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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 听完这首歌 第36章 I Wanted to Leave

作者:VeraYang杨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6-12 10:30:56 来源:文学城

I Wanted to Leave

克洛伊

凯厄斯

爱德华找到克洛伊时,她正盯着墨西哥卷饼餐车前的女生发呆。他有些紧张,因为他总感觉有什么东西跟着他们,一路以来。

“你想要一个吗?”爱德华问,虽然他知道她不会吃,但她很有可能举着它。

“我想要三个。”克洛伊说。

爱德华正要去买,克洛伊却拦住他,“我想要打三个耳洞,再买无数耳环。”

最终爱德华用两顶帽子和一枚戒指将克洛伊哄回沃尔沃。

“我真想一路走回去。”车上克洛伊玩着帽子,“走回福克斯。”

“阴天的时候我们可以试一试。”

“你清楚我不是这个意思。”克洛伊将帽子扣在爱德华头上,“你看起来真好。”

“我们看起来一样。”爱德华没摘帽子。

“你看起来比我好一点。”克洛伊戴上另一顶,“可能是因为你习惯了这种生活。”

爱德华把车速放慢了,方便克洛伊趴在车窗上看城市的夜景。

“它们很漂亮。”克洛伊说,“谢谢你,爱德华。”

“笑一笑,克洛伊。”爱德华说,“你现在是自由的,自由值得你的一个微笑。”

“我们应该买个游戏机,我们是不是没买游戏机?”克洛伊转过头来,又迅速改口,“还是不要了,我想和你们一起去猎熊。”

“我们本来就要一起去呀。”爱德华说,“你现在是卡伦了。”

“是呀。”克洛伊轻快地应了一声,“克洛伊·卡伦。”

“爱丽丝迫不及待地在给你准备冬装了,”爱德华笑着说 “别跟她说是我告诉你的。”

“她一定已经预见了,”克洛伊也笑了,伸手摘下爱德华的帽子,“包括我的举动。”

“你比你想象得要神秘。”

“你看过我脑袋里流窜的那些东西了。”克洛伊的声音低下去,尽管她努力把话讲得轻松,“你可以说每个精神病人都很神秘。”

“哦,不。”克洛伊改口,“我现在不是‘人’了。”

“克洛伊。”爱德华叹了口气。

“我始终记得那一天。”克洛伊将头靠在椅背上,“那天很短暂,但导致那天事情发生的缘由说起来却很冗长。”

“我们的旅途也很长。”车速更慢了,“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和我讲一讲。”

01.

那时我很年轻,像现在一样年轻,于是我早早地经受了精神疾病的折磨。

把错全怪罪于精神疾病未免有些太武断了。虽然我无时无刻不在偏头痛,莫名其妙地流眼泪,偶发性地摔砸东西,毫无间断地迎接腰酸、呕吐、失眠、幻视、耳鸣、晕厥等多种不痛不痒的小病害的骚扰,把错全怪罪于精神疾病未免有些太武断了。

因为那时我根本不知道生理上的反应可以追溯到心理上的创伤,更不知道心理上的创伤有医学上的统称。

自然我不去就诊,自然我没有吃药;自然我把艺术和旅行奉为解救我的圣经。

我就是这样遇见凯厄斯的,在我病入膏肓的时候。

当时我的生命正穿梭在暗绿环绕的隧道,周身是汽车的鸣笛声。我的背马上就要断在座椅里了,因为行驶我命运的司机刚从职业比赛中退役。为了不污脏古老建筑的现代化的地板,也为了门卫能按时下班,我摇摇晃晃地冲出来。

某个季节的四点半能见到日月同辉的奇观,或是在早上,或是在晚上,但显然我见到的是在晚上。我摇摇晃晃地冲出来,闯进他的怀抱。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了,尽管当时我不知道,而现在你知道,而现在我知道。择日而亡对我来说确实不是一个好念头,假如你了解到我打算在那天的晚些时候投江,你一定会赞同我的说法。我觉得自己已经历尽千帆,又碌碌无为;我觉得我的离开对世界没有任何损失可言……说实话,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没有生命的意义,没有生命本身,这也正是你说的神奇之处——一个人能在什么都不想的情况下践行某件事。而我要践行的是死亡。

