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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胡同美人如虹 第12章 第 12 章

作者:雨中花慢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3-04-18 00:43:19 来源:文学城

只要初迎不上早班,姜铁梅不会要求她早起,总把早饭给她留在锅里,煤炉通风口不完全封闭,等她起来就能吃热饭。

这天早上,初迎还在贪窝子,听到方戬的脚步声睁开眼睛,只见他已经收拾停当准备去上班。

初迎说:“你现在解放了,不用起早贪黑接送我上下班,也能轻松点。”

方戬叮嘱她:“下班回来路上注意安全。”

初迎满不在乎:“没事,我回来那一路九点多人还挺多的。”

等晚上初迎检查完车辆,刚从车上跳下来,竟意外又看到骑着方洪年自行车来接她的方戬。

初迎忍不住笑:“你怎么又来接我了?”

方戬说:“反正晚上也没事儿。”

他从怀里摸出一块用油纸包着的烤红薯,说:“路边买的,还热着,趁热吃。”

初迎接过烤红薯,轻轻一咬,还冒着热气,鲜甜的气息直沁入心田,她把红薯喂到方戬嘴边,让他吃了一口。

小李打扫完卫生,去水房洗抹布,周围没什么人,初迎说:“方戬,不管你媳妇是谁,你都会对她很好是吧。”

方戬随口说:“是,既然娶了一定得对你好!”

初迎说:“你对我好不是因为我是初迎,是因为我是你媳妇。”

方戬认真地想了想,没明白她的逻辑,他说:“我已经习惯你每天有奇奇怪怪的想法。”

热气腾腾的烤红薯他们只吃了一半,剩下一半包好,分别骑一辆车回家。

——

到月初,他们相继发了上一个月的工资,两人的工资加起来是一百一十九块,初迎第一次体会到自由支配工资的快乐,加上花剩下的六十多块,小两口一共有不到一百八十块钱。

初迎给了方戬十块钱,他有时中午忙不回来吃饭,或者晚上要加班,就得在食堂买饭。

“吴朝晖说请我们去马凯餐厅吃饭。”方戬说。

“干嘛吃那么贵的餐厅,就随便吃份爆肚炒肝就行。”初迎说。

马凯餐厅在这个年代是家特牛的湘菜馆,跟老莫都是年轻人最愿意去的餐厅,据说梅兰芳先生给它剪彩,齐白石先生给它送画,书法家溥杰给它题字。

方戬说:“他本来也想请我吃饭,说要请你就不能应付,得吃点好的。”

初迎说:“那好吧。”

周日中午,一家三口跟吴朝晖在马凯餐厅碰头。

他们点了腊味合蒸、东安子鸡、豆辣爆猪肚、软炸里脊、炒鳝糊,一顿饭就花了吴朝晖小一半的工资。

吴朝晖给三人各倒了一杯麦精露,笑着举杯:“嫂子,我真不知道去报案的是方哥媳妇,要不我哪敢威胁你让你写检查,我在这儿给你赔个不是。”

初迎跟他碰杯:“就算是不打不相识吧,我还担心报假警呢。”

春燕是个小吃货,她最爱吃软炸里脊,自己就吃了小半盘。

要说吴朝晖跟方戬一家的联系,必须得提到分房。

现在分房要看工龄、学历、资历、职称、家庭成员、家里住房情况、配偶分房机会等等,综合打分,分数高的更容易分到房子。

至于方戬单位分房都是分的筒子楼,面积跟条件并不比他家现在住的大杂院好,他从来没参与过分房。

初迎所在的交通公司就更不用说,严重僧多粥少,别看她在公司干了四五年,也很难解决住房问题,更何况她夫家有房,更要往后靠。

等方戬的资历足够分大点的楼房套间,那时候他们单位没有自建房,实行的是统编统分,检察院跟吴朝晖所在的派出所同时分房,分的是一栋楼房,方戬有分房资格,吴朝晖没有。

就在分房前夕,吴朝晖在执行任务时腿部受伤,在医院里呆了大半个月,方戬把自己的分房机会让给了他。

方戬一家依旧住在大杂院,不过这对他们影响也不算太大,毕竟他们有房子住,以后还有分房机会。

吴朝晖腿跛了,转成了户籍民警,他媳妇带着孩子跟他离了婚。

初迎想,要是有可能的话,阻止吴朝晖去出任务,那么他就不会受伤,不会变成残疾。

——

下个周末,方戬骑车带着妻女回娘家。

初迎也在胡同长大,她家住的胡同叫百草深处,地理位置也很好,也同样破旧,骑车行驶在胡同里,胡同狭窄颠簸还堆了杂物,方戬左拐右拐竭力维持车子平衡,刚好一个姑娘迎面走过,等双方离得远了,初迎说:“哎,那姑娘你应该还记得吧,跟你相过亲,人家当时可是看上你了,见了面打声招呼还是可以的,你连瞧都不瞧她一眼,看她那脸黑得!”

