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亭坐在他的指挥战车里,外面是这个季节北方难以见到的春暖花开,甚至有点炎热。xiaohua1000
全军渡过十四河流域用的时间超过了他的预算,他不得不提前扎营休息,以度过这个在褒族领地内的第一个夜晚。
根据向导官的建议,他选择的扎营地是一个比较矮的山头,他打算把这里当成攻下阳州前的落脚点,山上有几道小溪,可以让军队取水,密布的丛林可以伐木作为安营扎寨的材料,也可以让敌人打探不到自己的军队数量。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里虽然地势较高,但是四周全是数木,敌人如果偷袭,他们很难发现。
为此,古亭让军队按照最谨慎的扎营规则,前后左右分别安插了两道防线,不至于在敌人任何的偷袭下手足无措。
在营寨基本建好的时候,天空进入了黑夜。
古亭的指挥营寨在全军正中,他给自己挑选的晚饭是野鸡炖山菇,作为从普通士兵成长起来的大将,他没有贪腐的习惯,给部下吃的也是最好的,他也有吃饭前去查看士兵的伙食的习惯,今天的结果还是让他很满意的。这次渡河作为前锋的五千人每个人都能领到饭团和肉干,部分士兵还捉到了野兔和其他奇形怪状的玩意儿炖汤喝。
满意的古亭回到自己的营帐,这个时候入夜已深,不少吃完饭的士兵准备休息,他的野鸡炖山菇已经基本上煮熟了。他用勺子往铁碗里舀汤,行军野外,号令士卒,攻必克,守必坚,作为为阙王族最年轻也是唯一指挥过大战的一线军官,古亭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这次战事如果顺利,他可以请半个月的假,去陪陪妻子和女儿。
他把热气腾腾的野鸡汤搁在嘴边,小心翼翼的吹着气。
在放入口中之前,他把汤放下了。因为他分明听到了营帐外,远处山野中一丝奇怪的嚎叫——这是野兽发起进攻前的讯号。
“传令官!”古亭叫到:“吹号角,号令全营警戒!”
他果断的命令刚刚下达,从东往西,从南往北,所有的阵营全都几乎是同时掀起了混乱和呐喊。
战马的死命、士兵的哀嚎、铁器的撞击……打破了宁静的夜晚,上一秒还是安静的睡眠,此时就陷入了黑暗的地狱。
古亭冲出营帐,等待他的是死亡的威胁。
在为阙士兵驻扎的山头周围,每一寸土地上,都亮起了绿色的瞳孔,在火把的照射下,这一双双绿色眼眸飘忽不定,但是无不带着贪婪和杀机。
进攻早已经开始,南边的野狼张开血盆大口撕咬士兵的血肉之躯,西边的毒蛇用毒液让每个被他们剐蹭的人见血封喉,北边的老虎和狮子发出震天铄地的王者长啸,东边进攻的是野牛、猿猴和山魈,他们用沉重的身体冲撞士兵们看似坚固实际不堪一击的盾牌。就连钢刀在他们的一次进攻下,都会断裂或者弯曲。
就连天空上,有数百只飞鹰、秃鹫或者是其他说不出名来的飞禽,他们寻找机会,猛扑直下,每一次他们的利爪都会戳瞎某个人的眼镜,然后拉升回到天空,留下无数失去眼球的人哀嚎,迅速被地面进攻的猛兽咬死、吞噬。
短短三分钟的时间,成千上万的野兽已经发动了十几次进攻,为阙王族的士兵在这种进攻下毫无还手之力,他们丢盔弃甲、哭爹喊娘。
“传令:人手一个火把,用火攻!点燃最外面的营寨!”
