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粥用小炉子煮的,先将水烧开,下大米和糯米,煮得米粒开花后放瘦肉粒,待煮得浓稠,撒点盐巴和葱花,盛出来放屋里凉着。
陈氏已经站在屋檐下招呼大家吃饭了。
炸洋芋装了两个大盘子,烧麦一个大盘子,一叠咸菜和一锅红薯稀饭。
陆家人对江挽云的手艺有了了解后,现在看桌子的东西已经感觉成竹在胸了,肯定会很好吃。
“这是明天摆摊要卖的,大家帮我尝尝有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江挽云在陈氏给每个人分了两个烧麦一碗稀饭后适时开口。
“我觉得没有!三婶做的东西是最好吃的!”传林先一步发言,惹得众人都笑话他。
“现在三婶倒是叫得顺口了,以前谁叫坏女人的。”柳氏说了之后又觉得自己有点失礼,看了江挽云一眼见她没有在意才松了口气,补充道:“小孩子就是吃了谁的东西就跟谁亲。”
传林哼了声,往嘴里塞了块土豆,“那是我以前误会三婶了。”
倒是王氏开口道:“这烧麦做的好看又好吃还管饱,弟妹准备卖多少一个?”
江挽云对比了一下包子的价格道:“四文钱一个吧,这个成本比包子高些。”
王氏表情微动,道:“我觉着这能赚钱,到时候我们都来给弟妹帮忙,赚得也更多些。”
此言一出,在座的人神色各异。
虽说王氏的话表面看是大家一起努力可以赚更多钱,但也难免让人想到她是不是想借此学手艺为自己谋利。
陈氏是知道这个大儿媳妇的,虽然表面上和和气气,但背地里小心思多着呢,最会照顾她娘家人了,不知道私下攒了多少私房钱去贴补娘家,陈氏这个做婆婆的不想把事儿闹太难看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是让她把法子学去了,准会教给她娘家兄弟。
但实话说这两年陆家和王氏娘家关系不太好,陈氏是不想和王家来往的,偏王氏还拎不清,一味向着她娘家。
起因是两年前,那时候陆予风才十五岁,他十四岁就已经是秀才了,后面几年一直在县里最好的书院念书,人人都说他未来准能当大官,加上他长得好看,莫说这十里八乡的姑娘,就是县里的一些富人家的小姐都打着与陆家结亲的念头。
陈氏自然是不愿意儿子随便娶妻的,但王氏却动了念头,想把自己娘家的堂妹嫁过来。
那姑娘虽说各方面条件还行,但也配不上自己儿子啊。
那会儿的陈氏眼光多高多傲气啊,直接就拒绝了,王家也是一群小心眼的,到处去宣传陆予风读书稍微有点眉目了就看不起穷人了,这还没中举呢,若是以后当官了,还能记得照顾一下同村人吗?
柳氏也与陈氏一个想法,认为王氏是有心为自己打算,这还没开始摆摊呢,就惦记上了。
“大家都去摆摊了的话,家里活儿可怎么做得完啊,再说了弟妹那是得了侯府大厨的指导的,我们这笨手笨脚的哪里学得会。”
王氏听出柳氏的言外之意,有些不高兴道:“二弟妹可别这般小看自己。”
柳氏正要回话,陈氏轻咳一声,语气低沉道:“都吃饭了。”
陆予山也在桌底下拉了拉自己媳妇的衣服示意她别说了,柳氏这才作罢,岔开话题道:“弟妹明天能搬得动这么多东西吗?要不让你二哥帮你挑街上去再回来干活。”
江挽云道:“明天东西不多,我能挑动的,明儿我再去街上看看能不能租个手推车用。”
一般的手推车一天只要十文钱,若是生意好,租来就可以卖更多了。
说到这里她倒是想起了一事道:“大哥二哥能不能明日帮我做一些竹签,用来戳洋芋吃的,嗯……竹签的话按市场价收费吧,我也不是很懂具体多少。”
现在没有一次性纸碗,炸洋芋只能用油纸包了,那就需要少倒一些汤汁进去。
柳氏道:“哪儿需要你给钱啊,不过小事一桩,吃了你两顿了,帮这点忙是应该的。”
江挽云谢过后,心里想,她确实没看错人。
柳氏虽然脾气火爆性子急,但其实心直口快是个好相处的,反而是王氏表面笑眯眯的实际并不好接触,当初原身和柳氏闹矛盾,吵得家里鸡飞狗跳的,王氏却谁也不得罪做壁上观,待到柳氏提出分家了又出来推波助澜。
王氏有两个儿子,不得不早点为自己的小家考虑。
吃了饭后,江挽云进屋给陆予风喂稀饭。
碗里的稀饭温热,吃着正好,江挽云将他头垫好,用勺子舀了小半勺,像喂药那样喂到他嘴里。
“相公乖,快吃饭饭了,吃了饭饭长胖胖。”
好在陆予风这次表现良好,稀饭进了嘴里慢慢地咽了下去。
江挽云很高兴,能吃东西,至少不至于饿死,她看着他这瘦骨嶙峋的身体真是害怕他啥时就挂了。
喂了饭又喂药,喂了药把碗洗了再打水来给他擦身体。
江挽云感觉自己心累了,前世伺候卧病在床的父亲那是尽孝,报答养育之恩,现在这算啥?这又不是她正儿八经的夫君。
等他病好了,一定要让他照价赔偿。
吐槽归吐槽,她还是很仔细地给他擦好了身子,而后自己洗漱一番,再将陆予风的旧衣服剪短了一下给自己穿,做完这些后终于可以躺进被窝。
她真的累了,好累,这具身体太弱了。
一觉睡到大天亮,江挽云是被传林的拍门声叫醒的。
“三婶,该起床了!”
