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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 第10章 第十章盗趾

作者:都广建木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0-03-28 20:59:44 来源:文学城

奴隶军很穷,既然穷,自然不能浪费一丝一厘的资源。

盗趾对每一分资源都习惯性利用最大化,包括俘虏的贵族。

在常仪挑完了人后鹄奉命将剩下的贵族全部带往角斗场。

角斗场最早起源于龙伯王朝时,在羽族第一王朝时一度衰落,那群长翅膀的鸟人比起格斗更喜欢比谁飞得更高,箭矢射得更远,但随着人族王朝的建立,这一活动又死灰复燃了。

近千年,人族的角斗场比龙伯王朝时更兴盛,也更血腥。

龙伯人的角斗场都是亲自上阵,说是角斗,实际上也是按字面意思理解,比谁更能打,但都是点到即止,据说角斗场是从龙伯人的摔跤游戏发展来的,既然是游戏,自然不会想弄出杀人的局面。

人族,严格意义上也不算杀人。

奴隶不是人,奴隶生死搏杀,或是奴隶与猛兽搏杀,虽然血腥,但本质上并非杀人,因为死的都不是人。

最早的时候角斗场只是少部分贵族的追求刺激的娱乐,只是,随着黄帝横扫八荒**,划分九州,将帝国推到鼎盛,人族的战事日渐稀少,追求刺激的人便越来越多,角斗场也越来越兴旺。

白帝时一度萧条,那位杀伐狠辣的帝君给无聊追求刺激的贵族们带去了比角斗场更深刻的刺激——动辄灭族,白帝在位期间,被屠灭的姓氏能列出非常长的名单。

同白帝带来的刺激比,角斗场的刺激自然索然无味,因而当白帝觉得角斗场太浪费人力,有那闲工夫不如好好开发荒芜之地而要废除角斗场时,无一反对——不排除反对的都死了。

白帝去后,大抵是被压抑得狠了,在过了一段适应期,确定那个恐怖君王是真的被熬死了后,君侯贵族很快便固态萌发了,甚至比之前更花样百出,灵感如井喷。

不过角斗场真正遍地开花还是现任人王继位后。

盗趾并非第一个叛乱的奴隶,在他之前还有很多前辈,只是前辈们没他能干,一路从冀州打到了帝都,围城半年,逼得人族的帝都易子而食,折骨而炊,成功在史册之上为奴隶这一群体留下了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以叛贼的名义。

虽然之前的前辈们没盗趾这么能干,往往很快就被镇压,每次的危害都不大,但架不住奴隶叛乱的爆发频率实在是太高。

每次的危害都不大,但一百次,一千次乃至一万次的危害叠加起来呢?哪怕奴隶不是人,现任人王上任后也不得不认真处理起这个问题,不然帝国迟早让此起彼伏、你未唱罢我已登场的奴隶叛乱给拖垮。

角斗场行业也是因此而迎来烈火烹油的鼎盛。

人有品类之分,奴隶自然也有三六九等的品种之别。

因为欠债而沦为奴隶的庶奴,只要债务还清了就可以恢复氓庶的身份,主人不能随意打杀,这是白帝时定的法,在白帝时执行得还不错。不过白帝死后差不多人亡政息,只要成了奴隶,除非主人大发慈悲,不然子子孙孙都别想再为人。但做庶奴也不是完全没好处,从事的都是比较轻松的职业,危险性,这个看遇上的是什么主人。

比庶奴低一等的是下奴,这种奴隶的来源有两种,一为战争俘虏,一场战争过后总会有不少俘虏,俘虏中的贵族会被赎回,但非贵族,牲畜而已,繁衍得一向很快,要不了多久就能恢复,没必要浪费钱;二为人牙子手中买的,人牙子会从各地低价买入人口,或是更干脆点,从各地绑架掳掠人口,再批量卖给贵族。

与庶奴不同的是,下奴这一品类,主人哪怕是杀着玩都不犯法,当然,杀的不是自己奴隶便得赔偿别人的财产损失,自然,关系好的话也可能不计较,不计较自然不用赔了。

下奴一日为奴,子子孙孙永远都是奴隶,除非为主人立下大功,主人愿意赏赐一个身份。因而多是从事杂役、耕地、采矿以及修陵、角斗士等职业,旁的还好,最后两个,修陵的陵奴在陵墓修成时便是殉葬永世灭口之时,没人愿意自己修了宏伟的陵墓却因为保密不够而被盗墓,至于角斗士,每一场角斗都是一场生死搏杀,可以说,每个角斗士的手上都沾满了同类的血。

