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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龙的少女 第2章 阿尔芙

作者:覆轻梦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1-05 18:06:31 来源:文学城

我把围巾裹好,兜帽戴好,在城中转了一圈。

一切如常。只是这次少的是贝尔纳家的牛。

“能怎么办?又不是狼,两枪就能赶跑。”迪丽大婶啐了一口,眉毛倒竖地表示自认倒霉,递出油腻腻的钱币,从骨瘦如柴的老约翰手上接过面包,跛着脚走了。

一想到她这脚是因为害怕,自乱阵脚而崴伤的,我就忍不住发笑。

“我要那个。”我指了指老约翰身后的橱柜。他回头看了一眼,吹了下自己的山羊胡,摆摆手说,“不卖。”

“你摆在这里不就是用来卖的吗?”我问。他细长的眼睨了我一下,没有回答。我最终买了最便宜的黑面包。行吧,难得有点富余也没处花。我把手伸进口袋,用手指拨弄着几个硬币。

我回到家时,窗台上多了一个蓝白格子布罩住的篮子。自母亲去世后,我的门前时不时会多出一些东西。一打鸡蛋。两块粗呢布。一小把糖。这次是一些新鲜的蔬果,胡萝卜还沾着湿润的泥。我把篮子拎进屋,取出蔬果,将篮子洗净擦干。我本想就这样将它放回门口等主人取走,想了想,还是决定出趟门。

布厄铁匠铺不大,但十分整洁,是我打工路上经过的第一家店铺。每次见到时,老贝利都在敲打着烧红的铁块,日复一日,像个活的镇店招牌。不过我从未知道那些铁块最终变成了什么,今天终于能一探究竟了,我想。

手捏了下口袋里的钱币,似是给自己注入底气,我踏进了铺子。环视一圈,货架上摆放的基本都是一些日常用具,像是锤子、剪子、小刀。我拿了把木柄的小刀,掂了掂,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打算买下。在找老贝利结账的时候,我发现他在制作一柄匕首。显然工序已经到了最后阶段,匕首已然成型,小巧轻便,带着血槽和优美的线条,在冷水中发出寒光。我顿时被吸引了,看着他用毛巾擦了擦匕首,又用牛皮试了试锋利程度。

“这个卖吗?”话不知怎么就从我的嘴里溜了出来,意识到的一瞬间,我十分后悔。这匕首一看就不便宜,而我身上的钱根本不够。我刚想举起手上的小刀找话搪塞过去,老贝利看了我一眼,又看了匕首一眼,把它递给我。

“这要多少钱?”我没接,装作镇静地问。

他瞥了我一眼,反问道,“你有多少钱?”

我把数了很多遍的数告诉他,他收了我一半,继续默不做声地选起新的铁块。我虽然有些诧异,但开心没过了疑惑,只顾着把匕首收进袖子里,想着这钱花得真值。

叮叮叮,打铁声又响了起来。老贝利似乎嘟囔了两句,说什么女儿又要不开心了。我只远远见过她的女儿,很和善活泼,就是一直没嫁人。冷风把话吹散了,而我也不是什么好听闲言之人,只想赶快回去,把匕首放进篮子里,送给我那素未谋面的好心人。

到我看完书,收拾好准备出门工作的时候,窗台上的篮子已经不见了。我从未对对方是谁感到过好奇,要是想的话,之前有数次机会可以躲在门后奇袭。那个人似乎也不在意,像执行任务一般一次又一次地把各式东西送过来。但我觉得有些好奇心是没必要的,除了这样做有一种恩将仇报的感觉外,我反而希望来人的形象是模糊的,这样,我可以继续将猜测恩人的游戏进行到底,告诉自己,世上的善意还是很多的。

我走在街上,开始有零星的屋子亮起烛火,几根烟囱率先挥舞劳作的旗帜。离结束劳作还有一些时候,路上除了玩耍的孩童,没什么人。下午为了把最后的古籍学完,我耽误了一会儿,此时不得不加快步伐,将那些幼稚的指指点点甩在身后。

隔着老远,我便看见酒馆门口的一团光亮,再走近几步,另一团光亮从中诞生,在黑暗中游移。糟了!我为我逝去的钱币悼念了两秒,但脚步却没再加快,只是看着那新生光亮最终停留在一处。我可以想象到琼斯晃动着肥胖的身躯,颤颤巍巍爬上梯子,点燃火把的滑稽模样了。

我走到店门口的时候,他刚好从梯子上下来,用口袋里的手巾擦着额头上的汗。

“你今天迟到了,”他斜着眼说,“扣你工钱没意见吧?”我嬉皮笑脸地点点头,推开门系上围裙,轻车熟路地为开张做准备。

今天是星期六,劳作后来酒馆放松闲谈的人比其他日子多,我自然也是忙得晕头转向,一边忍受一浪高过一浪的喧闹声,一边飞快地在后厨和各个餐桌吧台之间穿梭,那些不怀好意的哄笑和触碰臀部的手,我都没空在意。等我回过神来,已经快接近宵禁时间了。琼斯正忙着数钱。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又冲角落的最后一桌人努了努嘴,之后低下头继续他的每日重要事项。