她睁开眼有点迷糊,扭头看见了陆予风的脸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穿越了。
“诶!来了来了!”掀开被子下了床,套上衣服一边梳头一边开门,门外传林已经收拾妥当,背着小背篓兴致勃勃地等着。
“三婶快些,奶蒸了红薯在锅里。”
早晨的院子里很忙碌,大人小孩都忙着洗漱吃早饭。
江挽云赶时间,也懒得给陆予风擦身了,洗漱后嘴里叼着红薯就开始装东西。
一个箩筐里放小铁锅小瓦炉和木炭,另一个箩筐里装着包好的烧麦和一些杂物,上面用油纸蒙住。
另外还有一个背篓,里面用油纸垫着,装着炸好的土豆,到时候用调料拌一下就行。
至于传林的背篓里装的是相对较轻的蒸笼和辣椒油。
江挽云先背上背篓再挑起担子,感觉上倒不是很重,但路程远,幸好她早有先见之明,在衣服里缝了厚厚的肩垫。
不过她到底高估了自己,一路走走停停,差点没要她半条命,终于走到了镇上。
她等会一定要去租个推车。
传林虽然年纪小,但从小就是在乡野间跑习惯的,走这点路程不在话下。
两人出发得早,如今才不过上午七点,正是上工的时候,虽然今天不赶集,但街上人也不少,距离此处不远就是一个码头,每天都有许多人来来往往,装货卸货。
这个镇子虽不大,但连接水路和陆路,是重要的中转站。
整条街上几乎都是摆摊的,卖吃的,卖布的,卖胭脂水粉,卖小玩意儿的。
江挽云和传林到的时候,多数摊主已经摆好了。
她斜对面,隔着街道,就是那个卖包子的何氏。
何氏这几天过得挺滋润,以往也卖包子的那个老头中风了,这街上就她一个卖包子的了,她的生意瞬间好了不少,每天都忙得团团转,赚的钱也成倍增长。
再加上她亲戚给她说了个男人,已经定亲,她终于可以摆脱前任相公跟窑姐儿跑了的阴影了。
江挽云看了一眼何氏包子摊前面的拥挤,移开了视线,她可不是那么大度的人,何氏昨日平白无故给她甩脸色,故意不卖包子给她,她还记着呢。
倒不是说她小气,只是换谁被这样对待都会不爽。
放下担子和背篓,江挽云揉了揉肩膀,不敢耽误,与传林一起将东西摆开。
她让传林拿着盆子去后街的水井打盆水来,自己则把瓦炉架上,倒进木炭生火。
传林很快把水打回来了,江挽云把水倒进锅里开始烧水,用剩下的水洗了手。
又把小蒸笼摆锅里,把烧麦一个一个摆好,一共摆了四层,一层六个,她这次出来一共带了八十几个烧麦,多了也挑不走,准备今天先试试看。
蒸烧麦的同时,把土豆倒进盆子里,倒自制的辣椒油和葱花盐巴搅拌。
为了防止盆子放在地上,他们还带了竹子做的马扎和三脚架来,把盆子放在三脚架上,人坐在马扎上歇歇。
很快烧麦的气味钻出来了,江挽云揭开盖子看了下,差不多好了,她用筷子夹了一个出来给传林,“饿了吧,垫垫肚子,等会咱们去吃面。”
“我不饿,留着卖钱吧。”传林摇头道,“为什么还没人来买我们的烧麦啊。”
他眼巴巴地四处张望,见其他摊子都开张了。
江挽云道:“咱们来得有点晚,许多人都吃过早点了,再加上是新摆摊的,很多人都固定吃那几家,没事再等等。”
她旁边的摊子是个卖胭脂水粉的小哥,看一个年轻少妇带一个男娃摆摊,不由得多看了他们几眼,道:“你们卖的是什么,闻着倒怪香的,这盆子里是什么,洋芋吗?”