古亭的命令下达下去,他之前精心的排兵布阵这时见到了效果:他的命令通过传令兵准确无误的传到每个士兵耳朵里,他们点燃了火把,几千支火把形成了硕大的火龙。
野兽都是畏火的,这是上古时代它们的祖先留给他们的无法磨灭的本能之一。
在火的威慑下,野兽们的进攻迟缓了一点,但是于事无补,这些野兽不知道是受到了什么驱动,明明在火焰的面前表现出了畏惧,可是依然在短暂的恐惧和犹豫过后,继续对面前的人类士兵发动进攻。
一群团结在一起的十几个士卒拼命用火把驱赶眼前的狼群,一只上百斤沉的大狼跳跃起来,一口咬掉了他持着火把的手臂,盾牌兵藏身在盾牌之后,抗住了两次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撞击,然后眼前一黑,有个爪子从上面抠出了他的眼球,他甚至感到了眼球的经脉断裂落在他脸上的油腻。第三个士兵脚腕被什么东西缠住,拖向黑暗中,他的同伴赶上来你用刀砍断了那个长长的东西救了他,那玩意还在地上翻滚扭动,原来是一条蛇的后半部分。两人刚松了一口气,斜刺里冲出头大水牛,头角钉在他们的肚子上,一个被撞到了,在牛蹄的踩塔呼救,另一个恍惚中来到半空,摸摸肚子,那里有个洞穿他肚子的牛角。血和肠子流了一地,被贪婪的豺狼叼走了。
人类和人类的战场是勇气决定胜负,
而人类与野兽的战场只不过是毫无规律的杀戮。
“将军——”胳膊被抓开了口子的传令兵跑到古亭前面:“将军!下令撤退吧,防御都快崩溃了!”
“撤?往哪儿撤?”古亭冷笑道:“往前走就是褒族的纵深腹地,往回走是泥泞的十四河流域,想渡河?可没有奈何桥啊。”
“那怎么办?”
“集结还能用的骑兵,让骑兵待命。”
“盾牌兵组成乌龟阵!”
拥有盾牌的士兵凑到一起,大概五六十人为一队,将盾牌朝外,为阙王族的盾牌多半是圆形的铁盾,普通的弩箭根本不会对它造成半点伤害,更不要说是野兽的牙齿了,他们迅速组成阵型,没有盾牌的长枪兵、弓箭兵藏在盾牌组成的乌龟模样的阵型中间,趁机往外用长枪乱捅,或者用弓箭击落扑击的雄鹰。
但是野兽们也寻找出来了对应之策——有十个成年人重量的大水牛用坚硬的犄角开始冲撞乌龟阵,巨大的冲击力能让某个盾牌兵的手腕折断,两三次冲击,乌龟阵就会不成样子。
古亭踩着战车,爬到营帐的顶端,他相信在冥冥中控制野兽意识的人就藏在距离战场的不远处,可是晚上太黑了,他周围的火把亮度太大,从亮出看暗处,很难。
此时他手下的士兵已经完全乱了阵型,有人点燃了最外层的营帐和用来初步建立起来的寨子,燃起来的熊熊烈火让部分野兽暂时停止了进攻。
古亭努力让自己进入冷静和平和的状态,他接着火光,看着已经纵横交错的野兽物种,它们交杂在一起,毫无规章的向落单的士兵进攻。就算最强悍的勇士,也抵挡不住黑暗里两只饿狼的爪牙。
最近的几只狼都冲到了他的营帐旁边,几个亲卫拼死阻挡,催促他:“将军,我们快挡不住了,你先走!”
古亭长叹一声,感到胸口有些烦闷,在胸口垂了两拳,吐出了一口血。
“来啊,快来看啊,这么多的山猫和山羊啊!”古亭在帐篷顶上忽然开始大喊大叫,他用单刀和配件相互撞击,或者拍打身上的铠甲,噼里啪啦的脆响
“啦啦啦,喏呦,小小的虫子爬山坡呦,呦呦呦嘿!”古亭又开始跳舞了:“看那天上彩云飘勒,呦呦呦嘿,我的夫君在哪里哦,吼吼吼吼!”古亭的表情和舞蹈充满了欢快,简直是喜上眉梢,这一跳不要紧,全军上万将士几乎要疯了,难道将军疯了吗?
“我家就在大树后呦,郎君啊,你是不是饿得慌啊,饿你就来吃香肠,我给你做了大碗汤,大面汤勒!呀呀,哈哈哈哈哈!”
