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上,兰庭动了动有些僵酸的肩膀,随口问道:“刘小姐家的老宅子,在什么地方?”
“嗯?”谢明茵睡得迷迷瞪瞪,过了会,她才清醒过来:“噢,在福临街。”
靠在长姐身上,真舒服啊!
兰庭敛下了眼睫,这么巧吗,不过,趁此时去看看也好。
不多时,马车就到了福临街,就见礼部侍郎家的下人,已经在外等候,这老宅子是寻常百姓住的院落。
侯府的马车上,有特制的徽纹,很容易就辨别出来。
兰庭与谢明茵下了马车,并肩往里面走去,谢明茵满心期盼,兰庭心不在焉。
到了里面,正有一位与谢明茵同龄的小姐等候,知书达理,亭亭玉立的,见着谢明茵,明显眼前一亮,谢明茵快步走过去,看起来二人关系很密切。
双方分别见过礼后,刘小姐笑盈盈的,一双眼睛笑成了弯月,唤了她一声兰庭姐姐:“姐姐唤我雯月即可。”
然后,就带着二人去看猫儿,边走边说:“这原是我父亲未曾当官时,祖母为了父亲进京赶考买下的,地方小了些,但挺清净的,住了好几年,现在也舍不得卖了。”
猫被安置在后罩房,谢明茵一看见毛茸茸的小猫仔,差点就扑上去了,刘小姐也笑眯眯的。
看着两个小姑娘逗猫上了瘾,兰庭说了一句:“我出去走走。”
谢明茵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自然不想太早回去。
听见长姐要出去,只顾得上“嗯嗯”地点头。
这次出来,她和谢明茵各自只带了一个丫鬟,后面还有仆妇,兰庭完全没想过,这猫带回去,是要养在信芳堂的。
她只是当自己来做个陪客。
走出后罩房,兰庭问红霜:“我记得夏妈妈说,章氏在福临街,对吗?”
红霜称是,说:“就在这条街的街尾。”
兰庭没有多言,让人去与三小姐说了一声,就出了刘家的老宅,往外面的街尾去了。
红霜跟了上来,要同她一起过去:“小姐,奴婢跟着您。”
“不用了。”兰庭摆了摆手,让红霜等人留在了外面,自己朝街巷面走去,越往里走,越有些阴冷。
幸而,很快就看到了那间院子,围墙外种了一大丛的翠竹,兰庭走过来,随后微微叹了口气,看见这院子的门扇上着锁,台阶上落着一层厚雪,显然,章氏并没有在这里住。
扑了个空,她低低吐了一口气,转身往回走,举目扫了一眼四下,并没有人。
走出去三四步,到了竹丛旁。
“谁?”兰庭蓦然驻足,风雪摇动间空无人声,垂在宽袖中的手指渐渐握紧,横眉冷喝道:“出来!”
“许久不见,”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上,从背后欺来,头顶传来清越的嗓音:“兰庭。”
“火泽……”兰庭的气息略微急促起来,她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才转过身来:“你怎么会到盛京来?”
他难道不是应该在镜州定王府吗?
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是因为她?这个想法一闪而过,很快又被理智否决。
火泽不是这样的人,她太了解他了,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她所想的那样了。
这盛京的天,终于是要变了。
“你喜欢盛京吗,”薛珩微微垂首,捋了捋她柔软的鬓发,不答反问:“还是镜州?”
薛珩少时在南地久居,耳濡目染之下,说的都是镜州话,他的嗓音如敲冰戛玉,玉石之声般,口音本就偏向斯文温柔,更加显得这家伙人畜无害。
当初王府的人,就是如此被他骗了。
定王妻妹对薛珩一见钟情,而后,又因为见到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血腥场面,被吓得退避三舍,再也不敢与这厮谋面。
原道是一位光风雯月的如玉君子,哪知背后是十方赫赫的杀神。
早说了,薛火泽这人,只是看似纯良。
兰庭没有回答,接连反问道:“你接到我给你的信了,也是你告诉侯府的是不是,栀子花也是你送的?”
她问的很焦急,仿佛这次不问,下次就问不到了一样。
大概,是怕他死掉吧。
“所以,喜欢吗?”薛珩微微一笑。
他生的淡薄削瘦,轮廓如同干净利落的工笔画,眉头被春水融了一点墨色,却又蕴着如清江石的干净清冷,唇红齿白间,眼眸清冽又坚定。
偏偏这样一个人,唤作火泽。
“喜欢。”兰庭无奈地点了点头,知道她喜欢栀子花的,除了薛珩没有其他人。
她五岁见到的薛珩,也不过是十六岁的少年,日日食不果腹,颠沛流离,就这样,他还是收留了兰庭,给她取了名字,带着她辗转求生。
这十年间,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这么远。
也许是第一次离开他这么久,少女变得有些急躁,薛珩想。
他抬手掠去挡在二人之间的竹枝,不紧不慢地问:“你看起来,不高兴吗?”
