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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科举文男主的原配 第1章 随时要狗带的相公

作者:遇罗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2-03-01 13:10:19 来源:文学城

清明过后,天气渐暖,几场春雨后,田野间都绿了起来,家家户户脱下棉袄开始春耕。

这是一年中最忙的时候,也是播种希望的时候。

破旧又结满蜘蛛网的屋檐下,江挽云坐在小瓦炉面前,一手拿着破扇子扇火,一手托着脑袋琢磨中午吃什么。

瓦炉上的药罐子里的中药咕噜咕噜地沸腾着,她拿勺子进去搅了搅,看汤汁已经呈黑色,想着差不多再煮一刻钟就够了。

她视线移动到墙角那堆已经有些烂了的白菜,想了想,起身提了两棵白菜扒掉外面的烂叶子,拿去井边打水洗了洗。

而后进了厨房,将白菜切碎煮白菜粥,下饭菜就炒点酸菜。

春天没什么菜吃,地里的菜才刚播种下去还是嫩芽。

这个家很穷,距离穷得揭不开锅已经不远了。

江挽云打开橱柜看了看,除了一堆旧碗筷简直空空如也。

调料只有盐巴,还是便宜的粗盐。

没办法,烧火热锅,再将切碎的酸菜倒进去翻炒,好在酸菜本身味道就挺浓郁,下饭还是可以。

就在她炒菜时候,院子里已经有响动了,一个人走进了厨房。

江挽云回头看是婆母,道:“娘,饭马上就好了。”

家里做饭要轮着来,她不下地,午饭通常是她做。

婆母陈氏局促地搓了搓手,犹豫了一番才开口道:“挽云啊,娘想跟你说一件事。”

“啥事啊?”江挽云将酸菜盛出来,倒水进锅里洗锅。

陈氏看着江挽云麻利的动作很是欣慰,这个儿媳妇刚到他家时,又哭又闹搞了好长一段时间,如今倒是懂事了,儿子知道了一定很高兴。

她抹了抹泪,哽咽道:“今天予风他爹去跟族里借钱,他们都说没钱了,还让我们放弃予风算了,你看你能不能……”

江挽云凝眉:“娘你有话直说。”

陈氏道:“这几年为予风治病可以说是掏空了家底了,他大哥二哥也有自己的小家,如今我们是没有办法了,你看能不能找你娘家那边借点……”

若不是实在没有法子,她一个做婆婆的哪里有脸跟儿媳妇开口向亲家借钱。

大儿子二儿子两家又出钱又出力,时间长了都有意见,这才在予风成亲后就闹着分家,他们做爹娘的,也不能太偏心小儿子,万一日后小儿子没了,他们还要指望大儿子二儿子养老送终。

江挽云听了动作一顿,倒没有太惊讶,摇头:“我父亲已经不在了,现在家里是继母做主,她巴不得我过得不好,想来找她借钱也会各种推脱。”

“我……呜呜呜……我苦命的儿啊。”陈氏听了悲从中来,坐在凳子上大哭起来。

江挽云将自己的那份饭菜放在托盘里,笑了笑,“娘,你就放心吧,予风的病我来想办法,怎么说我也不会这么早就守寡的。”

陈氏闻言,泪眼婆娑地看着她,“你?你怎么,你不是……”

江挽云道:“过去的事也就过去了,我如今也想明白了,日子还得过不是?闹来闹去也没用,不如想法子解决眼下的困境。”

“孩子,真是苦了你了。”陈氏没想到她能想开,感动地站起身,拉过江挽云的手拍了拍。

江挽云不动声色地抽出手,道:“到午时了,差不多该吃饭了,那我就先去喂予风了。”

“好,你去吧。”陈氏收拾了一下心情准备开始喂猪。

江挽云先推开房门,将托盘放桌上,而后看了一眼炕上,见陆予风还保持着原样躺着。

他的脸几乎瘦得只剩一张皮,脸色苍白,嘴唇发青,呼吸微弱,与活死人无异。

但即便瘦得脱了形,还是可以看出他深邃的眉眼轮廓和高挺的鼻梁,陆家一家人的基因都不错,若是陆予风没病,应是他们家最好看的。

江挽云叹了口气,出门将药罐里的药倒进碗里端进来放桌上凉着。

她琢磨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这已经是她穿越来这个小说世界的第五天了。

这是一本科举文,名为《青云路》,讲的是男主陆予风生于乡野,年少成名,十四岁就考中秀才,但在所有人都以为他要成为少年举人的时候,他却得了重病命不久矣。

江挽云穿成了陆予风的原配,本地一个富商的女儿,富商当初看陆予风有前途,就想办法与陆家定了亲,后来富商死了,原身的继母以“重承诺”为借口,逼着她嫁给了陆予风,实则是想让原配夫人的女儿不好过。