方戬说:“怎么,你想找我茬?”

初迎抿着嘴笑:“想。”

初迎认为自己是土著是她父亲祖上数代都居住在京城,至于她母亲,是平谷人,京城原本很小,到五八年,平谷、顺义、大兴、密云、怀柔等地才划归京城,很长一段时间,她母亲都认为自己是河北人,不是京城人。

还是在五十年代,母亲被村里推荐到京城务工,她师父觉得他不错,就把她介绍给了侄子,也就是初迎她爸。

在初迎眼里,平谷是什么地方,跟其它地方县城差不多,至于农村,盛产桃子,几十年后的发展水平甚至比不上外地农村。

家里来了很多人,大姐初春一家三口,大舅陈周江、二舅陈周海都来了,在热热闹闹地商量三舅回乡探亲的事儿。

姜铁梅还是有优点的,每次初迎回娘家,都让她带点糕点边角料,她妈陈秀镯也会让她带回婆家一些东西,初迎正好把糕点分给大家吃。

三舅陈周钊是港城富商,他回乡探亲可是陈家光耀门楣的大事儿,在接待上,别说陈家,就是整个乡镇政府领导都会亲自接待。

陈周钊四十年代才十三四岁,在京城一家布庄当伙计,布庄大少爷不务正业,干放印子钱的营生,结果跟另外两伙放印子钱的起冲突,大少爷直接卷了铺盖卷,带着家人、陈周钊跟另外一个伙计跑去港城。

柿子拣软的捏,另外两伙放印子钱的不去找布庄,频频找平谷陈家麻烦,陈家当时穷得叮当响,哪肯为这个不肖子孙擦屁股。

布庄老板妥善摆平另外两伙放印子钱的人后联络大儿子让他回来,大少爷不肯,再后来他们就回不来了。

陈周钊开始跟着大少爷做布匹生意,后来自己独立出来做制衣厂,逐渐发迹。

上一次回来探亲是七九年,陈周钊给家乡投资修了两条路,建了两个厂,一个砖瓦厂,一个长毛兔厂,十里八乡都把他当做传奇人物,提起他,当地无人不知,简直是平谷的骄傲。

年龄愈大,陈周钊思乡之情愈切,知道内地允许个体经营,他想回乡扶植几个侄子发家致富,不过回来前突发奇想,他想知道他这些年来一直思念的亲人是看中他的钱还是跟他一样思念至亲。

他就想出一个主意,装穷人看看亲人的反应!看他们还会不会热情地向他敞开怀抱,会不会关照他,拉扯他。

给大家分完糕点,方戬跟大姐夫说话,初迎就跟大姐一块儿带着俩小孩在角落里听俩舅舅说得天花乱坠。

“咱乡里已经安排锣鼓队,镇长、乡长都会到路口迎接,还有孩子给鲜花,等把三弟接到,有舞龙、踩高跷表演,还有接风宴。”

“咱家的房子我特意重新粉刷,腾出一间空房,摆了新家具,不知道三弟会不会在家里住,还是住到镇长给安排的宾馆。”

初迎憋着笑,他们想象中是陈周钊衣锦还乡,可实际上陈周钊会一副落魄模样,他会说他不是什么大老板,只是纺织厂的锅炉工,上次回乡是打肿脸充胖子,把毕生积蓄都在这一次探亲中花光,还捅下了窟窿,这几年都在还债。

谁知道三舅为啥会突发奇想想要测试人心,这样的场面想想都觉得尴尬。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这些亲戚不过是想从三舅那里捞点钱捞点好处,让三舅给家族光宗耀祖,让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他们在港城有个阔绰的有钱亲戚。

等他们知道三舅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光蛋后各个翻了脸,他们觉得他二流子本性不改,一定是在港城不务正业,他们不想留下他,没人愿意给他养老,他们纷纷撵他回港。

上辈子唯一知道他落魄还对三舅好,想办法拉扯他,帮他挣钱的人只有自己。

唯一感动三舅,被认为测试出有赤子之心的只有自己。

三舅只想给她一个人一大笔钱。

突然觉得善良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就初春关注初迎发型,夸妹妹新铰的短发好看,初春又问:“三舅回来那天是周六,你能调班吧。”

初迎当然要凑热闹,要跟上辈子一样在人群中热烈欢迎三舅,然后兴致勃勃地再看一遍尴尬大场面,她说:“我跟人提前换班就行。”

姐妹俩在角落里说话,大舅点她的名:“初春、初迎,到时候你们都得去迎接你三舅。”

初迎点头:“大舅,我们当然回去,我请假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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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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