江挽云站起身揭开蒸笼盖子道:“这是我一个远房亲戚教我的京城出名的小吃,叫烧麦,烧火的烧,麦子的麦,吃着有股烤麦子的香味,里面加了糯米猪肉香菇胡萝卜青豆玉米,一次性可以吃饱还可以吃好。”
她故意大声说道,还把京城两个字咬得很重,并瞎编一通,成功吸引了包括卖胭脂水粉的小哥在内的看客。
她长得好看,方才已经有许多人暗搓搓地打量她了,只是看她这么年轻,又是第一次摆摊,不敢尝试她卖的东西如何,若是难吃得很,岂不是浪费钱,这里的人谁的钱不是辛苦挣来的。
如今听她说是京城流行的小吃,有人问道:“你去过京城吗?这味儿正宗不哦?”
“贵不贵啊,咱们小地方的人穷不比京城,吃不起贵的。”
江挽云笑道:“我没去过京城,可我亲戚去过啊,他说了,这烧麦可是下至平民百姓,上至皇亲贵族都喜欢吃的,可以做早点,也可以拿来做宴席面点,你们看这颜色和形状,可不诱人?”
她用筷子夹起来一个给大伙儿看,再把烧麦掰开,露出晶莹剔透的面皮里面包裹的软软糯糯的酱黄色米粒,米粒之间夹杂着肉沫玉米粒青豆等,看着颜色搭配十分和谐。
当下周围的人就感觉有点心动了,至少看着是很好吃的样子。
聚集来的人也越来越多,好奇地张望着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江挽云又大声道:“再来回答方才有大哥问贵不贵的问题,我本来定价是四文钱一个的,因这烧麦做法复杂,用料充足,不像包子是发面,这里面可是实实在在的糯米和肉,吃了扛饿,不过今天是第一次摆摊,感谢大家照顾生意,所以只收三文钱一个。”
说罢她将掰开的烧麦给了围观的两个小孩子一人一半,“来,你们尝尝味道如何?”
两个小孩子都只有四五岁,吃了之后很诚实地回答:“好吃!”
半个不够吃,拽着他们的父母要求买更多。
江挽云趁机又将那盆炸洋芋端起来道:“这是用了我独家秘笈的调料拌的炸洋芋,保证你们没吃过,今天买烧麦一次买三个及以上的,送半份炸洋芋,单独买是五文钱一份。”
这下大部分围观的人都心动了,纷纷掏钱开始买烧麦,有便宜谁不占。
“我要一个!”
“我要三个!”
“我先来一个试试,好吃再买。”
“要一份炸洋芋……”
江挽云负责收钱和包炸洋芋,传林负责包烧麦,忙得团团转。
上面一笼卖空了马上摆上没蒸的放到最底下一层去蒸。
最先买到烧麦的人尝了一口,瞬间感觉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早点!
米粒里充盈着肉沫渗出来的油脂,肥而不腻,与香菇青豆玉米等的香味结合,吃起来唇齿留香,一个不够再来一个。
“好吃好吃!给我再来三个!”
“怎么样?真有那么好吃?”
“比包子好吃吗?”
“好吃多了,旁边那家包子馅儿那么少,吃多了噎得慌。”一个顾客直言不讳道。
“这个炸洋芋也好吃,这调料好香!”
“是嘛?给我尝一根。”
本来在排队买包子的顾客都掉头来买烧麦了,包子摊面前的人瞬间少了大半,而江挽云面前则围了二十几个人?。
何氏傻眼了,踮着脚往人群里张望着。
原先那个摊位是卖包子的老头的,怎么今天来了新人了,也是卖吃食的吗?她方才忙着卖包子根本没有注意到。
这新来的这么厉害一下把她的客人都抢走了?
这时旁边两个人护着自己好不容易抢到的烧麦和炸洋芋挤出来,一边迫不及待尝尝是不是真如其他人说的那么好吃,一边讨论道:“这个老板好年轻啊,看着才十几岁?”
“长得也漂亮得紧,那脸蛋水灵灵的。”
“漂亮又咋了,没看人家梳着妇人髻嘛,名花有主了哦。”
“我欣赏欣赏不行嘛……”
何氏竖着耳朵听了两人的谈话,感觉心里咯噔一下。
她是过来了,可太清楚一张好看的脸蛋能给生意带来多大好处了,她卖包子这些年,生意一直比其他人好,很大原因是因为她长得还不错,虽说这几年年纪上来了,但仍风韵犹存,那些码头上卸货的汉子都爱来她这儿买早点。
架不住心里直痒痒,何氏慢慢移动脚步凑过去,看见里面那个忙碌的身影。
头发简单用木簪子挽着,身上穿着深灰色的粗布麻衣,身段纤细,面容白净俏丽。
这,这不是昨天那个她以为是窑姐儿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