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瑟习惯于比其他人早两小时开始晨间训练,一方面是为了兼顾领主的工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错开时间,避免让校场的教头和见习骑士过于紧张。
所以当她来到校场的时候,并没有料到自己会遇见黎塞留。
“早安,希瑟大人。”
“早安。”希瑟沉默了片刻,“距离训练开始还有很久,你是记错时间了吗?”
“不,我确实是来训练的。”对方谦逊地答道,“兄长总是告诫我,我们和其他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想要成为优秀的骑士,就必须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努力。”
希瑟赞赏地点了点头,布雷泽家族总能出现武艺超群的骑士不是没有理由的。
“请问……”黎塞留的目光滑落至她腰间,“那就是瓦哈拉剑吗?”
“不错。”她取下佩剑,“想试一试吗?”
黎塞留双手接过剑:“它的护手看起来比一般的剑更窄。”他抽出剑刃,“剑身也更短,更宽……它是单刃的,这是训练专用的剑吗?”
“不,大部分瓦哈拉剑都只开单刃。”
“自从您在竞技大赛上大放光彩后,瓦哈拉剑曾经在王都流行过一段时间……可惜没能持续太久。”黎塞留将剑递还给她,“我当时还非常年轻,对那时的情况了解甚少,但据说许多人都掌握不了使用瓦哈拉剑的诀窍,最终放弃了。”
他说得很委婉,但希瑟知道实情——不同于单手和双手兼顾的骑士剑,瓦哈拉剑的剑柄太短,注定只能单手使用,而且必须向挥舞战斧一样劈砍,这种战斗方式在注重表演性的竞技大赛上显得不够美观,许多贵族嫌弃瓦哈拉剑用起来太过粗鲁,轻蔑地称之为“蛮刀”。
“语言是苍白的。”她拔出剑,兵刃的勇武只能用行动证明,“不妨让我展示给你看。”
闻言,黎塞留一下子睁大了眼睛,神情中多了一丝跃跃欲试:“烦请赐教。”
希瑟曾与他有过一次交锋,但当初对方还是一名青涩的新手骑士,身体的各项能力还未达到巅峰,经验也少得可怜,她不认为自己的胜利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
事实上,黎塞留·布雷泽确实有了脱胎换骨般的成长——四年前的比武竞技大赛上,他就像一匹小马驹,轻盈、迅捷、充满活力,可是性格莽撞,进攻太过冒进。当时希瑟就知道,这名年轻的天才必须尝到一场惨败,方可在日后走得更远。
当年的预感如今化为了现实。他变得更高,臂膀更加有力,并且更加谨慎。尽管不熟悉瓦哈拉剑的战斗方式,但黎塞留依然凭借对单手剑的应对经验接下了她的第一招——刀剑相击,发出哐当一声巨响,即使是剑身颤动留下的嗡鸣也足以使人牙齿发酸。
黎塞留用的是双手剑,无法用盾防护,只能以剑抵剑。刚才那一击可能让他的虎口发麻了,当希瑟再次进攻时,他的第二次招架显得有些迟缓,手臂下沉的幅度更大。
他咬紧了牙关,想要调整姿势与她抗衡。希瑟忍不住怒斥:“你在干什么?!你的指槽①呢?为何不用它卸我的力!”
黎塞留愣了一下,身体明显比大脑更快一步,本能地调整了剑身,利用指槽让她的剑刃滑至剑锷,旋转剑柄卸下她的攻击——动作不是很熟练,但还是顺利完成了。
锋刃划过钝金属时发出尖锐的声响,好似战马在嘶鸣,让希瑟心神激荡。她几乎用尽了自制力,才没有瞄准他左手的破绽挥剑砍向他的侧腰。黎塞留是一名好对手,想要不对他动真格实在太难了。
他后退一步,方便挥舞长剑——对方的臂展和剑身都比她长,这个距离于他有利。但单手剑此刻发挥了它的优势,希瑟用盾牌轻松挡下了这一击。
他没有停止攻击,最初的谨慎和试探过后,战斗的热情和常年锻炼留下的肌肉记忆开始接管身体。
“很好!很好!”她激励他,“上前来,逼迫我后退!不要靠蛮力,用你的剑锋!”
希瑟不再动剑,只是用盾牌格挡他的攻击。黎塞留出剑的速度很快,极少有使用双手剑的人能像他这样迅速,映照在剑身上的白光在视野中飞快闪烁,犹如跃动的光斑。在最初的慌乱后,他逐渐找到了攻击的节奏。即便是希瑟也不禁暗自赞叹他的天赋——难道布雷泽的血脉中真的流淌着骑士之血?