原身不乐意,满心不满和委屈,在陆家作天作地后跟情郎私奔了,最后被情郎卖进了青楼下场凄惨。

而后来陆予风遇见心地善良的女主逐渐振作起来,时来运转,不但病好了,考科举更是扶摇而上官拜一品。

江挽云穿越来时,正赶上原主成亲后在陆家作天作地,搅得全家鸡犬不宁。

陆予风是家中老三,他大哥二哥都已成亲,两夫妻本就因为这一年来给陆予风治病花了许多钱而心生不满,这下终于忍无可忍,闹着要分家。

不过陆父和婆母陈氏不同意,父母在不分家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提前分家那就是对外表示自家家庭不和,是要招人非议的。

这事好歹被压下去了,不过陆家如今只是貌合神离,尤其是有原身这个“搅家精”在,两个嫂子心里有气,分家不过是早晚罢了。

前几天江挽云一边打算以后该怎么办,一边做些小工艺品去街上卖换点钱,同时还要学着照顾陆予风这个病号。

屋里还贴着囍字,窗户上贴着红色的窗花。

原身的嫁妆是她亲生母亲留下来的,但也被继母克扣了大半,只剩一些家具,被面,衣服首饰等小东西。

成亲时陆予风还勉强能醒一会儿,如今半个月过去了,他基本上已成天成天昏迷着,全靠江府当时送的药吊着。

毕竟刚成亲男人就死了,对于江府来说也不太光彩,原身继母不想让旁人觉得她是心狠手辣推继女下火坑的人。

如今药吃完了,江府撒手不管了,陆予风是死是活都看自己造化了。

江挽云见药差不多凉了,下了炕将陆予风的头抬起来,用枕头垫上,而后端着药碗吹了吹,用勺子小心地给他喂药。

这是一个小说世界,而陆予风是男主,若是他死了,这个世界说不定会崩塌,她肯定也活不下去。

女主没出现之前,她总不能放着陆予风不管,穿越本就是变数,若是男主真的嗝屁了,后果无法想象。

所以不管目前处境多困难,她都要想办法让陆予风活下去。

陆予风的吞咽功能已经很弱,药灌进去也顺着嘴角流下来,只有小部分进了肚子,江挽云没办法,只有用碗挨着他的下嘴唇,嘴角流出来的药又流回了碗里。

虽然有点恶心,但反正他都不省人事了,这药多金贵,不能浪费了。

江挽云耐心地这样一点一点把药喂完了,给他擦了擦嘴,又去打了水来给他擦身子。

她前世曾伺候过卧病在床的父亲,这些事做起来不算生疏。

她穿越前照顾陆予风是陈氏的活儿,那时候原主每日只会穿衣打扮和抱怨生活。

好在江挽云挺有耐心,毕竟若不是陆予风,她也没有重生机会。

陆予风的病到底是什么,她没学过医并不懂,原著中也没有具体描写,只知道一年前突然就病了,而后越来越严重。

听陈氏他们提起过,大夫说省城有一男子得了类似的病,后被人治好了,但那家人是富贵人家,就算陆家找到了治病的人,也付不起治病的银子。

好在虽不能根治,但用药拖一拖还是可以,陆予风现在喝的药是江府送的,五百文一剂,煮一锅可以喝两天,寻常家庭哪里负担得起。

也难怪族里的人都劝他们放弃了。

其实直到现在,她都还没见过醒着的陆予风,从原主的记忆里可以得知他是一个有些沉闷的人,兴许是病痛折磨,就算醒来也不怎么说话。

哪怕原主对着他又骂又叫,说他是病痨子,咒骂他怎么不早点死,他也一言不发。

江挽云将碗拿出去洗,此时大嫂和二嫂已经端着饭碗在吃饭了。

现在是农忙季节,他们基本要中午和天黑才回来,原身不会干活,便在家里做饭。

大嫂王氏见了江挽云主动打招呼道:“挽云喂完药了啊?予风今日可好些了?你快些来吃饭了。”

江挽云停住脚步浅笑道:“吃了,他还是那样子,不好不坏,大嫂二嫂今日的饭菜可能入口?”

