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救人
时间过的真的很快,眨眼间就到了夏天。
刚来的时候是春天,万物复苏的季节只会让人觉得春光宜人,格外舒适。可惜春天实在太短暂了,很快燥热的夏天就来了。
在庄子里的好处就是旁边有山林,夏天比其他地方要凉快一些,缺点就是不能用冰。也不是不能用,只是冰从侯府运来,路上就会化掉一半,实在不划算,干脆就不送了,张遥宣就把自己的份例都分给了母亲和两个孩子。
对,没错,两个孩子。
来庄子后不久,小严氏的陪嫁丫鬟流沁也生产了,生下了一个女儿就难产去世了。说是难产,实则小严氏做的贡献不小。
“她要是一直这么清高下去,我还敬佩她有骨气,原来也不过就那样。”安氏抱着小孙女,轻拍着哄她,不屑地说。
特地赶回来的张遥宣却有几分迷茫,去母留子在权贵后院并不罕见,除非是特别心爱的妾室,夫主一般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大不了再换一个。就像女朋友砸了你的手机,你也不至于怎么样,换个新的也就罢了,除非是新买的,或是价值不菲的,不然的话,砸就砸了。但是,张遥宣内心还有着对生命的尊重,他之所以放心的离开,一是因为有安氏坐镇,二是因为流沁是小严氏的贴身丫鬟,并且也是她自己安排的,谁能想到她会做这种事。
看见儿子自责,安氏心里也不是滋味:“宣儿,那丫头福薄,你也不要太难过了。也是娘没照顾好她,你要怨就怨我,别闷在心里。”
“娘,我怎么会怪您呢?只是有些惆怅罢了,毕竟也是条人命,就这么没了。”张遥宣也抱着长子,他依然很喜欢抓父亲的头发,小手还比当初有劲多了。
“娘,孩子便叫长乐吧,愿她这一生安康喜乐,不要像她母亲一般,身似浮萍,飘零无依。”愣了一下,又道:“长乐也只能麻烦您一并抚养了,小严氏她……”
“我懂得,你放心,好好读书,有个好前程,将来这两个孩子也能过的轻松一点。”
就这样,小严氏也成了后院的隐形人,没有夫君的喜爱,婆婆的看中,孩子也不在膝下,除了份例和用度不间断的送过去,几乎下人们都要忘了还有一位严少夫人。
在侯府众人因为酷热的天气只能靠冰块续命的时候,张遥宣已经找到了消暑降温的好办法,游泳。
这山上不仅有温泉,也有冷泉,眼下温泉还没泡到,冷泉先用起来了。
“少爷,白姐姐来了。”双宜开心地过来汇报。
“小馋猫,流彩这个亲弟弟都没有你高兴,就盯着好吃的。”张遥宣笑着打趣。
“哪有?人家明明是喜欢白姐姐才这么高兴的。”双宜撅着嘴巴,一脸不服气。
“那待会你看这我们吃?”灼华笑眯眯地在一旁补刀。
“灼华,你怎么也学坏了。”委屈巴巴。
“哈哈哈……”空气里充满着快活的气息,大家都知道双宜是不可能忍住不吃的。
“笑什么呢?这么开心。”一位穿着天青色长裙的女子缓步走了过来,看上去不到双十年华,容貌秀丽,气质清雅。她就是流彩的姐姐,白月娘。
“白姐姐,你终于来了,他们都欺负我,现在只有好吃的能安慰我了。”
“那你可要失望了,我今天过来,是想把新酿好的酒给少爷尝尝。”白月娘拿出几个小酒坛,里面装的便是不同的酒。
在蒸馏工艺还没有被发明出来的时候,酒的度数很低,文人雅士动不动就“会须一饮三百杯”,所以张遥宣就参考了空间里的资料,打造了一套简易的器材去对酿好的酒进行蒸馏。
本来十度不到,普遍只有三四度的酒经过蒸馏之后可以达到十几甚至二十度,对于张遥宣来说,这是作出酒精的副产品,但是不可否认,这被命名为杜康的美酒几乎征服了所有人。入口醇厚,回味悠长,一夜之间火遍大江南北。
而老板娘白氏则身份神秘,因为一直控制产量,没有和其他酒肆形成竞争,所以很快就在京城有了一席之地。没有人知道,这位神秘的白氏就是流彩的姐姐,几个月前,她还是一个被继母卖入青楼的可怜女子,幸好张遥宣及时救了她。为了报恩,也为了防止继母和冷漠的生父找上门来,白氏也甘愿为张遥宣做事。
于是,京城里就多了一个酒馆,多了一个神秘的老板娘。