末奴也被称为贱奴,是帝国社会最底层的存在,地位仅高于人族和其它种族的混血,来源为犯了重罪的犯人及其子孙,永世不得赦。末奴能从事的职业是有规定的,无一不是最累或最危险或最不受人待见的,比如伎人,比如采矿,比如修陵、比如角斗士。

王的法子便是通过角斗场来缓解矛盾,奴隶在角斗场为主人获取利益,赢得场数够了便可以恢复庶人的身份——仅限于庶奴与下奴,末奴的话不得赦,但,可以改善生活条件。

时至今日,帝国遍地开花的角斗场中人口占据比例最多的便是角斗士。

最开始时角斗场里最多的是庶奴和下奴,但庶奴和下奴是可以恢复庶人身份的,于主人而言不划算,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工具,明明还能继续赚取,却不再是为自己赚取了,太亏了,不似末奴,只要还活着就永远都是自己的赚钱工具。

鉴于此,只要能带来足够的利益,主人一般会答应末奴除脱奴籍以外的任何事情,以此让末奴能够拼尽全力为自己赚钱。

盗趾能读书也是因此,为了犒赏为自己赚取了大量钱财的奴隶,主人满足了他想读书的心愿。

王的这一政策起到了很不错的作用,帝国的奴隶叛乱频率总算是降了下来,数十年过去,规模空前的盗趾之乱来了。

能如盗趾一般在角斗士职业中做到顶尖的很少,而能够做到顶尖的往往会被贵族看中那份实力而被收为死士,这也是大部分出色角斗士的结局,得贵族庇佑,可以过上更好的日子,不用天天搏杀娱乐别人。

盗趾走了一条和同类截然不同的路,他带着角斗士造反了。

角斗士自小习武,在别人享受父母宠爱时,角斗士不是在和同类生死搏杀就是在和猛兽生死搏杀,论武力素质,并不逊色于那些自幼习武的分封士,甚至在后者之上,同样是自小习武,一路杀人屠猛兽长大和一路切磋长大还是很有差异的。

分封士磨砺剑技杀人,最初杀的都是奴隶,循序渐进,让他们能够适应以剑杀人的感觉,并没有危险,而角斗士,输等于死。

虽如此,但角斗士的日子和分封士过的日子却是一个天一个地。

阙台繁荣,而繁荣也意味着不够刺激,太久没战事了,难免会让人静极思动。

奈何这里是阙台,白帝虽然在王侯贵族中声名狼藉,但那只是因为她杀的人太多了,她本身的功绩却是谁也无法否认的,若非如此她又如何能在死后被追尊帝君。

德合天地曰帝,更直白点的就是必须对整个人族有万世之功的王才能追尊为帝君。

谁都想当帝,帝君对人族有万世之功,而人族也要世世代代香火祭祀帝君。

人族事死如事生,重视血脉传递的一个主要原因便是恐死后无人祭祀,但帝君不管有没有后裔都不用担心死后的祭祀问题,因为整个人族都会年年祭祀帝君。

很难说白帝在位时完全不在意自己死后洪水滔天甚至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就允许自己的子嗣不随自己姓氏有没有这方面的考虑,哪怕是被她给屠了全家的人,除非自认不为人族,否则也必须年年祭祀她。

子孙对于帝君这个层次的存在而言已经没了世俗的意义。

不过就算如此,做为人族有史以来第二个子嗣不随自己姓氏的王,白帝也着实是奇葩。

第一个是炎帝,但炎帝是觉得自己的子孙不配继承燧人这个氏,而白帝是原本就没有姓氏,为王之后也没有为自己挑姓氏,一直顶着庶宁这个称呼。

然而,人族近万年的历史,拢共才四位帝,足可见帝的功绩标准有多高。

也因为帝的门槛太高,每一位帝的帝位都极高,其影响力哪怕当事人已长眠地下千年也仍残留着,甚至在某些方面会被加强。

比如阙台,这里是白帝一生最为在意的地方,在她活着的时候敢在阙台搞什么事的都被屠了族,而她死后因为功绩被美化甚至神化,阙台自然也有了不一样的意义,再加上阙之战的历史加成,哪怕吃了熊心豹子胆也没人敢在这里开战,怕被世人唾骂。

