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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清明三月三 第72章 72-风暴来袭

作者:四颗樱桃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4-05-01 13:45:30 来源:文学城

她拿自己当筹码,换与沈清明并肩作战。

沈清明那性子,自是不愿意让巳予冒一丁点儿险,也知巳予说到做到,权衡之下,只能以苦肉计让巳予死心,他艰难地喊她:“软软。”

这男人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示弱,巳予不吃他这套,“别叫我软软,我不是软软。”

都说事不过三,算起来,巳予给过沈清明很多次机会,每一次,都被沈清明无情推开。

若是这一次,沈清明仍然一意孤行独自冒险,那么她将不会回头。

决心归决心,她深知沈清明是什么德行,已经做好了沈清明油盐不进的打算。

没什么比亲眼看着心上人死在自己面前更摧心剖肝,仿佛把心里的肉挖空,只剩一具空壳,如同行尸走肉,回想那段日子,巳予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

再掏一次,等于把那具躯壳也一并打碎。

人总是趋利避害,巳予大眼睛里噙满水珠,湿漉漉地看着沈清明,没有威胁人一刀两断的气势,她看上去有些可怜,“沈清明,别这么对我。”

别这么残忍。

这大抵就是在意一个人的心情,矛盾地想要保护对方,却也因为她一句生死相随而自私地欣然接受,巳予一腔赤诚,那份在意与喜欢仿佛都有了实质,像一颗发光发热的火球,把沈清明融化,氤氲成一团雾气,让人迷失其中。

沈清明心都快化了,哪舍得看巳予哭,抬手摸了摸她的脸颊,留恋一般蹭了蹭,说:“好。”

“乒铃乓啷”,有东西不断往酒馆窗户和大门上扑。

门缝上的符文承受着攻击剧烈闪着白光刺得人睁不开眼。

巳予做好了沈清明会再次把她关进悬珠里,或者拿出节神的威严压制,没想到他竟然答应得如此干脆,甚至说:“我们一起去。”

那一瞬间,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难过弥散开来。

原来得偿所愿不止会感到高兴,同时也会感到委屈和不甘,他们都没为自己而活,尽管去与邪魔斗争是为万民福祉,但他们执子之手便是离经叛道,挣脱节神必须无我的束缚自私一回。

“笃笃。”

“笃笃笃。”

幢幢鬼影瞬间消失,比鬼祟更可怕的东西出现了。

这动静,像是鸟在用尖喙啄门。

二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默契地没去开门。

奈何这鸟赖着不走,坚持不懈地叨得人心烦。

巳予忍了一会儿,决定早死早超生:“去看看,你殿后。”

沈清明点点头,却走在巳予身前,符文撕开一道缝,一只黑鸟扑腾着飞进来站上房梁,两只橘色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它通体漆黑,油光锃亮,脚趾尖锐,虽然小巧,但很机灵,动作也很灵活,看上去很凶。

虽然如此,它也没有咬人的意思,而是瞪着那双鸟眼睛四处乱看。

沈清明观察片刻,说:“是通灵鸟。”

通灵,顾名思义,便是能与已故之人的灵魂对话,或者懂得非人生灵的语言,也可以进入人的梦中传递消息。

它听得懂人类的话,人类却听不懂它在叽叽喳喳些什么,黑鸟扑棱两个翅膀,叫唤着,巳予问:“它说了什么?”

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可是话却叫人咂舌,“它说,让我滚出林巳酒馆。”

“......”巳予皱眉,她林巳酒馆轮得到一个破鸟发号施令么?

巳予一鞭子缠住鸟腿,把它拽下来捏在手里,揪住鸟脖子,不爽道:“你让谁滚呢。”

这鸟灵活极了,骨头一缩,水一般从她手心滑出去,支棱着飞到账台边,脚趾在砚台里一阵乱踩后,跳上摆在一旁的酒账本,在上头踩出一个掷地有声的“滚字”。

这哪是通灵鸟,分明成了精。

不知收了谁的好处,竟然上酒馆来颐指气使,巳予心下一动,想到林巳酒馆的另一位老板姜衡,自檀柘寺一别已有一日,临走时神色大变,不知出了什么事。

她让沈清明掐指算卦,沈清明屈指掐一下,眉心拧得更深,“算不出。”

上回,姜衡算不出沈清明的方位,没过多久,他就出事了。

沈清明安慰她:“别怕,为了安全起见,节神有时候会隐匿自己的踪迹。”

但愿如此。

巳予惴惴不安,转头看见黑鸟还在鬼画符,不停在纸上来回跳跃,那鸟大约知道自己的笔墨不能见人,写完之后,自己端详了片刻,不满意地又踩了几脚,才叼起来给巳予看。

一举一动都在回避沈清明,拿账本的扉页挡住他的视线。

巳予歪着脑袋看了好半晌,才看出它润色了“滚”字,具象为“快让他滚”。

沈大仙约莫是第一次得到这种待遇。

巳予这鸟不知道为何执着驱赶沈清明,巳予撩起眼皮,彻底放弃这鸟是来找沈清明的想法,转而开辟新思路:“你得罪过它?”

