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都市现言 > 不高冷的总裁不是好男主 > 第13章 第 13 章

不高冷的总裁不是好男主 第13章 第 13 章

作者:木念之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2-11-24 13:02:48 来源:文学城

关于伍经理提交上来的那份报告,方茉自然也看过。

里面介绍了朱家目前的情况,年纪最大的朱老爷子已经八十多岁了,跟着老大一家生活,房子也是在他本人的名下,而朱老爷子有两子一女,女儿远嫁,另一个儿子也在首都,买了房子但面积不大。

伍经理他们作为有经验的老员工,一般人能想的办法他们也都想过并用过,包括说服朱老二让他们去劝一下自己的亲哥和亲爸,可对方就是很坚定的一定要一千四百万,少一分都不行。

那他们总不能像个□□一样去逼人家吧?

元氏集团还要不要名声了!现在可是法治社会!

当时方茉浏览完后,也思考过还有没有其他办法,甚至想起了自己曾经好像看过一本小说,也是类似差不多的情况,里面是怎么操作来着?

哦,故意请人在朱老大面前说这块地因为什么不可逆的原因要贬值这类的,吓得人家赶紧说要卖,很简单的就成功了。

可换到现实中,这招显然不行。

没有人是傻子,如果这块地真的不行,那你们元氏为什么要买?

你们不应该是第一个跑,为什么还要继续买他的房子?

反正对朱老大一家来说,不卖大不了就维持现在的生活,要卖就必须按这个价来!

此时方茉如果作为决策者,那她应该怎么做呢?

方茉沉思片刻后,看着正在用眼神厮杀的元淮璟和赵炎,无奈轻咳一声,见两个人注意力都过来后就开始提问。

“学长,你知道他们家如果真拿到一千四百万后会怎么花吗?”

既然一时没有好主意,方茉就想到了逆推一下看看。

从结果看过程,说不定其中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呢。

闻言的赵炎笑了,他没想到方茉这么快就和他想到一块去了。

“我刚刚和朱老大聊过。”赵炎当时单独留下来就是想问这个问题:“他也没瞒着,就表示都用来买房,有剩余的全用来装修。”

方茉继续问道:“那打算怎么买?他们三个子女是想怎么分的?”

朱老爷子年纪大了,卖不卖房子对他来说诱惑力并没有那么大,反而是那三个子女的想法才更重要。

就像他现在是和朱老大一家生活,那朱老大说不卖或者要卖高价,朱老爷子就不会有任何意见。

方茉的这个问题,赵炎也依旧有答案。

也许一开始朱老大是没想和他说这么详细的,但架不住赵炎“聊天”的本事好,三两句直戳人心,一下子就把话套出来了。

比如:“你们两兄弟肯定占大头吧?远嫁的女儿分个百万就顶天了!”

朱老大瞬间反驳:“百万?她又不养爹,凭什么分那么多?!给个十万都是我大方了,再说了出嫁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

又比如:“那你们两兄弟总平分的喽,要是能拿到一千四百万的话差不多一人买个两套房,自己住一套,租出去一套,这个生活,不要太美哦。”

面对这个问题,朱老大犹豫了一下,脸色依旧不太好,不知想了什么,开始和赵炎吐槽。

“小兄弟,我也不是说小气,但你说说,这么些年,我爹都是我家在养,老二家就每年给个千把块钱,这年头这点钱能干什么?”

赵炎连连点头:“是的是的,还是大哥你孝顺啊!这房子本来就是你爹的,那怎么分还不是你爹说的算,你这么些年养下来,你爹肯定记得你的好的。”

这话一出,朱老大脸上就带上了笑容,一副遇到明白人的样子。

“那是的嘞,你看我二弟家里本来就有一套房了,又只生了一个女儿,我可是有两个儿子的!这年头,谁家父母不给儿子都准备一套房啊,我们老朱家可是要靠我那俩儿子传宗接代的。”

不提这些对话里有多少槽点,至少方茉的疑惑得到了解决。

这朱家老大显然是想占拆迁款的大头,如果真的有四套房,最好能占到三套房的比例,至于朱家老二同不同意,那就和方茉没关系了。

既然他拿到钱也是想买房,方茉瞬间就想到了一句广告语:“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元氏集团可是以房地产行业发家的,首都的房子,不说一半,起码也有四分之一都是元氏造的,每年光园区、大厦的租金都能养活整个元氏集团。

方茉笑了一下,看向赵炎:“赵哥,考验一下默契?”

赵炎也笑着点头。

下一秒两人异口同声:“以房换房!”

这就和政府拆迁差不多是一个道理,但比起政府要等上个好几年,元氏在这一方面显然更占便宜。

朱老大这件事其实并不难,伍经理他们未必想不到这点,只是想“以房换房”的话,必须得元淮璟同意。

只有他点头了,伍经理才能让人着手去做,毕竟这里面的水分实在太多了。

你一套五环的房子和三环的怎么比?

