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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染兰香 第124章 第一百二十四章 会好友初遇有缘人

作者:誉精灵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9-22 12:34:42 来源:文学城

芷萱见此情形,对丁鹏说道:“这样下去不行,我们可能顶不住那海的进攻。我看还是我来拖住那海,你回去调兵。”

丁鹏眉头紧锁,“调兵?去哪儿调兵呢?”

芷萱凝眉思忖片刻,“那海来势汹汹,看样子楚州也不一定能守住,这样,你拿着兵符直接去临昌报信。”

“芷萱,还是我来引开那海的追兵,你回去调援兵。”丁鹏实在是怕芷萱出现闪失,那样他就对不起阳晨哥了。

“我一个女孩,去京城调兵不妥。”丰国虽没有明文规定女子不能出将入相,但建国至今却没有出现一个例外。芷萱怕自己这样冒失地出现在朝廷会招来非议,还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个时候,叶阳晨建军还未成熟,日后他征战四方,自然会为巾帼女将向朝廷请功。从此丰国历史上出现了四位女将军,与男子同获殊荣。

芷萱这么一说,丁鹏当然明白她的顾虑,无奈之下,但也只好答应芷萱。他到了临昌后,把前线战况告知朝廷,献帝让自己的五弟项天带兵跟着丁鹏去支援。

临昌那一战,项天也是在满朝上下露了回脸。这回楚州有难,献帝也懒得排兵布将,他图省事,直接就派了项天去。这种填坑的事,项天也不愿计较,这些年他一想到祖宗的江山到他这一代已风雨飘摇就痛心疾首,大厦将倾他无回天之力,只能尽绵薄之力用碎瓦补天,熬一天是一天罢了。

丁鹏离开楚州后,那海就步步紧逼,最终将叶芷萱逼到霁月湖边。双方鏖战,敌军乱箭之下,叶芷萱中剑。

叶芷萱忍着巨痛,幸好跳上湖边一艘小破船,用力撑着船桨向湖心划去。见追兵远远地看不太清了,叶芷萱才松了口气,她终于撑不住了,一头栽倒在船中晕了过去。那只小船不知在湖中漂了多久,在翌日傍晚悠悠荡荡地漂到了霁月湖中的湖心潭岛。

霁月湖水域面积300平方公里,湖的中央是一座约30平方公里的岛。岛名为湖心潭,岛上住着天下第一大帮云鹤帮。只是云鹤帮很少在江湖走动,帮中的人几乎世世代代都在湖心潭岛上过着半隐居的生活,所以云鹤帮虽在江湖上名声显赫,但鲜有人知道他们的踪迹,更对这个帮的一切事务知之甚少。

云鹤帮的帮主凌牧云是个霁月清风、丰神如玉的赤胆男儿,平日里经常杀富济贫,如遇上走霁月湖水路的贪官,他直接把财物扣下。时间一长,霁月湖难免遭官员嫉恨,好事的达官显宦便奏明皇上,说霁月湖一带有水匪,皇上被煽动便派水兵前来剿匪。那一次十几艘战船,还没行至湖心潭岛便都沉了,两千水兵也全军覆没。而后,皇上又几次派兵来剿,但也都无功而返。

日子一久,皇上也灰了心,又想着水匪除了劫船夺财也没有大肆兴乱,便再也懒得“针锋相对”了。只是自那以后,官船鲜有再从霁月湖水域走。那些不信邪的官船几次到了霁月湖的地界,莫名就失踪了。而后霁月湖渐渐成了丰朝的国中之国,官兵无人问津、无人敢来,这样一来,霁月湖可就真的成了世外桃源,住在这里的云鹤帮的人们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

这一天,夕阳西下,余晖影落,帮主凌牧云像往天一样,正在湖边钓鱼。落日垂钓是他在孩提时便养成的习惯,长大后,他发现钓鱼可以静心养性,也可以忘记一切烦忧,他就更喜欢钓鱼。凌牧云平生向往的就是“碧水闲垂钓何须唱晚归”的诗意生活,他可以永远都不离开霁月湖,直至终老。