张遥宣曾经感叹,这姐弟两都品貌非凡,聪慧异常。这话并没有过誉,流彩的聪慧大家早知道,他这个姐姐也不遑多让,张遥宣给了她一个月的时间,和教养嬷嬷学规矩,她就通过这短短一个月学会了基础的礼仪,让自己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再加上不用干活,不去暴晒,用着珍贵的香膏面脂,她的容貌也有了极大的改变。宛如一块璞玉,经过匠人精心的打磨,露出了原本风华绝代的样子。
她一边经营着酒馆,一边开发各种新品种,同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将来往的人们交流的信息提取,记录,最后再汇总。若非张遥宣亲眼目睹她的改变,他绝对不能相信居然有人能做到。
这一批的新品,白月娘加入了鲜花为辅料,增加酒的风味。
众人细细品尝,纷纷赞不绝口。
就连张遥宣也要承认,这酒清而不淡,浓而不艳,入口醇厚,回味悠长,其中更有鲜花的香味与之呼应,别有一番风味。
“少爷觉得如何?”白月娘眼波如水。
“极好。”闭上眼睛,享受这种微醺的状态,最近的神经一直紧绷,若是借酒能放松一下,也不错。
挥手示意其他人退下,这里很快就只有他一人了。
这样半梦半醒间,张遥宣似乎听到了什么动静,感觉像是有人在跑动,改善后的身体素质五感都有加强,张遥宣甚至能听出声音越来越近。
说实话,古代的治安条件这段时间张遥宣算是见识了,若不是庄子里人多,且背后有侯府,只怕早就被打劫了。毕竟这里地广人稀,匪徒得手后只要跑的快,等官府发现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所以,张遥宣惯常还是挺小心的,没想到偶尔独处一次,居然会遇到这种非正常现象。匆忙穿上衣服,躲到旁边的林子里,因为最近常来,还算熟悉,甚至飞景和流彩还在地上挖了几个陷阱,看有没有野味会自投罗网,必要的时候说不定会起作用。
小心翼翼的藏好,便闻到了一股血腥味,一个穿黑衣的男子跌跌撞撞地闯进了树林里。其他的倒也罢了,这男子身上穿的衣服,腰间悬挂的玉佩,足以表明他绝不是个普通人,张遥宣不得不思考,这附近的庄子只有他一个,若是一个身份明显不寻常的男子死在这附近,对他是否会造成影响?
不是他冷血,而是耳畔已经穿来了犬吠身,想必追他的人手中有猎犬,一般人很难逃过这种猎犬的追逐,尤其他身上的血腥味这么重。
不过,随着那男子体力不支,扶着树大口喘气,从小就被教育要见义勇为的张遥宣还是决定救人。当然,救人的前提是不把自己陷进去。
那男子见有人冒出来,几乎要拔剑。不过看清他的脸,就把剑放下来,虚弱的说:“公子快快离开吧,有人要杀我,别连累了你。”说完,又撑起身体,想要向前跑。
“你等等,我说不定有办法。”说完,扒了他的外衣,拿起没喝完的酒到在男子身上,酒香和花香散发开来,男子眉头紧皱,有几分不解。
“跟我来。”来不及多解释,把人带到一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拿着外衣就往有陷阱的地方跑。
再次感谢外星人,身体素质的全面强化,让他跑的也更快了。
一路经过好几个陷阱,最后到了后山。把手里的外衣撕下几个布条,挂在崖边,随后就把衣服扔了下去,然后转头跑了。
果然,猎犬追着血腥味浓的外套跑,一路上的追兵不断有人掉到陷阱里,这个陷阱是为猛兽准备的,掉下去里面竖起来的尖刺和捕兽夹都够人吃一壶的。最后的几个追兵赶到了山崖边,只看见挂在崖边的布料随风飘荡,而猎犬对着山崖大声的叫着。
“怎么办?”
“他是不是掉下去了?”
“我不信,他可是申老将军调教出来的,便是到最后一刻,也要咬破敌人喉咙的猛虎,我不信他会被逼自杀。”
“我也不信,但是眼下损失了这么多人手,人还跟丢了,回去怎么交代?”
“只能先离开了,这附近庄子上的人似乎反应过来了,若是被人抓住,才是毁了主子的大计,先撤吧。”
一帮黑衣人火速下了山,而那些掉到陷阱里的人,也赶在有人来之前,咬破牙齿里的毒囊自尽了,果决地让人不寒而栗。
把已经昏迷的黑衣男子带回庄子,交给孟寒洲诊治。
回到庄子上,看到他脸上的苍白和狼狈,身边的人都十分担心。
“我没受伤,不过,可能要惹上大麻烦了。”张遥宣苦笑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