凯厄斯——让我直接这样叫他吧——改变了我的轨迹。后来简告诉我凯厄斯没有超能力,但是他的那双眼睛蛊惑了我的心。他太迷人了,以至于他问我有哪里不舒服时我无法发声回答他。我参观了大量的油画和雕塑,没有一种美能与他的美相提并论。就像,有人从我的脑海中抽走所有与“美”相关的定义和概念,再把它们具象化,再使实体融合,再将融合打磨,这才有了一个他,这才有了一个凯厄斯出现在我面前。绸缎上微闪的细碎的星光,是足够照明我昏暗的亮。

他又问了一遍。我说:“我没事,大概是低血糖。”他就邀我去吃晚餐。

我欣然答应了。我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来自我亲人的伤害是无可比拟的恢宏,所以我想一个陌生人还能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呢?大不了我就逃开,像我离开家那样;如果我逃不开,我就死去。终归是这几条路。我们相谈甚欢。

眼神,他看我的眼神,仿佛他认识我许多年,仿佛他爱了我许多年。爱是一种柔情,同时是一种占有,他的眼神箍住我时,我知道我也有些东西箍住他。

我们才见面便说了数不尽的傻话,我们把归拢不住的好感藏在那些看似礼貌得体的赞美之词中。他无所不知,我没感觉被冒犯。我绝非轻易陷入爱情的人。像我这种人,倘若轻易陷入爱情,无论对我自己还是对另一半都是件糟糕透顶的坏事。

他改造我,他从一开始就在改造我,从思维到躯体。他殚精竭虑地使我了解到疾病可以医治,而我,我在被医治后仍有价值。

他彬彬有礼的付完账单,绅士的将我送回酒店,然后人间蒸发了一样,我再没见到他。

走在街上,每个过往的行人都是凯厄斯。在半夜我嘲笑自己的癔症,凌晨我又爬起来,跑到餐厅央求他们给我看那些监控记录,以证明当晚确实有人与我做伴。他们的监控记录遗失了,这比告诉我当晚我在自言自语还要凄惨。

他没留下一张字条。直到又一次地,我挑选日子。

我后知后觉,他从未对我做出解释。他总是这样,残忍地来,就再不肯消散。

我们又见面了,他看起来很生气。他找到我,在一间酒馆的后巷。其实我几乎没喝酒,是恼人的头痛折磨得我眩晕。我幼稚的试图同他解释。

他问我是不是真的想死。我说是。

于是他咬开我的脖子。

窒息、坠楼、服药、溺水……仍有什么酷刑比他的所作所为更凶恶吗?他几乎抽干我的血液,用某种不可自拔地力度;我的血管空荡了,又流淌起一股莫名的情愫。我出于被救赎的渴望而爱上他——我见他第一眼时就爱上了他。事实证明我们不应该出于被救赎的渴望而爱上任何人,吸血鬼、狼人、女巫同理。

奄奄一息之际他问我,是想要活下去还是想就此死掉。

他的问题使我想到夜访吸血鬼。初看时我很不理解,路易斯那样一个满心绝望的寻死之人会让莱斯塔特把他变成吸血鬼。那个瞬间我却明白了,将死之人的求生欲念是星罗棋布的。

我说——我也记不清自己有没有真的说出来——我想要活下去。不管变成什么,我想要活下去。

从内脏开始,我被火炙烧。凯厄斯说那过程持续了三天,我却觉得有三百年。我在地狱走了一遭,见了维吉尔和贝缇丽彩。过去的罪恶已经抹去了吗?还是说我的全部过去都成泡影?伤疤与纹身都消散了。生活涂抹我予色彩,等我褪去色彩,我有新生。

那之后我有很多次都在问自己,我是不是没走出转化的过程?眼下发生的一切是不是高烧中的幻梦?我思考不出答案,于是把这些蠢问题抛给凯厄斯。

凯厄斯抱着我,亲吻我。他的动作与那三天实行的无差异。

我又开始怀疑了。

02.