阙地的安逸可以说是深入骨髓了,而这种安逸带来的便是极度繁荣的角斗场行业。

奴隶军控制了阙地后翻出的奴隶数量之多,最后还是将常仪这两年教导的孩童都给拉了过来才数清——奴隶军识数超过二十的不多,这些孩童占了大头。

鹄将角斗士奴隶集中到阙地最大的角斗场没多久盗趾便来了,看到下面密密麻麻的奴隶们盗趾也有一瞬的怔愣,这数量还真是可观。

盗趾也不啰嗦,开头就自我介绍了一番自己是谁。

盗趾,顾名思义,一个叫趾的大盗,趾是名字,盗是身份。

在成为盗趾之前盗趾也是一名角斗士,还是冀州最为出色的角斗士,自四岁第一场角斗起便鲜有败绩。

盗趾的父母是角斗士,所以他也是角斗士,不过他的父母没他命硬,很年轻....也谈不上年轻,奴隶的寿命是人族所有品类中最低的,二十出头的年纪也可以称之为长寿了。

不过盗趾更能活。

当父被另一名角斗士杀死,母亲被一头牙狼给吃了后盗趾便希望能够摆脱角斗士的身份。

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是下奴,不同于只要债务还完就有一定希望恢复庶人身份的庶奴,他能否获得庶人身份取决于主人的意志。

谁会放弃自己的财产?

奴隶及其子孙都是自己的子孙,这是一份会不断增殖的财产,哪怕不靠角斗场,只是靠买卖人口都能一直维持一份收入。

七岁的趾说服了主人,只要他能为主人连赢五百场,主人便给他庶人的身份。

许是觉得趾根本不可能做到,或是哪怕做到了,连赢五百场的收益也足以买几万个奴隶了,主人随口答应了。

五百场,趾的对手有人,也有各种各样的猛兽,一步步的成为了冀州第一角斗士,也为主人赚来了金山银山。

彼时的趾已经不能说是单纯的奴隶了,行走的人形摇钱树说的便是他。

谁能放弃摇钱树?

主人的变化趾并非没察觉,但他也不是蠢的。

因着没想过做一辈子的奴隶,趾很早的时候便为日后摆脱了奴隶身份后要如何生活做准备。

允文允武,后者不必了,在角斗场只要不想死,没人会懈怠对武艺的打磨,前者,他在十岁的时候向主人提出了想读书的愿望,因为他带来了丰厚的利益,哪怕末奴不允许读书识字,主人为了收拢人心也很大方的答应了。

读书可以开民智,使人明目。

趾很快便和主人补了一份契书,虽然觉得到时赚够了的主人应该不至于反悔,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主人没反悔,他没想撕毁契书,却也没想过放了这株摇钱树。

连赢五百场,不能有一场败。

趾最后一场的对手是牙狼,不是猛兽的那个牙狼,而是以牙狼为名字的另一名奴隶。

只要杀死牙狼,趾便可获得庶人的身份。

厮杀时趾的剑断了,手上已经愈合得差不多的旧伤也突然出了问题。

那不应该的,趾的剑是靖奴工匠专门打造的。

手上的旧伤也用了最好的药,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饶是意外陡生,趾也还是无愧冀州第一角斗士之名,奋力击败了牙狼。

他没有杀牙狼,角斗场并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杀了对手,但观众喜欢刺激的,所以必须杀,不杀就不能结束,久而久之角斗场必须分出生死也就成了不成文规定。不能让观众满意,带来足够的利益,角斗士会体验到生不如死这个词是怎么创造出来的。

可那又如何,他不想杀。

以为自己必死的牙狼没想到趾会放过自己,因而告诉了趾真相。

趾的剑和药都被他的主人做了手脚。

牙狼的主人重金收买了趾的主人,两个奴隶主商量好了一场双赢,牙狼的胜利会为他的主人带来财富和声望,趾的主人也压了牙狼一大笔钱,再加上从牙狼主人处得到的,足以弥补失去摇钱树后的大部分损失。鉴于连赢五百场后摇钱树也还是会失去,严格意义上,趾的主人如此做很赚。

很奇异,趾诡异的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可愿随我掀了这世道?”

