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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大佬的漂亮前妻 第7章 偏心

作者:清清一色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2-09-22 10:37:41 来源:文学城

杜春华脸色惨白,有些害怕的看了眼在门口搬蜂窝煤的陆耀廷。

对上他沉冷锐利的黑眸,勉强挤出一抹笑,结结巴巴的说:“这死丫头胡说八道的,你别在意。”

嘴上这么说,眼睛却巴巴的看着陆耀廷,希望陆耀廷能点头,能把她儿子送进来。

这个时代的人,都崇拜军人。

而且当兵吃国家粮,待遇又好,家里人在村子里也有面子。杜春华可想把儿子弄进部队,好光宗耀祖,扬眉吐气!

陆耀廷没说话,而是抬头看了眼沈赢。

她坐在床边,捏着自己的裙摆玩,柔软的黑色布料被葱白的指尖轻轻提起,轻盈的像朵花。

沈赢整个人看着姿态悠闲舒散,对上陆耀廷黑沉的双眼,还抿嘴儿一笑,甜甜的说:“我们家是爷们儿当家作主,陆耀廷说了算。”

眉眼弯弯,看着恬淡乖巧。

陆耀廷浓墨的眉,往下压了压,对杜春华说:“秋季征兵快开始了,如果沈富财想当兵,可以去公社报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陆耀廷为人正直,是不可能给开后门的。

再说了,如果沈富财是个当兵的料,肯定也能选上!

“女婿啊……”杜春华表情僵硬,还想说啥,却被陆耀廷瞥了眼。

接下来的话,咋都不敢说出口了,因为陆耀廷脾气冷硬,板着脸的样子特别能唬人。

但是杜春华也没放弃,而是说:“那我回去跟富财说,就说他姐夫让他去报名的。”

说完,眼刀子还剜着拎着裙摆玩的沈赢,觉得她没脑子。

咋能把这事儿挑明了说?得晚上和男人睡觉的时候,吹枕边风才好使。

“我回去,还差点路费。”杜春华对沈赢说。

看起来从沈赢手里拿钱,是常态,不然不会这么理所当然的开口。

“妈,你回去干啥?”沈赢忽然说:“我腿受伤了,陆耀廷又刚回来,你手里不是拎着菜,你留下来帮我们做饭呗。”

“家里还有事儿,我今天必须回去。”杜春华脸色特别不好转身走,连路费都没敢找沈赢拿了。

“妈,那你把西红柿和黄瓜留下。”沈赢笑着说:”我喜欢吃这个。”

“这些西红柿和黄瓜,是慧如让我给她带的……”杜春华藏着篮子:“人家花了钱的。”

“那我不留你了。”沈赢笑着说:“下回你来的时候,帮我带只老母鸡好不好?我腿受伤了,得好好补补……”

乡下散养的老母鸡,是沈赢最喜欢的东西。

这到了七十年代,啥东西都是绿色纯天然无污染的,老母鸡乡下人都养,所以沈赢才会这么说。

“家里的老母鸡是留着下蛋卖钱的。”杜春华怕留在这里,沈赢还要朝她要别的好东西,赶紧拎着一篮子西红柿和黄瓜,跑的比兔子还快。

沈赢看杜春华一溜烟儿就跑老远,抿嘴儿笑了笑。

一抬头,见陆耀廷眼神锐利的盯着自己,漂亮的眼睛也弯成了月牙儿:“你放心,咱们结婚了就是一家人,我会先把咱们的小家经营好,再去帮娘家。”

前提是,娘家值得帮。

但目前看来,娘家是把她当大怨种的!

沈赢嘴甜,笑容更甜。

搞的陆耀廷想讥讽两句,都找不到理由。

只能埋头去搬蜂窝煤,沈赢却嫌弃蜂窝煤不好,烧起来有烟。

“上次去你家的时候,你还在山上捡竹壳子烧。”陆耀廷说。

竹壳子是竹笋长大后,落下来的壳,混着竹叶,一点就燃。

是乡下最常见的烧火柴,因为每户人家背后,都有一片竹林。

“其实我觉得烧柴更好,煮饭有股天然的柴火香。”沈赢目光真诚的说。

不管她是不是原主,只要她不想掉马露出破绽,她总能把话圆回去。

陆耀廷又盯了她一眼,见她笑意盈盈,粉嫩的嘴唇微扬,就觉得奇怪,这人咋这么爱笑呢?

以前的沈赢,可是整天愁眉苦脸,唉声叹气的。

“你再坐一会儿,我把屋里收拾好了,就去食堂打饭。”陆耀廷扯下搬煤的手套,又开始扫地了。

他干活又快又利落,还接了一大盆水,把家里的桌椅板凳都擦的干干净净,就连沈赢嫌弃有味道的床单,都被他卷去洗了。

其中还夹杂着沈赢昨天换下来的脏衣服,洗衣服的地方在公共区域的水龙头。

这儿是营房的家属区,好多军嫂都在那儿洗衣服洗菜啥的。看陆耀廷一个大男人,端着盆过来洗衣服,都挺惊讶。

不过陆耀廷却没不好意思,他当兵以后,就开始自己洗衣服。

这军营里的兵,干起勤杂活来都是干净利落,那被子叠成豆腐块,比好多女同志都叠的好。

有些年轻的军嫂,还看着陆耀廷脸红,不为别的,就因为他长得顶顶好看,看着就让人心动和开心。

但大家的分寸还是有的,不会想出格的事情,就是多看几眼,私下里还在感叹谣言说的不对。

谁说陆团要和沈赢离婚?

