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仙侠玄幻 > 被渣女配重生了 > 第20章 第二十章

被渣女配重生了 第20章 第二十章

作者:夕阳大帝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3-06-03 15:51:13 来源:文学城

叶红染戒心一起,手中凝出赤焰剑。

就在叶红染以为魅珠会对她出手时,不料下一刻,魅珠突然双膝一弯,朝她跪下去道:“多谢恩人相救。”

叶红染:“???”

魅珠话音犹落,这时,数不清的精怪蛇虫从草丛中钻了出来,化作人身,伏地对她叩首:“多谢恩人相救。”

叶红染转眼明白了过来。略一沉吟,对众人道:“蛊婆已死,你们自由了,都回家去吧。”

魅珠没有动,其他精怪也没动。

过了少顷,魅珠埋着头,音色凄婉道:“我们没有家,昔日的家园已被蛊婆毁得一干二净,如今,我们无处可去。”

叶红染:“那你们……”

“请恩人留在这里,做我们的新谷主吧!”魅珠诚挚说道。

叶红染:“……”

叶红染:“我还有事要做,不会在这里停留太久。”

闻言,魅珠语气黯然,愁眉苦脸地说道:“那可如何是好?你杀了蛊婆,解救我们脱离水火,于我们而言,便是再生父母,我们只愿意推你为谷主,听你号令。”

叶红染往众人身上一扫,之后,故作一声叹气:“既然如此,罢了,我若继续推拒实在说不过去。”

魅珠一听,立时换上一脸喜色,心道:太好了,这个烂摊子总算有人接了。

然而欣喜不过片刻,却听叶红染拖着声音道,“不过,我做你们的谷主有一个条件。”

叶红染同意坐这谷主之位,并非一时兴起,盲目抉择,而是考虑完自身处境后才做的决定。

她猜测蛊婆死后留下了不少宝物,自己只有成为谷主才能顺理成章地将其收入囊中。所以与其空手离去,倒不如顺水推舟,先收完宝贝再做下一步打算。

魅珠抬起头,轻声含笑询问:“请问什么条件?”

叶红染暂且没说什么条件,而是望着魅珠,先问道:“魅珠,你是什么妖?修为在什么境界?”

魅珠:“……”

魅珠笑容不减的曼声回道:“我是蟒蛇妖,修为金丹巅峰。”口气隐含骄傲。

对方的法力修为放在百毒谷中并不突出,只能算是中等水平,看不出自己的真身和实力,魅珠倒是也能理解。没办法,谁也不愿意接手这个烂摊子,只能把她推入火坑。

就在魅珠幸灾乐祸时,叶红染忽然表示认可地点点头:“挺好的,你愿不愿意做副谷主,辅助我?如果你同意,我便答应坐这谷主之位。”

魅珠嘴角抽了抽。

让魅珠帮忙,叶红染出于两个方面考量。一来自己大仇未报,确实不能久居于此,无暇分身;二来,魅珠能够常年随在蛊婆身边效力,想必能力和修为在众妖里面算是比较突出的,有她辅助自己,自己也可以落得个轻松自在。

魅珠匆忙想了一下,觉得坐这副谷主之位,总比正谷主要清闲快乐许多,于是应下道:“魅珠愿意。全凭谷主的吩咐。”

魅珠话音一落,众精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很快亦对叶红染齐齐叩首:“全听谷主吩咐!”

叶红染露出些许满意的神色,背过手去,沉声对众人约法三章:“我既然继任了这谷主之位,那么先前的旧规便一概不作数了,往后一切都要听令于我。首先有三点需要大家牢牢遵守,第一,我的身份要严格保密,绝对不可对外透露半分;第二,但凡入谷的外人,除非对方刁难在先,否则不能滥杀无辜,蓄意伤害;第三,在我的领导之下,我必然会护你们周全,当然,人无完人,如果对我有不满或另有想法之人,可以随时告诉我,我不会苛责为难,必然放其自行离去。”

众人听完之后,连声应是。

“魅珠,”

被突然点名,魅珠身体一僵。

叶红染吩咐道,“等下你将所有人的名单整理出两份,一份自己留着用,一份交给我。”

本想着毒姥一死终于可以出去潇洒快活大展身手的魅珠此刻忍不住捂住胸口,心塞地回道:“是,谷主。”

叶红染交代完,又与魅珠交换了传音玉简后,方独自回到洞府,开始里里外外搜敛黎艳娇留下的遗物。

她心想黎艳娇从魔宫逃出时,身上必然带走了不少宝贝。

可是,翻了半天,眼看将洞府翻了个底朝天,除了一堆瓶瓶罐罐的药丸,并没有找到什么好东西。

她站在雕花窗前,思忖着兴许是黎艳娇将宝贝都藏了起来,于是掏出传音符,传音问魅珠:“蛊婆生前,可有说过什么地方,禁止你们踏入?”

少顷,魅珠回道:“有的。此地有处地窖,就藏在洞府后面。蛊婆说里面关押着一只怪物,性情十分凶残,不许我们旁人靠近那地窖半步,否则,可能会被那怪物伤到性命。”

“怪物?”

叶红染一愣。

“是,”魅珠转念又道,“不过,蛊婆所说的怪物我们谁也不曾见过,无法确定真假,谷主……可要去看看?”