“没有,我很高兴。”对于薛珩的靠近,兰庭稍稍别过头去,她就是有些生气。
三年前,兰庭十二岁,随廿三之龄的薛珩,一起进入定王府,薛珩为定王效劳,敬事不暇。
四个月前,兰庭到了盛京,为的是帮忙掩护定王府的人入京,后来,她与剩下的人返回镜州的路上,不想遇见了流匪。
自己也受了伤,只好在就近的望泉村寻了个居所养伤,另外让人返回镜州送信。
当时住在望泉村,屡有异动,她还以为是探子。
没想到,居然会是她的家人。
侯府的人委实不太中用,前几次过来查探时,都留下了没清除过的脚印,或许他们是觉得,一个村女不会注意这些。
可是,无论是她的身世,还是通知庆安侯府,薛珩都没有提前告诉过她。
就将她扔给了庆安侯府。
薛珩指尖抚过她的鬓边,眼眉低垂:“怎么,是嫌弃我了,侯府的大小姐?”
“不是,”兰庭绷起白皙的下颌,蹙眉说:“你身上的血腥味太浓了。”
“啊,没办法,杜维生那家伙逃到盛京来,只好杀了。”薛珩轻描淡写地说着,垂眸打量了她一番。
少女身着墨绿色白梅滚边小袄,一袭雪白湘裙,外面披了一件藕荷色的斗篷,颜色晕染的极其好看,绣着一簇摇曳的菡萏。
他负过手,信口胡诌道:“是你的香气太容易被冲散才对,不过,很好闻。”
薛珩胆敢这样在盛京杀了人,却没有半点的忌惮,似乎已经佐证了什么。
他从军武入政,如今拜入定王的麾下,皇帝垂垂老矣,储位空悬,诸王蠢蠢欲动,这也是稀松平常。
人人都在背后骂薛珩,是桀犬吠尧,定王府的鹰犬走狗。
他就一个都不肯放过。
他性情强硬,自己拜师学艺,又叛出师门,另投主君。
定王对他有知遇之恩,薛珩就会为他鞠躬尽瘁。
这就是薛珩。
薛珩语气如常道:“帮我做一些事,不会牵连到庆安侯府。”
兰庭一声应下:“好。”
薛珩有些惊讶,她答应的太快了,甚至他还没说出后半句,蓦然一笑:“看来,你与侯府的人相处不大愉快,难道不怕我让你陷害侯府。”
不然,怎么会这样不为他们考虑。
“你总不会让我去做自灭后路的事情,”兰庭知道他不会,抬眸看他:“是什么事情?”
“你的父亲庆安侯,与中书令家结亲,而中书令,忠于废太子。”薛珩正色起来,简明扼要地说了一下如今的关系。
说的是谢如意的婚事。
兰庭心情平复下来,颔首道:“我知道,可是如今的庆安侯府,已经大不如前,废太子早已发落了,他们不太可能参与其中,更何况,我在侯府只是深闺小姐,干预不到什么。”
薛珩点点头说:“不需要你干预其中,只要你做我们的眼睛。”
“可我……”兰庭欲言又止。
薛珩清淡地说:“文武百官的关系,前朝不显,但后宅却大有玄机,在定王府你就应该知道。”
“是。”兰庭明白,就如今日,她们与礼部侍郎的小姐往来,就是因为礼部侍郎是中书令的门生,这样的关系,天长日久,自见分晓。
这时,外面传来了红霜的声音,她迟迟未见大小姐出来,便寻了过来:“小姐?”
“我在这。”兰庭迎声往外走,怕红霜看见了薛珩。
红霜却已经走了过来:“大小姐,奴婢还以为您……”说着,看了看四下,并没有什么人。
“没事,章氏似乎不在,我只看这竹子长得很好,多瞧了一会。”
回头已经空无一人,兰庭没说什么,一边往外走,一边问三小姐挑好了吗。
红霜笑道:“正是挑好了,才过来寻您。”
“长姐,你看这只,好不好看?”谢明茵已经抱了一只小猫出来,凑过来给兰庭看。
兰庭随和地说:“好看,快到晌午了,咱们回去吧。”
谢明茵笑嘻嘻地应了好,亲昵地搂着小猫,二人与刘小姐依礼作别,登上了马车回家去。
待他们都离开后,薛珩才带人从福临街出来,看着侯府的马车消失,平直的嘴角微微翘起。
身边的人问道:“大人,方才的是小姐吗?”
“唔。”薛珩低低的应了声,只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少女皮肤滑腻的质感,仍然残留在指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