你这套房子近地铁,交通方便就是卖的贵,即使是同一栋楼,不同的楼层还不一样的价格呢,外人知道的永远是“标准价”。

如果直接给钱,数字在那骗不了人。

但如果换成是房,谁也说不好究竟这便宜是给朱老大占了还是元氏占了。

老话说得好,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

而且对朱老大一家来说,能通过“内部价”直接买到现房,也比他们去跑来跑去打听的好,相信伍经理他们的口才绝对会让朱老大他们一家同意。

但是涉及到“以房换房”的话,就不是伍经理这个项目组能解决的事了,他要是自己去联系元氏负责房产的那些部门,麻烦不说还浪费时间,说不定人家都不搭理你。

没有人喜欢额外又没有钱的工作,除非老板亲自发话。

从元淮璟的角度看,他根本不在意多给四百万,早一天开工就早一天结束,早一天结束就早一天赚钱,从长远看绝对是越早搞定越好。

偏偏伍经理汇报时不说自己的想法,仿佛真的无计可施才去求助,一旦房产组那边有怨言,觉得麻烦,就可以直接来一句:都是老板的主意啊。

职场各个都是老狐狸,员工和员工之间,员工和老板之间,有些交锋可能在你没注意前就已经厮杀了几十回了。

但你要问元淮璟生不生气?

他明白伍经理的小聪明,根本不会为这种小事生气,最多用个冷脸吓吓人家,别老是拿自己当筏子。

这就是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区别,方茉和赵炎以后肯定也会遇到这种情况,只多不少。

想要管理好一个公司,里面的学问实在太多了。

方茉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都还在想这件事,而且越想越深,越想越觉得就这么小小的一次行动,却涉及了不少职场厚黑学。

比如最后想出以房换房后,元淮璟又补充一句:“最多只换三套。”

这是为什么,难道是想看朱老大他们一家为了房子打起来?

应该不至于吧?这就好像突然留了个课外习题,让方茉忍不住想解出正确答案。

她啊,还有的学!

更没想到的是,元淮璟会愿意手把手教他们这些东西,哪怕日后新公司赚钱了也代表元淮璟赚钱,但人家能这么做,让方茉心里总是多一份感激的。

撇开性格不谈,元淮璟这个人其实挺……方茉顿了一下,算了,撇不开。

她还是老实工作赚钱吧,别老是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到家以后的方茉就甩甩脑袋,把自己切换成居家模式。

工作时要认真,但也要劳逸结合,今天她已经够累了,都这个点了就给大脑放个假吧。

「K宝:小末,我和雅雅到首都啦~你这周末能不能来啊?」

洗漱完,方茉就看到了小伙伴发来的消息。

其实今天群里一直很热闹,方茉白天没时间看,晚上点进去时已经是99 ,大家都很期待这次难得的见面。

像K宝这样的自由职业者更是提前好几天就到了首都,边玩边等待周日的到来。

方茉想了想这周的安排,除了朱老大这一件事,目前来看其他并没有紧急的工作。

当然,还是那句老话:人在职场身不由己。

「末染:成功几率高达99%!」

然而早就看穿方茉社畜本质的K宝并没有因此放心,只是严肃地表示:要是你老板这次还敢突然抢人,我就拿伽利略大炮轰死他!

说完,就配了一张她本人手持大炮的照片,这也是K宝这次cos的人物。

帅气又可爱,方茉脑海中甚至浮现了元淮璟被一炮打到然后灰头土脸的样子。

哈哈哈——

安静的小屋里,顿时响起愉悦的笑声。

「末染:好!到时候我就在旁边给你加buff!打倒万恶的资本主义!」

带着唇角的笑意,和小伙伴互道晚安后,方茉很快关灯陷入沉眠,反倒是被“无辜”炮轰的元淮璟那边还灯火通明。

他正在自己的“快乐屋”里欣赏这次的装备。

一旁的赵炎则在帮着组装,同时吐槽这玩意实在太麻烦了。

“你真的要穿这套?我光手拿着都重死了!”

赵炎勉强也算半个二次元,看过不少动漫,也偶尔会和元淮璟去逛逛漫展,但他还是不能理解元淮璟对此事的热爱。

九月份首都的天气挺热的,漫展里面更称不上凉快,穿这一套待不到一个小时就得中暑吧?

“你懂什么?”元淮璟半个眼神都没分给赵炎,满眼喜悦地摸着这套金属外衣:“这就是爱啊!为了克鲁斯!这点辛苦算什么!”

赵炎:“……我觉得你和学妹大概挺有共同话题。”

上次去方茉家,看那满墙的手办,就知道她也不遑多让。

元淮璟沉默一瞬,在曝马甲多一个同好和形象间还是选择了后者,他不在意的挥挥手:“不行,在方秘书眼里我可是运筹帷幄、冷酷无情的高冷总裁,你看哪个总裁还去玩cos的?”

停顿一秒,元淮璟继续道:“作为一个好老板!我有义务维护好我在方秘书心中的形象!”

“偶像塌房是一件很严重的事,算了,和你说你也不懂,毕竟你又没形象!”

闻言的赵炎忍不住翻白眼,屁个形象!

元淮璟你最好能瞒一辈子,不然到时候我一定会把你狼狈的样子拍下来,加上相框挂你床头!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攸洛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攸洛 80瓶;今天早睡了没 10瓶;虞夕 2瓶;歆婵、查理苏的未婚妻、半杯水、相思子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3章 第 13 章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