65、少女与野兽
古亭跳的越来越快,嗓门也越来越高,因为周围都是火的关系,他的举动能被所有的野兽看到,这种怪异的举动不少野兽开始驻足不前,天生的多疑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古亭把外衣脱下来,点上火,跳大神似的舞蹈:“喏呦,胖胖的山猫吃小鱼喽,呦呦呦嘿,你们这些小王八,为什么这么奇怪,飞飞飞飞的乱起来,吓坏了山里的小宝宝!”
为阙王族的士兵认为他们的主帅是真的疯了,不管是人,还是兽,此刻都为这个四十多岁的三军主帅的怪异举动吸引了注意力。
古亭的动作越来越夸张,他的表情也越来越扭曲,唱起来,跳起来。
“嘚!咕噜游,咕噜游,萨姆妈嘿本森堡!萨姆吗嘿本森堡,天灵灵,地灵灵,所有妖兽快显灵,所有妖兽快显灵……”古亭跳起来,把着火的衣服挥舞成火焰的彩带,要不是在生死的战场,可能不少人会为他粗陋的表演哈哈大笑。
可是在上万的野兽围困和杀戮杀,无数士兵在死亡,用来做最后防护的火焰在逐渐熄灭,古亭这个时候的发疯只会让人绝望。
距离他最近的几只狼驻足不前,按照他们的本能,此时应该暂时撤退,等到什么时候古亭的体力耗尽了,他们会再次进攻。但是冥冥中的催促让他们烦躁不安,它们听到了让它们继续进攻的消息,几只狼把耳朵竖起来,朝向西方。
就在这一刻,古亭飞身而下,落脚点正是他战马的马背
“所有人固守待援,坚持十分钟,骑兵队,跟我上!”他手舞战刀,将扑上来的恶狼切成两段,战刀在他的脑袋顶画了个圈:“骑兵队,跟我冲!”
主帅疯的太快,恢复正常也太快,骑兵们有点缓不过劲儿来,不过他们还是机械的挥舞战刀,上百名骑兵跟随古亭,冲出了野兽的包围圈,向西侧直线穿插过去。
古亭的面孔在连续的野兽围追堵截里显得冷静并且坚毅,他周围的骑兵不断有人倒下,倒下,就会被牙齿撕成碎片,再也没有站起来的机会。
他别无选择,一马当先,一手拿枪,一手擎刀,在血肉横飞中,他杀出了一条血路,向西方狂奔而去,这个时候他回头一看,跟着他的上百骑兵已经损失了差不多三分之一。
“快了,就快了……”古亭深吸一口气,他真的别无选择,这一次,他必须是对的。
沿着西方奔驰了一里地左右,他终于发现了他想看到的——右前方五百米,有个小小的高地,有个人点燃了八盏香炉,香炉里冒出绿烟,散发出油绿的光芒。
此人高举法杖,双手朝向天空,似乎在举行什么秘术。
“跟我上!”古亭纵马向前,五百米的路程,对于战马来说只不过是呼吸之间的事情,路的两边跳出来两只猿猴,但是古亭的马太快,把他们甩在身后,两只猿类迅速和后面的骑兵队交上了火。
古亭单枪匹马,来到这个法阵之外,手起刀落,将那法师高举的法杖削成两半。
那人惊愕的抬起头来,她的头罩掉落下来,露出一张稚嫩美妙的面孔。
“巫妖,说出你的名字!”在古亭的营帐里,古亭的侍卫兵给他沐浴更衣,丢掉了全是血的衣裳。
在他打乱了敌人的法术后,野兽群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崩溃逃窜了,他的军队很快逆转,大获全胜——打赢了一群畜生。
这一战死了上百人,不过好在到处都有倒毙或者受伤的动物,他的军队从此可以吃好几天的肉食了。
他把这个“巫妖”擒了回来,因为他不知道她怎称呼: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小女孩。
“我不是巫妖,我是褒族的圣女祭祀。”
“什么?圣女祭祀,那是什么东西,我只知道大祭司和巫师。”古亭说,他晚上没吃完的野鸡炖蘑菇已经凉了,重新热了一遍,而且友好的递给小女孩一碗。
小女孩打量着这个大人,还是摇了摇头。
“怎么,怕我害你?”古亭先喝了一口汤,吃了一口肉,表示自己没有下毒。
“不是,我只能吃生肉,和冷水。”小女孩说:“这是圣女祭祀的规定,不然我的法力就会受到影响。”
“那你们的祭祀也是太可怜了一点。”古亭打趣道,因为这个小女孩一头长发胡乱的盘着,上面还有稻草和叶子,一身衣裳也是破旧不堪,几乎衣不蔽体。他想起龙庭用来占卜和祭祀的大祭司,哪个不是肥的流油。
小女孩垂下了大眼睛,不再说话。
从口袋里摸出一张面饼,古亭递给她:“这个能吃吧。”
小女孩盯着面饼,终于点点头。
看着小女孩长大嘴吃着饼,古亭问:“你多大,七岁?九岁?”