对他人情绪非常敏感的人可能变成拥有读心术的能力的吸血鬼;拥有某种有限预见力的人类可能变成拥有预见未来的强大能力的吸血鬼。但不是所有人都能交好运,更加常见的是喜爱学习的人类变成拥有无法满足的求知欲的吸血鬼。一个人很难同时拥有对他人情绪敏感和预见的能力,但很有可能同时拥有神经质和极强的道德感——发病时我只伤害自己,从不伤害他人。

第一年里我的表现十分“特殊”。那种“特殊”不是“正向”的,而是“负面”的。一方面,我野蛮疯狂,需要频繁地进食;另一方面,我拒绝喝人血。

我把凯厄斯害苦了,他是个新手奶爸,而我是有独立意志的婴儿——懂事,但拒绝懂事。我有势必得到母亲全部的爱的本能,婴儿的本能,凯厄斯不得不既做父亲又做母亲。他宠我无度,心甘情愿地让我独占他,无怨无悔地满足我所有要去。但家长与情人,他终归只能做一个,是家长就不能是情人,是情人就不能是家长——他又自然的,既是我的家长又是我的情人。他转化我,他爱恋我。

我在那时认识了卡莱尔,没错,卡莱尔·卡伦。我从他身上学到许多东西,我们相处的不错。非要为生命找些什么意义的话,我想与尽可能多的有着相同或不同思想的人碰面是其中一个。它帮我们确定并强化有关自己是谁的理念,它帮我们思考,它帮我们查漏补缺。没有谁是完美的,所有人都伤痕累累,不过是有些伤在外面,有些伤在里面。有些伤疤,我们没必要为它做弥合,因为它是我们的一部分。谁会希望自己的一部分被否定、被欺压、被剥削?爱是肯定,人与人之间深度交往的基石是肯定。那种流于表面的爱,我一天能分发上千份,但又是为了什么呢?对于我来说,质量胜过数量——当然,是在有数量的前提下。

一旦我能控制情绪,也能进食了,凯厄斯就将我和其他同类隔开。他在情感上不理智,我则相当于一个青少年,回看那段日子时我多次感叹我们竟然没退化成野兽——尽管我们求取彼此的行为十分原始,还好我们不会受伤,更不会流血。

我们度过一段快乐的时光。但如果快乐那么短,为什么我们要忍受永生?一想到以后我都要反复咀嚼过往的幸福,我恨不能立刻去死;又想到以后创造的美好全是对先前的复刻,我宁愿把双手捆住。

对于不可言说之物,应当保持沉默。

我们度过一段快乐的时光。你的生命中有没有一部书或一部电影,读了一遍之后就不敢再读,看了一遍之后就不敢再看?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因为太喜欢。太喜欢了,以至于在脑内闪过它的名字都成为某种亵渎。你关闭了神经,恐惧回忆起哪怕半个字。最终你屈服了,因为再没有那样的作品。那是我们得到的东西,如此美好,如此狠毒。

你瞧,美与恶是交织的,尤其是极致的美,总要带点暴虐。然而,当我凝视着它的光芒,其中的邪恶悄悄滋长。类似的描写还有很多,这是我的理解。

他的手指像这样划过我的脸颊,从眼角,到颧骨,到下巴。从前我喜欢做面包,在我还能吃面包的时候,烘焙给我安心的感觉。我的眼角是面粉,我的颧骨是干酵母,我的下巴是蜂蜜。他的手指是温水——冷却的温水。然后,搅拌均匀;然后,隔夜发酵。

别致的体验,一切都是新鲜的。虽然我们不能在西西里住一整个夏天,但能见到的风景变得特别。那是我们最和谐的时刻,至少那是我们笑容最多的时刻。原谅我把笑容和快乐、幸福、美满之类的词划等号,我没在生命的开始体验后者描绘的种种,因此我无法读懂。如果我不懂,怎样都是悲剧。

