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01
福克斯与失礼的人
英国小说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曾经写过:“生命的尽头,就像人在黄昏时分读书,读啊读,没有察觉光线渐暗;直到他停下来休息,才猛然发现白天已经过去,天已经很黑,再低头看书却什么都看不清了,书页已不再有意义。”
可是我认为,生命的尽头是黑暗中的一缕光,当我伸出手企图去触碰它,光芒却倏然消失,而我被困在黑暗中,逐渐遗忘书页中的文字。那个时候我忘了我是谁,也忘了自己遗忘了什么。
战争结束后的第四年,我向麦格校长辞去了黑魔法防御术助教的工作,没有向任何人道别,仅仅带着魔杖与日记离开了霍格沃茨。
究竟去哪里?我也不知道。
英国这片土地充斥着太多悲伤,我的挚友与亲人都死在了这里。他们没有化作幽灵,甚至没有进入过我的梦境,黑暗中只有我睁着一双无神的眸子,一遍遍回忆那些往事,这样才足以让我坚持他们曾经存在。
赫敏不止一次劝过我,或许我应该学会遗忘那些痛苦。
可是我又该如何遗忘他们的死不瞑目?当我闭上眼睛时,永远是他们死去的模样。我想,我甚至再也无法召唤出守护神,他们带走了我所有的快乐。
我不愿意再待在英国,于是选择替已经死去的布莱恩体验环球旅行。
我去过许多个国家的城市与小镇,学会了彻底融入麻瓜世界——实际上只要遗忘魔杖的存在就行。
有时候会幻想,如果我那些斯莱特林同学们看到我成为了“麻瓜”又会是怎样一张惊恐的脸。可是事实上,他们压根不会知道我在麻瓜世界。
二零零四年,这是我离开巫师界的第二年。在生日当天,我来到了美国华盛顿州的一座小镇,小镇名跟那位白巫师养的凤凰有着同一个名字,福克斯。
哪怕已经到了九月中旬,福克斯小镇依旧阴郁,几乎跟斯莱特林的休息室一样潮湿。载我去短租小屋的司机说,福克斯几乎常年笼罩着乌云,简直让人感觉厌烦,每个人出门前或许都得检查是否随身携带雨伞。
这是个好消息。
比起阳光,我确实喜欢雨水,因为没有任何聪明人会选择在雨天去拜访住不长久的新邻居,除非他们厌恶阳光。
另外,我住的地方实在偏僻,只需要再步行三分钟就可以看见一片森林,周围也几乎没什么住户。或许正是这个原因,所以我才能以不可思议的低价租到了这栋占地面积还算可观的房子。
神秘的森林里总会发生各种奇怪的事情,也有许多奇迹在那里诞生。
我的挚友布莱恩每次跟我说这句话时,目光总会瞥向邓布利多校长禁止学生进入的禁林。我知道,他并非是向往森林的神秘,而是期待在那里创造奇迹。
小屋里家具齐全,卧室的窗户正对着广袤的森林,雨雾阴沉,阻隔着我的视线。窗外闪过人影,等我一眨眼,却什么都没再看见,只有树枝被风吹动,或许那只是树影。
由于快要天黑,所以我今天只能简单收拾一下卧室,却没想到会久违地收到旧友的来信,并不知道她是用什么办法得知到我现在的地址,但是我早已经对她的聪慧习以为常。
壁炉里圆木烧得正旺,为我驱赶雨夜的寒冷。我坐在扶手椅上仔细阅读信件,才得知金妮在一个月前诞下了她跟哈利的长子,为了纪念哈利的两位父亲,为他取名詹姆·小天狼星·波特。
“詹姆·小天狼星·波特。”
我轻声复读了一遍这个名字,就像是在弥补自己没能第一时间见证他的降生。
信里还写到:
“你的不告而别让我真的很难过,如果不是纳威说你已经辞职,恐怕我们都不知道你早就离开了英国。你甚至从来不给我们写信,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幸好哈利在执行傲罗任务的时候听说了你的踪迹,这样我才有足够的办法去判断你的落脚点。
当然,我也很高兴,因为你选择新的生活去调节情绪,这是我们大家都乐意看到的结果。
原本我打算亲自去找你,但是根据对你的了解,也许你并不会愿意我那样做,于是便让猫头鹰寄去一封信。
如果没算错的话,这封信到你手中的那天正好是你的二十二岁生日,我们也已经认识了将近十年。在原本的计划里,我们此刻应该在一起谈论友谊。不过没关系,我想我们还拥有下一个十年。
