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穿越重生 > 穿书之嫁给反派之后 > 第16章 第 16 章

穿书之嫁给反派之后 第16章 第 16 章

作者:不厌啊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2-05-13 12:25:40 来源:文学城

沈漾认真的抄写一会儿,然后,控制不住的看向容臻,都说字如其人,容情的字倒是和他如出一辙的好看,但是沈漾不得不提醒。

“容臻……静蘅,你按着我的笔迹来,也不知娘会不会检查。”沈漾拿着毛笔蹭了蹭头发。

头秃,希望秦王妃高抬贵手,不要和她为难了。

容臻淡淡的应了一声:“好。”

他漫不经心的写下和沈漾如出一辙的字迹。只是容臻有些奇怪,沈漾的字,并非闺中女子常用的簪花小楷,虽然工整有余,但秀美不足。没有阳刚之气,也无柔和姿态。

和时下的字迹都很不同,但是出乎意料的很和谐,看起来格外顺眼。

随着容臻一张一张抄过去,他白皙的手微微攥紧,抬头看向身旁的女子。

她长长的睫毛垂着,眼神认真,但是偶尔会停下来揉揉手腕,看起来便不像一个擅长伏案之人。

也对,她虽然是沈家二小姐,可说到底只是庶出,家人不看重,也在情理之中,可是,容臻看着沈漾写的越来越好的字,沉默了。

他的眼神不自觉的停留在她身上,再也没有离开。

沈漾抬头,正对上容臻的目光,她微微一愣,问道:“可是有什么字看不懂?”

“无事。”容臻停笔,一页一页的翻阅,沈漾的字在逐渐变好,就好像突然打通了任通二脉,有了质的飞跃。

“你的字……”

“哦,我很久未动笔了,有些生疏。”沈漾一听容臻询问,一点就通,她微微垂眸,有些庆幸此时在她面前的并不是熟悉的人,若是一个了解“沈漾”的人,便能一眼看出两人字迹的不同。

沈漾沉思了一下,道:“人生际遇不同,心境也就有所不同,如今嫁给你,方才觉得之前十几年算是过得稀里糊涂。如今梦醒了,我也想和以前的自己说一声再见,之前一切都随风而去,重新研习一种字体,也算是给自己的一个挑战。”

沈漾说的风轻云淡,但是言语之间又带着一丝淡淡的怅然若失,虽然没那么明显,却不容人忽视。

容臻眉头轻松,手下一个用力,手中上好的狼毫笔便被他捏出一道裂痕,清冷的眉眼缓缓漾出一丝笑意,只是怎么看怎么冷:“很好。”

坊间传言,楚行云与沈漾情投意合,两情相悦,情谊绵绵,羡煞旁人,错嫁之事传出,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暗自惋惜这对有情人竟然没有在一起。

——满京城里不知道有多少女子羡慕沈漾和楚行云的感情!

容臻虽然两耳不闻窗外事,但是难免会听到一些风声。

还真是可惜了!

容臻的手下意识的收紧。

“啪——”的一声,手中的毛笔直接折成了两段。

沈漾被吓了一跳,看到容臻手中断成两截,才奇怪道:“容臻,你的力气怎么这么大呀?毛笔都能给撅折了?!好可惜啊……”

好可惜?!

容臻暗暗的深吸了一口气,可不就是可惜吗?!好好的如意郎君变成了他,怎么会不可惜!!!

“你这么遗憾?”容臻淡淡的看了一眼沈漾。

“上好的狼毫笔,你又摆在面前,肯定是平常用惯了的,怎会不可惜?还是旧的好用些。”

容臻漫不经心道:“是啊,衣不如新,人不如旧。自然是旧的更贴心。”

沈漾猛然抬眸,正对上容臻冷冷的笑。

她心中一跳,合着容臻卡在这儿了!什么衣不如新,人不如旧。自然是旧的更贴心!直接说她更喜欢楚行云不就行了?!

沈漾啼笑皆非,如果真是“沈漾”,那她的确是和楚行云有一二不得不说之事,但她对上楚行云,真的会谢好吗?

楚行云对她而言只是一个陌生人,甚至于可能会给她造成生命危险的陌生人!她又没有哥尔摩斯综合症,怎么可能会喜欢上将来会虐身虐心,甚至于要杀自己的人?

但是她什么都不能说。

只是淡淡的道:“你说的对,这的确是大多数人想法。”

容臻撇了她一眼,神色微凉,比之刚才有些外漏的不痛快,此时的容臻好似添了几分不在意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送她走!

左右他不能看着自己的头上能撑起一片青青大草原!

她若是真的割舍不下,他也不介意担一个克妻的罪名。多一个暴毙的世子妃,也比让他蒙羞一世好。

“既然如此……”容臻冷冷的开口,沈漾连忙接着道:“你听我说完!”

“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却不是我的想法,我这人偏就喜新厌旧,俗话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有新的,我为何还要旧的?”沈漾长长的睫毛轻轻的颤动,一双漂亮的桃花眼里闪着细碎的光,困惑的小眼神让容臻心中一颤。

他眼含深意的看了一眼沈漾,淡淡的道:“我会带你一起出巡,没道理楚大人能带着自己的夫人,我却不能。你说对不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