送进烤炉前我们要在面团上割花。我们争吵不断,夹杂揶揄和取笑——每次失控时都会这样。大吵一架后我们又和好了,争吵在维系我们感情这件事上发挥远超寻常的作用。他的示好通常是珠宝,我呢,我喊喊他的名字,再指使他做这做那,事情就算翻篇了。可是割下的花纹会随着烤炉温度的升高而膨胀,我们越吵越凶,有几次真觉得到了不可挽回的程度。令人费解的是我们一遍接一遍的和好,简直莫名其妙。

我们的对话千篇一律,语言有限,文字有限,在漫长的生命中我们总会用光所有词汇,到最后我们只挑拣我们擅长使用的。我有提过吗?我们吵着吵着就从英语跳到意大利语,又从意大利语跳到法语,西班牙语、德语、俄语……刚开始很好玩,他切换语言,我笑出声,争吵不了了之。后来就没那么有意思了,吵架本来也不是件有意思的事。

屋子是最大的受害者。在我之前的经历里,至多是一个人从厨房抽出菜刀,另一个人摔门而走。说到孩子,孩子无处可去,只能躲进房间哭。还小一点的时候哭是罪过,大人会用指责的语气问你为什么哭。为什么?难道我是上帝?除我以外的事物才有运行的原因和规律?我们没有孩子,屋子成了最大的受害者,这是件好事,起码屋子没有生命。拆了又建,建了又拆,心平气和地讨论装修方案是我们的日常活动。我们摧毁了不少东西,包括我们自身。

我烤的面包不怎么好吃,我一直把它们烤糊。

命运是苦涩的,至少我的命运是。

03.

阿罗告诉我,在我之前凯厄斯另有一位伴侣,亚西诺多拉。

他使我陷入尴尬的境地:我不具备什么有用的超能力,亚西诺多拉的存在使我失去原有的身份——我们两个总有一个要使对方失去原有的身份。

这是我突然间想到的,我的身份似乎从来不是由我自己决定的,每次被打破、被重构,操纵的主体都不是我自己。我成为女儿、我成为学生、我成为游民、我成为爱人……有多少身份是我主动的选择?有多少主动选择的背后是我在全权推动?失去身份这件事微不足道了,如果我从来没拥有过,又何谈失去呢?

我对凯厄斯说:“原本我是食物。”又一个身份,同上所述。

歌唱者,这是他留给我的回答。我懒得多说什么。

我当然是在第一时间搞明白这个标签的含义。我觉得荒谬,他竟然是因为血液的吸引而爱上我。我无法接受,我无法接受有人爱我是因为我的部分而不是全部,我无法接受我的其他部分成了特定部分的随餐附赠,我无法接受我好的部分迫使我的爱人包容我不好的部分。

爱应该是完全的,我不敢肯定我爱他了。

但我没胆量对他这样说。我稍有离开的念头,他就凶相毕露。

他限制我的活动。这样形容他的恶行是否过于轻描淡写?他很强大,他沉迷于权力和管控;他刚从爱里学会一星半点的放手,极度虚弱的感觉就帮他打消此类念头。我的自由很难被称为相对的自由,因为我根本没有自由。窗帘、枕头、书桌、钢笔……它们甚至不愿呆在我希望的位置,因为它们听别人的。我也听别人的。

我不再吵闹,吵闹是给亲昵之人的礼物,我的自尊不允许我们的关系回到以前。

绝食真是个通用伎俩。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绝食就是我的拿手好戏。我是绝对不吃东西的,一口也不吃,我把胃饿得发酸发痛,我把生命饿得岌岌可危,但我的精神却无比畅快——施加虐待与承受虐待的人格在我脑内并行,我乐得见家人懊恼而自责的神情。当人们不说话了,情绪就如蒸汽钻进对方的毛孔——如今我再这样形容有些不太恰当,你当我还是个人好了——热腾腾地腐蚀肌肉和骨骼。最坚硬的骨骼都要败下阵来。

