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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科幻灵异 > 白马镇谋杀雨季 > 第21章 (二十一)2022年3月15日 星期二

程亮驾车继续孤独地行进在雨里。像是之前下得不够尽兴,雨又大了起来。从后视镜望去,整条路上只有他自己一辆车,前后皆是茫茫一片。

雨水在玻璃窗上炸开,弯弯曲曲地向两侧流去,形成层层波纹。返回驻地的路似乎比印象中更为漫长,他打开了远光灯,在雨幕里剖出一道光束,能看清的前路十分有限,使得他不得不压低了速度。

当然这个下意识的动作,也有大脑被某种情绪占据的因素驱动,使他不能快速地对变化的路况作出反应。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这种情绪到底是什么,但能确定的是,这情绪是刚刚开到庞友德老宅,由林玉琴带给他的。

一小时前。

“你问那事的影响吗?”林玉琴语气淡淡的,“没什么好问的,反正都发生了。”

两人对坐在方桌的两侧,头顶的灯管像是许久没有更换过,发出有些病态的黄光。林玉琴裹着深棕色外套,罕见地披散着齐肩发,发梢的银丝清晰可见。这是她从来没有展现给外人的憔悴。虽知岁月无情,但仅仅过去几个月的时间就已沧桑至此,还是让程亮感慨万千。

“文宇呢?睡了吗?”程亮在堂屋扫视了一圈,都没看到那孩子的身影,坐下之后才终于说出自己的疑虑。

“被接走了。上周四,我被带走问了一天的话,我儿子知道后当晚就回来把文宇接到城里,以后都不再回来了。”

被雨水声侵袭的木屋里,林玉琴说这话时的语气甚是平淡,好像在讲述着别人的故事,话里话外都没有一丝责备的口吻。

“对……”但事到如今,似乎一句道歉显得太轻,程亮嘴唇蠕动了几下也没能说出个子午寅卯来,鞋底不停摩擦着木凳的木撑,发出难听的声响。他本是去道谢的,为她冒死给自己提供的那些证据。可这些接踵而至的变故不在计划之内,是他完全没有料到的。

“你是不是也跟他们一样,觉得我跟老庞关系平时很不对付?”

程亮没法回答,他摘下眼镜用衣服下摆将雨点一一拂去,借机拖延一下回答的时间。

“其实……”他踌躇之间,重新戴上了眼镜。

林玉琴却根本没期待他的回答,径直起身,从墙上摘下被一整块玻璃板压好的老照片。

程亮注意到,那是一张老式结婚照。

林玉琴出神地望着那张照片,“时间可真快啊,过了今年的大寒,我就嫁给他整四十年了。世上有的亲人,有的只是亲在血缘,关系能差得比陌生人还不如。他是老大,下面兄弟姊妹多,父母天然待他刻薄,认为他该像老牛一样为家里每一个人做贡献,逼他上交工资,为弟弟攒彩礼钱,为妹妹攒嫁妆,甚至强迫他放弃老房子的继承权。我嫁给他后,发现了家里这些污糟事,真是替他不值,反抗过几次,结果被公婆兄弟合起伙来欺负。偏偏他这个做儿子能忍气吞声,宁做愚孝的傻子也不肯为我出头。所以这些年来,我过得实在窝囊,不快乐,对他和他家里人满是怨气,因为是他们剥夺走了我一切的幸福。五十岁那年,文宇出生了,我才下定决心,要彻底跟他们家断绝关系,过好我余下的人生。其实,老庞他人不坏,老实肯干,就是脑子不好,胳膊肘爱往外拐。”

她用袖子把那块玻璃板擦了又擦,语气逐渐和缓下来,“我以前曾想过,要是哪天他死了,我就去燕归山上放炮仗,庆祝他个三天三夜。结果啊,这人还真是奇怪,他走之后,我反倒念起他的好来了,好像过去的那些苦日子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能咂摸出一点甜来。”

她抬起头,又是一副不可战胜的模样了,“所以我不怪你,不怪那些光从表象就去错误理解我这一辈子的人,更不怪我自己之前的决定。老庞他做了错事,就得承担这后果。我这一生刚正,做不来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事,昧心钱就算再多,我花着也不能安心。”

程亮简直待不下去,几乎是落荒而逃。他感觉在林玉琴面前的自己,突然矮了一截,就在她说出那些深明大义话语的时刻,需要他抬头才能仰视到她的双眼。

车窗紧闭,空气沉闷。程亮大口喘着气,仿佛整个世界都在沉重地一呼一吸,直到那间熟悉的平房出现在视野里。

熄了火,两只车大灯照亮了无数雨点,最后消失在夜色中。程亮从裤兜里掏出钥匙,方才觉出一丝不对劲。空空如也的胃已经开始出声抗议,原来自己还未吃晚饭。

可是能去哪儿吃呢?这里可是白马镇。

镇上居民习惯早睡早起。虽然现在才8点半,但街上早就已经没有游荡的闲散人员了,更别寄希望能找到一家开着的小吃店。这个时间还在开着的,不是麻将馆,就是不可说的地下赌场。