小女孩回答说:‘我已经二百三十岁了。’
“胡说八道。”古亭笑道:“你们那骗人的把戏谁不知道。用来吓唬人的。”
看着这个把自己掳掠回来的叔叔笑的毫无恶意,小女孩也露出了天真的笑容
‘我大概十岁。’
“大概?”
“是的,我刚出生就被人选走了,没人记得我的生日。”她放下面饼,有些不开心。
“我有个女儿,比你还小一些。”古亭把自己的水壶放在她面前:“你的操控野兽的能力不错。”
“可是被你打断了,师父说,这种能力是有限度的,我的法力也是有限制的。”她停了停,继续说:“我叫丽雅。”
她吃着饼,喝着水:‘他们说我有天生的法术控制力,是天才,虽然不能未卜先知,但是可以成为族人的守护人,因为野兽只会伤害别人,不会伤害我。’
“是他们让你施法让野兽进攻我的?”
丽雅擦擦鼻子:“也不全是,我看到了,你们的军队烧了好几个村子,杀了不少人。”
古亭没有反驳,即使他治军严明,但是军中积弊由来已久,他的权力和军中错综复杂的利益,甚至是行军的士气,都不容许他做出根治的措施。
让丽雅吃的饱饱的,古亭出了大帐,让人切了一盘细细的生羊肉给丽雅做点心。
军队在重新布置防御,安置伤员,经过昨晚的偷袭,他只能让全军就地安置歇息,从十四河流域北部多调来一支纵队,替换伤员并补充力量。
“看来褒族的战斗力比我想象的要好一点。”古亭心想:“今天我得让第六、七纵队全部渡河,第七纵队尽快完善木桥,便于进退,早该把周围的树木全都砍光”他从指挥车里拿出一个小本,封面上写的《行军战斗记要》:在上面书写昨晚战斗的心得体会。
副官到他面前,这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搞到了一床花被
古亭瞥了他一眼:“嗯,放我指挥车里,今晚上让丽雅睡在我的车上。”
副官把被子甩进去,继续问:“这个小女孩真的是褒族的大祭司师?”
古亭瞥了这个胖子一眼,继续写东西:“不是。”他写完最后一句话,将本子扔进指挥车里,说:“她在褒氏王族里的职位是圣女巫师,大概地位也不低,据她说,她的巫师派系源自沉默者,但是更多的是为褒氏王族服务,准确的说,是为褒氏王族多个派系里的一支工作,她直接听从皇后的指派,不听别人的命令。”
副官道:“我听说了,褒族本来弱小,内部又内斗不断,咱们打赢他们很有希望啊。”
“别高兴的太早。”古亭打断他:“根据我的情报,褒氏的丞相,一个叫雷米的家伙说服了各个家族,整顿了部分力量,这次奇袭就是他下令,褒韩指挥的。往后我们的硬仗这才刚刚开始。”
副官提议:“要不要提前把虎贲军从河对岸调过来。”
“还是算了吧,虎贲军是元首的宝贝,不到最后关头,还是用镇守兵打吧,嗯,这次的镇守兵都是各地的精锐,经过昨晚的磨合,应该战斗力会发挥出来。”他进了帐篷,不一会将已经睡着的丽雅抱出来,放在指挥车里,他的动作很轻,没有打扰到她的睡眠。
回过头来,他的副官正在坏笑。
“别想歪了,我只不过是想起了我的女儿罢了,战争很残酷,能少死一个人就少死一个。至于她嘛——”古亭看了看车里:“战事结束以后,她是回不去家了,我就让她在我家住就好。”他忽然想起什么:‘这次的战报,丽雅的事情就不要往上写了。’
“是的,遵命!”副官答道。他是古亭提拔上来的人,从伙夫到一地镇守兵的都统,这次做了古亭的副官,少不得古亭的提携。
第二天过去,为阙士卒在山头上的营寨已经完全搭建起来了,基本不用担心野兽或者敌人的偷袭。
第三天,古亭号令全军,直逼阳城。
当他带领当三个纵队三千多人达到阳州城外一般的距离的时候,隔着老远,看到这个十万人口的城市上戒备森严,阳州城两侧的城门大开,两队长枪兵在城上弓箭手的掩护下,左右向古亭的部队包抄过去。
