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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情令之墨仙如兰 第3章 第三章 暴脾气的舅舅

作者:世夫人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0-04-05 11:31:03 来源:文学城

墨仙便在这个地方住了下来,后来也渐渐了解了这暴脾气小孩的身世。小孩子名叫金凌,貌似字如兰,没有人叫他的字,也就只有经常和金凌吵架的金蝉生气了就会叫金凌“金如兰”,这名字似乎代表着不好的意义,暴脾气很不喜欢他的字。

暴脾气的双亲早在他刚满月那会儿就去世了,据说是因为夷陵老祖魏无羡,如今金氏的宗主是小孩儿的小叔叔金光瑶。

这个夷陵老祖身份有点特殊,算起来也是暴脾气的大舅,中间种种恩怨墨仙也是一知半解。几年前不夜天围剿,这夷陵老祖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打算跳崖自杀,但是据传闻,魏无羡当初跳崖之后,前去寻找尸身的江氏和蓝氏看到了崖底出现一道金光,在之后,无人看见过魏无羡的尸体,便认为粉身碎骨了。

“小仙子!”

稚嫩的声音自远处传来,原本躺在院内晒太阳的墨仙只能起来,缓缓的迈着爪子走到暴脾气面前:“汪汪。”

干嘛?

这小孩穿着金星雪浪袍,身上自带贵气,其挂饰都价值不菲,和恩人前世不同,这一世,恩人,很有钱!

金凌笑着摸了摸墨仙的头,拿了一碟刚做好的排骨放在它面前:“喏,你最爱的排骨。”

经过一个月的相处,他已经摸清了仙子的爱好,喜欢吃排骨,还喜欢一些增强灵气的丹药,所以每次给仙子的排骨都是配上上等丹药烹饪而成的,也只有挥金如土的金氏才会这样耗费丹药给一只狗。

金凌蹲在墨仙面前,看着小奶狗大口的吃着,伸手摸了摸它的头,心里无比满足:“小仙子真乖!”

一直以来,金凌没有什么朋友,如今这条狗金凌很喜欢,它总会陪在自己的身边,不离不弃,可比人好多了!

金光瑶步入金凌的院子,看着他和仙子玩的好,内心也满足,金凌不喜欢和那些人玩就不玩,反正有我在,谁也不会欺负他。

“阿凌。”

金凌抬头,见到小叔叔,立马起身跑到金光瑶身边:“小叔叔。”

金光瑶此刻脸上没有惯有的微笑,相反,还带着淡淡忧思,就连声线也低沉了几分:“行李已经准备好了,你也该去莲花坞看你舅舅了。”

听到这话,金凌低下头:“哦。”

快到他外公外婆的祭日了。

舅舅?墨仙抬起小脑袋,看着二人低沉的表情:恐怕就是云梦江氏的宗主江澄吧。去看舅舅怎么这小孩儿情绪这么低沉?

真搞不懂这些人,人生在世,要乐在其中嘛!

又吃了一块排骨,墨仙这才走到金凌身边,蹭了蹭他的腿,金凌顺势抱住墨仙的脖子:“小仙子,我带你看我舅舅吧!”

“汪汪。”

行吧,给你个面子。

云梦莲花坞是一处水乡,一路坐船进入云梦便能看到很多荷花,清澈的河水伴着船的航行激起阵阵涟漪,承载着阳光,暖暖的映衬着连成一片的荷花,别具一格。

金凌坐在船的小间内,透着窗格看着外面的景色。他的母亲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出生的。他不了解自己的母亲江厌离,舅舅从来不和自己提阿娘,他只能通过传闻知晓。传闻阿娘并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也没有令人惊叹的修为,只有云梦的本地人提到过母亲的娴静温柔,尤其疼爱她的两个弟弟。

可是……

魏无羡不配!

哼!

趴在金凌脚边的墨仙感受到金凌情绪的转变,不得不好奇这小孩儿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公子,到了。”

门生的声音传来,金凌这才起身:“小仙子,跟我走吧。”

墨仙跟着金凌,跳下船。

码头早就有一众穿着紫袍的江氏门生接金凌,金凌走过去问道:“舅舅呢?”

