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的药店门口排起了长队,比粮店的队还长。打仗了,伤药比粮食还金贵。一点点金疮药,一小卷纱布,几片奎宁,平时不值几个钱的,如今贵得像金子,还未必买得到。有人把家里祖传的银器拿去换了半瓶碘酒,有人把陪嫁的玉镯子当了换了一小包磺胺粉,拿回家去,不是给人用的,是备着,备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用上的那一天。
药店掌柜姓陈,叫陈守仁,五十来岁,戴着一副圆框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熬得通红。他已经三天没怎么合眼了,店里只有他一个药剂师,两个伙计都跑了——一个跑去了南边,一个跑去了山里,剩下他一个人,守着这间祖传了三代的老药店,白天给人抓药,晚上给伤员包扎。他的手上全是药渍和血渍,指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黄色碘酒痕迹,白大褂的前襟上有一大片深色的污渍,分不清是药水还是人血。
一个年轻女人抱着孩子冲进来,孩子七八岁大,左小腿被弹片划了一道口子,皮肉翻开着,血顺着脚脖子往下淌,在地上滴了一路的红点。陈守仁把孩子放在柜台上,剪开裤腿,看了一眼伤口,皱了皱眉,转身从药柜里拿出碘酒和纱布,蹲下来,开始清理伤口。孩子疼得哇哇叫,两条腿乱蹬,年轻女人按不住,旁边一个候诊的老汉搭了把手,把孩子死死按住。陈守仁的手很稳,镊子夹着药棉,一点一点地擦去伤口上的泥沙和碎屑,每擦一下,孩子的哭声就高一个调,尖得能刺穿屋顶。年轻女人不忍心看,别过头去,咬着嘴唇,眼泪无声地往下掉,滴在药柜的玻璃台面上,一滴一滴的,像小雨点打在玻璃上,滑出一道道细细的水痕。
陈守仁缝完最后一针,剪断线头,用纱布把伤口包好,直起腰来的时候,后背的衣服已经湿透了。他伸手拍了拍孩子的脸,说了一句:“好了,不疼了。”孩子还在哭,但哭声小了很多,抽抽搭搭的,像一只被雨淋湿了的小鸡,缩在母亲怀里,一抖一抖的。年轻女人从口袋里摸出几块大洋,放在柜台上,陈守仁看了一眼,只拿了一块,把剩下的推了回去。“去买点吃的,”他说,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孩子要养伤,得吃好的。”年轻女人捧着那几块大洋,嘴唇哆嗦了半天,想说谢谢,嘴张开了,又合上了,合上了又张开了,最后什么都没说出来,抱着孩子走了。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回过头来,朝陈守仁深深地鞠了一躬。
陈守仁没有看见。他已经蹲在下一个伤员面前了。那是一个四十来岁的汉子,右手的食指和中指被炸没了,断口处包着一块脏兮兮的破布,布已经被血浸透了,黑红黑红的,散发着一股腐臭的味道。陈守仁解开破布,看了一眼,眉头皱得更紧了——伤口已经感染了,肉芽组织发黑,再不处理,整只手都保不住。他叹了口气,转身去拿手术刀,刀片在酒精灯上烤了烤,蹲下来,开始一点一点地剜去坏死的组织。汉子咬着牙,一声不吭,额头上青筋暴起,汗珠子像黄豆一样往下滚,但他硬是没有叫出声。旁边的人看着都替他疼,有个老太太别过头去,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不知道是在念佛还是在替这个汉子祈祷。
广和楼的旗杆上,太阳旗已经挂了三天了。那面白底红日的旗子在风里猎猎作响,像一个巴掌,一下一下地抽在每一个抬头看见它的北平人脸上。有人绕道走,假装没看见;有人低着头快步走过,恨不得把自己缩成一团;有人站在远处,攥着拳头,牙关咬得咯咯响,站了很久,最后还是转身走了。不是不敢,是不能。一家老小都在城里,老人要吃药,孩子要吃饭,跟日本人拼命容易,拼完了,谁来管他们?