阳州城的守将是褒韩,至于这个人的详细资料,古亭知道的不是很详细,只知道是褒氏血脉比较远的一支,家里几代人都在军伍生活,年纪似乎比他小四岁,四十二岁,正是体力和智力的巅峰年龄。这次是褒族的前线指挥。
这会是为阙王族南征的第一场正面交战。
出城袭击的两千士卒身穿木质的铠甲,只保护了胸口和头部几个要害部位,他们分成数排,将两人多长的长枪对准敌人,最后一排有盾牌短刀兵紧随其后。
“这是想用长枪兵对古亭的军队造成一定的杀伤,目的不是击败我们,而是给我们一个下马威。你看他们的长枪比我们的要长出七分,一寸长,一寸强。”古亭对副将道:“他不出城则罢了,现在打着和我在城外战斗,怎么破他们的长枪阵,最为关键。”
在两队大概两千人的阳州土兵距离古亭的战阵只有五十步时,古亭下令金鼓大作,并称:斩首一人,赏百钱!首当其冲的短刀兵跟随号令,就地一滚,闪到长枪兵的死角。长枪太长难以抽回,眼看第一排的士兵就要被斩断脚腕,后面早就预备好的盾牌兵拥到前头,和古亭的短刀兵斗城一团。
战事很快的进入胶着状态,古亭紧盯着战斗的局面,坦白来说,阳州土兵的战斗力在他的预料之上,为阙王族的镇守兵平时疏于训练,体力是不如对方。在这么下去,即使能取得小胜,他手下的战斗减员也未必好到哪去。
锣鼓的刺耳动静陡然从后翼响起,古亭知道这是有敌军从后面两面夹击的信号。
“敌人有多少?”
“大概三百藤甲军,沿着水路冲破我军不止的防御阵地,即将达到我军后翼。”哨兵禀告。
古亭让举旗兵打出小撤退的号令,和长枪兵地狱的一线士卒纷纷后撤,护卫在他身边的上百骑兵分开出去,去阻挡从后背突袭的藤甲兵。先前破入地阵的短刀兵失去援助,短时间大部分丧身于地阵里。
古亭部兵分为二,步兵在长枪的步步紧逼下小步后退,骑兵组拦住三百藤甲军,宽背砍刀在藤编的战甲上留下发白的刀痕。
为阙军队的号令兵缓缓吹响军号,号声到中间声音由浑厚上扬拔高,在这刺耳的动静里,两百骑兵从某一兵一骑开始,脱离了和藤甲兵的缠斗,他们本来该远远避开,然后利用骑兵的惯性直插敌后,谁想到,不知在谁的带领下,这些骑兵开始围着藤甲军跑圈。
在第一个领头的骑兵之后,数百人、骑相随,都把藤甲兵围在中央,驱赶着他们向中心聚拢,慢慢的,本来分散开来的藤甲兵被人赶羊似的赶的聚在一起,骑兵的弓箭和大刀虽然对他们的伤害有限,但是他们也无法准确的击中快速奔跑中的骑士。
“他妈的!这是谁带的骑兵!”古亭的声音在战场中被杂音淹没,没有人听到或者回答他的话。
66、行刺
只见这些骑兵围困住敌人,有人呼喊放炮。
后方放置的三门铁炮发威,喷出三道火焰,三颗西瓜大的弹丸极准的落在阳州军阵里,其中一枚六十斤的铁弹杂碎了四个人的胸膛后,在阳州士兵队伍中冲撞跳跃,落到了一名千夫长的脑门上,刹那间,这千夫长头颅开裂,立毙于阵前。
让士兵将蟒非押下去,古亭对副官说道:“这人的确是个将才,但不杀杀他的傲气,只怕他谁都敢反。先让他坐几年冷板凳,磨磨棱角。”
刚刚交手将领就被打死,阳州兵士气大挫,而那头古亭手下的士兵奋勇向前,阳州兵纷纷抵挡不住,乱哄哄的撤退,城上打开城门,将他们放入成立,然后赶紧关闭城门,往下胡乱放箭,阻止古亭的为阙士卒接近城门。
首战告捷,古亭下令停止追击,等待其余八个纵队一起渡过十四河流域,他把一切落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叫过那个率领骑兵的战将,厉声问:“你叫什么,先居什么职位!”