然而,为了捍卫瓦哈拉剑的荣誉,她可不会放任黎塞留就这样取得最后的胜利。
“你做得很好,孩子。”她毫不吝啬自己的称赞,同时重新架起了剑,“热身结束了。”
黎塞留是实力一流的骑士,因此希瑟不必像面对其他人那样顾虑他的安危。她用盾挡住了他的下一击,借用惯性将他的剑身推了出去。
这四年以来,黎塞留应该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仅仅是这样还不够,至少不足以让他在失去平衡后及时做出调整。当她挥剑劈向他时,支撑他做出反应的已经不再是肌肉记忆,更像是一种求生的本能——即使如此,这种本能也只能奏效一次。
当希瑟挥出第二剑时,剑刃划过了他的面颊,留下一道细长的伤痕。
第三剑,黎塞留勉强招架住了,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差一点握不住剑。他尝试用之前的方式卸掉她的力道,希瑟当然察觉到了,但她任由他这么做,以便他积累更多的经验。
黎塞留试图再次进攻——以他表现出的疲态而言,他的进攻速度意外地没有多少下滑——可惜希瑟早就判断出了他的下一步行动。她与无数强大的敌人战斗过,其中不乏命悬一线的瞬间。对方被逼至绝境的灵光一闪,只不过是她目睹过太多次的场面。
她没有闪避,没有格挡,只是向上挥砍,击中了他的剑身。刀剑相撞的瞬间,随着一声令人心惊胆战的巨响,黎塞留的剑柄脱手而出,银剑在半空中翻转了几圈,最终落在了远处的干草堆里。
希瑟收剑回鞘,但热血仍在她的体内沸腾:“失礼了。”
黎塞留站在原地,脸上一片空白,似乎还没有回过神。好一会儿过去,他才慢慢呼出一口气:“感谢您的赐教。”
希瑟看着他擦了擦脸上的汗,刚才的伤痕已经渗出了血珠,但他浑然不觉,仿佛没有意识到自己把血抹在了脸上,只是转身走去将剑捡起来。当他弯腰的时候,表情看起来还有些惊魂未定。
她忽然感受到了一阵迟来的内疚……刚才她是不是太认真了?居然对一个比自己小两岁的孩子下重手,实在是有失长辈的风范。
“瓦哈拉剑和骑士剑的使用方式确实很不一样。”黎塞留感慨道。
“瓦哈拉剑是由骑士剑演变而来的,只是根据纳维亚人的习惯进行了调整,比起长剑,更接近砍刀。”她解释道,“纳维亚人习惯用战斧,因为斧头既能作为武器,也可以用于砍树造船。”
不过瓦哈拉剑外观华贵,做工精良,大多数纳维亚战士即使不常用剑也会去专门定制一把,作为地位和荣耀的象征。
“这把瓦哈拉剑是您的佩剑吗?”
“没错。”
“相较于您的力量,它看起来好像有点轻。”黎塞留说,“以我个人之见,这把剑恐怕得再长三英寸才能符合您的需求。”
他说的不错,这把剑并不适合她,然而……这是西格德的佩剑,当时他才十七岁(并且永远停留在了这个年纪),力量上并不及她。希瑟留用它更多是出于纪念。
这些内情当然不适合向黎塞留吐露,她只好含糊其辞道:“这是……故人的遗物。而且我很少用剑,只是平日会保持练习。战场上风云变幻,熟悉的武器越多,在突发意外的时候就能有更多选择。”
“原来如此。”黎塞留若有所思,“这么一说,虽然您在单人比武时的长枪技术也十分卓越,但果然还是团体赛中使用战斧时的英姿更令人印象深刻。”
对方恳切的语气和敬仰的目光让希瑟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她的注意力很快又转移到了他的长剑上——剑柄的护手并非骑士剑常见的十字形,末端微微弯曲,整体呈弧形,有如弦月,可能是为了方便用剑柄格挡而特意设计的。柄尾球上雕刻着象征布雷泽家族的三瓣百合花。
虽然希瑟对于这种弧形护手究竟能对格挡起到多少作用抱有怀疑,但长剑整体精美的做工是无可挑剔的。任何一个对兵刃有点鉴赏水平的人,在看到这把剑时都会不由得露出微笑。
黎塞留看到她笑了,有些迟疑地问道:“我的剑有哪里让您发笑吗?”
