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明棠看向门外,一高一矮两道身影皆用不可置信的目光注视着她,从茫然,到震惊,再到狂热,宛如星辰被点亮。
她下颌微抬,对兰姑道,“来,报仇这种事,还是亲自来比较爽。”
兰姑沉默片刻,沉淀多年的愤怒混杂着劫后余生的恐惧浮上心头。她看着这个将她捉上山的男人,对方曾如一座高山般不可逾越,如今遇到顾明棠却像是拔了牙的老虎,挨打的同时连声音都不敢出,真是天道好轮回!
她深吸一口气,抄起一根烧火棍,啪啪两声抽在他胸口,然后在顾明棠纵容的目光下,将祝有财抽得满地打滚,连连求饶。
瘦小的阿鹿眼睛瞪得老大,虎视眈眈地举着根小木棍,生怕他跳起来打人。
等兰姑发泄掉多年的怨气,扑通一声跪在顾明棠脚下,郑重道,“女侠,从今日起,您就是我和阿鹿的大恩人,但凭差遣,绝无二心。”
比起仰慕,大多数人见到强者都是畏惧居多,然而顾明棠竟然没从两人身上感受到半点负面情绪,倒是少见的聪明通透。
顾明棠蹲下来,将小傻子的头发撩到耳后,“她叫阿鹿?”
兰姑神情恭敬,“是。”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好名字。”顾明棠拇指抚过阿鹿灰蓝色的眼睛,赞扬道,“阿鹿真是个勇敢的孩子。”
她放轻嗓音,右手打个响指,只听一声轻轻的“啪”,一簇嫣红的花瓣顺着她的指尖飞出,在上空纷纷扬扬落下,如烟花般闪现在阿鹿眼前。
烟花的余烬落在阿鹿头上,仿佛拨云见日,那层存在于她头脑之中、阻碍她与世界产生联系的隔膜逐渐淡化、消失,阿鹿呼吸一顿,眼睛逐渐亮了起来。
她像是牙牙学语的孩童,磕磕绊绊地问道,“是、是仙女姐姐?”
顾明棠眉眼弯弯,对她竖起一根手指,“嘘,这是我们之间的小秘密。”
听到阿鹿开口说话,兰姑的眼泪刷的一下掉了下来。
即使过去许多年,阿鹿始终记得这一天。那本该是她人生中最惨烈伤痛的开端,却有一个人将她的命运生生扳向另一条轨迹。
而提起不幸的童年,她眼里是熠熠的光。
“那不是黑夜,那是黎明将至,长夜将明。”她这样说道。
那个人提着弯刀立于高山之巅,红裙在夜色中猎猎作响,在她的身上,是荒野和黑夜都无法遮盖阻挡的光。
***
“我真傻,真的。”祝有财神情恍惚,每根络腮胡上都写着悔不当初,“我单知道山下有魔鬼,却不知山上也有。或许我一开始就错了,我要是不上山就不会做山大王,不做山大王便不会遇见女魔头,或许我还是清清白白一个土匪,哪怕是下地狱呢,也不会受这种折磨!”
祝有财仰天长叹,“天理不公,王法何在!天下竟无人能奈何这个欺负土匪的女魔头吗?!”
“这就是你半夜挑粪还走错山头的理由吗?”阿鹿从林子里窜出来,慢半拍地问道。
祝有财脚步一顿,沉重的脚步在夜色中显得格外凄凉。逃跑未遂的痛苦和被人揭穿的恼怒一同袭来,夜风将臭气吹在他脸上,气得他连声骂道,“滚滚滚,小傻子懂什么,不许说出去,听见没有?”
阿鹿慢吞吞反驳他,“我不傻,大当家说,我是被仙女咬了一口的苹果。”
云雾山上多是苦命人,兰姑是如此,阿鹿也是如此。
她是山下的弃婴,被兰姑捡来养了几年,后来被土匪关在猪圈里烧傻了脑袋,不会说话,没有反应,“小傻子”的名声就此传开,就这样在后山的棚舍里长到了八岁。
谁知道,顾大当家一来,小傻子都会说话了,吓到了不少人。
祝有财心里装着事,心不在焉地听着,脚步却不慢。
云雾山的三个当家只剩下他一个喘气的,不仅要带头开垦后山荒地,还要挑粪施肥,听起来不像是大小姐心血来潮,倒像是要将云雾山当成驻地,把土匪当成一份事业来做。
祝有财不傻,他当然知道顾明棠留下他的理由。
二当家贪图女色,强迫过不少过路女子,三当家残忍嗜杀,手上沾染无数人命。而他自己虽然贪财,但最多抢一些金银首饰,不谋财害命,对待女人也讲究你情我愿,在土匪之中已经算得上清白之身,这才让他在女魔头手上留下一条命来。
女魔头心狠手辣,倒是个有原则的人。
当然,更让祝有财在意的是另一件事。
江陵侯姓顾,女魔头也姓顾,她当时的确提到“外公”二字——如果不是对方刻意误导,那是否证明,顾明棠正是江陵侯的后代,甚至可能是江陵侯留下的唯一血脉?