忽然,凌牧云见一艘小破船慢慢朝岸边靠了过来,隐隐约约地他见船上还躺着一个人。凌牧云有些警觉,他猜船上的人是朝廷派来的探子。不过凌牧云也不慌乱,别说船上就一个人,就是来一群,他也能让贼人有去无回。

待木船靠岸,借着晚霞流光,凌牧云看清了叶芷萱的脸,她虽受了伤,但容颜依旧淡雅脱俗,气度清华,令凌牧云心中一荡。

凝视片刻,凌牧云觉得这张脸有些熟悉,他心中一颤,不由得想起两年前,自己去洪州郡看望病重的老朋友时,途中遇到的那个潇洒飘逸的清秀“男子”。

洪州郡李府的少公子李冲与凌牧云是挚交,只可惜李冲体弱多病,年纪轻轻便卧床不起,将不久于人世,这才捎书信,让凌牧云来洪州见最后一面。

李冲弥留之际,除了想在临终前见见旧友,他心中还有一件放不下的心事,那就是李家有一把祖传的宝石弓。此弓名为灵云弓,弓身乃玄铁打造,传说是西汉飞将军李广用过的。可遗憾的是,李冲膝下无子,无法将此信物传给子女,如果祖传宝弓没有一个放心的归宿,他死不瞑目。

思量许久,躺在病榻上的李冲便想将这把弓转赠凌牧云。一是全了他们兄弟之间的情谊。二是李冲深知凌牧云好弓箭,有百步穿杨之能。所谓宝剑赠烈士,如此之下,把祖宗留下的宝物赠予好友也不算辱没。三是凌牧云是爱弓之人,自然会好好爱护它,李冲也就安心了。

自从李冲患重病的消息在江湖上不胫而走,很多贼人便惦记上了李宅的这把弓,甚至已经有几个强盗偷偷潜入府中,只是藏弓的地点隐蔽,才没有让贼人得逞。

李冲把弓拿给凌牧云时,凌牧云再三推脱,可李冲坚持良弓配英豪。凌牧云却之不恭,无奈之下,他只好勉强答应下来。

不多时日,李冲去世了。料理完李冲的后事后,凌牧云便踏上了回家的路。在洪州郡的城郊外,凌牧云与叶芷萱相遇相识了。

当时,叶芷萱正要去海棠谷找闺蜜温映雪玩,路上走累了,就坐在小山坡上的阴凉处休息。这时,凌牧云缓缓从山坡下的树林里走出来。他一身浅蓝锦袍,头戴白玉冠,身上背着一把弓,手持云海蛇矛,那朗月清风、温润如玉的翩翩气度还是令芷萱心中微漾。

见到凌牧云的绝俗容颜,芷萱不由心里暗想:“这是哪里的公子?竟有如此气质风度?”

正想着,她听见不远处有急促的马蹄声传来。为首的头目面目狰狞,横眉竖眼,冲着凌牧云喊道:“小子,你身上背的可是灵云弓?”

出于大事化小的原则,凌牧云本不想承认,可对方肯定是有备而来,他也知道瞒不住,于是坦率道:“是的!”

贼头目狡黠一笑,“把弓留下,放你一条生路。”

凌牧云面色平静,“不把弓带回去,恐怕家里人不答应,恕难从命。”

头目眉毛皱起,“小子,你要是不识抬举,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听着他们的对话,山坡上的叶芷萱心里一惊,她早就听人说过洪州郡有把世上罕见的镶嵌宝石的灵云弓。叶芷萱灵机一动,想着如果能获此宝物,送与哥哥叶阳晨作生辰贺礼也是极好的。

叶芷萱正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见三十多人同时围住了凌牧云,每个人都面目狰狞、眼神阴鸷,霎时他们个个刀剑出鞘。看得出来,这些人的身手在江湖中也是偏上的水平,芷萱不知这个风流俊逸的男子能不能是那些人的对手,心中微微捏了一把冷汗。