江氏门生答道:“江宗主在莲花坞。”

金凌也没指望着他这个舅舅会亲自出门接他,便和墨仙小奶狗向莲花坞走去。

穿过一天热闹的街市,这才到了莲花坞,金凌熟门熟路的直接去了书房,果然见舅舅正在处理要务。

墨仙跟在金凌后面,来到书房,终于看见了小孩儿传闻中的舅舅,江澄坐在桌案前,一身阴沉威严的气质,一对剑眉总是皱着,那双眼睛还带着冰冷的寒意。

妈呀!这是你舅舅?!!!

墨仙连忙躲在金凌后面。

“舅舅!”

听到金凌的声音,正在处理公务的江澄抬了头,微微收敛了身上的寒意,眉头舒展,只是总觉得金凌后面有个毛茸茸的东西。

他对毛茸茸的东西很敏感,曾经因为一个人,他不得不抛弃他毛茸茸的三只小奶狗,如今那人不在,除了金凌这只活物,自己也再没养过什么小动物了。

“你后面是什么东西?”

“是小叔叔送给我的小狗!”金凌连忙抱着墨仙给江澄看,眼里带着光,喜滋滋的说道:“它叫小仙子!可乖可乖了!”

对上江澄的眼,墨仙连忙“汪汪汪”叫了几声:是是是!我可乖了!

一直以来墨仙秉承着面对强者一定要怂的理念,这才在残酷的食物链中生存下来,更何况现在他修为大减,更要保持狗腿子形象,这才能活的长久!

江澄只看了墨仙一眼,便对上金凌,冷哼一声:“玩物丧志!”

金凌眼中的星光立马暗淡,微微收紧抱着墨仙的手,耷拉着脑袋,似乎很失落的样子。

呀!你竟然对小孩儿这么凶!我都没凶过他!

“汪汪汪汪汪!”

墨仙汪汪的叫着:舅舅了不起啊!哼!

很明显小奶狗的叫声并不能产生任何威慑力,江澄仅仅瞥了一眼,便开口对金凌说道:“你先回房间洗漱,换下你家校服,明天准备祭拜你外公外婆。”

“好的,舅舅。”

金凌出去的时候明显没有来的兴奋,墨仙连忙蹭了蹭金凌的胸膛:“汪汪汪!”别不开心嘛!

好在金凌也被舅舅教训惯了,抱着墨仙去了自己的房间。金凌的房间就在江澄的旁边,金凌对面还有个房间,一直紧闭着,虽然舅舅不说,但是他猜到是魏无羡的房间。有一次他偷偷打开过房间进去看,里面竟然一尘不染,应该是经常让人打扫的缘故。房间简洁,床头的板子上刻着两个亲嘴的小人,书架上有些很多孤本,书桌上还留着稀奇古怪的画稿,想来那个人从小就喜欢研究那些祸害人的东西!

哼!那才是玩物丧志!

金凌的房间没有金麟台的豪华,但胜在简简单单,反倒给人一种温馨自在的感觉。金凌打开衣柜,里面放了几床棉被,小短手艰难的抱着一床大大的棉被,那棉被几乎遮住了金凌的整个小身板,视线被遮挡,他只能靠着自己的感觉一步一步的靠近床。

小祖宗,你可悠着点吧。

墨仙提前把会挡住他的椅子用头顶到一边,免得他摔倒。

到了床,金凌便把被子放在靠近床的地上,简简单单的做了一个窝,这才抱着墨仙放在上面:“小仙子,舒服吗?”

“汪汪。”

不错。

金凌咧嘴笑了,露出他的大白牙,摸了摸墨仙毛茸茸的小脑袋就去洗漱更衣了。

墨仙悠闲的舔了舔爪子,只希望这里有他喜欢排骨就好了。很明显墨仙失望了,这里没有排骨,似乎是这位宗主不喜欢,桌上都是普通的猪肉。

肉是猪肉,排骨也是猪身上的,有本事你别吃猪肉,一天到晚过场多!墨仙吐槽着,明显今天江澄凶了金凌,被墨仙记恨上了。

没有排骨,金凌便特意让人做了一大坨猪肉,装在碗里放在墨仙面前,江澄看到了也没说什么。

墨仙幸好也不是挑食的狗,对于肉,都是来者不拒,不过格外偏爱排骨一些罢了,毕竟恩人以前经常给他吃的就是排骨,不仅好吃还可以用来磨牙。

墨仙没有接触过江澄,以为小孩儿的舅舅就是这样的暴脾气,而且这位凶巴巴的舅舅还把暴脾气传染给小孩儿。

实际上,江澄这几日因为爹娘的祭日总会想起过去不好的事情,所以心情更加不好,金凌已经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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