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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宫崎骏动漫世界 第12章 寡妇门前是非多

作者:和平 分类:耽美同人 更新时间:2020-09-03 14:35:10 来源:转码展示1

马莎终究是走了,苏菲作为长女,终究是要继承帽子店的,接下来就轮到莱迪了。xiashucom

莱迪就显得从容了很多,他又不用穿越危险的哈尔的移动城堡,她要去的地方就在齐平镇上。

赛塞利蛋糕店齐平镇中心集市广场,苏菲家的帽子店也是靠近集市广场的一条街上,两边距离很近,根本没有雇佣买车的必要。

莱迪把自己的行李准备完毕之后,就雇了一个搬运工,搬运工将莱迪的行李全部放在他推着的独轮车上面,替莱迪运到赛塞利蛋糕店,价格也不贵,只用六便士就可以了。

至于莱迪自己,这是从容不迫的跟在搬运工的身后,一起向着赛塞利蛋糕店出发。

到达赛塞利蛋糕店之后,原本莱迪还忐忑的心,顿时就放松了下来,赛塞利夫人非常的友好,他的蛋糕店很大,店里有很多的学徒员工,在得知了莱迪今天会到来之后,组织人手热烈的欢迎,让莱迪一时之间都有受宠若惊的感觉。

原本对于她母亲安排他来这里当个什么劳资蛋糕学徒不满的心情也稍微好了一些。

尤其是赛塞利蛋糕店里的男员工们,对于莱迪的到来,一个个眼睛发亮,高兴不已。

因为莱迪的容貌非常的出众,在整个齐平镇,都绝对是顶尖的那种,蛋糕店里的这些粗脂水粉根本比不过。

一些男学徒原本一直在追求一些店里的女学徒,见到莱迪过来了,他心中下定决心放弃原来一直追求的女学徒,重新给自己定定了一个新的目标。

莱迪和众人纷纷道谢,互相介绍了一边后,在赛塞利夫人的带领之下,来到了属于自己的宿舍,然后立即就写下一封简短的书信,让等候在门口的搬运工回去的时候顺便带回去,无非就是报个安。

另外一边,史蒂芬·琼斯觉得自己运气真不错,原本以为需要靠自己徒步才能到哈尔的移动城堡,没想到让自己遇到了顺风车,再加上周围让人心旷神怡的风景,史蒂芬·琼斯不由得哼起来歌。

赶车的车夫一直眉头紧蹙,紧张的四下张望着,眼睛更是连眨都不敢眨,导致了他一直用眼疲劳,眼睛里血丝都出来了。

坐在马车里面的马莎,平时和她的二姐莱迪经常拌嘴吵架,但是却是一个腼腆的女孩,碰到陌生人的话,马莎总是表现得非常的内向,就像一个乖乖女一样。

她的心里也很紧张,一路上都是抿着嘴,沉默着,虽然对于史蒂芬·琼斯感到很好奇,但是并没有主动开口。

马车夫,还有马莎在听到了史蒂芬·琼斯哼的歌曲之后,他们下意识的全部都放松了一下,马车夫的双眼快速眨动了几下,重新在自己的眼表上面覆盖一层泪液,缓和眼睛的疲劳。

马莎也是轻轻地吐出了一口气。

一边沉默地赶着路,一边听着史蒂芬·琼斯哼出的古怪曲调的歌曲。

刚开始,马车夫还有马莎听着史蒂芬·琼斯哼出来的这些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的古怪曲调的歌曲,感觉非常的不适应,就像一直听戏曲的人,突然听到了现代化的流行音乐。

但是渐渐的,他们感觉史蒂芬·琼斯哼,出的歌旋律非常的有特点,有一种越听越好听的感觉。

“他到底是什么人呢,这首歌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马莎的心中奇怪的想到。

马车夫好奇的直接询问道:“这位小少爷,你哼的是什么歌呀?我从来没有听过,感觉怪好听的。”

