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轻烟刚才洗澡的时候发现身上的首饰,发簪、手镯、耳环都被拿走了,只有贴身放着的一枚玉佩没被收走。
这枚玉佩只有半个巴掌大小,通体温润,莹润光泽,翠色温碧,触感光滑,一看就是上等物品。
上面还刻着莲花图案,那莲花栩栩如生,雕工了得。背面角落还刻有一个小字:烟。
想来就是原主从小的贴身物件,也是能证明身份的象征。林轻烟把她收入空间茶几抽屉放好,或许以后能用得到。
看着渐渐暗下去的天光,林轻烟在思考怎么才能让那个婆子打开这道门,不然凭她的本事,别说逃跑了,门锁都打不开。
如果今晚那个婆子都不进来了可怎么办,这个房间没有窗户可走,只有这扇门是出路,想必也是为了防止人逃跑。
林轻烟皱着眉头,冥思苦想,一定要在今晚想到办法逃出去,明天很有可能就是被卖的日子。
不仅要让婆子开门,还要在她进来的时候趁她不备打晕她,不然她叫出声引起那个大汉的注意,她可干不过那个魁梧的汉子,到时候只能被老鹰捉小鸡了。
林轻烟翻找着空间哪些东西能用来逃跑,外面有隐隐的交谈声,忙停下动作跑去门边贴着门。
小院里,孙婆子殷勤的把陈管事请进门:“哎哟,陈管事的您来了,您快进来,近来您老人家可还好。您可真是个大忙人呢。”
这陈管事可是仓阳地界专管人口买卖活计的名人,这次的货卖去哪里,卖多少钱可就全看他的了。
她可不想白走这一遭,何况这次主家还吩咐只运这一个货。
哪像以前,同样是走一趟,十个货里总有那么两三个能卖出高价的。
孙婆子一边在心里埋怨,一边脸上堆笑;“您看这次走哪,这可是个极品,上等好货,要不......”
陈管事年约五十,精廋矮小,看着一点也不像一方管事,可眼里闪烁的精光,昭显着他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
他边迈步边询问:“这一路还安分吗?”
“安分,安分,可安分了。我们可喂了不少的药。”孙婆子急急答道:“要不您去看看。”
林轻烟听到这摒住呼吸,紧张的抓紧门框。
陈管事摆摆手:“不用,不用看,这次不急,哪也不送,明天直接送去奴隶营。”
“啥?那我们的银子......?”孙婆子急的抓住陈管事胳膊。
陈管事甩开袖子:“银子我会结清,保证你们不会吃亏,其他的你们不用管,只是今晚千万给看住了,不然一分没有。”
孙婆子这才放下心来,又堆上笑脸:“是是是,您放心,就那丫头我还制不住吗。”
“你和大牛都警醒着点,今晚别睡了,明天办完事就给你们结银子”
孙婆子点头弓着腰送陈管事出门:“诶,您走好,一定给看的好好的,有大牛在,他那大力气,您就放心吧。”
陈管事点点头出了小院,孙婆子站在门口目光相送,满脸喜色的转身扭腰进屋,对着正喝酒的大牛说道:“陈管事说了,过了今晚我们就能拿到银钱了,听他说的可是不少呢。”
说着扯下他的酒壶:“你快别喝了,今晚可得看好那丫头,你得注意点。不然出了岔子一分没有。”
大牛听了也很高兴,脸色坨红:“行,绝对不让她跑了。”心里不以为然,就那个丫头,一路上不敢吭一声,有什么好担忧的。
明天拿到酒钱,喝他个够。
陈管事出门转过巷子,对着身边一个长脸男子说道:“你今晚去门口守着,机灵点,那个大牛一身蛮力,就是爱喝酒,我怕孙婆子一个人晚上睡着了,你去看着点。”
长脸男子咧嘴答道:“是,小的保证一夜不眨眼,一只蚊子都休想飞出去。”
林轻烟听着小院没了动静,慢慢松开紧握的手,垂下手臂,背贴着门,双脚发软。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奴隶营......奴隶......?
这是一个怎样的朝代?竟然比古代还古代!哆哆嗦嗦挪到床边瘫软下来,翻翻原主记忆,发现原主根本不了解关于奴隶的信息。
她一个官家小姐,整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接触的最下等人就是身边的下人。
可那些人是自小就跟在身边的家生子,都是官员府上经过调.教的奴才,自然跟奴隶是不一样的。
所以奴隶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比那些奴才还要低一等吗?
林轻烟在原主那里得不到有用的信息,可她在现代听说过奴隶呀,虽然这个什么大周朝不属于历史中的任何一个朝代,但想来这奴隶的属性都是一样猪狗不如的了。
是那种底层的不能再底层的存在。是毫无人性可言,被当做畜生一样处置的群体了。
不行,绝对不行。
逃!一定要逃出去!
林轻烟捏紧拳头,颤抖着手,给自己鼓劲,再难也要逃出去。
林轻烟先拿了一把小型水果刀藏在袖中,这把水果刀很方便,侧边有个按钮,一按按钮刀就弹出来。
又去厨房找了根最重的擀面杖,掂了掂,感觉还行,希望它能一下子把人敲晕。然后又准备好了一根绳子放在客厅方便随时取用。
她经过观察,隐隐判断只有两个人看守她。
这个院子她来时扫了一眼,这是一个回字形院子,大门对着的正中间有两间房,然后东西边各一间防,她住的这间位置在左边,右侧还有一间应该是厨房。
她猜测那个婆子和大汉都住在正屋那两间,所以只要搞定婆子,悄悄打开门,不惊动屋里的大汉,应该有几率成功。
林轻烟就等着天黑,万分期待那个婆子会给她送晚饭。
如果今天都不来开门,那她就学电视上那样烧出浓烟,制造起火假象。
......
宋凉夜睡过一觉醒来,感觉恢复了一些体力,那些伤口没经过包扎也不再流血。
一贯都是如此,他就是通过强大的自愈能力活到了今天。
只是腹部最深的刀伤还黏黏腻腻的,那里的衣服晕出一团暗红,他也毫不在意。
起身侧过头,拿起旁边的剑,上面还有血迹,扯了一些稻草慢慢擦拭。
他低着头,垂下眼帘,睫毛浓黑,鸦羽般盖着眼睛,鼻梁高挺。
木屋缝隙钻过一道夕阳,粉尘在光束里跳跃。
金黄色的光晕洒在他脸上,照得宋凉夜耳廓剔透,侧脸轮廓分明,精致到了极点。
即使坐在恼人的阳光下,他也没打算挪位置,脸上神情专注,修长手指轻轻摩挲,小心翼翼,仿佛捏着一件珍品。
这把剑不是什么名贵的剑,材料也不上等,外观很普通,黑黢黢的,甚至可以把它称之为一把长一点的铁片子。
但这是唯一属于他的物品,陪伴他几年的伙伴。
胃部火烧火燎,一天都没有吃一口东西喝一口水,还在斗兽场激烈的战斗了一场。
五脏六腑都似在灼烧,微微痉挛,不过这种感觉熟悉至极,伴随着他的整个人生,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老朋友了。
宋凉夜放好剑,打算去湖边洗洗身上的血迹,顺便喝点水骗骗闹腾不休的肚子。
这时敲门声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