一个穿灰布长衫的老先生从旗下走过,走过去了,又退回来,抬起头,看着那面旗子,看了很久。他的脸上没有表情,眼眶却慢慢地红了,红得像要滴血。他忽然大声咳嗽了一声,朝着那面旗子吐了一口痰。痰落在地上,溅开一朵小小的、浑浊的白花。旁边的人吓了一跳,赶紧拉着他走开了。走了几步,老先生忽然站住了,回过头来,用很大的声音说了一句话。
“这旗子,挂不了几天。”
没有人接话。但有好几个人,暗暗地点了点头。
前门大街的拐角处,一个穿着黑绸长衫的中年男人正在跟几个穿便衣的人说话。那个中年男人姓金,叫金有才,是前门外这一带有名的“能人”,黑白两道都吃得开,日本人一来,他第一个贴了上去,主动帮忙维持“秩序”,替日本人收粮收款,替日本人查“反日分子”。老百姓在背后叫他“金狗”,当面还得笑嘻嘻地喊一声“金爷”。金有才此刻正点头哈腰地跟那几个便衣说话,脸上的笑堆得满满的,像一块发面馒头,白白的,软软的,一按一个坑。
“太君放心,太君放心,”他的声音又尖又细,像一根针在玻璃上划,“这一片儿我熟,哪家是良民哪家是刺头,我心里有数。有我在,出不了乱子。”
一个便衣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几句日语,金有才听不懂,但他笑得更大声了,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笑得像一条摇尾巴的狗。他身后不远处,一个拉黄包车的车夫蹲在地上,手里攥着车把,眼睛死死地盯着金有才的后背,目光像两把刀,一刀一刀地剜着那块绸缎长衫。车夫旁边站着一个小伙子,看着不过十七八岁,攥着拳头,指节捏得发白,低声说了一句:“迟早弄死他。”车夫没有接话,把烟蒂在鞋底上掐灭,站起来,拉起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胡同深处,方敬之的杂货铺还关着门。门板从里面上了闩,窗户用黑布蒙得严严实实的,从外面看,跟旁边那些关张了的铺子没什么两样。但铺子里面还有人。方敬之坐在柜台后面,手里捧着一碗凉透了的茶,茶汤浑黄,面上飘着几片碎茶叶,像一潭死水上漂着的枯叶。丁豆子坐在门槛上,脚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结了一层厚厚的痂,痂边还微微发红,但走路已经不怎么疼了。他今天穿了一件干净些的灰布褂子,是方敬之从箱子底下翻出来的,太大了,袖子卷了两道,领口空荡荡的,露出瘦得能看清骨头的脖子。
“方叔,”丁豆子开口了,“咱们什么时候再发报?”
方敬之没有回答。他把茶碗放在桌上,站起来,走到窗边,掀开黑布的一角,往外看了一眼。胡同里没有人,只有一只野猫蹲在墙头,舔着自己的爪子,舔完了,抬起头,用一双黄澄澄的眼睛看着方敬之,喵了一声,跳下墙头,不见了。
“再等等,”方敬之说,声音很轻,“时候还没到。”
丁豆子没有再问。他低下头,看着自己那双新布鞋——也是方敬之从箱子底下翻出来的,大了两号,走路的时候会掉,他在鞋里塞了棉花,塞得满满的,现在正正好。他动了动脚趾,感受着棉花软绵绵的触感,忽然觉得,这乱世里,还能有一双合脚的鞋穿,已经是很幸运的事了。
天快黑了。西边的云层裂开了一道缝,漏出一线暗红色的光,照在北平城灰扑扑的屋顶上,像一条快要流干的血痕。城墙上站岗的哨兵换了一班,新上来的那个年轻人脸上还带着稚气,嘴唇上刚冒出一点点绒毛,眼睛却老成得不像个十几岁的孩子。他端着枪,站在暮色里,望着西边那片被硝烟染黄了的天,不知道在想什么。远处的炮声又响了起来,闷闷的,像远方的雷,又像巨人沉重的脚步,一步一步地逼近,越来越近,越来越响。
他握紧了枪,手指在扳机护圈上轻轻地摩挲了一下,嘴唇微微动了动,像是在跟自己说什么。风把他的声音吹散了,没有人听见他说的是什么。也许是一句骂人的话,也许是一句想家的话,也许是在喊一个人的名字。风太大了,什么都听不清,只有那面挂在广和楼顶上的太阳旗,在暮色里猎猎作响,像一个不知疲倦的、聒噪的、让人厌烦的声音,一刻不停地提醒着这座城市里的人——天,变了。
论文并未抄袭任何小说作者以七七事变卢沟桥事件改编部分内容人物虚构会借鉴某些电影里的一个镜头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3章 乱云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