“是吗,没听过很正常,因为这首歌是我自创的。”史蒂芬·琼斯恬不知耻的回答道。

“原来是这样,没想到,小少爷还有这种天赋,如果小少爷您去金斯伯里大歌剧院开一场演唱会的话,肯定会文明整个英格理王国的。”马车夫哈哈一笑地说道。

“嗯?金斯伯里大歌剧院?”史蒂芬·琼斯愣了一下,反问道。

这还是史蒂芬·琼斯听到的第一个新鲜的词汇,没想到这个世界也有歌剧院的存在,将自己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的歌曲,看到这个世界传播,没想到还有这种操作,是挺六的。

“是啊,去金斯伯里大歌剧院听歌的全部都是王公贵族或者是一些富裕之辈,如果少爷的歌被他们认可了的话,名扬整个英格理王国,甚至是整个世界,那确实是轻而易举的。”

马车夫也就这么一说,他只是觉得史蒂芬·琼斯确实是很好听,不过她自己也没有去大歌剧院听过,并没有想过史蒂芬·琼斯真的进入大歌剧院表演之后就能取得成功,只不过是随口一句好听的话而已。

如果史蒂芬·琼斯哪一天真的去金斯伯里大歌剧院表演,并且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马车夫自己第一个就会震惊不已。

座在马车里的马莎听到马车夫和史蒂芬·琼斯的对话,脑海中就想到了史蒂芬·琼斯身穿华丽的衣服,站在演讲台上面唱歌,然后下方座位上的王公贵族们一个个为之倾倒的样子,史蒂芬·琼斯整个人的形象顿时就变得高大上了。

单纯的马莎并没有听出马车夫的话是不得罪人的日常好话,因为她也觉得史蒂芬·琼斯哼出来的歌确实挺好听,指不定哪一天真的就发达了。

想到这里,马莎对于史蒂芬·琼斯那就更加的有好感,他的心中暗自下定决心,在分开之前,一定要和史蒂芬·琼斯对上话,让自己在他心中留下一个好印象,给未来的自己打下基础。

不过,内向的马莎终究还是没有开口,史蒂芬·琼斯到达目的地之后,和马车夫还有坐在马车里的马莎告别之后,就要朝着自己的目的地走去了。

对于马车夫和马莎来说,他们的运气简直是太好了,因为他们并没有遇到哈尔的移动城堡,估计是走到其他地方去了。

哈尔的移动城堡整天在弗丁谷到处走着,齐平镇的人1度以为移动城堡的最终目的地就是侵略齐平镇,但是移动城堡一直没有下去,最下方的位置,也就是到了半山腰之后就会重新回去,就这样一直循环着。

马车夫看着要走的史蒂芬·琼斯出于好心提醒道:“小少爷,你这是要去哪里啊?你去的方向就是邪恶巫师哈尔的移动城堡的附近,太危险了,不要去那里呀。”

“没事的,放心吧,我就是去附近随便看一看,很快就会离开这里。”史蒂芬·琼斯挥了挥手头也不回的说到。

“这……好吧,保重了。”马车夫一鞭子抽打在马的身上,马在吃痛之下叫了一声,立刻就沿着山路跑了起来,因为马车夫很害怕,不知道哈尔的移动城堡到底甚么时候出现,他只想尽快的离开,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目的地。

马莎掀开马车帘布,看着渐渐远去的史蒂芬·琼斯,心里暗自下定了某个决心。

苏菲和史蒂芬·琼斯家庭情况,某种程度上来说差不多,从小待在帽子店里,因此,对于帽子店的生意方面十分熟悉,比如制作帽子的原材料是哪里进货的,帽子又是怎么制作出来的,店里的工人也都是认识的,自己留下来继承帽子店说是要做一名帽子学徒,但是其实,家长已经没有怎么可以交给苏菲的了。

帽子的制作并不算是什么特别高难度的一项技艺,耳濡目染之下,苏菲只用了一天时间就直接上手了。

苏菲作为帽子店的小姐,他并没有像他的母亲芬妮一样,在店里做一名导购,为上门购买帽子的顾客介绍帽子,做一名导购显然比坐在店后面一天到晚做帽子来有意思的多。

并不是苏菲不想,而是苏菲,实在是不太会卖帽子,哪怕是她的母亲告诉了苏菲一些买卖的技巧,比如芬妮说过,卖帽子的话,先要给顾客试戴一下明显不太适合的帽子,之后就给顾客试戴一下合适一些的帽子,这样一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顾客自己想要买什么帽子就能很快的下定决心了,否则,如果一开始就给顾客戴上合适的帽子的话,之后选择风格差不多的帽子就没有那么多的惊喜感了,而且会有犹豫豫地挑选不下来,两边都耽误时间。