那天趾与牙狼凭借着高超的武艺冲入了观众席,杀死大量贵族制造了足够的混乱后趁乱放出了角斗场所有的奴隶,随后又兵分若干路将别的角斗场的奴隶放了出来。

楼国贵族尽数被屠杀,冀州最繁华的角斗之国楼国亡。

九州震惊,趾也因此被整个帝国追杀。

奴隶不驯顺就已经很该死了,居然还叛主。

叛主也就罢了,居然还造反。

造反也就罢了,居然还屠城。

罪无可恕。

在遇到常仪之前趾想的都是怎么在诸侯的围剿中活下去,找到一块合适的地盘,建立一个没有奴隶人人平等的国家,但不管多努力,跟随他的人都越来越少,相继倒下。

遇到常仪的时候趾刚刚失去了从最初就陪伴自己征战屠灭无数贵族的牙狼。

许是因为已是绝路,许是彼时常仪眸中深入骨髓的仇恨引起了他的共鸣,他接受了常仪利用诸侯与诸侯、诸侯与王权之间的矛盾杀向帝都,屠帝都的建议。

既然天地不容,既然注定是死路一条,何不轰轰烈烈的大干一场?让那些膏粱贵族好好看看,所谓贵族,终不过腐肉一团,与氓庶奴隶并无区别。

屠帝都的目的最终还是没达成。

诸侯和王权的矛盾还没到能看着奴隶屠帝都而按兵不动的程度,因而在估量着帝都的实力被削弱得差不多后便出兵了。

盗趾想屠帝都,但没想将所有人都给填进这座无底洞里,权衡了下,发现实在是干不过,还是撤兵了,当然,也留了足够的惊喜。

帝都方圆百里所有的粮食能带走的都被他带走了,不能带走也都烧了,他很好奇诸侯联军赶到帝都后吃什么喝什么。

既然是驰援,粮食肯定不会带得太多,粮食不够吃肯定会找王要,而王肯定没那么多粮食,他要有那么多粮食,帝都也不会在围城时易子而食,折骨而炊。

不过这并不代表帝都就没粮食了,事实上帝都还是有很多粮食的,只是那些粮食不属于王。

盗趾很期待帝都因为粮食而爆发内讧,可惜这么久过去都没消息,反倒是听到了东边羽族入侵的消息,显然内讧不起来了。

盗趾只能感慨,羽族的入侵真是恰到好处。

若非羽族入侵牵引了帝都大部分的精力,自己怕是很难活着走到兖州,但也因为羽族入侵,帝都内讧的希望也没了。

却也正因为这些,盗趾深刻意识到所谓贵族,不过如此,王侯将相难道是有种的吗?

当然是没有的,若有种,为何能如此轻易被他屠杀?

盗趾熟练的从自己的经历中挑拣了一番,再润色一番,一篇慷慨激昂的大白话(一千个奴隶至少九百九十九个不识字)演说稿迅速成形。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护卫在侧的鹄听得热血澎湃,他尚且如此,何况台下的奴隶们。

当第一个奴隶振臂高呼杀光贵族后,仿佛最暴烈的疫疾一般,不过片刻,所有人都被染得热血翻滚。

盗趾做了个手势,早就准备好的奴隶军将用绳子串着的被俘贵族给拉了进来。

盗趾振臂道:“杀了这些奴役迫害我们的吸血虫,让他们明白我们不是只会任人宰割吸血的猪羊。”

奴隶们沉默以对。

奴隶军有人丢了十几把武器给奴隶们。

盗趾含笑望着奴隶们。

过了好一会,终于有一个奴隶哆哆嗦嗦的捡起了一柄剑,脚步虚软的走向贵族们。

看着走到面前的奴隶,衣衫华丽的一名中年贵族露出了轻蔑的眼神,贱奴就是贱奴。

奴隶看着中年贵族的眼神,手突然就稳了,一剑砍下,中年贵族轰然倒地。

有了带头,很快有更多的奴隶捡起了剑冲向贵族们。

武器只有十几把,奴隶们太多,根本不够捡,迟了一步的奴隶们干脆上拳头甚至上嘴咬,有一部分贵族比较倒霉,是被活活咬死的,血肉模糊,很难想像那曾是一个气质高贵的人。

关于盗趾,奴隶制的鼎盛之后就是衰落,盗趾的叛乱是无以计数的奴隶起义中的一例。现任王缓解奴隶和奴隶主矛盾的方法治标不治本,初期的确会有些效果,因为对于庶奴和下奴而言,还是有希望,但到后期,当末奴占据角斗场后,这种政策就完全是在为起义者培养精锐武士了,但没人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盗趾之乱爆发了,并且空前的打到了帝都,围城半年,逼得帝都易子而食,折骨而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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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十章盗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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