凯厄斯把小兔子放在我的怀里,那是我最喜欢的食物。我的眼睛是纯黑色的,眼圈发墨发乌。我凑近它,轻轻亲吻再将它移开,接连几次。我压制着饥饿去逗弄凯厄斯。他气急了,咬开它的脖子抵在我的嘴巴上。鲜血浸湿我的双唇,被我混着有毒的唾液吐出去,一次又一次。

我是怎么开始吃饭的?难道是我饿得无法忍受?我的家人向我道歉了,泪眼婆娑着,如泣如诉。他们给我擦眼泪——我甚至不知道那些眼泪是怎么跑出去的。他们为我整理衣服——因为我保持僵直的状态。

凯厄斯跪倒在我面前,伏在我的膝盖上,低低地同我说着话。许多惭愧,许多懊悔,许多困苦,我们原是一体的,他强硬我便强硬,他软弱我也软弱。

我们的未来走向无可挽回的融合,由于我经常性地恨自己,那太疯狂。现在发梢插进我的耳膜我也不会感受到痛了,有天我将感受不到音乐。我像身处迷失域的人,忘记死是回到现实世界的方法;某个瞬间我意识到自己在做梦,稍纵即逝,我拼命握住它们,如握住一阵风。

摊开手有它们存在过的痕迹。

我必须离开他,随便去哪里。去柏林,去巴黎,去悉尼,去我已去未去的全部地方,去没有他的全部地方,哪怕他如影随形。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我不会说我假装爱他好多年,我只会说我假装温顺了很多年。表演是种天赋,针对伴侣的天赋,总理不会观赏我的剧目,沙皇不会为我献礼,从来只有凯厄斯,永远只有凯厄斯。我滑稽地像一只站立行走的猫,掏出硬币付电车票钱;他说我不该上电车,却不对我排队买票的行为感到困惑。

他索求亲吻,我给他些亲吻;他梦寐拥抱,我送他点拥抱。他希望我在他身边,期限是永恒,我在我能实现的范围内陪伴他。我简直对他予取予求。话又说回来了,爱是相互的,虚伪的爱亦然。

我说——前一天看了什么电影后一天我就对那部电影的台词做复述——我要在春天去伦敦,看报春花、黄水仙和郁金香,然后再搭火车去科木湖。等我们从森林里的木屋返回佛罗伦萨,一枚戒指戴在你手上,一枚戒指戴在我手上。没准在将来,我们可以整理一间花房,藤蔓与玻璃窗格。当然我们要先度蜜月。

他肯定没相信,他肯定劝说自己相信,因为他答应我了。

我溜走了。我没准备戒指。

来到福克斯花了我不少精力和时间,尽管它们对我来说不足挂齿。路上我思考为什么我要来投奔卡莱尔·卡伦。我们都是素食者,我们有过短暂的交集;他为人十分友善,又很好客。这些都不是原因,我清楚。我害怕家庭,所以投奔孤独;我害怕孤独,所以投奔凯厄斯;我害怕凯厄斯,所以投奔卡莱尔。可是投奔了卡莱尔,不也是投奔了一个新的家庭吗?难道我最初的家庭真有那么不堪?不堪到要我大费周章地寻个代替?

我回到原点。

我有说过我是美国人吗?我一定忘了说。

这件事,那件事,我总是忘了说。

毕竟这是个故事,毕竟这是我截至目前为止的生活。

End.

“可是,”车子开到福克斯时,爱德华问克洛伊,“为什么你想要回去?”

“因为他在这里。”克洛伊不假思索。

他来了,他在这里。

“爱德华,”克洛伊继续说,“就算我们每天能说出上百句看似有意义的话,也无法做出一件有世俗意义的事。这就是为什么我要离开,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回去。”

“你可以再度离开。”

“我无法走出那一天,虽然那天很短暂,但它带来的后果很冗长。”克洛伊说,“那天我在生理上复活,那天我在哲学上死亡。”

他是我的圣经,他是我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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