“不,只是觉得这是一柄难得的好剑,打造它的工匠一定非常优秀。”
听到她的称赞,黎塞留有点害羞地笑了:“这是兄长送给我的成人礼——噢,我说的是二哥克莱蒙梭爵士,他曾在四年前与您交过手,不知道您是否还记得他。”
希瑟当然记得克莱蒙梭,既是因为他实力出众,也因为他是王族的贴身护卫,曾多次保护英格丽不受歹毒之人的危害。
不仅如此,在阿利斯特自认为北境已经名存实亡,毫不客气地为了自己的情妇而公然羞辱英格丽时,克莱蒙梭爵士依然坚持将每年比武竞技大赛的鲜花王冠献给王后,维护她的尊严,是一位难得兼具实力和品性的优秀骑士。
“克莱蒙梭爵士武艺超群,确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说,“你也是如此,黎塞留爵士,以你的天赋,只要保持现在的勤奋努力,终有一天会成长为不逊色于你兄长的骑士。”
闻言,黎塞留腼腆地低下了头,轻声道:“您谬赞了……”
训练告一段落后,希瑟坐在校场边的木桩上,将剑身擦拭干净,又用剑油仔细保养了一遍,才将它插回剑鞘。
“对了,你的剑看起来好像也能单手使用,但一直没有看到你用盾。假如你需要定制一面新盾,我刚好认识一位很不错的木匠……”希瑟边说边抬起头,却发现黎塞留不知何时已经把上衣脱了,吓了她一跳。
对方连忙解释道:“抱歉,我实在太热了……我、我是说流汗的那种热……②”
希瑟见他浑身是汗,表示了理解:“激烈的战斗确实会让人热血沸腾,不过北境天气寒冷,你这样会感冒的。”
“是,日后我会多加注意。”
“另外,训练结束后可以去公共澡堂暖和一下身体。”说到这里,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北境保留了许多纳维亚人的传统,所以对整洁十分重视。每周六都是固定的洗浴日,无论前一天你是否清洗过身体,周六都必须洗一次澡。”
“是,大人。”
希瑟严肃地看着他:“这件事非常重要,黎塞留爵士。我知道南方人有用香水遮掩体味的习惯,但这在北境是绝对不行的。”
黎塞留的脸变得更红了:“请您放心,我平常也很注重卫生,绝对不会很长时间都不洗澡的!”
当他用衬衫擦汗的时候,希瑟打量着他的身体——紧实有形的肌肉证明了他平日的严格锻炼,他的肩膀比她见过的大部分南方男性都要宽阔,手也更大,这可能就是布雷泽家族容易出顶尖剑士的原因,但和典型的南方人一样,他的体毛要比北方男性稀疏得多……
思绪至此,希瑟发现黎塞留已然被她看得满面红晕,他真是一个容易脸红的人:“噢……对不起……”
“没、没关系!”黎塞留拘谨地双手握住剑鞘,眼神躲闪,看起来比她还要慌张,“您想怎么看都行,我已经是一个男子汉了……我是说,请别误以为我是那种性格忸怩的人……”
“我理解。”
其实希瑟在军队中早就见惯了男人的身体,但联想到昨晚瑟洛里恩脱衣服时也表现得很拘谨,她本以为是他内心深处不愿与她同床共枕的缘故,不过现在看来,也可能是因为王都人在这方面比较保守,不喜欢被人注视身体。
难得提前离开一次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希瑟很快就找了个理由离开,好让黎塞留保有一点**。
甫一走进城堡东翼,她就看见书记官胡尼神色匆匆地走了过来。
“噢!谢天谢地,大人,我正要去校场找您呢。”见到她,对方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顺带擦了擦头上的冷汗。
希瑟知道她的书记官有点神经衰弱,时常会陷入焦虑,但这种程度的反应显然不合常理:“怎么回事?”
“大公会议③的代表今日又来了。”他面露难色,“至于目的……想必您也知道,他们希望恢复神圣的……”
“神圣的教团武装。”希瑟替他说完了,“而这是不可能的。我不在乎教会在王都享有怎样的权力,但是在北境,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宗教武装势力。”
“这是当然的,大人,可我只是一个人微言轻的书记官,并没有资格对格雷厄姆主教说不……”他唯唯诺诺道,“恐怕这一次也得您亲自出面才行。”
“我明白。”她揉了揉太阳穴,“我需要先洗个澡,会面安排在半个小时后。”
“是,大人。”胡尼回答,“对了,有一封来自王都的信。您是想现在就拆看,还是我先替您送到书房?”
“直接给我吧。”
她本以为这是英格丽寄来的结婚贺函,接过信后却发现火漆上的图案是欧根家族的闪电雄鹰。
她感觉自己的心跳停了一拍。
“大人……您还好吗?”胡尼的语气中充满了不安。
希瑟沉默了片刻,低声道:“没什么。”她将信交还给他,“把它烧了吧。”
①有些西洋剑会有一小截不开刃的剑身(通常位于剑柄处),这个部位被称作“指槽(Ricasso)”,通常会做得比开刃的部分窄一点。
②经典英语笑话:“I'm too hot”既可以理解为“我太热了”,也可以理解为“我太火辣了”。
③大公会议:即教会的议会,通常负责民众信仰和教会管理相关的工作。
#前面也提到过,纳维亚人的文化习俗借鉴自维京人。不同于大众认知和影视剧里常见的“头发乱糟糟,衣服脏兮兮的野蛮人”形象,维京人其实非常注意整洁,不仅经常洗澡,勤换衣服,也很重视头发和胡须的打理,可以说是中世纪欧洲最爱干净的民族了。
#重要人名汇总:
胡尼:女主的书记官。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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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