饮酒的动作,目光炯炯。

也不知是他们被金小花的气势所震慑,还是被无情的美貌所吸引,但一帮糙汉子中能有这般安静的场面,可着实罕见。

事实上,无情并没有太过引人注目的打算,只是不管用幻形丹还是幻形符,甚至直接对脸动刀,易容都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更何况在大金镖局她并不用担心被人认出本来面貌,思来想去,还是以真容示人。

不过看眼前的情况,这样子反而更引人注意了。

毕竟仙都城中虽然不乏修士,修仙的女子也普遍貌美,但她们都不会走入这间小小的镖局之中,常常和大金镖局打交道的,其实也只有凡人中的商户而已。

一个酷似当年金大成的男子一路小跑过来,唯一的区别便是他更年轻,更粗犷些,男子凑到金小花旁边道:“大姐,这位仙子是?”

无情微微笑道:“倒也称不上仙子,我只是个租客。”

听得此言,男子精神十足:“有有有,房子有的是,不要钱也行!”

“什么不要钱!”金小花一巴掌拍在男子的后脑勺上,叱骂道,“咱家什么时候轮到你做主了?”

听得院落之中吵闹,真正的掌柜叼着烟杆走了出来:“怎么这么吵?”

“爹……”挨打的男子哭丧着脸想要告个刁状,却被金大成直接无视,一把拨开。

“你……”瞧见无情,金大成一脸怔然,惊愕地直起身子,瞧着无情的面庞发愣。

金小花瞅了瞅无情,又看了看她老爹,走上前又一巴掌拍在金大成的后脑勺上:“娘亲尸骨未寒,老家伙想干嘛呀?”

“你这丫头又冤枉我了不是,”金大成撇了撇嘴,有些委屈地摸了摸后脑勺,朝着无情作揖行礼道,“姑娘姿容,与金某一位故人相似,一时失神,姑娘勿怪,不知姑娘与龙香上仙有什么关系?”

金大成看上去比三十年前还要年轻,那时候,他还只是个炼气境十重的修士,半步踏入炼气境大圆满的境界,而经历这三十年后,金大成竟已经达到了筑基境中期。

能在骨龄七旬上踏入筑基境,他的天赋比起普通修真者来说,已算得上高,比之四仙学宫的辰品弟子,也只稍逊一筹。

若非要继承家业,也许金大成现在距离金丹境也只有一步之遥了。

不过眼下造成的情况便是,老子看上去比儿子还年轻,实在颇具喜感。

做戏要做全套,理由早已编好,无情忙摆了摆手道:“终娘亲一生,也未曾踏足金丹境上,上仙二字,实不敢当。”

“是吗……”金大成神色黯淡了几分,他虽然还想问问眼前这姑娘关于她父亲的事,但以龙香的资质就已然陨落,又何况那个病恹恹的少年呢。

“母亲去得早,她的功法我只学些皮毛,修真界中浮沉实在不易,便想来仙都城寻份凡人的差事,”说着,无情取出一只金牌,那是当年她帮助金大成逃生之后,金大成送给她的,没想到还有用到的时候,“谁知正瞧看见大金镖局的告示,想起了母亲的托付。”

“好好好,”金大成旋即一笑,忙不迭地将金牌推回,“这牌子姑娘你收着便是,你父母于我有救命之恩,今后就在我这里住下,我大金镖局在修真界毛也不算,但在凡人中还是颇混得开的,你拿着它也能表露身份。”

无情抚了抚脸颊,有些为难道:“不付租金,岂不叨扰……”

“这是哪里话,金某这条命可比租金贵多了,”在金大成看来,这姑娘长得和他娘真像,性格却没那么沉冷,倒是可爱了许多,“姑娘若是过意不去,可在我这镖局里寻个差事,我按月发给常例,租金就在里面扣除即可。”

有住处,有营生,掩饰身份已是足够,无情佯做犹豫地忸怩了一番,理所当然地答应了下来。

“好耶!”最高兴的,还当属金大成的儿子。

“去去去,你高兴个什么!”金大成挥了挥手,赶狗也似地将金小成赶开,与无情陪笑道,“犬子金小成,惹姑娘见笑了。”

金小成的修为大约在炼气五重左右,说实话,比不了金大成当年,在修仙者中实在不算出众,最多算是个中人之姿。

但他家是做镖局生意的,不追求仙缘的话,这修为也差不多够用,无情抿唇笑道:“哪里,金公子修为颇高,亦是人杰。”

“他要算人杰,我们这一屋子都是人杰啦,”金小花双手搭在无情肩头,哈哈一笑,“走,妹子,我带你看看房。”

大金镖局是个三进院落的大宅,第一进院子作为练武场,正对大门的屋宅则为接待处,左右耳房便是大金镖局的食堂与厨房。

第二进院子是内院与内宅,如今是金小花夫妇居住,东西跨院,则分别是宅内仆婢和金小成的住所,东跨院连着牲口棚,西跨院则连着戏楼。

金大成如今已不管事,专心修炼,因此住在第三进院落,而第三进院落也有着东西跨院,已是相对冷清了许多。

无情便被安排在了第三进院落的东跨院,一来较为清净,二来离金小成远些,三来也方便金大成与金小花探看。

东跨院的房子虽然少了一间,但却多了一扇后门,出去便是大街,若是把与第三进院落相连的垂花门一关,俨然便是个小门小户家完整的单进院落。

本来,金小花还打算安排两个使唤丫头服侍无情,但如此一来,无情做事便不能得心应手,故而坚辞,金小花这才作罢。

接下来,便是蛰伏待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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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三十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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