苏菲是一个非常诚实的人,很容易会跟上门买帽子的顾客说着说着就说出一些心里话,帽子的一些缺陷也会如实表明,这实在不是一个做生意的人该有的品质。

因此,最适合苏菲的就是现在店里大部分员工一样,坐在店的后面制作帽子,不过店里这些制作帽子的工人大多都是上了年纪的中年妇女,年轻的姑娘,已经青年根本忍耐不了这种枯燥的生活。

苏菲到时耐得住寂寞,一天到晚呆在店的后面自做帽子并没有让她觉得这是一种折磨,不过,因为店里的人都是上了年纪的中年妇女,和苏菲年纪上有明显的代沟,再加上店里的这些制作帽子的员工因为苏菲帽子店未来继承人的身份有所顾忌,不会什么话都说,因此,平时苏菲都没有和他们说话。

一天到晚就是默默的制作帽子,这就很孤独了。

唯一让苏菲觉得有意思一点的就是,她家的帽子店和后面的作坊只有一扇木墙间隔着,隔音效果挺差,苏菲总是可以听到店里的顾客们聊天的时候互相八卦的一些小道消息。

比如说哈尔的移动城堡绕到哪里去了,镇长年轻的时候是多么的风流的一个人,不过在提到哈尔的时候,所有人都会下意识的压低声音好像哈尔会隐身,就在他们的身边一样,显然,人们对于哈尔的恐惧还没有消散。

“你们说,荒地女巫是我们英格里王国最邪恶的女巫,哈尔巫师是我们英格里王国最邪恶的男巫,他们俩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如果他们搅和在一起的话,那简直就是太糟糕了。”

“你可拉倒吧!哈尔巫师喜欢年轻女孩的心脏,以及灵魂,荒地女巫到现在年纪,你说有多大了?都可以做你太祖母了,哈尔巫师怎么可能会看得上呢?”

“哈哈哈哈。”

“对了,简·法瑞尔这货听说去做了一个很夸张的发型,就像野猪毛一样,而且听说她最近要去金斯伯里,不过担心自己会被哈尔巫师给看中,于是找了不少雇佣兵,打算让他们护送自己去呢。”

“哈哈哈,这真是笑死人了,简·法瑞尔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德行?看到她的样子,我就觉得倒胃口哈儿乌斯肯定也不会正眼瞧他一下,还要找什么雇佣兵保护呢。”

简·法瑞尔这个人,苏菲也是听说过的,在镇子里也算是一个比较出名的女人,这个人是一个寡妇,而且长的还挺漂亮,这就糟糕了,不知道镇子上有多少男人惦记着简·法瑞尔,也可能是妒忌简·法瑞尔长的漂亮

反正齐平镇上的女人们,尤其是有家室的女人们,最讨厌的就是简·法瑞尔,这其中包括苏菲的妈妈芬妮。

苏菲的心中默默的为她默哀,之后又是一阵胡思乱想,苏菲想到了他的妹妹马莎,也不知道一路上到底安不安全。

之后,苏菲又想到了史蒂芬·琼斯,不知道他现在又怎么样呢?

另外一边,史蒂芬·琼斯从马车上下来走了一段时间之后,很快就看到了不远处正静静地站立在某个山尖处,双脚牢牢地抓住山尖的哈尔的移动城堡。

不过看见是看见了,目测一下距离,然后对比崎岖的山路,想要到达那里的话,估计得要用至少半个小时。

史蒂芬·琼斯看了看天色,决定要抓紧时间,赶快行动。

史蒂芬·琼斯所走的这条山路是整个弗丁谷最崎岖的一段山路,这条路史蒂芬·琼斯从来没有走过,原本以为会很难走,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竟然感觉一点都不累,走路的脚是不累,反而偶尔需要抓着岩壁的手倒是累了。

每次走路抬脚的时候,史蒂芬·琼斯感觉有人抬了自己一把,因此有起路来丝毫的不费劲。

史蒂芬·琼斯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以为是自己的双脚肌肉比较发达,因此,适合长途跋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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