沈清明不记得跟鸟有什么过节,他摇摇头,说:“唔,我觉得,它的眼睛有点......眼熟。”

巳予又想抓它,黑鸟警惕地蹿出去,飞到房梁之上。

沈清明欲言又止让巳予更加行坐不安,“像谁?”

沈清明看了一眼那鸟爬的字迹,跟写账本名录的笔迹不尽相同,但那双眼睛,沈清明不会认错,“姜衡。”他这样说。

尽管不知道黑鸟驱赶沈清明的缘由,巳予还是几乎立刻为姜衡申辩:“我没见过他养鸟,而且在我印象中,他最讨厌鸟,有一年我们南下时走到一半遇到一群乌鸦搬家,他神叨叨地说不祥,硬是临时转道往漠北去住了十几年。”

他们在一起朝夕相处四百多年,甚至记得那些细枝末节,沈清明打翻醋坛子,酸味十足地接腔:“是吗?我都没有跟你一起去过漠北。”

这醋吃的,巳予哭笑不得,“漠北有什么好,一年有大半以上都是冰天雪地,一天见不到几个人影,说不上十句话,不憋死都要闷死了。”

这倒是实话,不爱出门不等于不爱热闹,巳予喜欢听市井热闹的叫卖声跟孩童无忧无虑的嬉戏,那才是世间该有的样子。

人烟稀少的地方偶尔小住几日是情调,长年累月下去,只怕会郁郁而终。

解释等于哄人,沈清明受用无比,不咸不淡地说一句看似勉强的“行吧”。

黑鸟审时度势,又飞下来跳上笔架,黑亮的脚趾紧抠在细小的一根横木上,嘴里叼着账本,挂着“滚”字在沈清明眼前乱晃。

见沈清明岿然不动,它急赤白脸,围着房梁一阵乱飞,边飞边喊:“让他滚,让他滚,让他滚。”

吵死了。

秋风剑一扫,黑鸟轰然倒地,世界清净了。

会说话写什么字,还写得那么难看。

巳予最烦装相的人、哦,鸟了。

正中央吊着的照明灯笼晃了两晃,无风起浪。

巳予回头,看见原本亮堂堂的天一下子阴沉下来,巨大的阴影笼罩,那东西身形堪比溷逇,任何人在它面前都像一个小小的黄豆粒,要碾碎轻而易举。

巳予瞳孔一震,没来得及出手,酒馆的小窗户就被捅出一个窟窿,那东西蹲下身,从破口处往里张望。

眼大如井,硕大的眼白中间缀着一点诡异妖冶的红,像志怪话本里的魅惑人心的狐狸精,只是眼白上密布着红血丝,鼓胀着手指粗的青筋,如斯恐怖。

这是什么东西?

沈清明也不确定,摇摇头,“先别出去。”

有符咒压在门上,在屋里最安全。

然而不等他们反应,猛然间,一只大手疾风一样冲向账台。

这是一个人的手臂,虽然很快,巳予还是看清了手臂虎口处有一块红色胎记。

在哪里见过?

几个月前,安宁河边布施驱邪酒时,甄相手上也有这么一块印记。

秋风剑出鞘,水蛇似的缠住手臂,它意欲挣脱,沈清明收伞时流觞迸出,金光闪闪,只见沈清明伸手握住它,手起剑落,那个手臂就断成两截。

切断的手臂中毒似的变成漆黑的一根,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腐臭味。

手指还在不断蜷缩,祟气没散,巳予撤剑一挥,剑尖出飞出五到铜钱的虚影,鞭笞出祟气,手臂终于一动不动,彻底老实了。

那东西只想顺点儿点儿银钱,没想到就被斩断一只手,捂着半截胳膊,疼得龇牙咧嘴,慌忙逃窜而去。

灯笼渐渐恢复平静,听起来应当跑远了。

巳予凑近看地上那根比房梁还粗的手臂,黑黢黢的,只有那块胎记亮着光,确乎跟甄相手上的一模一样。

不祥的预感要成真,巳予担忧道:“这好像是对面的真相小馆的老板甄相,他怎么会变成这样?”

一个寻常人摇身一变成巨型怪物。

强烈的不安让巳予眉毛狠狠跳了几下,“有什么导致了异变。”

沈清明点点头,“恐怕不止甄相。”

巳予站起身,直接从甄相砸出来的洞走出酒馆,看见巨人献祭一般,浩浩荡荡朝着一个方向走去,沿途屋舍瞬间夷为平地,繁荣的上京城即将成为一片废墟。

烈日当空,烟尘漫天,巳予看到满目疮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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