叶红染想着黎艳娇此举有可能只是为了掩人耳目,不一定属实,想了想,道:“今日天色已晚,明日我们一起去看看。”

次日一早,叶红染与魅珠带上了各自的护身法宝,来到山门的另一侧。

地窖位置较为隐蔽,周围长满了杂草,像是被荒废多年,未曾被人踏足过。

二人走近,拨开杂草,看到入口之处被一块旧木板挡住,左侧落着一把铜锁。

叶红染抽出赤焰剑,往后退开一步。接着对准铜锁,向下一划。

“哐啷”一声,铜锁被一劈为二。

叶红染持剑挑开木板,只见脚下是延伸到地窖的木质台阶,里面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

她拿出一只火折子照亮,往里面扫视一圈,发现内部空荡荡的,所谓的怪物并未看到,只看到结着蛛网的角落里放着一只破旧的箱奁。

“魅珠,你随我一道进去,注意防范。”叶红染道。

魅珠应“是”。

二人踩着木梯,一面小心地步入地窖,一面四处观察。

直到走到那只箱奁面前,叶红染以袖掩住口鼻,退身慢慢将箱盖掀起。

好在箱子并没有布置什么机关,直到将其完全打开后,叶红染只看到箱内除了几本积了一层灰尘的书籍,以及一只标记着“易容丹”三个字的青色小瓶。而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叶红染将易容丹收入囊中,又拾起最上面的一本书,随手翻了翻,发现书中记载的都是关于秘术方面的内容。

虽然没有找到法宝有点失望,可好在也不是一无所获。

叶红染将东西收好后,又确认了一遍此地再无其他宝物,于是起身对魅珠道:“我们走吧。”

正要转身离去,忽然,附近传来一阵细微的声响。

叶红染脚下一停,对魅珠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二人屏息细细探听,很快,那声音再次传来。

而这声音像是被隔着一堵墙,由锁链划过地面发出来的。

魅珠毛骨悚然地看向叶红染,大气不敢出。

叶红染示意她随自己来。

魅珠轻手轻脚地随在她身后,与她走到一面石壁前。

这时,叶红染凑近再听,不出片刻,确认了那声音正是来自石壁对面。

她心头一凛,警惕地退开半步。

魅珠小声与她咬耳朵道:“难不成这里真有什么怪物?”

魅珠惜命,加上曾经碰过壁,纵然自身修为不低,可如若真遇到比自己厉害的怪物,还是有些犯怵。

叶红染顿了顿:“是不是怪物,看一看就知道了。”

说罢举着火折子在石壁左右一扫,看到有一支嵌入石体的烛台。

她试着转动了几下,紧接着,随着沉闷的声音响起,石壁从中间分裂划开。

与此同时,一个奶声奶气的暴躁声音从里面传来:“老妖婆,你快放了我!否则等我出去以后,定要你好看!”

二人下意识往后退开两步,作防备姿势。

不料下一刻石门大开,出现在她们面前的并非什么怪物,而是一只体型娇小、额心闪烁着一枚火焰印记的红色狐狸。

这小狐狸一身火红皮毛,四只结满血痂的爪子被铐在漆黑沉重的玄铁链中,此刻正龇牙咧嘴地瞪着她们,一副暴怒很不好惹的表情。

叶红染愣了愣。

她瞧了瞧那颗毛茸茸的脑袋,又往下看了看那四只指甲都没长齐的小短腿。

恐怖倒是没有,反而觉得有些……可爱?

“此处怎么会有火狐?”

魅珠瞧这灵兽修为不高,又被囚禁,松下心来,好整以暇的抚着自己胸前的一缕发丝道。

火狐本是上古灵兽,万年前仙魔一战,火狐一族几乎灭绝。这畜生出现在这里,确实引人好奇。

叶红染若有所思,心想定是当年蛊婆发现了它的踪迹将它捉住,之后将它关在此处的。

“小狐狸,”

叶红染走到火狐面前,支手端着下巴质问,“你口中的老妖婆,可是蛊婆黎艳娇?是她将你关在此处的吗?”

叶红染不清楚此物来历,出于安全起见,觉得还是先问明白再说。

火狐渐渐收起凶神恶煞的表情,然后一脸呆萌地望着她,眨了眨眼睛,奶声奶气地反问道:“你是谁?是老妖婆派你来的吗?”

小狐狸突然变得一脸萌,加上这个软软的小奶音,令叶红染莫名心中一软。

但转眼她又回归正色,一本正经道:“老妖婆已经死了,你无需害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火狐一听,顿时间,两只圆溜溜的黑眼珠,盈满了泪花。

就在叶红染不禁看愣了时,这时,它突然纵身一跃跳到自己怀里,然后用毛茸茸的脑袋拱了拱自己的胸口,委屈巴巴地恳求道:“姐姐~你快带我离开这里,嘤嘤嘤~我好害怕。”

叶红染:“……”

这是在向她……撒娇吗?

预收文《夫子》,喜欢可以收藏一下哦~

苏萦第一次见到夫子温仲仪时,他一身白衣如雪,干净的不染凡尘。他生得儒雅清隽,白皙修长的手指轻抚琴弦时,好似在拨动她的心。

发现姜萦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温仲仪的动作倏然一停。

清冷的目光落在少女身上,温仲仪淡声道:“公主,请注意看琴。”

苏萦玩味一笑。

她欺身上前,眼神痴缠在他脸上,娇声道:“你长得好看,我就想看你……”

……

大概是一个撩汉却被病娇套牢的爱情故事

白切黑夫子x恃美行凶学生

架空,乱世背景,男女主年龄差六岁;男主前期寄人篱下,后期复国

女撩男,女主色胆包天,肆意妄为,不排除强取豪夺,然后撩完就走不负责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0章 第二十章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