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起来,我还没有介绍一下发短信的这个人。mengyuanshucheng
我的另一个发小,程旭杉。
人人都说三人行必有一单,其实小的时候,我就是那个单着的。
程旭杉明显和祝荣关系更好,我每次去祝荣家玩,都能看到程旭杉也在那里,厌恶的看着我,眼神好像再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的确,在我加入之前,程旭杉和祝荣就认识了,我强行介入了他们之间,好好的两个朋友变成了三人行,程旭杉讨厌我也是应该的。
我曾经一度认为他也喜欢祝荣,不过后面他交了好多大胸女朋友之后,我发现他原来是一个笔直笔直的直男,很恐同的那种。
所以当他知道我喜欢祝荣的时候,对我进行了长达五年的言语暴力,觉得我配不上他的好朋友。
我也知道,但是爱情这东西就是这么奇妙,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肯定不会爱上祝荣,但是世上没有后悔药,爱了就爱了,哪有什么后悔可言。
我收拾东西,回了我跟景耀的酒店。
剧组长期驻扎,我给他们划了笔钱,让他们能够财大气粗的包下一整座酒店保证**,其实我的初衷只是不想让他们知道我和景耀住了一间。
我和景耀住的是最高层的总统套房,我等了几班电梯,等到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我才按了最高层的按钮,怕被别人看到。
真的像是做贼一样,啧,明明我才是那个包了酒店的人。
用门卡开了门,餐桌上已经摆好了助理买来的新鲜蔬菜,我这人还有一个上不得厅堂的爱好就是做菜,要不是景耀,我现在可能过着写代码加自己做饭,足不出户的生活。
做了菜自然要找人吃,景耀自然首当其冲。
我可没用错成语,对于景耀来说我做饭的确就是一种冲击。
他没有一次不嫌弃我做的东西,吃了一口就能说出十几种不同的鄙薄话语,然后就放下筷子,当着我的面定外卖。
我不理他,只是平静的吃我的,吃完自己收拾,我又不是傻子,拥有正常味觉的我自然能分辨出食物的好坏,我觉得我做的东西至少比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外卖要强得多,景耀觉得难吃,只可能是因为看做的人不顺眼罢了。
久而久之,见到这件事无法引起我的怒火,景耀便妥协了,跟我一起吃我的做的东西,不再挑剔。
我几乎不对景耀发火,在我能忍受的范围之内,我都愿意顺从他,毕竟我要的只有他那张脸,祝荣的性格春风拂面,景耀却是一个一点就炸的□□桶,要是景耀生太多气,他的表情就一点都不像祝荣了。
那我还要他何用。
搬到这里的时候景耀也跟我吵了几架,说觉得这样太高调了,我一退再退表示保证不会有人知道我们同居的事情,景耀还是不满意,我也不打算惯着他了,直接打电话给他的经纪人。
第二天他就向我低头了。
我看着景耀露出有些委屈的表情,还是有点心疼的,毕竟景耀和祝荣像了七分,剩下三分却比祝荣美艳多了,毕竟祝荣是个企业家,景耀是个明星,天生就有吸引人眼球的能力,于是我软了口气,跟他说,这些天我做饭了吧。
景耀冷哼了一声,但是我瞥见了他眼底闪过的一抹开心。
他就是这样,小孩子脾气,只要我一退缩,他就觉得自己赢了,殊不知只是我懒得跟他吵架。
我们在这里住了半个月都是我做的饭,不过今天,我没法做饭了,因为我手伤了。
我掐了掐助理买来的空心菜,新鲜爽脆,有些不忍心,但是还是转头把它扔进了垃圾桶。
可是不忍心又能怎么办吗?最美丽的东西就应该在最适合的时机采撷,一旦过了这个时候,也不过只是早晚进垃圾桶罢了。
断,舍,离,干脆利落。
我没学会我爹的经商本事,倒是把他的处事风格学了个十成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