原身虽然也曾学着做饭,但她从小被人伺候惯了,没把锅底烧穿厨房点燃就算好的了。

二嫂柳氏一贯看不惯原身,觉得她明明已经嫁到陆家了,江家明摆着是把她赶出来了,还拎不清自己,摆谱给谁看呢,搞得家里鸡犬不宁的,实在让人厌恶。

但伸手不打笑脸人,柳氏冷淡道:“还成。”

她们对她也没抱多大希望。

干活费力气,中午一般要吃点饱肚子的才行,但陆家米缸空空,能吃点稀饭已算不错。

王氏招呼道:“三弟妹快些吃吧,一会儿就没了。”

柳氏瞪了王氏一眼。

江挽云笑着回道:“行,现在去。”

说实话她并不讨厌陆家人,虽然他们吵着要分家,但说到底亲兄弟明算账,他们为陆予风付出的已经够多了。

当初陆予风刚得病,两个嫂子都忍痛拿出了自己的嫁妆和私房钱出来,只是这病就是个无底洞。

江挽云是死过一次的人,她前世是个美食博主,为了出名每天熬夜拍视频剪视频,后来猝死了,所以她现在心态很好,只要人健康就是最好的事了。

当下最要紧的事应该就是赚钱。

赚钱给陆予风买药,带他去省城治病,赚钱给自己买大房子。

说起来最好的方法应该就是重操旧业,把她美食博主的能力用到这个时代来。

做美食,她还是挺自信的。

吃了饭洗了碗江挽云回了屋里,她准备下午上山去看看有没有野菜蘑菇什么的,拿去集市换点钱,再不济也能捡点柴火去卖。

总之不能让陆予风的药断了。

“我下午要上山,晚点回来,希望下午不要下雨。”她一边换衣服一边道。

可能是因为前世做博主又是个话痨的原因,也可能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太孤独的原因,她只有对着陆予风说话,管他听不听得见。

不是说对于植物人之类的,要在他耳边多讲话嘛。

收拾好江挽云就背着背篓出门去了。

她没有留意到,在她关门的那一刹那,陆予风的手指动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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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江冬雪穿书了。

好消息,穿成了一个富商之女,虽然是庶的。

坏消息,家里被进城的土匪抄了个底朝天,便宜爹带着大老婆和嫡子嫡女跑路了,留下小老婆和庶女被土匪掳到了山寨里。

但江冬雪知道,土匪头子陆霄其实是原文男主。

他虽是土匪却侠肝义胆、劫富济贫,后接受招安北上从军,成为一个名垂青史的大将。

而原身就是陆霄那早死的炮灰压寨夫人。

看着眼前这个匪里匪气不修边幅的糙汉,江冬雪表示接受无能,更不想走剧情。

陆霄问她:“老子很尊重女人,但你看你这娇娇弱弱的样子,你不做压寨夫人,你还能干啥?”

江冬雪笑眯眯道:“我会做饭啊。”

……

山寨的土匪们爱好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奈何厨子的手艺实在太差,太咸、没味,发苦,太柴,没熟、有毒!

陆霄还不许他们轻易下山打牙祭,土匪们日日哭嚎这日子没法过了。

但近来他们发现寨子里新来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厨娘,

她做得一手让人口水直流的东坡肉,还有什么酱肘子,红烧肉,狮子头,梅菜扣肉,能香晕半座山头,大家都要馋哭了。

他们又发现,往日里根本不注意形象的大当家开始刮胡子,勤洗澡,制新衣,讲礼仪,变得人模狗样起来。

更可怕的是,平日里谁也不服就是干的陆霄,开始跟在江冬雪后面转来转去,身后一条无形的尾巴摇晃着:“冬雪,就贴贴一下嘛,我刮胡子了!我洗澡了!不信你摸摸,你闻闻。”

众土匪:石化。

江冬雪晃了晃菜刀:“……走开,你挡着我切菜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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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随时要狗带的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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