那人十分年轻,大概二十岁左右年纪,回答道:“属下蟒非。骑兵百人管带。”
有听说过他的,搭话说:“你就是:长蛇爪骑兵队的统领?”
古亭大怒:“什么长蛇短蛇的,我军中哪有这样的部队番号。”
蟒非说:“这是属下给我带的兵起的名字,属下认为,类似的名字能让士兵对军队有归属感和独特的体验感,所以就起了这个名字。”
“花里胡哨。”古亭大声质问:“之前的那场战斗,我吹号令的意思明明是冲锋打击敌人的后背,你为什么不听号令!”
蟒非忙解释道:“当时敌人已经逼近,要是等骑兵拉开战线重新冲击敌人后尾,有可能造成我军大量伤亡,而且那时敌人必然有了准备,所以属下冒险用了这个骑兵战术。”
“这是谁教你的!”
“将军,这是属下从书里学的,这种战术源自于西北游民民族的游骑兵战术,属下只是稍作改动……”古亭听这个年轻人把他的战术和随机应变的方法一一道来,才下了总结:“军人,最大的任务就是服从,你违抗军令,该怎么说。”
蟒非默然不语。
古亭道“行军打仗,最重要的就是令行禁止,将官一声令下,就是刀山火海也得往里闯,你自以为是,千军万马中一意孤行。要是我的命令错了,后果由我承担,但是我下了命令,你不遵从还自己搞一套,要是我数万将士都像你一样,还打个什么仗!”
蟒非低着头一句话不说,修长的手指落在两侧,专心的捏着裤子上的带子。
“你别以为不说话我就奈何不得你,违抗军令,罪当斩首,我不杀你,恐怕过几天军营里就没人听我说话了”古亭当下就要杀人,其余将领都来劝说:“现在用人之际,蟒非虽然不听号令,但是最后也立了功劳,不如将功折罪,来日让他当攻城前锋,如果攻城不力,再杀不迟。”
古亭这才平复了怒气,说:“我也不用你骑兵将领攻城,从今天起,剥夺你的骑兵统领职位,降职为骑兵伍长,给我好好反思。”
让士兵将蟒非押下去,古亭对副官说道:“这人的确是个将才,但不杀杀他的傲气,只怕他谁都敢反。先让他坐几年冷板凳,磨磨棱角。”
毕竟获得了第一场对褒氏王族人类的胜利,虽然在人前装作严肃的样子,可是古亭私底下也有些开心,三天两胜,对这个多年不上战场的将军来说足以是满意的成绩。
先前立下的营寨距离阳州城有大约五十里的距离,古亭就在中间扎营,准备第二天就开始对阳城的进攻。不过当晚突然降下暴雨,南方多雨,这本来不是很稀奇,但是下来的雨水是酸性味道,对军械具有腐蚀性,古亭生性谨慎,在问过向导官降雨可能持续的时间后,决定延缓进攻两天。
而丽雅在他的指挥车里也过的很快活,她毕竟是个孩子,不会因为交战的双方的身份心怀芥蒂,闲下来的时候,古亭陪他采花、吃好吃的,丽雅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个高高大大的北方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