所以,生日快乐,小法。
祝福你在未来的每一天将越来越快乐。
(在见不到面的这些日子里,或许我们可以成为互相的笔友?我十分期望收到你的来信。)”
落款:赫敏·格兰杰。
壁炉里的火焰不断扭曲,我的指腹摩挲信纸的细腻纹理,为赫敏的关心感到温暖。
赫敏·格兰杰是高我两届的格兰芬多学姐,哪怕是在斯莱特林,也不乏有人议论她的睿智与灵敏,只不过最终的话题无一例外是嘲讽她的麻瓜血统以及不太夺目的容貌。
身世与美貌,人们对于女性的议论总是离不开这两点。
我还记得布莱恩这位拉文克劳说过:“因为人类是热衷于比较的生物,当他们在某方面高人一等时就会赢得虚荣。一旦其他人比他们更优秀,那么随之而来的便是恼羞成怒,想尽办法找到对方的弱项,不厌其烦地为此反复贬低,似乎那样就可以让自己依旧高高在上。可是说到底,促使他们热衷贬低他人的关键,是深知比不上他人的可怜自卑心。”
于是,那些嫉妒者只能用他们自己在意的血统与容貌去伤害赫敏·格兰杰。但是他们永远都不知道,比起莫大的成就,这些伤害根本不值一提。
而赫敏·格兰杰将不会畏惧任何人的目光,勇敢地向远方奔跑,将那些阻拦她的人们狠狠地甩到后方。
我跟赫敏在路上相遇,直到如今。
或许的确该写封信回去,她是我仅剩不多的足够袒露心声的伙伴。
……
福克斯小镇并不大,听房东加西亚夫人说小镇长年降雨丰富、大雾笼罩,原本是以伐木业为主,但是后来伐木业衰落,木材厂倒闭,使得失业的人数增多,镇上的人们不得不搬去外地打工,而加西亚夫人一家就是其中之一。
正是这个原因,所以镇上的居民才三千多人,高中总共仅有三百多名学生,几乎每个人都互相认识。
加西亚夫人在邮件里开玩笑说:“也许你出去三分钟就足够让小镇上的所有人都认识你。”
我想这句话里并不掺杂任何夸张色彩,人们总会对未知表示好奇。
事实上,我曾经是一个纯血理论拥护者,对于麻瓜的偏见不逊于德拉科·马尔福。但是自从跟布莱恩以及赫敏交朋友之后,我逐渐改变了对麻瓜界的认知。
由于好奇,所以会用百分之百的精力去探索未知的新世界,而我在这两年里便完完全全成为了新世界的人,魔杖也已经很久没有发挥过作用。
当然,从小的家族教育以及残酷战争的经历使我依旧习惯随时携带魔杖,我不得不提防对巫师有着强烈恶意的教会牧师,毕竟在刚步入麻瓜界的那段日子里,曾有偏激的牧师对我进行搜捕。
挑挑拣拣一些不足以令赫敏担心的故事写在回信里,雨水敲打窗户的声音也逐渐减弱,月亮完完全全被尚未离去的乌云遮掩,只有少数的几颗星星还缀在夜幕中。
只有在注意到时间流逝的时候,我才会意识到自己该去吃饭,饥饿感顿时被大脑捕捉到,并且立即发出抗议。
噢,更何况今天还是我的生日。
加西亚夫人在邮件里发过小镇地图,好像在福克斯高中附近就有一家名叫施利福特威的超市。
我找到钥匙锁上门,大一码的兜帽盖住头发,至少还挡住了一半的眼睛。如果现在是白天,我甚至还会多戴一副墨镜。
由于下了一整天的雨,地面上的泥土实在潮湿,鞋底沉甸甸的。我不能否认这里的风景很美丽,森林边缘的苔藓与蕨类植物迸发出生机,空气中也氤氲着雨后泥土的清香。
我往森林深处望去,影影绰绰,看不清里面的光影,阴森得仿佛是摄魂怪的老巢。
梅林在上,总感觉森林里格外古怪。
我收回视线专心往超市的方位走去,却一转头就撞上了什么。神经紧绷起来,下意识摸住袖子里的魔杖,迅速往后退了两步。
是一个女孩儿,留着一头深黑色的短发,鼻子尖挺,眉眼间满是轻灵。女孩儿朝我微笑打招呼,言语间是令人奇怪的熟络,声音实在轻快:“哈喽,你好啊!”
“你好。”我飞速扫视四周,发现几米外还有两位男性。
其中一位男孩子的目光总是注视着我面前的女孩儿,如同琥珀般的眼眸流露出温情,这与他强壮高大的身材有些不符。
至于另一位男孩子,他正倚靠着路灯,亮光将他俊美苍白的脸映衬得更不像普通人,像是天使——只是他为什么皱着眉头凝视我,简直充满了恶意。
太失礼了。
他注意到我在看他,很快移开了视线。
什么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