我装作没懂,扭头看着菲利斯和诺力。他们俩也是店里的侍者,正在捡客人留下的纸牌玩儿。我走到他们的桌边,还没来得及张嘴,就听见臭琼斯扯着嗓子叫我:“流□□,还不快去!又想扣钱了吗?!”这声尚未立刻催动我,倒是让菲利斯和诺力相视一笑,仿佛促成了一桩见不得人的勾当。

虽然我十分想对着这两人的脸各来一拳,也想和臭琼斯顶嘴,但没办法,我不能没有这份工作。哪怕工资再少,这也是我唯一的赚钱途径。人活着,就是为了口饭吃。我在心里给自己鼓了把劲儿,装配好没有破绽的笑容,转身朝正在兴头的那群人走去。

一般来说,在这个点没有自行回家的人,都是被酒精迷上了头的。如果是蒙头喝酒忘了时间,那倒好办,提醒两句他们便会一声不吭地离开。麻烦的是眼前这样的人,勾肩搭背,满嘴大话,打断他们扰了兴致,势必会找茬。可桌上堆积的蜡油告诉我,时间不多了,如果不提前让他们回家,被夜巡队的人撞见,肯定又要找到酒馆来讹钱,最后还是拿我们这些侍者的钱抵。

“不好意思,各位先生,”我满脸堆笑地说,“马上要到宵禁时间了,我们店要打烊了,请大家赶紧回家吧。”

砰地一声,一个头发干枯得像稻草的男人把手里的酒杯重重地砸在桌上。

“我不回,”他晃晃脑袋说,“不想看我家那个婆娘的脸。”

“你家那三个小兔崽子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他身旁一个瘦得像木桩的男人吞了一口酒,补了一句。其他人哈哈大笑,突然之间又推杯换盏起来,仿佛我刚刚那些话被烛火融掉了似的。

我只能换着法子又解释了一遍。话音刚落,桌上所有人的目光倏地聚集在我身上,带着不满和蔑视,将我从头到脚扫视了一番。

“哎呦,这不是那个流□□的吗?”右手边离我最近的小个子摆摆手,向他的狐朋狗友调笑道。他的手顺势在我的屁股上蹭了两下。我侧身躲开,盯着他,他却冲我吹了声口哨,挑了挑眉。我的耐心已然耗尽,顾不上那么多,扔给他们一句“不走就等着被抓吧”,转身想离开,却听到一个公鸭嗓说,你把这杯酒喝了,我们就走。

他端的是一杯大扎啤。虽然我在这个酒吧工作了好几年,但我从来没有喝过酒。喝酒是有闲钱人的消遣。头晕脑胀的我此时只想赶快结束,回家休息,于是迎着他们戏谑的眼神,像一只在岸上即将脱水的鱼,贪婪一般将酒咕噜咕噜一饮而尽,而他们则贪婪地盯着我因为急切,从嘴边流出的余液浸湿的前襟。

我用食指勾住空酒杯,向他们宣告我的胜利。一阵刺耳的拉椅子声,他们终于舍得站起身,向门口走去。那个公鸭嗓路过我的时候,往我的围裙里塞了一张纸币,拍了拍我的屁股,咧开嘴,露出参差不齐的牙,说了句“辛苦了”。

我感觉我的晚饭在胃里翻腾。我希望是酒的缘故。

收拾完残局,离宵禁时间只有一刻钟了。菲利斯和诺力的家离酒馆很近,尚且有心情打趣,而我只能赶快换回自己的衣服,急匆匆地往家里赶。一刻钟,只够我全力跑着回去,可偏偏今天喝了酒,还没跑两步,头就开始发晕,只能扶着墙往前挪,心想这个月的工钱在今天之内要被糟蹋完了。

走着走着,我竟然听见了马蹄声和车轮声从路的远处传来,一瞬间我以为我的酒量差到出现幻听。这个点人们早该收拾休息了,哪来的马车?可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真实,最终和着马的鼻响停在我的身旁。

“我载你一程吧。”

苍老的男声不大,但在寂静的路上显得格外响亮,月亮似乎都被惊醒,透过云雾往下望了望。

我循着声音看去,正是今早见过的老贝利。这个时间点回来估计是刚送完货。时不待人,我也不和他客气,三两下爬上车。颠簸之下车一路疾驰。

多亏了他,才保住我为数不多的工钱,也算是今天一系列不走运中的幸运吧,洗漱完的我躺在床上想。劳累加上酒精,我的大脑不一会儿开始迟钝。不加抵抗,我任由困意流水的摆布,漂向无意识世界的深处。

在此之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明天一定要早起去西面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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