凌牧云不见任何慌张,他挥舞起云海蛇矛,左击右踢,将强盗一个个打落马下。凌牧云动作敏捷,身轻如燕,一会儿直窜云霄,一会儿俯冲飞旋。

武林高手芷萱是见得多了,但身法如此利索,招式又如此华美的高手还是不多见,看得叶芷萱心中一震。

可凌牧云下手并不狠厉,强盗虽全部躺下,但伤的并不重。领教了凌牧云的身手,这些强盗也便落荒而逃。一番打斗,凌牧云依旧一尘不染,这不禁令芷萱对他的印象也是颇佳。

叶芷萱走下山坡,想跟凌牧云聊聊那把弓的事,她实在是想得到那把弓。

叶芷萱依旧是男儿装扮,身穿浅蓝束腰修身长袍,腰间系着嵌蓝宝石的同色腰带,手中轻摇一把山水折扇,她走过去,拦在了凌牧云面前,语气不见一丝随和,“能聊聊吗?”

凌牧云惊艳于面前这个“男子”的潇洒飘逸,以及英气中的几分豪情。凌牧云语气温和,“公子要聊什么?”

叶芷萱淡定自若,“可否将你的弓赠予我?交换的条件由你定。”

“公子这是在说笑了。”凌牧云觉得面前之人想法如此怪异,萍水相逢就找人要东西,还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真是可笑又可气。

“我并未在说笑,我是真喜欢你这把弓。”芷萱与叶阳晨和叶清扬一样,性格里张扬强势,而且她出身武林豪门,哥哥父亲又都是响彻江湖的大人物,她确实有骄傲的资本。

凌牧云听到叶芷萱那样说话,心里多有不快,心想:“这又是什么逻辑,你喜欢我就要给你。”他虽然心里这样想,说话依旧保持着风度,“对不起,这是朋友的信物,千金不换。”

“你会射箭吗?就敢背着它?”

“略知一二。”

“你这把弓是世上难得的宝物,你如果只是懂些皮毛的话,持有这把弓未免暴殄天物,也许我比你更适合做它的主人。”

凌牧云差点被气笑了,这还真是强盗逻辑,如果自己的东西有更适合的人,自己就不配拥有?就要转送别人?但是凌牧云对眼前这个淡雅脱俗的“男子”,却怎么也讨厌不起来。他反问道:“我虽只是懂些皮毛,可我怎么知道您比我更适合做这把弓的主人呢?也许你也只懂得皮毛。”

叶芷萱一摇折扇,“那好,我们比试一下!你要是输了就把弓给我。”

凌牧云正色道:“我刚刚已经说了,这是朋友的遗物,我是不会用它与你打赌的。”

“鼠辈无能,这点胆量都没有。”

见眼前的人如此狂悖,凌牧云也被激起几丝怒气,“怎么比试?比射箭?”他自认如果比射箭他当世无双,即使是比武,天下能是他敌手的也不多。

叶芷萱虽然不至于不会射箭,但是箭法并不高超。何况如果在这里比赛的话,势必就会用凌牧云身后的那把弓。而叶芷萱看了看那把弓,对于女孩子来说太大又太重了,用起来不趁手。于是说道:“咱们俩比准头,我们可以用任何东西,哪怕石子也可以,打下远处的最细的一束柳枝。”

芷萱飞暗器的本事可是受过高人指点,说是独步天下也不为过。

顺着叶芷萱指的方向,凌牧云见远处有棵垂杨柳,柳枝倒垂着。凌牧云身上只有那把弓,如果想打落柳枝,只能用箭。可是他自己也心知肚明,用箭射落柳枝,他是做不到的。不是箭法的问题,而是箭头太粗,柳枝柔软。对于他来说,射中容易,射落太难。

但是凌牧云转念一想:“既然开口问了怎么比试,现在却又怂了说不比,好像也不是英雄男儿所为。”何况凌牧云也是个不喜服输的性子,他还是想比比看。而且凌牧云也很好奇面前的这个“男子”是否真有打落柳枝的本事,他是懂武的,要想打落柳枝,必须出手极快才行。

