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初春的时候,维耶斯五岁,已经初见以后的刁蛮任性了,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小姐。
那个时候九岁的撒卡已经在孤儿院呆了四年了,她实在接受不了教会孤儿院严苛的时间安排,接受不了主教每天不知道多少次的教化--他大概是最后一个觉得撒卡还有救的人。
但是撒卡并不喜欢他,他看着撒卡的眼神总是让人感觉有一种诡异的狂热,这让撒卡感觉毛毛的,自然是不愿意和那家伙多亲近,经过四年的摸底,她已经彻底搞明白了孤儿院的布局。
而现在,伟大的九岁的撒卡.没有名字(也可以是没有姓,毕竟她只拥有这么一个不知道是名是姓的撒卡),已经完全做好了逃跑的准备,她背上自己的小包袱翻了出去。
--并成功的在一小时后因为一点疏忽,让自己的全部身家,成了四年前同行的肥羊,被偷的一干二净。
伟大的撒卡重操旧业也是因为这些同行的业务能力太强了,偷到同行上面来撒卡只能说是技不如人,所以本来打算掏钱买的面包因为钱被偷了只好改成偷面包,这不是很合理吗。
一直到被抓住挨揍的时候,撒卡都是这么想的。
无论她之前偷鸡摸狗在街道上讨生活多么顺风顺水,现在四年过去了她的手早就生了,被轻易地发现并非难以预料,只是她自己不愿意接受罢了。
她不服气,一点儿也不服气,于是她打算随便拖一个人下水报复社会,然后她就看到了一个穿着粗布斗篷的小姑娘,初步推测是个穷人。
“小妹妹你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吧,我都没钱吃饭了呜呜呜………”撒卡抱上了小姑娘的大腿,然后就开始口如悬河的哭诉,声音又吵又大让人受不了。
……
五岁的大小姐(嘛,或者直接说小姐,毕竟是家里最小的)当然也会有小脾气,最近父亲总是有点暴躁,经常无缘无故的斥责她,虽然母亲每一次都会很耐心的哄她,父亲也会道歉,但维耶斯就是不开心。
所以她离家出走了,甚至很有仪式感的在仆人那里要了一件破旧的粗布斗篷--维耶斯知道自己出门穿的太好可能会遭难,但是很显然她还没有学到一个小姑娘只要是自己出门,无论穿什么都可能会遭难的。
五岁的小孩子并没有经验,只是带了些钱,在这个富家小姐看来没有什么东西是钱买不来的,如果有那就加钱,所以她知道了一个装着钱的小荷包。
她的离家出走其实并没有走太远,毕竟她到底只是个五岁的孩子,她真的不可能独自一人走的太远,说到底她也只是在和父亲闹别扭,在等着父亲过来找到她,哄哄她。
她后悔,她现在是真的已经后悔了,她就不应该过来看这个热闹,事实证明她今天水逆不应该出门--在被那个小偷说成是同伙然后拉着逃走的时候,维耶斯的大脑还在放空,她实在是想不通,事情到底是怎么变成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