想到这里,祝有财倒吸一口冷气,被臭得连打三个喷嚏。
一夜之间,云雾寨换了当家的消息便传遍了附近几个山头。
传闻她身高八尺,青面獠牙,面如恶鬼,一顿饭要吃十八个馒头。这些或许只是道听途说,可祝有财绝非无名之辈,当年他单枪匹马闯入云雾山,一拳打死老当家,是个能止小儿夜啼的危险人物。这样一个壮汉被顾大当家赶去挑粪,并且敢怒不敢言,单是这一点就叫许多人忌惮起来。
有小道消息称,顾大当家那条红裙子,就是无辜土匪的鲜血染成的。
果然就像家中的老母亲所说,做土匪是个很有风险的职业。这个女人不仅强行继承了所有土匪的遗产,还扒光了他们的衣服,连根头发都不给他们留下来!
在这个寂静的夜,无数死去的土匪由心底齐齐发出最后的悲鸣。
他们即使是死了,钉在棺材里了,也要在墓里,用这腐朽的声带喊出——
朋友们,离拿鞭子的女人远一点啊!
***
要打造一支无坚不摧的反叛军,粮食和武器缺一不可。
只是天不作美,莫兰城连年颗粒无收,要想养起一支军队,粮食从哪里来?云雾山地形崎岖,又因地处北境,车马通行不便,相距最近的粮食储备库数百里,短期内可以从周边借粮,但从长远来看,终有一日他们要面对粮食告罄的问题。
顾明棠令祝有财带人开垦荒山,要在荒地里垦出粮食,不少人面上不显,心里少不得存着看她笑话的主意。
要让这些匪徒乖乖听话,只需要拳头比他们大。但要让他们心服口服,就得拿出征服对方的资本。
在乱世,粮食远比金子值钱。在中原,在河东郡,一两银子足够买两石稻米,到了莫兰城,一两银子连最多买到五斛粟米。原因很简单,北境天气恶劣,隔不了几年便要爆发雪灾,有余钱的富豪乡绅早已逃去中原,只剩下这些难离故土的底层百姓,为了一口粮食而奔波劳苦,活得比畜生还艰难。
祝有财被教训了一顿,带着一众匪徒开荒翻土,顾明棠则下山去寻各地游商,并借粮店之口放出消息,大肆购入粮食种子,越是珍稀的、闻所未闻的粮种,她给出的价格越高,许多人对此啧啧称奇。
有人以为碰上了不懂行的冤大头,便用石头去蒙骗她,被顾明棠一鞭子抽断了胳膊,从此之后,再来寻她卖种子的便多少有几分真材实料,谁也不敢再随意糊弄她,试图蒙混过关。
七日之后,顾明棠终于在外族人手中买到了半死不活的土豆幼苗。
更出人意料的,她还在里面找到了一株红薯幼苗。
在大燕,主要种植的粮食作物还是水稻和禾稷,土豆红薯这样在未来亩产千斤的作物还是外来的陌生植物,这些海外游商同样没有发现种子的价值,只把这几株幼苗当作添头卖给了顾明棠。
事实上,如果不是顾明棠出手买下,或许这几株丑陋的幼苗已经被他们随手丢弃,与荒草顽石一并丢进角落,从此不见天日。
幸好,它们的命运在顾明棠手上拐了一个弯,不久之后就会在莫兰城卷起一阵未知的风暴。
顾明棠手心托着土豆,一行小字闪现出来,【种薯(马铃薯),重五十三克,可进行催芽处理,无细菌感染,生长周期约九十天(可升级)】。
升级任务并不难,要求顾明棠亲手种植并收获一颗完整的土豆,生长周期就可以缩短一倍左右。若是品相上佳,产量喜人,那么作物的生长期还可以再缩短一倍。
听起来不难,但对于种植经验约等于零的顾明棠来说,要她种出一颗土豆,不如直接送她上天。
顾大当家当场放弃了这个任务,她将这几株幼苗珍而重之交到老农手中,又专门买下一处小院用作试验田,便回到青石巷,翻墙跳了进去。
院子不大,警惕的狼崽子耳朵微动,一跃而起,手中握着一截削尖的木棍,眨眼间便扑了过来。
他走的是野路子,扑过来的时候还带着一阵冷风,顾明棠灵巧地一转身,提着他的衣领,一脚踹开门,把人扔到了床上。
此时才日出不久,金色晨曦将顾明棠的面孔映得熠熠生辉。在看清来人的刹那间,琅牙动作猛地顿住,锋利的牙距离顾明棠的咽喉不过三寸之遥。
她脖颈修长纤细,皮肤雪白,看起来脆弱无比,仿佛一口咬下去便能鲜血喷涌,可他只是呲牙咧嘴瞪着她,僵硬的身体却一动不动,停滞不前。
顾明棠眉毛一挑,似笑非笑,“想杀我?”
以为是外敌入侵,没想到差点咬到了主人,要是一匹真正的狼崽子,这时候只怕耳朵都已经耷拉下来,浑身写满了垂头丧气。
“天下真正能杀死我的人只有一个。”顾明棠顿了顿,右手抓着他的头发,逼着他和自己四目相对,“这个人就是我自己。”
顾明棠一字一顿,声音轻缓却掷地有声。
不等说完,就听“咔哒”一声,两个半圆严丝合缝地扣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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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女帝万岁(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