凌牧云身上没有带飞镖之类的东西,即使捡个石子他也没那个准头。凌牧云是有机会学习撇飞镖暗器这类的武功的,只是他不喜欢,还有他总觉得掷暗器不够光明磊落,所以自小便没学这类功夫。

凌牧云抽出一支箭,将箭搭在弦上,他微微侧身,眼睛单闭,缓缓拉开了弓。仅仅从凌牧云拉弓的姿势,以及拉弓时毫不费力的样子,叶芷萱便推测出凌牧云箭法超群,不禁惊讶中带了一丝钦佩。

随着凌牧云右手松开,箭随之飞出,转瞬之间,远处柳枝被射中。只是柳枝弯折后却藕断丝连,却没有被射落。凌牧云有点失望,但这个结果他也早就预料到了,只是不死心还想一试。

凌牧云转头看向叶芷萱,心里正在猜测对方会用什么击落柳枝。叶芷萱把折扇别在腰间,然后晃动着右臂,飞镖被攥在手里。凌牧云还没有看清楚,叶芷萱迅速一抖手,一枚三角飞镖射了出去,随即柳枝掉落。

凌牧云叹服,但好奇道:“你是用什么把柳枝打落的?”

“当然是暗器,我的燕翎羽。”凡是暗器,芷萱都能使的得心应手,而且她很喜欢研究这些,这个燕翎羽的暗器就是芷萱按照自己的喜好和手形做的,她使得非常顺手。

“我能看看吗?”牧云追问着。

“这个不行。”

凌牧云毫不退让,“那你就拿不走我的弓了。”

正所谓君子不夺人所爱,以叶芷萱高傲的性格,是不屑硬抢这样的方式获得那把弓的。思忖片刻,她也只好把燕翎羽飞镖拿给凌牧云看。叶芷萱伸出手时,凌牧云瞬间被她的纤纤玉手吸引住了。

凌牧云在心里暗忖,“一个男的生得手如柔荑,肤如凝脂,真是怪哉!”

叶芷萱也注意到凌牧云的眼神,连忙把手缩了回来。

凌牧云自知失礼,眼神收了回来。他仔细看了看飞镖,“仁兄的飞镖,在下佩服。”

叶芷萱有些得意,“这回可以把弓给我了吧?”

凌牧云再三嘱咐道:“弓给你可以,只是还请公子好好保管,无论何时都不能弄坏了,谢谢。”此时凌牧云有点后悔自己刚才的鲁莽,真不该跟芷萱打什么赌。毕竟,这张弓算是李冲的临终托付,更是朋友的遗物,他怎么都不该把弓给了别人。他也不知自己刚才是怎么了,怎么就鬼迷心窍地答应同芷萱比试。尽管凌牧云不是很情愿,但愿赌服输,也只能把弓给了叶芷萱。好在凌牧云觉得芷萱看上去并非恶人,他也稍稍宽心了些。

“你放心,那是自然。”叶芷萱接过弓,转身欲走。

凌牧云突然叫道:“慢着。”

叶芷萱转过头,“还有事?”

凌牧云拱拳道:“在下凌牧云,敢问仁兄名讳?”

刚才凌牧云盯着自己的手看,让叶芷萱心里不太舒服,于是略带刻薄,“本姑…我叫什么,关你什么事?你是不是想知道我的名字,然后找机会再把这弓给要回去?”

堂堂的云鹤帮帮主从来都是一呼百应,还从来没有人用这种态度跟他说话。虽然叶芷萱说话不是很礼貌,不过看着叶芷萱那张俏脸,凌牧云怎么都没办法生起气来。何况江湖中人出于特殊原因不愿报出自己姓名,也是常有的,他也不能强求。

连个道别的话都没有,叶芷萱便离开了。

望着叶芷萱的背影,凌牧云喊道:“公子,何时能再见?”

“有缘自会再见。”说完,叶芷萱头也没回,便消失在凌牧云的视线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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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第一百二十四章 会好友初遇有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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