离婚了,能给沈赢洗衣服?那小衣服和小裤子,也帮沈赢洗的干干净净。

哎哟,谁能想到不和女同志打交道的陆团,结婚后,能这么疼媳妇儿?

沈赢捧着白糖水,坐在屋檐下看陆耀廷晾衣服。

看见陆耀廷晾她的小衣服和小裤子的时候,也没不好意思,因为她从小就有保姆给她洗衣服。

别看嘴上总说陆耀廷是丈夫,其实现在的陆耀廷,在沈赢眼里就是个男保姆。

毕竟她刚穿越过来,和陆耀廷肯定是没有感情的。

不过陆耀廷却让她刮目相看,因为她在纪录片里看到的是一个隐忍沉默的英雄的壮烈一生。

纪录片里的陆耀廷,被人救出来的时候,已经惨死了。

沈赢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浑身都是鲜血,身上没有一寸完好的皮肤,隔着频幕,沈赢都觉得难受。

她从来没想到,纪录片的英雄,会成为她的丈夫?

自己有机会近距离的和他相处,去了解他,而不是看着纪录片里那冰冷沉痛的记载。

眼前的陆耀廷,还不知道自己未来的悲惨命运。

他此时沉默且细心的在干着手上的活,沈赢发现,他拧干衣服的时候,还特意把水拧在了门口的栽种的茄子上。

“我发现,你冰冷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善良认真的心。”沈赢甜滋滋的声音,传进陆耀廷耳朵里的时候,男人正在凉她的袜子。

虽然袜子是烂的,却被他一丝不苟的用塑料夹子夹起来。还扯的整整齐齐的,看着特别舒服。

“你甜美乖巧的外表下,倒是野的很。”男人扭头,汗珠顺着漂亮的美人尖浸出来。

那双狭长的凤眼淡淡的扫视着捧着搪瓷缸,美滋滋喝糖开水的沈赢。

“哪有,我外表和内心都是小甜甜。”沈赢笑的眉眼弯弯:“等和我相处久了,你就会发现我除了美貌,还有一身的优点。”

听她这么大方的夸自己,陆耀廷薄唇抿了抿,真没见过这么自信爽朗,还不要脸的女同志。

这个时代人们都讲究的是谦虚和朴素,她却处处都闪耀的很。

其实沈赢可委屈了,因为她在未来,洗澡都是用纯手工提取的玫瑰精华露,吃饭只吃五星级酒店大厨做的,喝水也是喝的价格昂贵的天然矿泉水。

而现在,她却在七十年代,捧着一杯白糖开水喝的精精有味?

一天的时间,能把人的习惯爱好都改变吗?

当然能,因为饥饿和贫穷。

因为沈赢从昨天身穿过来,啥东西都没吃。

她又抿了口白糖开水,对陆耀廷说:“去打饭吧,我饿了。”

陆耀廷拿着饭盒走出去的时候,沈赢还说:“不要太油的菜,如果可以的话,你能让厨师帮我单独煎个鸡蛋吗?要溏心的……”

陆耀廷就当没听见她说的话,大步朝外走。

沈赢看他不理自己,有些委屈的摸了摸饿扁的肚子说:“人家其实想吃的雪花牛肉。”

是这里肯定没有,所以她特别贴心的、退而其次的选择了一个平凡的煎鸡蛋。

可是一个煎鸡蛋,陆耀廷都当没听见?沈赢委屈的眼圈都红了……

另一边,杜春华把一篮子西红柿和黄瓜,笑眯眯的递给了沈慧如:“端午回老家,你不是说想吃沙瓤的西红柿,和刚摘的黄瓜吗?大娘特意给你摘的,尝尝看。”

“谢谢大娘。”沈慧如提过篮子,转手就给了洪冰艳姊妹,让她们给文工团的姑娘们,每人都分了一个。

沙瓤的西红柿是这个时代的品种,吃起里酸甜可口,一股喷香的味道。

黄瓜也是早上摘的,还带着软刺,又甜又脆口,吃的这些文工团的姑娘个个脸上笑开了花。

“谢谢你啊,沈慧如,有你在,我们每次都能吃到好东西。”洪小娥开心笑。

七十年代物资紧缺,就算是在部队,新鲜西红柿和黄瓜也是稀罕货。

“你们喜欢就好。”沈慧如笑容满面的挽着杜春华的手臂,笑着说:“我大娘心疼我,特意给我带的,你们吃了也要感激我大娘。”

“谢谢大娘。”

文工团的姑娘们,笑眯眯的感谢,让杜春华觉得面上倍儿有光:“你们喜欢吃,大娘下回还给你们带啊。”

文工团的姑娘家庭背景都好,领导闺女的感激,听的杜春华心里可得意。

而且杜春华脸上擦的粉,就是沈慧如给她的。

据说是用胭脂花的种子磨出来的,文工团的姑娘们去演出的时候,就会用胭脂粉把皮肤擦的白白的。

杜春华每次来部队,都会把平时舍不得擦的胭脂粉拿出来擦,还用红纸擦腮红和口红。这让她有种自己和文工团这些年轻的姑娘一样,也是城里人的错觉。

得亏杜春华祖上世代贫民,否则她这妖艳的打扮,在这个时代,很可能会被人揪着小辫子。

她还对沈慧如抱怨:“我刚才去看沈赢那个白眼狼,一点都不知道心疼我这个当妈的。还是你好,要是你是我闺女就好了。”

沈慧如笑容不变:“大娘,我是你侄女儿,我爸爸和大伯是亲兄弟,我可不就等于你的女儿吗?”

杜春华听了特别高兴,脸上的粉扑簌簌直掉:“那你想办法,把你弟弄进来管后勤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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