他只有拉开那扇熟悉的门走了进去,在关门门的瞬间就开始怀念起C市的夜晚,甚至轻而易举就在脑中勾勒出了夜色之下,街头霓虹璀璨闪耀,车流浪起潮落,人群川流不息。走在街头,不必亲自跟随店里音乐节奏的摇摆,就能感受到这个城市强劲有力的脉搏。年轻男女衣着时尚,缓慢移动步伐,脸上映着沿街店铺霓虹灯的流光溢彩,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其实之前对于来自北方的程亮来说,C城太吵了。

这里和家乡不一样,夏季湿热,冬季彻骨,绵长雨季每夜嘈杂,跟这座城市带给人的感觉一样,时刻热闹激越。

而记忆里的家乡是安静的,特别是漫长的雪季。雪花从半空飞旋下落,一切都在缓慢沉淀,鼻间一呼一吸都是冷冽干爽的空气,让人不自觉心生宁静。

雪天就意味着节日的临近,也意味着一次又一次的团圆。最难忘记的是五岁的那年元旦,那天下了有生以来最大的雪。父母要带着他去奶奶家过节,他兴奋地第一个跑出单元门,结果一半身子深陷雪中。是父亲把他拔萝卜一样从积雪中救了出来,那双有力的大手和厚实的棉衣让他产生了踏实的感觉。自此,他彻底爱上了雪天。

哪怕那种踏实感只存在于久远的记忆,也让他格外留恋。

程亮推开早已落满灰尘的窗,越过窗外的雨,越过夜色中早已分不清轮廓的燕归山,越过那三千公里的山山水水,越过那数不清的日月流年,望向他所熟悉的故乡。

鹅毛大的雪片在簌簌下坠,落满他家的窗台,落满父亲牵他上学的马路,落满他的肩膀,也落满他那颗早已淋湿的心。

但渐渐地,他发觉自己好像喜欢上了这里。行走在熙攘的街道,和面目不清的陌生人擦肩,没有一个人认识他,也没人会去探究他的过往,试图挖出他的**。即使经常要挤在早晚通勤的地铁车厢里动弹不得,但至少他能感觉这座城市跟永不停歇的地铁一样,始终在一往无前。

而如今,就算家乡的雪落得无声无息,空气中那干爽的气息却变了,城市间到处弥漫着腐朽的铁锈味——

全国新兴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却带不动数几十年如一日的家乡。天还未亮,锻床锤击钢铁时发出的急促声响仿佛一双重拳,一下下击在家乡的心脏,试图挽救整座城市的命运。行走在熟悉的街道上,不需抬头就能看见远处粗壮的烟囱正穿过无数幽暗的岁月,冲天吐着这个城市全新的粗重呼吸,继续重复着昨天前天的故事。

沿海地带飞速崛起,像是一块巨大的磁石,吸引着一批又一批在家乡经历了失望的年轻人,自此他乡作故乡。

为数不多愿意留下的年轻人分成两派,一派听从父母之命,投身旱涝保收的好编制;另一派则想法设法子承父业,进入全城为数不多看得过眼的大型工厂,每日与机床烟酒为伴。曾经在计划经济背景下,引以为傲的老工业基地被突然而至的市场经济冲击得溃不成军,于是留下的年轻人在失落之余,只能及时调整心态,转而乐于享受着不及沿海一线城市消费的偏安一隅。

大学毕业后,和家乡大多数的老一辈一样,母亲和舅舅开始极力劝说他回去。

他们说,“父母在,不远游。”

程亮不得不回到家乡,入职了一家国企,成为一名普通的办公室文员。这份被迫接受的安排,令他整颗心就无比煎熬。不知道未来在哪里,每一秒都被无限拉长。

九点是上班的时间,不用想也知道坐他旁边的那位大姐一定正在楼下就着豆浆吃油条,还没上来。直到九点五十,大姐才会擦着鼻尖的汗,慢悠悠地回到工位坐下来。但只要十几秒,她就又消失了。

他敢打包票,如果有心人愿意,只要去女厕所的镜子那里就一定能遇上正在努力不把口红擦出边界的大姐。

十点,跟他相隔两个工位的大哥从厕所走出,准时打开了股票APP,为股市K线走势或欣喜若狂,或捶胸顿足。后座的两个女生则会边吃零食,边谈起昨天热搜上的娱乐新闻。

他其实只想好好地工作,展现自己独一无二的价值,对于身边人浪费时间的可耻行为,他甚至懒得去加入。不过工作似乎总是为有准备的人而留,这就意味着因为热血,他不得不需要承担更多的任务。

于是形成了一个奇怪的局面,同样是办公室文员,他面前的电话声此起彼伏,身旁的人却置身事外谈笑风生,仿佛彼此相隔着不同时空,周围热闹的一切全部与他隔绝。

而对于他每天都很快乐的同事们来说,时间可以过得很快,尤其是旁边的大姐,总会在午饭时间来临的那一刻喊出每天同样的抱怨,“怎么这么快就吃饭了啊,还没开始饿呢!”

他开始拒绝与其他人沟通,哪怕说的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可能在他自己毫不知晓的时刻,内心早已建起了铜墙铁壁,一般人很难进入。于是海量工作成了盔甲,他可以不用在意别人情绪,

终于在沉默中,他一点点地脱队,和所有人渐行渐远。

有一天,一只瓢虫在午休时候飞进了邻座大姐的水杯里,他就静静看着那虫掉落水杯里,挣扎几下,然后不再动了。

“如果继续随大流,那我跟这只虫也没什么两样。”

他这样想着,在电脑里敲出一封长达六页的辞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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